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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考培训乱象:华图、大斌等机构教材出错,课程陈旧退费难
新京报· 2025-12-30 18:16
行业概况与市场环境 - 公务员考试培训行业因“考公热”持续升温而催生培训热 [1] - 2026年国考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 达到371.8万人 其中283.1万人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74:1 [1] - 公务员考试官方不指定或委托机构补习 社会机构提供的培训在合规前提下合法 [23] - 国家公务员局提醒考生 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3] 主要培训机构与投诉问题 - 华图 大斌 中公 粉笔等培训机构被投诉课程质量参差不齐 教材出错 退费套路重重等问题 [1] - 黑猫投诉平台上“退费难”在教育培训预付费领域已成普遍现象 粉笔和中公也不乏投诉案例 [19] - 中公教育在今年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退费难 相关话题如“中公教育以物抵债退落榜考生学费”“中公教育1.7万退款分17年还”曾成“热搜”事件 [19] 课程与教材质量问题 - 华图考公教材内容出错 答案自相矛盾 例如2026版新闻教材中“新闻的根本属性”一题答案错误 [1][3][4] - 大斌考公录播课内容陈旧 老师仍在讲解“十三五”等过时内容 [1][6][8] - 课程配套题目陈旧 真题来自2018年或更早的题库 申论课程未按2022年后的最新三类试卷形式进行辅导 [8] - 录播课视频中老师讲解答案与屏幕最终显示答案不一致 [3] 退费纠纷与合同问题 - 学员申请退费时发现核算出的已消耗费用高于学费 出现“倒欠机构钱”的情况 [1][9] - 退费计算包含多项费用 如课时费 违约金 系统使用费以及高额的“带学服务费” [9] - 合同中存在复杂且对消费者不利的退费条款 例如“带学服务”虽标注“赠送”但退费时需按标准扣费 [10] - 机构单方面设定“购课超14天不退费”“开课后无法退课”等规定 客服说法不一 [12][13][17] - 合同争议处理条款规定需提交北京仲裁 对异地消费者构成较高的维权成本 [10][11]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提出具体规定 [2][21] - 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 [21] - “超14天不退费”等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在司法审理中被认为无效 [22] - 经营者委托主播在直播间作出的具体明确承诺 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合同的内容 [24] - 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规定 主张相关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或无效 [24] 给消费者的建议与风险防范 - 选择预付费式培训时需谨慎 警惕“保过”“不过全额退费”等诱导“陷阱” [2][22] - 报名前需核查机构资质 避开无资质“黑机构” [25] - 仔细查看合同 将退费条件 计费标准 师资配置 课程内容 违约责任等全部书面化 [25] - 谨慎付款 优先选择小额试购体验课程质量 避免一次性支付高额费用 [25] - 预付费消费时要和对方勤沟通 及时反馈课程意见 以留存证据 [23] - 注意保留合同 缴费凭证 直播间宣传截图或录屏 客服聊天记录等证据 [24]
公考培训乱象:华图、大斌等机构教材出错,课程陈旧退费难
新京报· 2025-12-30 18:07
行业概况与市场动态 - 公务员考试培训行业因“考公热”持续升温而催生培训热潮 [1] - 2026年国考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达到371.8万人,其中283.1万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74:1 [1] - 2026年国考首次将报考年龄上限放宽至38周岁(应届硕博43周岁),这是配合延迟退休政策、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改革 [1] - 国家公务员局提醒考生,官方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 [22] 主要培训机构及投诉问题 - 华图、大斌、中公、粉笔等主要培训机构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被大量投诉 [1] - 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课程质量参差不齐、教材内容出错、录播课内容陈旧以及退费套路重重等方面 [1] - 中公教育(002607)在今年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退费难,相关话题如“中公教育以物抵债退落榜考生学费”、“中公教育1.7万退款分17年还”曾成为热搜事件 [18] - “粉笔考公教育”相关的投诉大多涉及退款问题,经投诉平台协调,显示有客服介入处理 [18] 课程与教材质量问题 - 华图教育2026版新闻教材出现事实错误,将“新闻的根本属性”答案错列为“传播性”,与教材同一页理论部分强调的“真实性”自相矛盾 [1][3][4] - 教材内容编排混乱,例如练习题与对应考点错位 [4] - 大斌公考提供的录播课程内容陈旧,有老师在2025年的课程中仍在讲解“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的内容 [1][6] - 深圳大斌公考的申论课程未根据2022年国考改革更新,仍按旧的“AB卷”形式辅导,未涵盖新增的“行政执法类” [8] - 课程配套题目陈旧,有学员发现不少真题来自2018年或更早的题库 [8] 退费纠纷与合同问题 - 学员申请退费时遭遇不合理计算,有案例显示学员报名课程价格为5980元,但机构核算出的已消耗费用高达7410.39元,导致“倒欠机构钱” [9] - 退费计算中包含多项隐性费用,如“带学服务费”3000元,尽管合同备注栏标注为“赠送”,但附件中的特殊退费条款规定享受服务超过7天需按1000元/月收费 [10] - 华图教育在退费时单方面将学员支付的“协议价”14800元按“非协议价格”19300元计算每日课程单价,导致退款大幅缩水,此计算方法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11][12] - 机构普遍设置不合理的退费门槛,如“购课超14天不退费”、“开课后无法退课”等,客服说法与合同书面约定存在不一致 [13][16] - 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对消费者不利,例如规定争议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给异地学员维权带来高昂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10][11]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处理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了具体规定 [2][20] -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 [20] - 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超14天不退费”等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1] - 消费者在直播间基于主播明确、具体的承诺产生的合理信赖受法律保护,该承诺构成合同内容,经营者不得事后主张条款无效 [23] - 法官建议,若机构提供的课程为多年前录制、失去时效性,可认定其违约,但消费者需注意留存沟通记录等证据 [22] 给消费者的风险防范建议 - 报名前需核查培训机构资质,避开无资质“黑机构” [24] - 仔细审阅合同,务必将“退费条件、计费标准、师资配置、课程内容、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书面化,避免仅依赖口头承诺 [22][24] - 谨慎付款,优先选择小额试购体验课程质量,避免一次性支付高额费用 [24] - 保留所有证据,包括合同、缴费凭证、宣传截图或录屏、客服聊天记录等 [23] - 警惕“保过”、“不过全额退费”等营销诱导陷阱 [2][21]
25年会员退费难,平台不能让“优惠便利”变“维权难题”
扬子晚报网· 2025-12-28 19:58
爱奇艺25年会员退费纠纷,看似个例,实则戳中了预付式消费的普遍痛点。家人借优惠叠加充值的操 作,原本是平台吸引用户的营销手段,却在多年后因支付账户变更,让"可退费"的承诺沦为用户的维权 梗阻。客服一句"仅能原路退回"的僵化回应,更凸显出平台在服务设计上对用户长期权益的漠视——既 然能允许长达25年的会员绑定,就理应预设账户变更、需求调整等突发状况,而非以"流程规定"为由推 诿。 最终启动核查退费的表态,虽算及时止损,却也暴露了长视频平台在预付式服务中的短板:重拉新、轻 售后,重短期业绩、轻长期责任。对于用户而言,超长周期的会员本就带着对平台的信任,这种信任不 该因维权门槛被消耗。此次事件也给行业提了醒:优惠营销不能只画"便利大饼",更要筑牢售后保障的 底线。平台需完善灵活的退费机制,细化账户变更后的权益衔接方案,让"放心消费"真正落地,这才是 留住用户的长久之道。 12月28日,爱奇艺官方微博发文称,关注到用户黄先生的退费诉求,已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并启动原支 付渠道退款流程。因其原账户停用,为保障其资金安全,我们将在核实收款账户与充值账户为同一人所 有的基础上,根据该用户的实际情况为其安排退费。 据河南广播电 ...
