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 永安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399 号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9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 同意 | |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类型 | | 比例 | | | 比例 | | | 比例 | | | | 票数 | | | 票数 | | | 票数 | | | | | (%) | | | | (%) | | | (%) | | | A股 | 34,211,146 99.2145 | | 253,942 | | 0.7364 | ...
永安行: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顾雨清律师以及杨晶晶律师 (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 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 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 ...
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 人数、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部分 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 <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于同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
亚华电子: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证券代码:301337 证券简称:亚华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 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由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具体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调整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
亚华电子: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证券代码:301337 证券简称:亚华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 独立董事唐泽远先生,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淑新先生的辞职报告。唐泽 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生效后,唐泽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刘淑新先生为了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 易,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辞职生效后, 刘淑新先生仍担任公司马来西亚控股子公司 YARWARD MALAYSIA SDN. BHD. 的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淑新先生及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唐 泽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唐泽远先生的 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
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 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 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人员; (七)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
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及其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苏州 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二章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有 ...
亚华电子: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3
公司董事会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独立董事人数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5] - 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在审计、薪酬与考核及提名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6]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如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7][6] 董事会决策机制 - 重大交易审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10%以上、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等[6]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7] - 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得授权个别董事单独决策[7][8]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半数以上董事出席,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失职[30][33]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如交易对方或其关联方任职),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40][41][42] -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非现场方式召开,但需保障董事表决权且全程录音[36]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表决结果(赞成/反对/弃权票数)、董事发言要点及签名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52] - 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董事会秘书需定期汇报实施情况并保密未公开信息[53][54] - 修订规则触发条件:与法律法规冲突、《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议要求[56]
亚华电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6 22: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亚华电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亚华电子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白泽亚 华信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控制的合伙企业淄博白泽超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以下简称"白泽超越")与关联方刘淑新共同投资设立山东亚华国际经贸 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亚华经贸")。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75.00 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为 75.00%;白泽超越拟以自 有资金出资 50.00 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为 10.00%;刘淑新拟以自有和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