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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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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用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项目需要转出进项税额时,如何填写申报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13 09:15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调整 -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6号公告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填报要求进行了调整 [2] - 调整内容为在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的填写说明中增加了具体情形 [2] - 新增填写要求规定,纳税人用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项目、年度清算调整、长期资产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在本期转出的需在本栏填写 [2] 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交易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10]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包括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即施工方不采购主材或只采购辅材,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等的建筑服务 [10]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还包括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或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项目 [11] 建筑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 -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规定,部分原有建筑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13][14] - 停止执行的规定包括: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在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指定材料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规定 [13][14] - 对于纳税人在2026年1月1日前已开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允许继续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14]
增值税法上线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相关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7 09:30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转换与登记规定 - 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3] - 若因自行补充、更正、风控核查或稽查查补等原因调整销售额后超过500万元,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3]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的,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3] - 已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但后期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在变化当期书面报告,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政策 [3] - 除特定情况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首日 [3] - 销售额未超标但主动办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首日 [3] 2025至2026年度过渡期生效规则 - 办理2025年四季度或12月税款所属期申报后销售额超标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 [4] - 因调整2025年及以前所属期销售额导致超标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 [4] - 2026年1月1日前按销售额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的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 [4] 身份转换后的税务处理 -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需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 [5] - 生效之日起已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需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 [5]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可按特定规定确定可抵扣进项税额 [11] - 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或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抵扣 [11] - 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公式计算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12][13] - 此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4]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项目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8] - 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比照销售自来水政策执行 [18] - 此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9]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大病医疗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4 10:29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 -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目前未纳入扣除范围 [3] - 夫妻双方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选择都在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5] - 纳税人日常看病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可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查询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信息申请退税 [4] - 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对于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的跨年度医疗费用,该支出属于出院结算年份的医疗费用 [5]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日 [18]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21] - 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23] - 扣缴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25] - 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或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日 [27] - 销售服务,先收款再分期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27] - 销售不动产,完成权属登记或实际交付不动产即视为转让完成,两者都完成的按孰先原则确定时间 [27] -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规定缴纳增值税,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待实际收到利息时再缴纳 [27][28] 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比照此政策执行 [13]
个体户开票不用愁!简单几步轻松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2 09:40
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8] 出口退(免)税申报撤回流程 - 纳税人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若自愿撤回申报并确认不再申报办理,应报送《撤回出口退(免)税申报申请表》,并选择“撤回原因”为“自愿不再申报” [10][11] - 在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免)税情形,或纳税人未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立案且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可以撤回该笔申报数据 [13] - 纳税人已撤回的申报数据所涉及的申报凭证,不得重新用于申报出口退(免)税 [13] - 该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子女教育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1 17:13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子女教育支出可按规定标准进行税前扣除,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3] - 扣除范围覆盖学历教育的各个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 [3] - 扣除主体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 [3] 扣除方式与适用对象 - 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标准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标准扣除,且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方式不得变更 [3] - 适用子女范围广泛,包括婚生、非婚生、收养、继子女以及受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 [3] - 政策具有普适性,无论子女在境内或境外、公办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均可享受扣除 [4][5] 多子女家庭扣除安排 - 对于拥有多个子女的家庭,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6] 纳税申报途径 - 纳税人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申报,包括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由扣缴义务人集中申报、委托第三方中介、邮寄材料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12]
公司刚注册还没业务,可以不报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6 17:49