合肥高新区大力推进“预付宝” 为“品质主城区”建设注入信任动能
新浪财经· 2025-12-28 09:56
文章核心观点 - 合肥高新区推出的“预付宝”平台通过资金监管、便捷服务和纠纷处理机制,旨在构建健康可持续的预付消费生态,重塑消费者信心,并优化营商环境 [1][2] “预付宝”平台概况与上线效果 - 平台于2025年11月13日正式上线,合肥高新区已动员超过200家各类经营主体接入,涵盖零售、健身、美发、教育、医疗、汽车养护等多个行业 [1] - 平台上线后,合肥高新区因预付式消费产生的纠纷已超3500件,占消费纠纷总量的近11% [1] - 平台推广从药房、美发、烘焙、健身等高频小额消费场景切入,逐步拓宽在日常服务中的应用 [2] 平台运作机制与商家接入 - 商家可通过企业支付宝登录直接开通业务,消费者每消费一笔,费用直接拨付给商家,预充值全额款项的利息也返还给商家 [2] - 平台为合规经营的商家提供低息、免息贷款,为小微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 [2] - 例如,合肥高新区一家拥有51家门店的16年连锁药房企业,在区市场监管局宣贯后已全部接入平台 [2] 消费者体验与权益保障 - 消费者通过支付宝搜索“预付宝”,可查询充值商家、消费记录及账户余额 [2] - 若发生商家跑路等纠纷,消费者可“一键发起”退费申请,平台自动审核发放退款 [2] - 消费者表示,预付充值时会优先选择接入平台的商家,以保障资金安全 [1] 政府推广与未来规划 - 合肥高新区通过全面摸排、宣贯培训、分类推进、部门联动等方式推广平台,并绘制预付消费风险动态图谱及推进方案 [2] - 推广目的是构建健康可持续的预付消费生态,降低消费纠纷、解决群众矛盾 [2] - 下一步将深化多部门协同,加强宣传,引导更多商家和消费者使用,构建“政府引导、金融支持、商家参与、消费者信任”的新机制 [2]
起底“职业闭店人”
新浪财经· 2025-12-26 01:24
行业现象与商业模式 - 预付式消费是商家常用的营销手段 但教培机构、健身房、理发店、瑜伽馆等成为“老板跑路”的重灾区 [1] - “职业闭店人”是专门帮助经营不善或有意欺诈的公司策划关店、跑路方案 并处理相关手续及后续维权事宜的灰色职业群体 [4] - 其一般操作是在商家闭店前 以店庆、买赠、节日酬宾等名义组织促销 诱导消费者预付费用“套现” 随后关店跑路 [5] - 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冲击社会信用体系 [4][5] 具体操作手法 - 操作流程通常为先更换法人 再搞促销活动 最后关店消失 [1] - 核心环节是寻找“职业背债人” “背债人”通常需为征信“纯白户” 即无任何信贷记录的人 [6] - “职业闭店人”通过高额回报利诱或盗用个人信息 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变更为无偿还能力的“背债人” 帮助实际经营者金蝉脱壳 [5][6] - 接手机构后 会要求原负责人保密 同时不计成本大肆推销 并采取降薪、拖延工资社保等方式逼走员工 制造经营难以为继的假象后恶意闭店失联 [3] - 有些会提交公司无负债的虚假承诺 进而完成公司注销登记 使消费者维权时面临诉讼主体不存在的困境 [5] 涉案案例分析 - 上海市侦破一起新型“职业闭店人”合同诈骗案 抓获顾某、韩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捣毁一个恶意闭店团伙 [1] - 本案涉及3家教育培训机构 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1] - 自2023年10月起 顾某、韩某开始从事为教培机构闭店转课业务 2024年8月韩某曾因从事“职业闭店”不规范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2] - 2024年12月起 二人在自身经营的多家培训机构已关停且无资金实力的情况下 仍通过吹嘘夸大手段取得3家生源良好机构的经营权 骗取原实控人40余万元转让款 [3] - 安排无收入来源、无从业经验的林某、刘某担任法人和名义股东 非法占有100余万元转让款和课时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及高消费 导致3家本可继续经营的机构关停 [3] - 目前顾某、韩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林某、刘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法律风险与监管 - “职业闭店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 需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8] - 若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非法注销公司等情形 “职业闭店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8] -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退款机制 对预收费后“圈钱跑路”的情况明确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 [9] - 相关行为情节严重的 可能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 [9] 消费者应对建议 - 消费者面对预付式消费促销需保持理性 评估真实消费意愿和能力 结合商家信誉等信息谨慎决定 避免冲动消费 [10] - 充值前应要求提供书面合同 仔细审阅商品服务内容、价款、退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10] - 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 妥善留存发票、收据、沟通记录等凭证 [10] - 若发现商家停业失联且具有职业闭店行为特征 应立即收集证据向当地消协或行政部门投诉 [10] - 如遭遇闭店前恶意促销“圈钱”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10]
