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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答记者问
新华社· 2025-12-22 11:02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规则制定与修改过程 - 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 [2] - 主要修改包括: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要求、明确明码标价制度、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优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条款 [2] - 修改过程再次听取了有关企业和地方意见,并对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完善 [2] 规则主要内容概览 - 规则共计7章29条,规定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遵守的规范 [3] - **第一章 总则**:明确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经营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4] - **第二章 经营者自主定价**:聚焦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依法自主定价基本要求,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规定,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 [4] - **第三章 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结合平台经济具体场景,细化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 [4] - **第四章 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4] - **第五章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规定提供免密支付、搭售服务或商品、设置自动续期/扣款时,需以显著方式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及商品质量承诺担保制度 [4] - **第六章 监督机制**:明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措施,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5] - **第七章 附则**:规定自建网站经营者等参照适用本规则,明确文件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 [5] 规则实施时间表与过渡期安排 - 规则实施日期定为2026年4月10日,为落实细化监管要求预留准备时间 [6] - 在实施前的过渡期内,监管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 [6] - 自查重点工作包括:1) 平台经营者梳理并完善内部合规制度,重点落实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收费行为等规定 [7];2) 平台经营者对照规则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提供必要支持 [7];3)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宣传规则新要求,推动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7] - 过渡期内,监管部门还将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7] 后续落实与监管措施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将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 [8] - 具体措施包括:1) 开展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8];2) 推动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8];3) 强化监测评估,密切监测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状况,跟踪评估规则实施情况 [8];4) 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8]
锐财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2-22 09:20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1] - 该规则是中国平台经济价格治理迈向制度化、精细化新阶段的重要一步,为行业常态化监管提供透明规则,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护航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跃升” [3] - 规则将于明年4月10日起施行,实施前有关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 [6] 规则主要内容与监管方向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2] -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2]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 [2] - 规定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的具体规范,涵盖经营者自主定价、价格标示行为、价格竞争行为以及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四大方面 [4] 针对的突出问题与具体举措 - 针对“大数据杀熟”等差别定价问题,要求公开算法规则并禁止无正当理由的同等交易不同价 [5] - 针对“先涨后降”“虚假满减”等价格欺诈问题,要求细化折价基准、补贴公示、促销时限等标示要求 [5] - 针对平台通过滥用流量、屏蔽店铺等手段干预商户定价的问题,明确禁止不合理限制 [5] - 针对自动续费、免密支付等暗扣问题,要求显著提示并设一键取消 [5] 规则实施与各方责任 - 平台经营者应当全面梳理内部合规制度,对照规则予以细化完善,特别是落实好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等规定 [7] - 平台经营者需相应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为平台内经营者落实监管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 [7] - 确保规则落到实处需要政府、平台、行业与社会形成协同共治的合力,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监管并细化配套政策,平台企业应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和自律作用 [8]
12月22日投资早报|联创电子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股票继续停牌,上峰水泥参股公司粤芯半导体创业板IPO获受理,今日两只新股申购
新浪财经· 2025-12-22 08:35
