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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收入造假、甩锅会计师、7620万重罚!
新浪财经· 2025-12-23 20:14
案件核心与处罚概览 - 诺泰生物因在2021年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并在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证监会处以合计4740万元罚款 [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多名高管合计被罚2880万元,总罚金高达7620万元,创下近年科创板财务造假案处罚新高 [1][16][39] - 该案件被定性为由公司实控人主导、高管集体参与、资金闭环运作的系统性财务造假,而非简单会计差错 [1][21] 公司背景与造假动机 - 诺泰生物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注于多肽类药物、小分子化药及原料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约5.5亿元 [2][21] - 上市仅半年后,公司面临业绩压力,2021年披露净利润约1.26亿元,但市场对其增长可持续性存疑,在此背景下策划了“年末突击创收” [2][22] 财务舞弊操作手法 - **表面交易**: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与浙江华贝药业签署技术转让协议,约定以3000万元价格转让某项药品技术及权益,并据此在2021年年报中确认3000万元营业收入及2595.16万元利润 [3][23] - **交易对手异常**:交易对手浙江华贝注册资本仅500万元,无支付能力、无GMP车间和生产许可证、无销售渠道,不具备真实受让技术的商业基础 [4][5][25][26] - **资金闭环回流**:证监会调查发现,浙江华贝支付给诺泰生物的3000万元“技术转让款”,其资金源头正是诺泰生物后续向浙江华贝注入的增资款,形成“诺泰生物→增资→浙江华贝→技术转让款→诺泰生物”的闭环资金流 [6][7][27][28] - **人为抬高估值**:为使交易显得合理,时任财务总监参与协调第三方机构,大幅提高浙江华贝估值,使其“看起来”有能力支付3000万元,进一步佐证交易的非真实性 [8][29] 相关责任人员认定与处罚 - 证监会认定舞弊为系统性、有组织的集体违规,7名责任人均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却无人提出异议 [9][30] - **赵德中(实控人、时任副董事长)**:主导组织技术转让、协调融资、要求调高估值,被合计罚款1300万元 [9][31] - **赵德毅(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因管理失职,未关注明显异常交易,被罚款500万元 [10][32] - **金富强(时任总经理/副董事长)**:亲自审批技术转让合同用印,被罚款330万元 [11][33] - **童梓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在2023年可转债发行时未纠正已知虚假信息,被罚款300万元 [12][34] - **谷海涛(副总经理,分管销售)**:直接操办技术转让业务,被罚款300万元 [13][34] - **徐东海(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核算并参与增资估值工作,申辩被驳回,被罚款150万元 [13][35] 公开发行文件连带造假 - 2023年12月,诺泰生物成功发行4.3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募集说明书》中直接引用了包含虚增收入的2021年财务数据 [13][35] - 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181条对公开发行文件造假行为单独处罚,公司被罚434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额外罚款 [15][37][38] 监管核心立场与启示 - 证监会明确驳回责任人以“非会计专业人士”和“信赖中介机构判断”为由的免责申辩,强调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管负有法定勤勉义务,签字即代表个人背书 [17][18][35][41] - 此案警示在注册制背景下,信息披露真实性是上市公司生存底线,任何试图粉饰报表的行为将在穿透式审查下无所遁形 [19][42]
巨力索具回应监管问题 披露财务与治理整改详情
新浪财经· 2025-12-23 17:18
核心观点 - 巨力索具针对河北证监局指出的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违规问题,已制定并实施系统性整改方案,成立了由董事长领导的专项整改小组 [1] - 公司股价在公告后出现下跌,截至12月23日收盘报7.08元/股,跌幅1.26% [1] 财务核算与会计差错整改 - 河北证监局指出公司因部分暂估应收账龄计算不当,导致2023年坏账准备少提214.91万元 [1] - 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重新梳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明确要求因暂估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其账龄必须自收入确认时点开始连续计算 [1]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严格按新要求执行,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了重新划分,并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1]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底前召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1] 信息披露流程整改 - 河北证监局认定公司于2024年4月收到一笔163.62万元的政府补贴,但直至同年5月才予以披露,存在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2] -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部信息报告的义务人、范围、程序及保密要求 [2] - 新制度要求各部门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的当日立即向董事会秘书预报 [2] 公司治理结构整改 - 随着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组建了第八届董事会 [2] - 新一届审计委员会由五名委员构成,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所有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以符合独立性要求 [2] - 此前监管指出公司存在薪酬审议程序不完整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不当的问题 [2] 监管措施与要求 - 河北证监局已就相关违规事项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 [2] - 监管要求公司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格隆汇“科技赋能·资本破局”线上分享会暨“金格奖”——“年度信息披露奖”奖项揭晓:复宏汉霖(02696.HK)、格科微(688728.SH)、康希诺生物(06185.HK)等6家企业上榜
格隆汇· 2025-12-22 19:15
活动与奖项概述 - 格隆汇于12月22日在线举办“科技赋能·资本破局”分享会 并在会上揭晓了“金格奖”年度卓越公司评选榜单 [1] - 共有6家上市公司荣获“年度信息披露奖” 分别为复宏汉霖(02696.HK)、格科微(688728.SH)、康希诺生物(06185.HK)、TCL科技(000100.SZ)、伟仕佳杰(00856.HK)、雍禾医疗(02279.HK) [1] 奖项评选标准与目的 - “年度信息披露奖”旨在表彰资本市场中具备最佳信息披露能力的企业 将信息披露视为企业与投资者及社会大众沟通的桥梁 [1] - 该奖项从信息披露的频繁度、准确性、及时性等多角度进行评选 最终结果通过定量数据分析和专家评审团等方式得出 [1] - 格隆汇评选的初衷是“全球视野,下注中国” 旨在打造投资圈中最具参考价值的上市公司及独角兽公司排行榜 [2] 评选覆盖范围 - 此次“金格奖”上市公司评选覆盖了港交所、上交所、深交所、纽交所、美国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上市公司及独角兽公司 [2]
中科电气: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日报网· 2025-12-19 23:17
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提问 表示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
重庆钢铁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 曾因信息披露文件命名错误收到口头警示
新浪财经· 2025-12-19 19:56
公司监管与合规情况披露 - 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主动披露了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1] -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行政处罚 [1] - 除一次口头警示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3] 具体监管措施详情 - 2025年9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匡云龙予以口头警示 [2] - 具体事由为:2025年9月16日股东大会后,提交的决议公告中,随附的法律意见书被错误命名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 交易所指出该信息披露文件差错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 [2] - 董事会秘书匡云龙作为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对此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 公司整改与应对措施 - 公司发现错误后已对文件命名进行更正 [2] - 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全面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2] - 整改措施包括:全面自查查找根本原因、完善内部控制与流程机制、严格执行内部问责机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与规则学习 [2] - 公司强调将以此次事件为戒,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确保公告内容准确、完整、合规 [2] - 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2] 公司治理与合规声明 -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公司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营以促进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 - 公司表示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爱泼斯坦案档案公布在即!美司法部被爆“赶工”处理档案敏感信息
环球网· 2025-12-19 13:33
文件处理工作状态 - 美国司法部律师正赶在12月19日截止期限前对数千页爱泼斯坦案相关文件进行涂黑处理[1] - 自感恩节当周以来每名律师经手的文件恐均超过1000页这项耗时巨大的任务极有可能拖到最后一刻才完成[3] - 律师在判断删改内容时必须综合考虑行政与法律层面的隐私保护受害者权益及其他多重要素[3] 内部管理与资源调配 - 负责处理文件的律师认为他们未能获得关于如何在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披露信息的明确或全面指导[5] - 反情报专家被要求放弃几乎所有其他工作专门来处理爱泼斯坦案文件[5] - 鉴于文件数量庞大律师工作节奏紧迫错误尤其可能发生在敏感个人信息的披露方面[6] 文件披露的法律要求与历史问题 - 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要求特朗普政府在12月19日之前公布大量与爱泼斯坦案相关的文件包括大陪审团记录FBI档案以及司法部内部讨论等内容[5] - 美国司法部今年早些时候在处理6万页肯尼迪遇刺案相关文件时误将400多名前国会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社会安全号码等私人信息公之于众[6] - 无论最终公开哪些内容仍将有大量信息被删改这种透明度不足的情况可能会继续受到美国公众的审视[6] 相关方反应与影响 - 近日接受采访的部分爱泼斯坦案受害者表示她们并未收到美国司法部的任何沟通或联系[6] -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对相关报道不予置评[6] - 特朗普于11月19日签署要求司法部公开爱泼斯坦相关案件文件的法案开启了公布案卷宗的30天倒计时[6]
