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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3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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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6 19:24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等文件以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 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 以自身债务为基础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6 19: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 1 条 为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 3 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 4 条 监事会指定一名监事,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监事会印章(如 有)。 第 5 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8-26 19:2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2] 子公司治理 - 子公司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三会”制度[4] 人员管理 - 公司有权向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4] - 非经委派的子公司董监高任命后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21] -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派出人员业务培训[21] - 公司派出人员维护公司利益,接受监督并定期述职[21] 财务管理 - 分、子公司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会计政策[7] - 未经批准,分、子公司不得进行担保、外借资金等活动[7] 内部管理 - 分、子公司经营等接受公司指导、检查和监督[10] - 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13] - 分、子公司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内外部审计[16] - 公司有权对分、子公司离任管理人员全面审计[29] 档案管理 - 公司与分、子公司实行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19] 劳动薪酬管理 - 子公司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监督[21] - 子公司制订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董事会确定高管薪资标准[21] 违规处理 - 公司推荐的高管违规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可处分,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制度发布时间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四年八月[25]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08-26 19:24
业务目的与限制 - 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4] -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谨慎预测金额[5]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5]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业务管理 - 财务部是衍生品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是监督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8] - 公司对衍生品交易实行授权管理,被授权人岗位变动应及时调整[16] 信息披露 - 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5][16] - 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需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档案管理 - 衍生产品业务相关文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5] - 衍生品交易结算资料、账户开户资料由财务部建档保存[16] - 各类内部授权文件及衍生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档案由董事会建档保存[16] 制度相关 -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并审议,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 2023年8月生效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作废[19]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6 19:24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 董监高股份减持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2] 董监高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2] 董监高股份转让规则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3]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转让数[13] 董监高股份变动披露 - 变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计划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17] - 减持完成或时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17]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监督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0] - 违规减持深交所视情节处理[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8-26 19:24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应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利害关系争议由除该委员外其他委员过半数决议决定[13]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6 19: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1 条 为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1)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第 3 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 4 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 5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 ...
长华化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6 19:24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3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13 号"文同意注册,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5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5.75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53.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2,505.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928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子公司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及公司后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
长华化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08-14 20:44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5%以上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 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创 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 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厦门昕锐")、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376,602 股(占 公司总 ...
长华化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核查意见
2024-08-01 20:5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长华化学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0,000股,并于2023年8月 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40,178,20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06,934,7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3,2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