核心政策法规要点 - 所有纳税人在纳税期内即使没有应纳税款也必须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这被称为零申报 [3] - 纳税人享受减税或免税待遇期间 同样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 - 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3] 增值税计税方法管理 -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后 自选择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0] - 上述36个月期限届满后 如果选择改回一般计税方法 则自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再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0] - 相关规定出自《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10] -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1]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管理 - 企业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 如果发现申报错误可以进行补报或更正以调整申报的缴费工资 [13] - 若需要调低已申报的缴费工资 企业需携带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 社保医保服务窗口或进驻政务审批大厅的综合办税服务厅办理 [13] - 因缴费工资申报错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14]
房土两税征期已到,申报攻略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6 17:48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操作指南 - 税源信息处理分为三种情况:未采集需新增、已采集但信息变化需变更、已采集且无变化可直接申报[3] - 新增税源采集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土地权属证书类型”或“产权证书类型”,并正确填写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宗地号及坐落地址等详细信息[4] - 录入房产税税源信息时,若房产全部自用,则“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房产面积”应填0;若部分或全部出租,则必须填写大于0的出租房产原值和面积,并在【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填报租金收入[4] 税源采集的多种方式与减免信息处理 - 税源采集支持常规新增、批量导入和可预填采集三种方式[4][5] - 若存在减免信息,需在【减免税信息】中新增行并录入,房产税的从价与从租减免信息需分别维护;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则在申报时确认,无需在此填报[5] - 对于有过缴纳契税记录的纳税人,系统可提供【待采集税源】提示,属于征收范围且未采集的税源可部分预填,已采集的则可进行关联确认[5] 税源信息的修改、删除与终止 - 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或采集错误时,可通过【基本信息】或【应税明细】进行修改,“变更时间”应填写税制要素产生或变化的时间,新数据于次月1日生效[6] - 将自用房产转为出租时,首次申报从租房产税前需先修改“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房产面积”,再进行从租税源信息维护[6] - 若税源采集错误,在未申报状态下可直接删除并重新采集;若已申报未缴税,需先作废申报再删除税源;若土地或房产产权转移,可点击【义务终止】录入转出时间,纳税义务终止时间为权属转移当月月末[6][7][8] 纳税申报的流程与方式 - 申报前需确认是否符合“六税两费”减免条件,申报可通过确认式申报、填表式申报或通过“往期未申报列表”跳转三种方式进行[9] - 完成税源采集后,系统会自动带出房土两税申报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9] - 通过“往期未申报列表”申报时,需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中勾选需申报的税源,再进行后续操作[9] 其他相关税务规定与操作 - 根据2026年第10号公告,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期限届满后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则接下来的36个月内不得再选择简易计税方法[13] - 企业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若发现错误需要更正,可以调整申报;但需要调低缴费工资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服务窗口办理[16] - 因缴费工资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依法加收滞纳金[17]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丨建筑服务这样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4 16:39
自然人提供建筑服务代开发票操作流程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从事建筑劳务、装修修缮等建筑服务的自然人,在临时取得收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电脑端和手机端)代开增值税发票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并明确了特定业务(建筑服务)的开票要求[2] 电脑端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路径,或首页热门服务的【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开票界面[2] - 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立即开票】,在【选择票类】中选择发票票种,并在【特定业务】中选择【建筑服务】[3] - 系统自动带出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需手动填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3] - 在【开票信息】栏填写项目名称、金额等信息,在【特定信息-建筑服务】栏中,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跨地(市)标志】为【是】或【否】[4] - 若选择【跨地(市)标志】为【是】,系统会显示所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信息,需找到并选择对应的编号[4] - 需选择详细的【建筑服务发生地】并填写【建筑项目名称】(即合同名称),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5] - 开票成功后,若受票方为单位企业,发票会自动发送至其税务数字账户,也可通过邮箱、二维码、下载等多种方式交付[5] - 如果涉及预缴税费,可跳转到预缴开票完成税款缴纳[6] - 提供建筑服务代开发票时,必须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7] 手机端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通过【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进入[8] - 点击【建筑服务】—【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代开申请页面[9] - 点击【新增购买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并录入购买方信息后保存[10] - 填写建筑项目及代开项目信息,包括所在行政区域、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是否签订合同、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代开项目编码及简称、金额等,保存后点击【下一步】[12] - 系统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后续可能出现三种情况[13] - 情况一: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和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13] - 情况二: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但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自行开具数电票[14] - 情况三:代开申请提交后需要审核,需待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15] - 开具成功后,通过【代开发票查询】功能,选择申请日期并查询,在发票查询页面选择“下载发票”进行下载[16] 相关税收政策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2][23]
山西:如何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已开具的发票对方是否已入账?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4 09:48
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更新 -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一般纳税人提供特定应税交易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7] -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7] -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8] 适用简易计税的公共交通服务范围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7] - 其中班车被明确定义为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7]
你问我答|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2 22:3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 - 企业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路径进入功能菜单 [1] - 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匹配办理模式,分为“确认式办理”和“补录式办理”两类 [2] 确认式办理模式 - 在确认式办理模式下,纳税人需对系统自动带出的结果进行确认 [2] - 若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不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生效日自动预填为当月1日,纳税人可手动修改为次月1日生效,但一经选择且登记生效后无法再次修改 [3] - 若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系统将自动带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为次月1日 [4] - 纳税人点击【一键登记】进入办理提交页面,成功后系统会显示办理成功并提示后续事项 [4] 补录式办理模式 - 在补录式办理模式下,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预填生效日期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等信息,纳税人可手动修改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为本月1日或次月1日,该选择一经生效同样无法再次修改 [4] - 纳税人需对登记表中的基本要素进行补录 [5] - 纳税人可通过【预览登记表】功能查看详情 [6][7] - 补录完成并确认数据完整正确后,点击【提交】进入办理提交页面,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办理成功并提示后续事项 [9][10]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简易计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4]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5] - 其中,班车被定义为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15] -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