皖中评 | 提振消费,政府应从“消防员”转为“护航员”
搜狐财经· 2025-12-12 19:38
预付式消费监管模式创新 - 合肥市政府推出“预付宝”平台 将消费者办理会员卡的预付资金直接划入银行监管账户 实现“消费一笔、划转一笔”的机制 消费者可实时查询余额与消费记录 [1] - 该模式由政府主导 基于数字技术 旨在为消费者预付资金设立“保险箱” 并从源头上阻隔消费风险 [1][4] 传统预付式消费模式的问题与风险 - 预付式消费模式存在商家充值后服务标准下降、随意变更服务内容、“换马甲”式主体变更转嫁风险等问题 [3] - 最突出的风险是不法商家以低价促销诱导大额充值后关停门店、失联跑路 具有“圈钱”目的 [3] - 消费者维权面临举证难、成本高、胜诉后执行难等困境 [3] - 监管涉及商务、市场监管、教育、文旅、体育等多部门 存在职责交叉与信息壁垒 导致“谁都管一点,谁都管不全” [3] 政府监管角色的转变与治理创新 - 传统治理模式对预付式消费纠纷多为“事后调解” 陷入被动与无奈 违法成本低导致“办卡—跑路—再办卡—再跑路”的恶性循环 [4] - “预付宝”创新之处在于政府精准锚定消费者担心“商家跑路”的核心痛点 采取预付资金全额存管 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数字监管 [4] - 政府角色正从事后补救的“消防员”转变为主动构建市场信任生态的“护航员” [1][5] 创新模式对消费环境与经济的潜在影响 - 预付式消费乱象主要集中在餐饮、健身、教育培训等刚需领域 直接打击个体消费意愿 破坏行业竞争环境、扰乱市场秩序 严重侵蚀整体消费信心 [5] - “预付宝”实践提示 在互联网时代优化消费环境需政府深化与数字治理融合 以治理智慧“小切口”破解消费领域“大问题” [5] - 通过精准监管筑牢信任防线 有助于培育更具韧性、更富活力、更可信赖的消费新生态 为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提供支撑 [5]
双十一“囤酒店”、“囤机票”、“囤门票套餐”……镇江消协提醒:囤旅游产品需看清使用规则
扬子晚报网· 2025-11-11 23:31
行业趋势:预付式旅游产品销售增长 - “双11”大促期间,酒店、机票、景区套票等预付式旅游产品销量持续攀升,消费者倾向于先囤货后兑换[1] - 消费者购买预付式旅游产品的主要动机是价格优势,例如有消费者花费888元囤购千岛湖两晚酒店套餐,比平时预订便宜近千元,另有消费者通过购买南航机票次卡节省600多元[1] 行业问题:预付式旅游产品消费乱象 - 产品使用规则解释随意,消费者部分权益被限制,且存在特价酒店难以预约成功的问题[1] - 部分机票、酒店券使用限制严格,尤其在假日期间无法使用,宣传所称的“全期不加价”在预约时发现周末及节假日仍需加价[1] - 商家存在擅自退单退款以应对涨价的行为,以及实际服务项目和质量与购买承诺不符的情况[1] 对商家的建议 - 商家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在显著位置明确产品适用范围、适用时间及排除情形等信息,并应按照承诺履约[3] - 商家应杜绝临时设限、加价,以及为吸引流量“空挂”超低价套餐等行为[3] 对平台的建议 - 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平台内商家资质和促销规则的审核,对违法违规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需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并保存记录向监管部门报告[3]
四川三季度消费者投诉教育培训投诉增幅居首
中国新闻网· 2025-11-03 15:45
教育培训行业投诉 - 2025年第三季度,四川省教育培训服务投诉占投诉总量的7.35%,同比提升3.53个百分点,增幅在服务大类中居首位 [1] - 在线AI直播、配音等职业技能课程投诉是重要推手,部分机构通过短视频和直播平台,以“月入过万”和“灵活就业”为噱头,搭配虚假案例诱导消费,甚至诱导学生分期付款并隐瞒退费违约金条款 [1][2] - 具体案例包括成都朱女士报名美术绘画分期培训,退课时被要求支付10%违约金,以及内江张先生花费2690元报名AI创作课,退款时仅被允许退还10% [2] - 预付式消费问题突出,集中在商家不兑现承诺、设置“概不退款”和“高额转让费”等无效条款,以及经营主体变更或关门跑路导致维权难 [3] 互联网服务与直播带货投诉 - 直播带货投诉集中于虚假宣传(如夸大课程效果、销售假冒商品)、设置退款壁垒(多层审核、单方面拒绝退款)、未成年人误消费及举证困难 [3] - 具体案例包括达州周女士的未成年孩子花费1600元购买“乳金色英短猫”但收到乳色猫,商家仅允诺退款20%,以及重庆、安徽消费者通过抖音购买“金弹子”盆栽,微信转账后收到杂木并被拉黑 [3] 酒店及在线预订服务投诉 - 在线预订普及叠加节假日出行高峰,导致酒店退订纠纷频发,部分酒店设置“未入住不可取消”和“不可抗力不退费”等苛刻条款 [2] - 存在“虚假满房”现象,即酒店提前取消低价订单,再以高价挂牌销售,同时平台房型展示与实际不符的“照骗”现象较为普遍 [2] - 具体案例包括绵阳任女士因天气原因取消订单,酒店同意但未及时处理导致平台自动核销,以及松潘某酒店因第三方超售取消肖女士订单 [2] 美容美发与健身行业投诉 - 美容美发和健身领域预付式消费投诉居高不下,问题包括商家不兑现承诺和设置高额转让费等 [3] - 具体案例包括绵阳王女士因家庭变故和患病,要求退还医疗美容院3万余元预付余额遭拒,以及宜宾翟女士转让健身房年卡被要求支付15%(216元)转让费 [3]
拒绝预付式消费的霸王条款
经济日报· 2025-10-20 08:06
