苏州规划(3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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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08-28 19: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 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5 号)同意,苏州规划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7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 ...
苏州规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9: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规划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 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同时,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 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
苏州规划: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9: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规划设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 ...
苏州规划: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3-08-28 19: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 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的事后监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 ...
苏州规划: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3-08-28 19: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或监事的议 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在召 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所称监事特指 1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 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
苏州规划:公司章程
2023-08-28 19: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八月) | 目 录 | | 1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 2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 第三章 股份 | | 3 | | 第一节 3 |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5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7 |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 | 第二节 10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三节 14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 第四节 16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五节 18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 第六节 21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6 | | 第一节 董事 26 | | | | 第二节 29 | 董事会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41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42 | | 第一节 监事 42 | | | | 第二节 43 | 监事会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49 | ...
苏州规划: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08-28 19:25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3-006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 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 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时,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顺利 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一、利 ...
苏州规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07-17 20:34
股票简称:苏州规划 股票代码:30150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三年七月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本公司"、 "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 场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
苏州规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7-13 20:54
发行信息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后总股本8800万股[9][34] - 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6.35元,发行市盈率29.98倍,市净率2.42倍[9][34][35] - 发行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9] - 募集资金总额57970万元,净额49896.28万元,发行费用8073.72万元[35] 业绩数据 - 2020 - 2022年来自江苏省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7524.81万元、31845.99万元和33772.29万元,占比分别为78.58%、82.50%和83.74%[24]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40331.64万元,规划设计收入22945.31万元占比56.89%等[40] - 2022年资产总额76779.22万元,净利润8023.64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33%[63][65] - 2023年1 - 3月营业收入6339.98万元,同比增加5.31%;净利润383.35万元,同比增加2.11%[67] - 2023年1 - 6月预计营业收入155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5.08%;预计净利润24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14.31%[68] 财务指标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438.9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31.83%[25]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17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0.88元[34][35] 公司架构 - 公司有交通中心、都市空间等全资子公司,和影上品控股子公司,园区规划等参股公司[16] - 截至2023年5月6日,公司拥有19家分公司[168] 技术研发 - 公司规划设计、工程设计行业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45][47] - 2022年研发费用243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03%[60] 未来展望 - 公司未来将立足传统优势区域,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业务布局[39][44] 历史沿革 - 1991年3月设立苏州市规划设计院,1995年11月更名[94] - 2003年10月14日苏规有限成立,2013年2月1日股份公司成立[91] 股权结构 - 本次发行前李锋、钮卫东、张靖和朱建伟四人合计持有公司30.19%的股份[81] - 2021年刘清旺向蔡冬梅、韩祥仙转让股份[115] 子公司情况 - 2022年都市空间总资产14623.14万元,净利润 -9.39万元[147][149] - 2022年交通中心总资产110.93万元,净利润 -0.29万元[150][153] - 2022年海南市政总资产57.07万元,净利润 -1.12万元[154][156][157] - 2022年和影上品总资产717.52万元,净利润146.95万元[162] - 2022年园区规划总资产1417.28万元,净利润9.03万元[164] - 2022年三睿卓总资产0.79万元,净利润 -0.10万元[167]
苏州规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07-13 20:41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2,2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 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3〕 1025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苏州规划",股票代码为"301505"。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35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为 2,2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