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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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赛科技(301529) - 公司章程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芜湖福赛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芜湖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207793599980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209,303 股,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u Foresight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 2 号。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开发区阳明路 15 号 邮政编码:2 ...
福赛科技(3015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 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芜 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 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
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20:0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 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
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履行好信 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芜 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监督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 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该过半数,且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过 ...
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上市1年内、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11]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8]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9] 股份转让比例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0] - 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3] - 新任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申报[14] 减持规定 - 董事等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信息披露 - 减持完成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完成公告[16] - 因离婚等分配股份、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及时披露[16] 其他规定 - 董事等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17] - 董事等不得融券卖出及开展衍生品交易[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福赛科技(3015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1 20:05
选聘决策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签订业务约定书[13] 选聘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应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对事务所应聘文件评价并记录保存意见[9]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相关情况和原因[10] 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其他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保障公平公正[8] - 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4]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出现四种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6][17] -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随意改聘[18]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审计委员会审核更换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9]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21] - 发现选聘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并依规处理[22] - 会计师事务所有六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福赛科技(3015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董事候选人的人 数也可以多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 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选。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 ...
福赛科技(3015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1 20:05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 实地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 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 ...
福赛科技(30152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1 20:05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 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均应接受本制度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识别、控制风险,规范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以下合称"各部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
福赛科技(3015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7]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责任与流程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0] - 材料登记归档保管10年[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