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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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发行价格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60,805.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555.16万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3,272.37万元,其中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投入30,00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仅投入1.37万元 [1] - 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68,675.4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0,805.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555.16万元 [1] 专项账户管理调整 -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泰嘉智能,变更"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原专项账户资金转存至新设账户 [2] - 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长沙银行望城支行,专用于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账户金额未披露具体数值 [3] - 原泰嘉智能在长沙银行望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0000256756688888)已注销,余额1,000万元转入新专户800000020257000007 [6][7] 资金监管协议要点 - 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方为泰嘉股份(甲方)、长沙银行望城支行(乙方)、平安证券(丙方),丙方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4] - 专户支取金额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保荐代表人周超、董蕾有权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 账户存续状态 - 公司目前存续的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兴业银行长沙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兴业银行长沙路支行(新能源电源项目)、广发银行云浮支行(研发中心项目) [7] - 长沙银行望城支行新专户(800000020257000007)处于存续状态,用于硬质合金带锯条项目 [7] - 原泰嘉智能长沙银行专户(810000256756688888)已正式注销,对应监管协议终止 [6][7]
茂莱光学: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72元,募集资金总额9.2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09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13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于2023年3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签订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根据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4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亿元 [2][3] - 2023年6月公司增加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595号作为实施地点,同时新增购地及地面房屋实施方式 [3] - 2024年6月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4] -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元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4]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4.113亿元 [7] - 2023年3月使用超募资金1.23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 2024年4月使用超募资金2500万-5000万元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4月26日已完成回购 [6] - 2024年7月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1.527亿元(含利息收入) [8]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 - 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23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29.9% [8] - 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8] - 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7][8] -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8] 审议程序与意见 - 本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10]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1][10] -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1][10] - 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0] - 保荐机构认为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监管规定 [10]
华夏航空: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证监会核准 发行数量不超过304,070,293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3,500万元[1] - 实际发行数量为264,673,906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11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1]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变更 - 公司与交通银行贵阳瑞北支行的监管协议因账户注销于2023年7月20日终止[2] - 2025年6月17日董事会及7月3日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主体[2] - 原项目"引进4架A320系列飞机"变更为"引进2架A320系列飞机" 募集资金投入从119,210.20万元缩减至75,410.20万元 剩余43,800万元调整至新项目"引进5架C909系列飞机"[2] - 终止"购买14台飞机备用发动机"项目 原48,7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调整至"引进5架C909系列飞机"项目[2] 新签署监管协议详情 - 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新签三方监管协议 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云飞飞机租赁公司 专用于引进2架A320飞机项目[3][4] - 协议明确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可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银行需配合提供账户资料及大额支出通知[4][5] - 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补充协议 原账户31260101040010770余额4,135,007.78元转用于引进5架C909飞机项目[6] - 所有协议均约定至资金支出完毕且账户注销后失效 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5][6][7]
鼎阳科技: 鼎阳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46.60元,募集资金总额12.42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1亿元,较期初减少1.52亿元,主要由于当期投入募投项目5548.44万元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334.00万元[1] -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2790.54万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并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22年4月完善风险控制措施[1] - 与兴业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9月签订补充协议[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1亿元,其中1亿元为大额存单,1864.65元为活期存款[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5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548.44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334.00万元[1][2] - 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批准[2] - 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节余资金使用等特殊情况[2][3] 募投项目具体进展 - 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芯片项目累计投入1.56亿元,进度77.16%,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预定状态[2][3] - 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008.67万元,进度53.89%,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预定状态[2][3] - 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4534.40万元,进度56.54%,已于2024年1月4日结项[3] - 所有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32亿元,总体进度68.43%,未出现可行性重大变化[3]
腾达科技: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A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8.49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专户获得利息收入183.07万元 理财产品收益445.93万元 累计收益628.99万元[1] - 募集资金已投入4.979亿元 其中不锈钢紧固件扩产项目投入8061.49万元 紧固件产品线扩展项目投入855.82万元 智能仓储基地项目投入2.02亿元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2.067亿元[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2.25亿元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5108.19万元[1]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募集资金 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1] - 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滕州支行、中国银行滕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滕州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滕州支行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2]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 保证专款专用[1]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 2025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3719.33万元 累计投入4.979亿元[6] - 不锈钢紧固件扩产项目投资进度72.63% 预计2026年7月19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6] - 智能仓储基地项目投资进度80.81% 预计2026年7月19日完成[6] - 紧固件产品线扩展项目投资进度仅4.28% 预计2027年1月19日完成 进度缓慢因变更实施主体及优先使用自有资金[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6] 资金运作情况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大额存单和7天通知存款等保本型产品 总额2.25亿元[4] - 2024年通过决议可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12月调整为不超过2.5亿元[3][4]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增资1亿元并提供1.5亿元无息借款实施智能仓储基地项目[5] - 将紧固件产品线扩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并提供2亿元借款[5] 项目调整情况 - 2024年11月将不锈钢紧固件扩产项目延期至2026年7月19日[5]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不锈钢紧固件扩产项目调整后投资1.11亿元 智能仓储基地项目调整后投资2.5亿元 紧固件产品线项目调整后投资2亿元[5] - 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或置换[7]
财信发展: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使用 确保资金安全并提高使用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募集资金定义与基本原则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2] - 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确保与申请文件承诺一致 不得随意改变投向 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 [2] - 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充分论证 确保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维护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或协助擅自改变用途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需集中存放于专户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需分别独立设置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 [3]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括资金集中存放、专户账号及项目信息、大额支取通知机制(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或募集净额20%需通知)、银行对账单抄送、查询权限、监管职责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 或未配合查询的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3]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的 需由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协议 [3] - 协议提前终止的需在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 [3] - 年度报告中需披露专户数量 设置多个专户的需说明原因并提出保证高效使用及安全控制的措施 [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 [5] - 募集资金支出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经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总裁/总经理逐级审批 超授权范围的需经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5]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并避免关联人利用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5] - 需持续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一年、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或其他异常情形的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及异常原因 [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用途、改变实施地点、使用节余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6]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6]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净额10%的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达到或超过10%的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低于500万元或1%的可豁免程序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并可在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 [7]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影响投资计划 已归还原次补充资金 单次补充时间不超12个月 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 [7]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需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募集基本情况、使用情况、补充金额及期限、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原因及保证措施、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到期日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7] - 超募资金使用需根据实际需求有计划地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归还银行贷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9] -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 保荐机构需出具专项意见 [9]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且保荐机构需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并承诺补充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 [9]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 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产品不得质押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1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募集基本情况、使用及闲置原因、投资额度及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保本承诺及安全性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10] - 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及风险控制措施 [1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除外)、变更实施方式或其他深交所认定的情形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1] - 董事会需科学审慎选择新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 确保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11] - 拟变更用途的需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新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投资计划、审批情况、保荐机构意见、需股东会审议的说明等内容 [11] -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需比照相关规则披露 [11] - 将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实施的需确保公司控股 有效控制项目 [12] - 变更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的需确保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12]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改变情况、原因、影响及保荐机构意见 [13] 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 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 [13]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的需解释具体原因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最近一次披露计划差异超30%的需调整投资计划并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13]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编制及反映情况是否如实进行合理鉴证 提出鉴证结论 结论为保留/否定/无法提出结论的 董事会需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13] - 会计部门需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4] - 内部审计部门需至少每季度对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1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未按要求报告的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在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1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15]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否定/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 保荐机构需在核查报告中分析原因并提出明确核查意见 [15]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15]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17] - 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改亦同 [17]
中船汉光: 董事会关于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4,934万股,发行价格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2,41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057,235.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303,362,364.16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444,879.8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32,376,879.88元,本年度使用68,000元 [2] -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净额14,673,929.07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85,591,413.35元,其中专户余额10,591,413.35元,现金管理余额175,000,000元 [2]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 公司与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邯郸分行、交通银行邯郸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账户余额3,556,267.2元用于激光有机光导鼓等项目,交通银行账户余额7,035,146.15元用于彩色墨粉等项目 [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5,000,000元购买大额存单,利率区间1.35%-1.65%,期限至2025年10-11月到期 [4]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承诺投资5,062万元,累计投入1,516.45万元,进度29.96% [5]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承诺投资5,800万元,累计投入151.14万元,进度2.61% [5] - 彩色墨粉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 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 - 彩色墨粉项目实施地点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邯郸市开发区尚壁东街8号 [6] - 彩色墨粉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购买控股股东现有厂房 [6] - 黑色墨粉项目出现节余资金580.37万元,原因为成本控制及采购优化 [6] 资金使用安排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849.66万元,已于2021年1月完成置换 [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85,591,413.35元中,175,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10,591,413.35元存放专户待投入 [2][6]
佳驰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制度适用于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办理验资手续 由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银行对账单报送、查询权限及违约责任条款 [1]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 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 [2][3] - 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公司其他资金也不得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3][4] - 同一募集资金项目需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 公司可开设多个专户但需按项目区分 [4] - 商业银行未履行监管协议时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 具体包括连续三次未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的情形 [4] 募集资金使用规定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仅限招股说明书承诺的用途 变更需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 [2][5]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等行为 [5] - 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流程:使用部门提出计划→部门领导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超授权需董事会审批 [5][6]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关联方占用 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 [6] 募集资金项目监管 - 募集资金项目需按计划进度实施 部门需定期报送进度 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 [6][7]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一年、投入不足计划50%等情形时 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 [7][8]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原因、资金存放情况及后续计划 [8] - 允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但需在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并经董事会审议 [8][9] 闲置资金管理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但需通过专户操作且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9][10]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及合理性 [10][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1][12] - 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 财务部需制定方案包含金额、期限、产品介绍及预期收益 [12]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 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 [12][13] - 变更后的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新项目投资计划及风险 [13][14]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原因、已投入金额、完工程度及置换定价依据等信息 [14][19] 监督与披露机制 - 公司需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说明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及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 [15][16]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核查 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鉴证报告 [16][20] - 专项报告需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项目进度、闲置资金使用情况、超募资金使用及投向变更等要素 [20]
技源集团: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2:0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1万股 发行价格为10.8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54410.88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6429.06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47981.82万元[1] - 募集资金已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签订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原计划 -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 募集资金净额原计划全部用于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为60272.93万元[2]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总投资额一致 均为60272.93万元[2] 金额调整具体情况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981.82万元低于原计划60272.93万元 差额为12291.11万元[2] -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 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 - 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为47981.82万元 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一致[2] 调整原因及影响 - 调整系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金额[2] - 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高效使用[2][4] -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4] 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 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3][4] - 本次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保荐机构认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监管规则要求[4]
技源集团: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2:0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召开 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靓召集并主持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募集资金调整议案 -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金额的实际情况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高效使用而决策 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且不改变资金用途[1] - 调整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优化资源配置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1] - 议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1][2] 子公司增资借款议案 -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启东技源增资或借款 金额为14,730.50万元和9,913.75万元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主体建设[2] - 该操作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 议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2] 募集资金置换议案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6个月[2] - 置换操作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规定 未变相改变资金用途[2] - 议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2][3] 支付方式优化议案 - 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该方式优化款项支付流程[3] - 操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 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且符合股东利益[3] - 议案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并制定操作流程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3] - 议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3][4] 闲置资金管理议案 -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4] - 该现金管理操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且未变相改变资金用途[4] - 议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