隔夜市场行情 - 2025年12月19日A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沪指涨0.36%报3890.45点,深证成指涨0.66%报13140.21点,创业板指涨0.49%报3122.24点,上涨个股超4400只,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1.73万亿元,较上个交易日放量700亿元 [1] - 同日港股三大指数悉数走高,恒生指数涨0.75%报25690.53点,恒生国企指数涨0.68%报8901.23点,恒生科技指数涨1.12%报5479.04点,全日成交额2211.86亿港元,全周恒指累跌1.1%,国指累跌1.96%,恒科指数累跌2.82% [1] - 同日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道琼斯指数涨0.38%报48,134.89点,标普500指数涨0.88%报6,834.50点,纳斯达克指数涨1.31%报23,307.62点,本周标普500指数小幅上涨0.1%,纳指上涨0.5%,道指则下跌0.7% [1] 今日新股申购 - 今日(新闻发布日期)有2只新股申购,无新股上市 [2] - 陕西旅游(证券代码603402)发行价格80.44元/股,发行市盈率12.37倍,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旅游演艺的综合性文旅运营企业,主营业务集旅游演艺、旅游索道、旅游餐饮、旅游项目投资及管理为一体,主要依托华清宫、华山等旅游资源 [4] - 新广益(创业板证券代码301687)发行价格21.93元/股,发行市盈率28.59倍,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抗溢胶特种膜关键制备技术的厂商之一,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 [4] 互联网平台价格监管新规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12月20日制定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5] - 规则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可依法自主定价,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削减补贴、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6] - 具体禁止行为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以让利、返现等方式促销;强制或变相强制其在该平台售价不得高于其他渠道;强制或变相强制其开通自动跟价、自动降价或类似系统;以及其他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行为 [6] 商务部2026年工作部署 - 商务部于12月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商务工作责任重大,要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贡献商务力量 [7] - 会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 [7] - 会议明确鼓励支持服务出口,积极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 [7] - 会议还提出要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 [7]
互联网平台定价规则2026年4月实施 七章29条护航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长江商报· 2025-12-22 07:12
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12月20日联合制定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 - 该规则共计7章29条,旨在为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划定价格行为红线,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1] - 新规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1] 政策制定背景与目标 - 互联网平台定价直接关系市场公平与消费者权益,是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关键环节[1] - 平台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和载体,在我国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扩大内需和就业创业提供了新空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引擎[2]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2] - 该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2] - 规则旨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2] 核心监管要求: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 规则完善了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2] - 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3] - 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依法自主定价[6] - 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优惠、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6] 核心监管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 - 规则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3] - 平台经营者应当公平公正开展补贴促销,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6] - 平台经营者开展补贴促销,应在网站或App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及相关促销活动规则,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6] - 要求“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者价格促销规则”[6] - 标示预估价格应当公开预估价格的构成,并充分提示预估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之间可能存在差异[6] - 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6] 核心监管要求:规范价格竞争行为 - 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价格竞争行为是文件的重点内容[7] - 规则明确了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等行为的认定标准[7] - 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划下红线: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7] - 要求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7] - 禁止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7] - 禁止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7] - 禁止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7] - 禁止不标示或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或虚构、篡改、删除网络交易实际成交价格记录,诱骗交易[7] 平台经营者合规与执行要求 - 在规则印发后到实施前这段时间,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3] - 平台经营者应当全面梳理内部合规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对照规则予以细化完善,特别是落实好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等规定,并在日常经营中认真执行[3] -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照规则关于依法自主定价、明码标价、价格竞争行为等规定,相应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为平台内经营者落实监管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3] - 