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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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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决议公告
2025-07-18 19:00
项目投资 - 计划投资不超8亿建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新增投资不超25252.44万元[1] - “总部及研发中心”和“充电模块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54747.56万元已审议[1] 项目调整 - “总部及研发中心”场地购置费15000万元调为自建工程费[4] - “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期租赁费687.61万元调为自建工程费[4] 议案表决 -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基地建设等议案表决同意5票,无反对和弃权[1][3][5][10] 后续安排 - 变更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用于基地前期建设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6][11]
优优绿能:拟投资不超过8亿元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
快讯· 2025-07-18 18:53
公司投资计划 - 公司计划在深圳市光明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1] - 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1]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研发、办公及其他配套 [1]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 [1] - 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超募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 - 项目预计2029年12月31日前完工 [1]
优优绿能(301590)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7-10 18:18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4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元,共派5040万元[2]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 红利发放 - 深股通投资者等每10股派10.8元[6] - 2025年7月17日股权登记,18日除权除息[6] - 委托代派A股股东红利18日到账,部分自行派发[8][9] 后续调整 - 权益分派后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11] - 后续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并披露[11]
创业板公司上半年业绩抢先看 13家预增
证券时报网· 2025-07-10 09:49
创业板公司上半年业绩预告 - 18家创业板公司公布上半年业绩预告 其中13家预增 1家预盈 1家预降 1家预亏 [1] 业绩预增公司详情 - 翰宇药业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达1567.36% 最新收盘价18.76元 年内涨幅45.54% [2] - 川金诺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167.27% 最新收盘价19.85元 年内涨幅40.23% [2] - 晨光生物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117.36% 最新收盘价13.63元 年内涨幅58.15% [2] - 汇中股份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100% 最新收盘价14.09元 年内涨幅48.12% [2] - 涛涛车业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84.08% 最新收盘价141.17元 年内涨幅120.14% [2] - 长川科技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81.50% 最新收盘价44元 年内跌幅0.29% [2] - 孩子王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75% 最新收盘价13.2元 年内涨幅16.39% [2] - 雷迪克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49.51% 最新收盘价55.83元 年内涨幅144.68% [2] - 鼎龙股份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40.01% 最新收盘价28.34元 年内涨幅8.92% [2] - 华测导航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30.36% 最新收盘价34.43元 年内涨幅16.59% [2] - 佐力药业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27.68% 最新收盘价18.93元 年内涨幅27.79% [2] - 众捷汽车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4.72% 最新收盘价36元 年内跌幅21.91% [2] - 新恒汇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4.59% 最新收盘价51.05元 年内涨幅21.2% [2] - N同宇预计净利润增幅中值4.11% [2] 其他业绩类型公司 - 太力科技业绩预告类型为预平 净利润增幅中值-1.84% 最新收盘价39.8元 年内跌幅26.7% [2] - 泽润新能业绩预告类型为预降 净利润增幅中值-5.43% 最新收盘价59.35元 年内跌幅10.02% [2] - 优优绿能业绩预告类型为预平 净利润增幅中值-6.57% 最新收盘价153.95元 年内涨幅1.89% [2] - 聚光业绩预告类型为预亏 净利润增幅中值-205.37% 最新收盘价20.43元 年内涨幅35.87% [2] 行业分布 - 医药生物行业公司包括翰宇药业和佐力药业 [2] - 基础化工行业公司为川金诺 [2] - 农林牧渔行业公司为晨光生物 [2] - 机械设备行业公司为汇中股份 [2] - 汽车行业公司包括涛涛车业 雷迪克和众捷汽车 [2] - 电子行业公司包括长川科技 鼎龙股份和新恒汇 [2] - 商贸零售行业公司为孩子王 [2] - 通信行业公司为华测导航 [2] - 轻工制造行业公司为太力科技 [2] - 电力设备行业公司包括泽润新能和优优绿能 [2] - 环保行业公司为聚光 [2]
优优绿能: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3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 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 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权,确保公 司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届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3日以专人 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曹阳先生以通讯方 ...
优优绿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3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第 1 页 开。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
优优绿能: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3
公司治理制度 -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治理并保障股东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可提前辞任,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需待补缺后生效 [3]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 [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时董事可要求赔偿 [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6] 任职资格限制 - 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受刑事处罚未满规定期限者担任董事或高管 [7] - 破产企业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证监会处罚者等不得任职 [7] 移交与审计要求 - 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数据资产及未结事项清单 [8]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可能接受离任审计 [9] 离职后义务与限制 - 离职后3个月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执行职务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11]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 [12]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重大事项的核查 [13] 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可追责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追偿包括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 [15] - 被追责者可申请复核但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需同样程序 [19]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20]
优优绿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3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 ...
优优绿能: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UUGreenPower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万元 [6]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1,050万股普通股,并于2025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0]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研发、设计与销售 [15] - 业务涵盖充电站系统设计、输配电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等 [15]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及电力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15]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认购3,000万股,占总股本100% [20]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00万股,均为普通股 [21]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提起诉讼 [38] - 股东需遵守章程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 [11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8][120]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特定关联关系 [129]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30]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32]
优优绿能: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3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