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

搜索文档
福赛科技(301529)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8-21 20:05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经相关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8]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特定情况)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股东会审议[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0]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与关联人交易满足特定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1]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满足特定情形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人交易满足特定情形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2] 关联交易审查流程 - 未达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组织审查后批准、实施,达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查后报告董事会[13]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3][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4]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8]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须充分披露定价依据[18] 信息管理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深交所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信息豁免或暂缓披露[18]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19] - 公司应及时通过深交所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填报或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动失效[21]
福赛科技(30152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5
资金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 - 不得通过八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3][4] 监督与执行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5] - 设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财务部定期检查[5][6] 违规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措施,可诉讼并报告监管部门[6]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董事会视情节处分[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1]
福赛科技(30152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5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资金管理 - 禁止未经审批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交易需履行决策程序[5] - 财务部门做好防范、自查和整改,建立资金往来财务档案[6][15] 监督核查 - 审计部核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并汇报[7] 清偿规定 - 关联方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有相关规定[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20]
福赛科技(3015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芜 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 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资产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 助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 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
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1 20:05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得担任[6] 候选人简历要求 - 应包含在公司5%以上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8] 解聘与聘任规定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1个月内解聘[10]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职责与义务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17] - 委托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否则担责[17]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遵循相关规定[19] - 经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生效后原细则自动失效[19]
福赛科技(3015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 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 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包括公司 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公司 内部部门以及下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 ...
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 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当认 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由董 事会秘书兼任,保管 ...
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20:0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应增补委员[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15]
福赛科技(3015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