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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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3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五条 公司董 ...
烽火电子: 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7:1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4,249,0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0,013,466.61元 [1]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5第0012号) [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公司、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 - 浦发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账户用于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 [3] - 招商银行宝鸡营业部账户用于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3] - 中信银行西安沣惠路支行账户用于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 [3]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甲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岭科技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岭科技、产业园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独立财务顾问 [4] - 专户仅用于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或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 [4] - 甲方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该定期存单不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 [4] - 丙方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 - 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抄送丙方 [5] -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时,乙方需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丙方 [5] -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 [5] -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甲方或丙方可要求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 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需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6] -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6] - 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若仍有未完结事项或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需继续履行职责至完结 [6] - 争议解决方式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
正元智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9 12: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0.73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5,073万元,扣除承销费450万元(不含税)及直接相关外部费用395.5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27.42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原计划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两个项目,总投资44,67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4,227.42万元 [2] -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用途,调减"基础教育管理与服务一体化云平台项目"资金,变更至"高校运营与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剩余拟投入募集资金22,459.2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491.96万元,余额22,459.29万元(含利息收入) [5] 闲置资金管理计划 - 公司曾三次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额度分别为30,000万元、24,000万元和2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 [3][4]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实际进行现金管理 [4] 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000万元使用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 - 该计划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 [7] - 截至2025年7月4日,此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专户 [5] 审议程序及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认为该计划符合法规要求且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能力 [8][9] - 保荐人核查后无异议,认为程序合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9]
华大智造: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2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审议通过增设募集资金专户议案,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将作为"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增设专户 [1]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以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监管规则 [1] 募投项目调整 - 公司此前已通过议案增加武汉智造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并新增武汉为实施地点 [2] - 允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后续通过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定期划转资金 [2] 资金划转安排 - 公司计划通过增资或借款方式将募投资金划转至武汉智造专户 [2] - 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开立专户并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
英科医疗: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2]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禁止擅自变更用途[3] -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监督[4]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6]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触发)、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7]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由公司、子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协议[3] - 协议终止后1个月内需重新签订并公告[4] 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禁止变相改变用途[10] - 禁止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证券投资等高风险领域及关联方占用[11][12] - 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流程,超董事会授权范围需报董事会批准[13]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并披露[14]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涉及股东会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16] - 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金额超500万元或募集净额5%需履行程序,超10%且1000万元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7] - 变更后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26] - 变更实施地点需公告说明原因及影响[28] 募集资金监督机制 - 会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控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30] - 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核[31]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发现异常需向深交所报告[32] 附则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董事会可修订后报股东会批准[35]
西大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0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发行价每股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5.080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5217.12万元后净额4.559088亿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指引进行专户存储 [1] - 2020年12月29日与三家银行(中国银行绍兴越城支行、瑞丰农商行兰亭支行、工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 专户注销情况 - 因部分IPO募投项目结项,注销瑞丰农商行兰亭支行(账号201000263706817)和工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账号1211016029200216636)的募集资金专户 [2] - 已完成销户手续并通知保荐机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同步终止 [3] 账户状态更新 - 公告披露日专项账户开立主体均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包括瑞丰农商行兰亭支行、工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中国银行绍兴越城支行 [2]
*ST太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08
公司募投项目调整 - 公司拟终止"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341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5][8][9] -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3677700万元其中房产购置及装修2732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5070万元研发费用1144万元基本预备费3239万元 [8] - 截至2025年5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514031万元投入进度6647%剩余募集资金836669万元未使用 [9][1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A股发行价43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456490万元净额7961067万元 [6] -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5月31日余额834101万元含利息其中上海农商行杨浦支行账户余额826687万元 [7][8]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两个项目: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全额投入5503394万元)和总部运营中心项目(部分投入) [11] 项目终止原因及资金用途 - 终止原因为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水环境治理行业投资需求减少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调整 [9][11] - 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每月超500万元的职工薪酬支出存量项目超2000万元的追加投入海南等新拓业务资金需求 [12] - 资金划转后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终止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的三方监管协议 [12] 公司治理程序 - 该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2][13] - 独立董事认为调整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3] -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对调整无异议认为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14] 股东会议程安排 - 现场会议定于2025年7月15日10:30在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段为9:15-11:30 [4][5] - 会议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将在上交所网站公告 [3][5] - 股东发言需提前登记每次不超过3分钟总时长控制在30分钟内按持股数优先安排 [2][3]
隆基绿能: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21:1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实际发行7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69.65亿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11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资金已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终止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投入,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10.8亿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铜川隆基光伏科技与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 [2] - 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开立,存储金额未披露具体数字 [2] - 协议规定专户资金仅用于指定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需到期转入专户或续存且不得质押 [3] - 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查询专户资料等,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3][4]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5]
九联科技: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号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9,000,00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5,402,847.17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 公司及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与7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 2024年3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3] - 公司与新保荐机构及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4]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注销 - 截至2025年6月30日,"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专户已使用79,662,770.92元,专户余额为1,050,203.27元 [5] - 另一"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专户已使用13,860,807.99元,专户余额为8,101,272.41元 [5] - 公司拟注销上述专户,剩余资金将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5]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专户注销事宜,注销后相关监管协议终止 [6]
达威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募集资金定义涵盖公开发行证券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1]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 [2] -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多专户情况需向深交所说明原因及安全控制措施 [2] - 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包含7项核心条款 [2][3]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资金使用需严格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执行,重大变动需及时公告 [4]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证券买卖、质押或变相挪用 [4] - 资金支出需履行分级审批程序,超董事会授权范围需报董事会审批 [5] 项目监督与信息披露 - 项目管理部门需建立募投项目管理制度,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及效益评估 [5] - 出现进度滞后、投资超支等4类异常情况需书面说明,董事会需在年报中专项披露 [5] - 每半年需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年度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6][17] 闲置资金运用规则 - 闲置资金可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需董事会审议 [7]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的年度累计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9]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保本且流动性好,需董事会审议及公告 [10]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投向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新项目需符合主营业务且经可行性分析 [12][13] - 变更实施主体、方式或地点需公告原因及影响,涉及关联交易需披露定价依据 [13][14] - 项目节余资金超计划30%需股东会审议,低于100万元可豁免程序但需年报披露 [14] 监督与责任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需2日内向深交所报告 [17]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差异 [18]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资金规范使用,违规导致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