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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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21,780,000股,发行价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885亿元,扣除承销费后净额6.9352亿元,资金于2021年2月22日到账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2]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6237亿元,实际投入6.9352亿元,其中"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结项 [3] - 2024年4月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安排,将"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1年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 [4] - 2025年4月再次延期上述两个项目并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 [5]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 2025年8月1日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可滚动使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 [1][5] - 该资金不得用于证券交易或变相改变募集用途,且需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归还至专户 [5][6] 审议程序与监管合规 - 该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6][7] - 监事会确认该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且符合股东权益 [7]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要求 [7][8]
嘉元科技: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核心观点 - 公司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与规范使用[3][6][7] - 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主营业务方向,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领域[11][12][15] - 保荐机构需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管理,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1][2][30] - 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计划,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或股份回购[13][23] - 募投项目变更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可行性分析[19][25][26] 募集资金存储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6]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商业银行需每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7][9] - 境外项目需额外披露资金安全措施及使用规范性[3]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12][19][20]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12个月,需通过专户实施且不得用于证券交易[14][22]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需在6个月内完成,并经董事会审议[12][17] 募投项目变更与监督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8][13]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因、新项目计划及保荐机构意见[20][26][27] - 董事会每半年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实际进度与差异[21][30][32] 超募资金与节余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在项目结项前明确,优先用于主营业务[13][23]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审议程序,但需在年报中披露[15][24]
海泰新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21,780,000股普通股,发行价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9亿元,扣除承销费后净额6.94亿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22日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1]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62亿元,调整后拟投入6.94亿元 [3] -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结项 [3] - 2024年4月公司决议将"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1年,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 [3] - 2025年4月再次决议延期上述两个项目,并扩大实施范围 [3]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5] - 资金用途限定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明确禁止用于证券交易 [5] - 该计划已通过2025年8月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 监管机构意见 - 监事会认为该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项目进度,符合股东权益 [6]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确认公司履行了必要程序,资金使用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 [6]
萤石网络: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以每股28.77元发行1.125亿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32.3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21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4亿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7.44亿元(含6.2亿元现金管理)[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7616.16万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设立专户存储,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4亿元,另有6.2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1] - 理财产品包括:华夏银行7000万元通知存款、中信银行2.5亿元大额存单及2.5亿元通知存款[2] 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累计投入12.08亿元(进度67.29%),延期至2025年12月完成[3][4] - 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累计投入6.91亿元(进度101.6%),已超额完成投资[3] - 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3.14亿元(进度101.92%)[3] - 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41亿元(进度71.4%)[3] 资金使用调整 - 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从44.14亿元降至37.39亿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31.21亿元[3] - 向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提供借款17.95亿元实施重庆基地项目,向杭州萤石软件提供借款9.88亿元实施云平台及研发项目[3] - 2025年8月董事会决议将部分项目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募投项目[4] 项目效益说明 - 重庆基地项目提升工业自动化水平,但难以单独核算经济效益[5] - 物联网云平台项目增强核心竞争力,效益已融入整体营收[5] - 智能家居研发项目支撑中长期技术发展,产业化基地项目优化办公环境并减少租赁支出[5]
萤石网络: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以每股28.77元发行1.125亿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32.366亿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8914.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213亿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1]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募投项目原计划总投资44.135亿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1.2136亿元 [2] - 调整涉及四个项目: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 [1][2]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5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4.701亿元,占调整后拟投入金额的79.11% [2] - 累计已投入自有资金10.015亿元,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7616.13万元 [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274亿元,预计节余金额6.130亿元 [2] 项目结项安排 - 四个募投项目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1][3] -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结项后预计节余1.559亿元(不含未来收益) [1][4] - 计划将4153.97万元转入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资金管理措施 - 将保留重庆基地和智能家居产业化基地项目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5] - 对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和智能家居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将办理专户销户手续 [5] - 公司通过优化资源调度和成本控制实现节余资金 [5] 决策程序 - 2025年8月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6] - 监事会认为该安排符合监管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 - 保荐机构对资金调整方案无异议 [8]