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向平台内经营者宣传规则和相关平台规则的新要求,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推动平台内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4] -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各地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督促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7]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锐财经)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2-22 06:58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1] - 该规则是中国平台经济价格治理迈向制度化、精细化新阶段的重要一步,为行业常态化监管提供透明规则,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护航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跃升” [3] - 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实施前有关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 [6] 规则核心内容与监管重点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2] - 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2]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 [2] - 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4] - 要求提供免密支付、搭售服务或设置自动续期时,应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4] 针对的突出问题 - 针对“大数据杀熟”等差别定价问题,要求公开算法规则并禁止无正当理由的同等交易不同价 [5] - 针对“先涨后降”“虚假满减”等价格欺诈问题,要求细化折价基准、补贴公示、促销时限等标示要求 [5] - 针对平台通过滥用流量、屏蔽店铺等手段干预商户定价的问题,明确禁止不合理限制 [5] - 针对自动续费、免密支付等暗扣问题,要求显著提示并设一键取消 [5] 实施与协同治理 - 平台经营者应全面梳理内部合规制度,对照规则细化完善,特别要落实好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平台收费行为等规定 [6] - 平台经营者需相应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为平台内经营者落实监管要求提供必要支持 [7] - 确保规则落实需要政府、平台、行业与社会形成协同共治合力,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监管并细化配套政策,平台企业应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和自律作用 [8]
推动平台与商家共赢发展
新浪财经· 2025-12-22 06:46
文章核心观点 - 平台经济高速扩张背景下,餐饮实体企业与外卖平台之间利益分配失衡,导致商家集体下架商品、终止合作,合作关系紧张甚至破裂 [1] - 平台长期推行的较高抽成、隐性收费及转嫁促销成本等机制,持续挤压商家利润空间,危及合作可持续性,并可能损害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 [1][2] - 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需建立在公平、可持续的合作关系之上,呼吁监管、平台企业及行业共同推动规则完善与商业模式优化 [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当前平台餐饮行业整体供大于求,商家通过降价吸引客流,但长期陷入“增收不增利”的恶性循环 [1] - 中小餐饮企业因规模有限、抗风险能力弱,在平台主导的低价竞争中首当其冲,生存空间不断收窄 [1] - 商家陷入“不参与活动没流量,参与活动没利润”的困境,线上综合成本持续攀升,甚至出现“线上订单越多、实际利润越薄”的现象 [1] - 高抽成现象不止存在于餐饮领域,还存在于网约车、在线旅游等领域 [2] 平台机制与商家成本 - 平台推行较高的抽成比例,并存在隐性收费机制 [1] - 商家被迫承担平台发起的满减补贴、红包神券等促销成本 [1] - 平台要求商家参与推广投流和竞价排名,进一步推高线上运营成本 [1] 潜在风险与影响 - 商家利润空间被持续压缩,为控制成本可能降低食材标准、简化加工流程,危及食品安全这一行业底线 [2] - 市场上出现无实体店的“幽灵餐厅”,给公众健康带来隐患 [2] - 平台与商家的利益失衡,最终可能以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 [2] 监管与政策动向 - 日前发布的《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参与促销,并强调保障商户定价自主权 [2] - 下一步应推动规定落到实处,并进一步强化平台收费透明度,防止平台利用算法与技术优势转嫁竞争成本 [2] 发展建议与未来方向 - 监管部门应尽快将平台收费合规问题纳入平台治理体系 [3] - 平台企业应重新审视商业模式,摒弃“流量至上、补贴开路”的短期竞争思维,转向通过服务优化、效率提升实现多方共赢 [3] - 行业协会与商家需形成合力,推动建立更合理的利益协商与风险共担机制,共同构建良性循环的平台生态 [3]
中国多领域深入“反内卷” 为平台企业价格竞争划红线
第一财经· 2025-12-22 06:26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新规 -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规范平台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 《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 [2] - 新规要求平台规范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并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 [3] - 新规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规定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搭售、自动续费等服务时需显著提示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并要求平台公示补贴、促销规则以遏制“虚假满减”、“先涨后降”等行为 [4][5] - 《行为规则》的实施日期定为2026年4月10日,在实施前,监管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 [5] 光伏行业反内卷进展 - 光伏行业“多晶硅产能整合收购平台”正式落地,由通威集团和协鑫集团作为前两大股东合计持股47.14%,旨在通过“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市场化并购”路径整治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 [6] - 2025年被行业称为“反内卷”元年,光伏行业主要开展了不低于成本招采及销售、引导有序竞争等工作,前三季度主产业链环节企业亏损310.39亿元,但第三季度亏损64.22亿元,较第二季度收窄约46.7% [6] - 国家能源局官员表示,光伏行业整治“内卷式”竞争持续高位推进,产业链价格企稳回暖,竞争秩序逐步修复,同时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等政策相继出台 [7] - 工信部表示行业治理进入攻坚期,将进一步加强产能调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并健全价格监测机制,打击价格违法、虚假营销等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 [7] 反内卷政策的宏观背景与深化方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明年重点任务,相较2024年“综合整治”的表述进一步递进,释放出政策将继续深化落地的信号 [8] - 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解读指出,在企业层面要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需加快完善重点行业产能调控机制,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并综合运用信用监管、价格执法、反垄断等监管手段规范市场秩序 [8][9] -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张金杰撰文指出,从根本上摆脱内卷需将竞争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1] - 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让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依据市场规则实现效益最大化,从根源减少市场扭曲引发的内耗 [9] 其他行业反内卷动态 - 除互联网平台和光伏行业外,汽车、动力电池等多个领域“反内卷”也取得积极进展,例如《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厂家出现集体提价 [1]
