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3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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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3 19:0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5] - 原则包括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5][6]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媒体等[8]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信息[9]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10]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主管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1] - 从业人员需具备多方面任职要求[11] - 董事等未经授权和培训,避免代表公司发言[1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年报编制等多项工作[11]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3]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并提示风险[13] - 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公告和需披露信息[14] - 应披露信息须在第一时间公布[14]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16] - 修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6]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17]
常友科技(30155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3 19:01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内部审计部门要求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需专职,具备三年以上审计、会计等工作背景[9]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实施审计前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对象[15] 被审计对象权益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可十天内书面提出意见[16] 内部审计职责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起草制度等多项职责[9] - 公司赋予审计机构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权限[12]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9] 审计类型 - 公司可组织对负责人进行任期、定期和离任审计[9] 制度考核与追究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18]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18] 奖惩建议 - 内部审计部门可建议表扬奖励遵守制度者[20]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对象拒绝提供材料等行为应处理[19] - 内部审计人员谋私等行为公司将处分[2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1] - 制度修订需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21]
常友科技(3015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3 19:01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个数[5][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得质押,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7] 投资计划调整 - 差异部分达到30%以上时,公司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1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13]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3] 项目变更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相关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4]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7] 节余资金处理 -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9]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9]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32] - 公司应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年度报告披露[32] - 保荐机构应在鉴证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并出具报告,公司应在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3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4] 违规处罚 - 公司违反制度,证监会可责令整改,对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擅自改变用途按《证券法》处罚[41]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指使变更或挪用募资,按《证券法》处罚[41] - 发现人员擅自挪用募资等,董事会有权责令返还,没收违法所得,处违规占用资金30%罚款[41] - 公司董事等知悉人员违规使用募资不制止致重大损失,视情节追究责任[42]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39] - 使用超募资金由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39] - 公司用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说明必要性合理性,额度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公告[39]
常友科技(30155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3 19:01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4]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 其他规定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10] -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10]
常友科技(3015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23 19: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9]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13] 会议决议规则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担保决议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董事签字确认[19][20]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其他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24] - 董事对决议担责,异议表决可免责[2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6] - 公司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27]
常友科技(30155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6-23 19:01
资金占用防范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防止通过多种方式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3] 担保与决策 - 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责任与处置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5]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8] - 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8] 股东权益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6] - 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6] 制度权限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权归股东会,修订需审议批准生效[10]
常友科技(3015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3 19: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会议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两日公告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2]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7]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瑕疵决议[23] 方案实施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7]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8]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8]
常友科技(301557) -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23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025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108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307871元,股份总数44307871股,均为普通股[8][15] - 公司发起人刘文叶认购700万股,刘波涛认购300万股,2018年10月以净资产折股出资[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4] - 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3]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质押股份应维持稳定,转让股份应遵守规定[35][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须股东会审议[39][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超规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单次或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十日内书面反馈[46][47][4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有相关证明材料和持股比例要求[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5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5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5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必需费用[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51] - 股东会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6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决议有通过比例要求[65][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4]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等事项有通过比例要求[84][8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5]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5]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9] 总经理与报告披露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7]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2]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1][132]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规定[13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7]
常友科技(30155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3 19:0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5][6]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视同为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或股东过半数以上通过[13] 关联交易审批 - 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权限外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3]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13]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委托理财披露 - 公司向关联人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4]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5] - 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17]
常友科技(301557) -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6-23 19:01
综合授信 - 2025年4月21日同意申请综合授信不超15亿元[1] - 2025年6月23日同意增加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3] - 增加后2025年度综合授信总额不超20亿元[3] 授信期限 - 原授信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 - 增加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3] 融资授权 -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内办理融资事宜[4] - 额度内单笔融资一般不再上报审议[4] - 外部担保授信事项需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