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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星云(30158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2025-08-21 19:21
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284.00万股,每股发行价1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162,926.76万元,净额150,473.21万元[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127,817.8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8,503.22万元,超募资金41,969.99万元[5] 资金使用 - 用12,50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29.78%[6] - 2024年同意使用不超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7] - 2025年同意使用不超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10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8] - 2025年5 - 6月用超募资金专户闲置资金买理财,赎回后收益净额39.73万元[8] - 拟再用12,50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29.78%[10] 股份回购 - 第一期股份回购总金额14,987.69万元,使用超募资金4,990.00万元,回购股份占总股本0.92%[6] - 第三期股份回购总金额7500 - 15000万元,超募资金使用不超12,500万元[9] 资金剩余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剩余超募资金25,062.44万元,未确定用途12,562.44万元[9] 其他 - 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超募资金总额30%[14]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4] - 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14]
诺瓦星云(30158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21 19:21
保荐人情况 - 保荐人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保荐人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6次[3] - 保荐人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保荐人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8次[3] - 保荐人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3] - 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培训次数为0次[4] 公司情况 - 公司各项承诺事项均已履行[6][7] - 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制度等多方面无问题[5] 会议列席情况 - 保荐代表人未亲自列席会议但已阅文件[3] 报告报送情况 - 现场检查报告按规定报送[3]
诺瓦星云(3015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9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后续要求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 - 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5] 流程规范 - 需登记相关事项[7] - 有内部审批流程[7]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8] 制度生效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诺瓦星云(3015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可不经审计[12] - 拟依据半年度报告进行特定分配等需审计[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需经确定时间等程序[22] - 公司应按规定在指定媒体披露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25]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7]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17] - 需经审议的临时报告先起草议案再起草公告文稿披露[22] - 无需经审议的临时报告职能部门报告后编制审核披露[23] 业绩预告与审计意见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1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后续报告需说明情况是否消除[14] 信息披露义务与责任 - 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25]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负责人[2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9]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6] - 股东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2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29]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将受处罚[33]
诺瓦星云(30158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9
信息发布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真实准确完整,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发布、回复及审核[9]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解答,资料报证券部整理[11] 审批与执行 - 重要或敏感回复可报董事长审批,征求外部意见[1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按法律章程执行[13]
诺瓦星云(3015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9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组成[6] - 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后实施[7] -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承担部分[7] 薪酬相关规定 - 制度规定薪酬不包括专项激励[8] - 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9] - 违规董事会可提扣减方案,董事处罚报股东会批准[8] 薪酬调整与奖惩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等[10] - 经提议和审批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1]
诺瓦星云(301589)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1 19:19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等3项制度[1] -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2][3] 制度审议与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全体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回避表决[3] - 部分制度全文于2025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
诺瓦星云(3015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9
内部审计制度架构 - 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有业务环节[2] - 公司设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阅内审计划[8]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 内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半年检查重大事件[9] - 内审部确定年度审计重点,编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13] - 实施审计提前三天送通知书,特殊情况实施时送达[15] - 内审人员审查资料、搜集材料,编制工作底稿[15] - 被审计单位3个工作日提书面意见,内审部5个工作日出报告初稿[16] 反舞弊工作安排 - 管理层负责建立、实施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并自我评估[18] - 审计委员会指导反舞弊行为,内审部为常设机构[18][19] 其他管理措施 - 内审档案由内审人员归档、保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2][24] - 公司建立内审激励约束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26][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诺瓦星云(3015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除非得 ...
诺瓦星云(3015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9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诺 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 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 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 正当的利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