国晟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核心要点 - 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 募集资金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1][3]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必须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需专户存储,境外项目需符合特殊监管要求 [9]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明确专户信息、资金支取限额(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等条款 [10] - 商业银行需每月提供对账单,保荐人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违约可终止协议 [10]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 [5][13] - 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关联方占用、变相改变用途等行为 [13] - 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但限于结构性存款等安全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7][1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到期需归还 [19]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需发表意见,新项目应聚焦主业 [20][21] - 变更需披露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及投资计划等信息 [22][24]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用途变更,仅需董事会决议 [20] 结余及超募资金处置 - 单个项目结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5%可免审议,用于非募投项目需履行变更程序 [25] - 全部项目结余资金超500万或净额5%需股东大会审议 [26]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闲置部分可现金管理但需说明合理性 [27] 监督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28][29]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调查,年度核查报告需涵盖资金存放、使用进度、置换情况等 [30] - 公司需配合保荐人和审计机构工作,违规需及时整改并报告 [30]
萤石网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萤石网络于2022年12月28日以每股28.77元发行1.125亿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32.366亿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8914.98万元后实际到账31.475亿元,净额为31.214亿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 - 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1] - 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包括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智能家居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四大项目[2]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385亿元,占预计总投资额44.135亿元的84.7%[2][3]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 - 截至2025年7月25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701亿元,自有资金净投入10.015亿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7616.13万元[3][5] - 节余资金总额7.274亿元,其中待支付金额6.130亿元,实际可支配节余1.144亿元[5] - 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节余1.559亿元(不含未来收益),其中4153.97万元将转至产业化基地项目补足尾款,剩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 项目结项安排 - 四大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状态,满足结项条件[6] - 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和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将办理专户销户,重庆基地和产业化基地账户保留用于支付尾款及质保金[7] - 节余资金产生原因包括成本控制优化(降低实施成本)及现金管理收益(闲置资金理财及存款利息)[8] 资金调整影响 - 结项及资金调整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监管规定且不影响日常经营[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8] 审议程序 - 2025年8月1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9]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及股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9]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调整事项无异议,认为程序合规[10]
萤石网络: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2] - 募集资金定义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专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2]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禁止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或挪用资金[2][4]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禁止混入非募集资金[3][5] - 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月度对账单抄送、查询权限等核心条款[3][4] - 财务部门需建立专用台账,详细记录开户信息、项目金额、支付时间等资金流转数据[5] 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循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及后续计划[6][7]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资进度不足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7] - 禁止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科技创新领域为主营业务投向重点[8][12] 闲置资金管理规则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仅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9][14]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操作,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16]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12] 资金投向变更程序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行为视为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15] - 变更后项目必须聚焦主营业务,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新项目投资计划及风险[15][20] - 项目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原因、已投入金额及效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15][17] 监督与信息披露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及实际与计划差异原因[16][24] - 年度报告需包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重大影响事项需及时公告[16][25] -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同样适用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6][18][26][30]
萤石网络(688475.SH):募投项目“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等结项
格隆汇APP· 2025-08-01 18:10
募投项目进展 -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及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全部结项 [1] - 重庆基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5,593.39万元(不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1] 资金运用调整 - 将重庆基地项目节余资金部分转入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尾款及未到期质保金等款项缺口 [1] - 部分节余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1]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1 02:00
募集资金调整 -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万元调整至6,452.85万元 其中已投入3,452.85万元 将继续投入3,000万元 [9][11][16] - 剩余募集资金15,171.88万元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10][11][16] - 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8年8月 [9][11][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00万元 [11][48] - 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650万元 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9,350万元 [11][48]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240.34万元 [11][13][4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1日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171.88万元 [13][48][49] - 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402.71万元 [13][48] - 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26万元和缴纳税费18.06万元 [13][48] 项目调整原因 - 车载硬件终端升级为车联网智能座舱域控制器 采用模块化设计 基本功能模块已完成 [14] - 客户需求显著变化 市场前景不及预期 [14] - 需满足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三项汽车信息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 [15] 现金管理安排 - 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41][47]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产品 [41][47][55]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资金可滚动使用 [4][41][51] 公司治理程序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相关议案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0][42][4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相关议案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5]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须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19][23]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 [23][26]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3][2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