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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磅致辞!机构看好券商板块行情
搜狐财经· 2025-12-08 16:58
核心观点 - 监管层在“十五五”期间对证券行业态度转向积极,提出适度打开资本空间和杠杆限制,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并鼓励并购重组,这些政策被视为券商板块行情的重要催化剂 [1][2] 监管政策松绑与业务利好 - 监管层提出“适度打开资本空间和杠杆限制,提升资本利用效率”,直接利好券商核心业务 [1] - 当前行业杠杆率仅为4.42倍,政策松绑为“适度加杠杆”打开了空间 [1] - 两融业务空间有望放开,可提升券商资本中介业务收入 [1] - 自营业务方面,权益资产配置有望加大,通过优化OCI操作提升权益类资产收益水平 [1] - 国际业务本身杠杆率较高,大型券商有望通过增资该板块进一步提升整体杠杆水平 [1] 行业竞争格局转型 - 监管层强调券商需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2] - 头部机构应增强资源整合能力,力争形成若干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杆机构 [2] - 中小机构需聚焦细分领域、特色业务与重点区域,打造“小而美”的精品服务商 [2] - 证券公司需提供丰富精准的财富管理服务,以顺应不同风险偏好、规模、期限的投资需求 [2] - 此举或将促进券商行业从“通道红海”迈向“综合服务蓝海” [2] 分类监管与行业整合 - 监管将强化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对优质机构适当“松绑” [2] - 对优质机构将优化评价指标、适度拓宽资本空间与杠杆上限 [2] - 对中小机构、外资机构探索差异化监管政策,促进特色化发展 [2] - 监管层提出要用好并购重组机制和工具,实现优势互补、高效配置 [2] - 目标是在“十五五”时期形成若干家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头部机构,提高行业集中度 [2] 板块估值与盈利前景 - 截至2025年12月5日,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市净率约1.47倍,处于近十年38.04%分位,市盈率约17.09倍,历史分位13.53%,估值仍具吸引力 [4] - 政策激励引导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或是板块估值修复的重要催化因素 [4] - 监管引导为优质机构拓宽资本空间与杠杆上限,聚焦于提升杠杆率与资本使用效率,或将直接推动行业ROE中枢上移 [4] - 资本杠杆的优化调整有望直接推动券商业务规模扩张,并打开行业ROE的长期提升空间 [4] 投资工具建议 - 券商ETF(如159842)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覆盖49只券商行业龙头,有望全面捕捉行业beta [4] - 该ETF综合费率低至0.2%(管理费0.15%,托管费0.05%),是市场同类产品中管理费率较低的产品之一 [4] - 习惯场外交易的投资者可关注其联接基金(A类:025193;C类:025194) [4]
并购聚势、产业向新,2025年并购金融大会即将在沪举办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12-08 10:16
大会概况 - 2025并购金融大会将于12月8日在上海举办 由新华社上海分社 中国经济信息社上海总部主办 浦发银行协办 [1] - 大会主题为“并购助力产业升级 生态聚力势能重塑——中国机遇与实践” 将发布“中国并购综合指数”和“并购联盟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等成果 [1] 政策与市场背景 - 国家层面密集出台新“国九条”“科八条”“并购六条”等支持政策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2] - 围绕硬科技领域的并购重组日趋活跃 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 人工智能 新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并购实现跨越式发展 [2] - 上海率先制定出台《上海市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旨在加快打造全球并购中心 [2] 并购指数发布 - 大会将发布《中国并购综合指数报告(2025)》 由中国经济信息社与浦发银行联合发布 旨在反映市场整体活跃度与发展趋势 [3] - 该指数是国内首个融合资本市场并购数据 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数据和私募股权投资数据的表征性指数 [3] - 指数聚焦“活跃度 规模 效率 环境 效果”五大核心维度 包含14个二级维度 67个具体指标 [3] - 报告同步推出“长三角区域子指数”和“科研并购子指数” 并评估中国资本在全球的资源配置能力 [3] 金融生态与服务 - 并购重组需要金融及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与产业链各方深度协作 [4] - 浦发银行是并购金融领域的先行者 于2005年成立专业化并购金融服务团队 2025年推出“浦赢并购”超级产品并成立总行并购业务中心 [4] - 浦发银行聚焦国资国企改革 上市公司提质 科技企业创新 跨境产业链优化 私募资产布局五大关键领域 落地一批标杆案例 [4] - 截至新闻发布时 浦发银行年内投放境内外并购贷款规模突破千亿大关 余额超2400亿元 居股份制银行领先地位 [4] 联盟与协同行动 - 本次大会上 由上海金融国资国企发起的“并购联盟”将正式揭牌成立 [4] - 现场将发布“并购联盟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行动方案” 旨在通过资源协同推动更多并购项目落地 [4]
时报观察|上市公司监管法治化迈入新阶段
证券时报· 2025-12-08 09:08
我国首部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核心内容 - 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 旨在提升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和震慑力 促进上市公司健康运作和规范治理 [1] - 条例意在建立一套上承《证券法》《公司法》等基础法律 下接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则的完整监管法规体系 为严监严管提供支撑 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 条例核心主线与监管重点 - 条例主线是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 在促高质量发展方面 通过规范收购人资格、收购行为、财务顾问业务等 提升并购重组质效 支持产业整合升级 [2] - 在公司治理层面 压实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 明确独立董事和董秘职责 保障和规范股东权利行使 给“关键少数”戴上“紧箍咒” [2] - 在强监管方面 突出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事后追责”全链条机制 从制度层面切断造假链条 [2] - 对协助编制虚假财报的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第三方 规定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并创新性设立造假收益回溯制度 显著提升造假成本 [2] 投资者保护与回报机制 - 条例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促进提升投资价值 进一步健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制度机制 引导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 [3] - 强化投资者保护 坚决防范退市公司规避退市或利用重整程序损害投资者利益 要求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3]
四川省两部门发文提出,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加强网络舆情应对
环球网· 2025-12-08 09:04
四川省企业上市与并购重组政策核心 - 四川省发布《推进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核心目标是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1] 政策具体举措与方向 - 方案围绕企业上市前、中、后不同阶段的问题,提出五大方面共22项具体举措[1] - 五大方面包括:加强指导培育以扩大后备企业规模、整合资源以提高上市成功率、推进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大纾困力度以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加强组织保障以形成工作合力[1] 政策实施机制与重点服务对象 - 政策采用“名单+专班”和“一企一策”的精准模式,旨在破解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中的痛点与堵点[1] - 服务聚焦于四类关键主体:上市后备企业、在审在辅企业、有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意愿的上市公司、困难上市公司[1] 政府服务与支持措施 - 方案明确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帮助企业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1] - 措施包括加强对撤否企业的帮助以及加强网络舆情应对[1]