三部门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 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中国证券报· 2025-12-22 05:06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该规则旨在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最终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1] 规则制定过程与实施时间 - 三部门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 [1] -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了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2] 规则主要内容:规范市场竞争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为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 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其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1] 规则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 - 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 [1] - 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以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 后续落实安排 - 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行为规则》各项监管要求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2]
【热点思考】算法协商:数字时代劳动关系治理的新范式
新浪财经· 2025-12-22 04:41
文章核心观点 - 算法协商是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重要实践,推动平台企业劳动关系治理从单方控制向多元共治转型,构建数字时代劳动关系治理新范式 [1] - 算法协商旨在解决平台算法带来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通过集体协商机制推动算法向善改进,实现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共赢发展 [1][3] 算法控制的形成与劳动者权益困境 - 平台通过算法实现对劳动者的“无形支配”,订单分配、薪酬计算、绩效考核等核心规则由平台单方面制定,隐蔽性强且规则不透明,许多劳动者反映“算法规则不透明、调整不知情” [2] - 平台通过“层层转包”、“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使劳动者失去法定维权基础,同时分散的劳动者缺乏集体议价能力 [2] - 现行法律对算法规则规制存在空白,动态定价、抽成比例等核心算法无需第三方审查,形成“技术中立”表象下的监管盲区 [2] 算法协商的核心价值与成效 - **保障劳动者知情权与参与权**:有平台企业通过算法协商,签署专项协议,明确“定期公示算法变动”,并在官网增设“算法公开”入口进行可视化解读,公开AI安全防控及判责算法后,平台风险单量下降30%,司机申诉率下降近30% [3] - **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通过算法协商,多家平台优化派单机制、取消“超时扣款”,网约车行业推出强制休息提醒功能,在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同时未影响平台运营效率 [4] - **提升平台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算法协商提升劳动者对规则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和人员稳定性,有平台通过协商明确约定每单派费不低于加盟商单均派件收入的25%,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提升劳动者职业归属感 [5] 算法协商的实践进展与覆盖范围 - 2025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提出推动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就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开展协商 [1] - 全国工会系统重点推动平台企业开展算法协商,目前已有15家头部平台企业纳入工作范围,协商成果预计将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逾2000万人 [1] 算法协商的实践路径与支撑体系 - **工会的组织与引领**:各级工会通过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组织分散的劳动者,推动头部平台示范,例如上海市总工会确保一线劳动者协商代表比例不低于80%,广东省总工会采用“上代下”方式围绕“定价不透明、抽成模糊”等确定协商重点 [6] -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平台企业需建立“技术研发+协商协调”协同机制,在算法迭代前主动征求劳动者代表意见,并将协商成果转化为刚性制度,如明确最低工资标准、设立恶劣天气补贴等 [6] - **制度保障与第三方监督**:需在立法层面明确算法协商的法定地位,纳入集体合同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细化算法场景下的工作时长、休息休假等具体标准,在监管层面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工会、人社及第三方机构开展算法合规审查,重点核查抽成比例、奖惩规则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7]
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新浪财经· 2025-12-22 04:41
一是规范价格竞争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 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完善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 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 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魏弘毅 魏玉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 价格行为规则》20日对外发布。 据了解,三部门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 完善行为规则,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