新华制药: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18 21:10
公司动态 - 新华制药于2024年底在巨潮资讯网刊发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1] - 公告涉及的收购产品为鱼油[1] - 公司表示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1]
长盈精密: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证券日报网· 2025-12-18 20:41
公司经营与信息披露 - 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1] -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1] 股价影响因素 - 二级市场股价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投资者风险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 [1]
陕国投A: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风险
证券日报· 2025-12-18 16:14
公司对投资者问询的回应 - 公司于12月17日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提问 [2] - 公司表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司表示不存在未披露的风险 [2] 公司管理层对市值管理的措施 -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股价变动和市值情况 [2] - 公司通过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2] - 公司通过增加现金分红的频次和比例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2] - 公司通过增强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2] - 公司通过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2] - 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传递和提升公司价值观 [2]
长裕集团未披露实控人与担保人夫妻关系,换壳上市规避历史问题?
搜狐财经· 2025-12-18 14:23
公司上市主体与业务实质 - 公司虽于2019年新设成立,但超过90%的营收与利润来自收购来的子公司,母公司近乎“空壳” [2] - 公司实质经营前身为淄博广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吸收其资产与团队快速崛起,公司高管基本延续了淄博广通的原班人马 [4][5] - 公司拥有的全球领先的7.5万吨/年氧氯化锆产能及所有核心生产经营资质均由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自身不具备任何生产资质 [6][7] - 2024年,仅广通新材料和广垠新材料两家收购来的子公司,就贡献了公司96.52%的营收和92.45%的净利润 [8] 关联交易与商业条款 - 关联方第一稀元素连续三年为公司第一大客户,2022至2024年销售额分别为1.56亿元、1.16亿元、1.50亿元,占当期营收比例分别为9.37%、7.22%、9.17% [9] - 公司向第一稀元素销售特定产品存在显著溢价,以2023年为例,对关联方销售均价为12.38万元/吨,较非关联方均价9.21万元/吨高出34.4% [9] - 公司与第一稀元素的合资协议中存在限制性条款,规定合资公司产品外销须经第一稀元素批准,且部分产品在中国国内的销售“应通过乙方关联方进行” [10] 产能利用与募投项目 - 公司现有尼龙产品产能利用率长期不足50%,2022年至2024年,特种尼龙聚合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4.32%、40.96%、49.64%,特种尼龙(改性)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3.51%、33.13%、25.42% [11] - 公司在现有产能利用率低下的情况下,仍计划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年产1万吨高性能尼龙弹性体制品项目”以扩产 [11] 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 - 招股书未披露实控人刘其永与作为“共同义务人”、“关键担保人”的车秀凤的夫妻关系,而法律意见书确认二人为夫妻 [3][12] - 招股书中出现高管王延军履历信息错误,称其自2001年11月在某公司任职,但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30日 [13]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在申报文件中出现不一致,首次申报稿披露为128名,上会稿中减少至112名,但研发项目数量或规模未相应调整 [13] 历史沿革与潜在风险 - 作为公司实质前身的淄博广通,在2017年至2019年间曾受到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7.90万元,并涉及多达31条裁判文书及4条动产抵押记录 [5] - 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对淄博广通的注销,仅两个月后便正式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时间点衔接紧密 [4] - 公司核心技术资产中,有超过20项专利是从淄博广通处继受取得,并非收购后自主研发形成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