行业监管与司法环境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施行的新司法解释为处理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了明确法律指引,明确认定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的仲裁条款等“霸王条款”无效 [1] - 新司法解释同样认定预付式消费中常见的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条款无效 [1] - 对于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跑路或恶意逃避退款申请构成欺诈的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 - 消费者在签订多为格式条款的预付式消费合同时,需重点关注合同期限、费用、退费条件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2] - 消费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合同解除权,例如当经营者迁店造成明显不便或出售的计时卡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时,可提出解约 [2] - 部分平台推出“灵活付、跑路赔”服务,例如用户购买300元健身月卡后若门店在15日跑路,可按剩余天数获得160元赔付 [3] 市场参与者行为与风险 - 市场中出现经营者“套路式、劝诱式”营销以及重售卡、轻服务的不诚信行为 [2] - 存在“职业闭店人”现象,即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故意跑路玩“躲猫猫” [3] - 在消费者解约时,有经营者试图将支付给员工的预付款提成算入赔偿范围,但此举已被最高法新规明确禁止 [2]
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卡容易维权难?预付式消费如何更安心
新华网· 2025-09-29 14:20
预付式消费模式现状与问题 - 预付式消费模式在教育培训、健身美容、零售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但商家跑路、退款难等问题频发 [1] - 中国消费者协会报告显示预付式消费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之一,提示先享后付可能存在诸多隐患 [7] 消费者面临的维权挑战 - 预付式消费合同文本或消费记录等关键证据通常由经营者控制,消费者面临举证难问题 [2] - 部分商家借用他人营业执照开店或不公开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导致消费者维权无门 [2] - 消费者在维权中面临个体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8] 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的解释于今年5月1日施行,共27条,对责任主体认定、合同效力、预付款返还等问题作出规定 [4] - 当经营者控制关键证据但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时,法院可结合消费者主张及其他证据认定争议事实 [3] - 经营者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服务数量和价格的,法院可根据消费者主张结合案情作出认定 [2] - 解释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依法认定无效 [4] - 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若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消费者主张格式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 对经营者的法律约束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类内容无效 [5] -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的内容 [5] 给消费者的风险防范建议 - 办预付卡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将主要条款通过微信等方式与商家逐个确认,明确营业主体 [2] - 办卡后需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原始凭证 [3] - 消费过程中应注意留存打卡记录、余额截图以说明余额情况 [3] - 办卡前应谨慎选择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查商家信用,查看有无经营异常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8] - 不要因商家承诺的优惠就贸然进行大额充值 [8] 消费者维权步骤建议 - 维权采用五步法:第一步主动协商,第二步请求调解(通过12315、12345热线或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第三步行政投诉,第四步法律诉讼或仲裁,第五步涉嫌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7][8] - 10人以上消费者可联合起诉走普通共同诉讼,50人以上可推选2至5名代表人进行代表人诉讼以降低个体成本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