时报观察|上市公司监管法治化迈入新阶段
证券时报· 2025-12-08 08:29
我国首部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核心内容 - 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1] - 条例旨在提升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和震慑力,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运作和规范治理[1] - 条例将监管执法的有益经验上升为法规,为严监严管提供有力支撑,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1] 条例的监管框架与定位 - 条例填补了上市公司监管领域缺少一部上承《证券法》《公司法》、下接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则的行政法规的空白[1] - 条例的制定契合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落地后监管理念、制度、方式逐步完备的背景[1] 条例的核心主线: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 - 条例紧抓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2] - 在促高质量发展方面,条例规范收购人资格、收购行为、财务顾问业务,以提升并购重组质效,支持产业整合升级[2] - 条例从公司治理层面入手,压实董事高管的忠实勤勉义务,明确独立董事和董秘职责,保障和规范股东权利行使[2] 强化监管与打击违法违规 - 条例突出对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2] - 建立“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事后追责”全链条机制,从制度层面切断造假链条[2] - 对协助编制虚假财报的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第三方,规定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2] - 创新性设立造假收益回溯制度,显著提升上市公司造假成本[2] 强化投资者保护 - 突出对投资者的保护是条例的一大亮点[3] - 明确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促进提升投资价值的要求,健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制度机制,引导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3] - 强化投资者保护,坚决防范退市公司规避退市或利用重整程序损害投资者利益[3] - 要求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并对终止上市后的股票转让或交易作出安排[3]
上市公司监管法治化迈入新阶段
搜狐财经· 2025-12-08 06:15
核心观点 - 中国将出台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旨在提升监管执法有效性与震慑力 促进上市公司健康运作和规范治理 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 监管框架与定位 - 条例填补了上市公司监管领域行政法规的空白 上承《证券法》《公司法》等基础法律 下接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则 依法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行为 [1] - 随着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落地 条例将监管执法的有益经验上升为法规 为严监严管提供有力支撑 [1] 促进高质量发展措施 - 规范收购人资格、收购行为、财务顾问业务等 推动市场参与方提升并购重组质效 支持产业整合升级 [2] - 从公司治理层面入手 压实董事高管的忠实勤勉义务 明确独立董事和董秘的职责 保障和规范股东权利行使 [2] - 进一步健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制度机制 引导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 [3] 强化监管与风险防控 - 建立“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事后追责”全链条机制 从制度层面切断财务造假链条 [2] - 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不得协助编制虚假财报 违者将被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2] - 创新性设立造假收益回溯制度 显著提升上市公司造假成本 [2] - 坚决防范退市公司规避退市 利用重整程序损害投资者利益 [3] 投资者保护机制 - 明确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促进提升投资价值的要求 [3] - 要求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或者其他合法形式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3] - 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后的转让或者交易作出安排 [3]
时报观察 上市公司监管法治化迈入新阶段
证券时报· 2025-12-08 02:3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将出台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旨在提升监管有效性、震慑力 促进上市公司健康运作和规范治理 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 监管框架与立法定位 - 条例旨在填补上市公司监管领域行政法规的空白 上承《证券法》《公司法》等基础法律 下接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则 [1] - 条例将监管执法的有益经验上升为法规 以配合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 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 [1]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 通过规范收购人资格、收购行为和财务顾问业务 推动市场参与方提升并购重组质效 以优化公司股权和资产业务结构、支持产业整合升级 [2] - 从公司治理层面入手 压实董事高管的忠实勤勉义务 明确独立董事和董秘职责 保障和规范股东权利行使 [2] 强化监管与打击违法违规 - 建立“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机制 从制度层面切断财务造假链条 [2] - 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不得协助编制虚假财报 违者将被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2] - 创新性设立造假收益回溯制度 显著提升上市公司造假成本 [2] 投资者保护机制 - 明确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有促进提升投资价值的要求 健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制度机制 引导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 [3] - 坚决防范退市公司规避退市或利用重整程序损害投资者利益 [3] - 要求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并对股票终止上市后的转让或交易作出安排 [3]
直面上市公司监管痛点 新条例构建全链条闭环
中国经营报· 2025-12-07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旨在围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保护—执法处罚”构建监管闭环,以解决当前市场突出问题,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与透明度,强化投资者保护,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 [1][2] 监管条例的定位与意义 - 《条例》是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在《公司法》、《证券法》基础上系统化整合监管制度,将成熟有效的监管实践上升为行政法规,强化了制度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2] - 该条例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旨在补齐制度短板,回应资本市场长期关切,为资本市场稳健运行提供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2][3] 完善公司治理要求 - 细化公司章程强制性记载事项、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权,明确董事勤勉义务的具体标准,旨在解决“关键人控制”、“内部监督失灵”等问题 [3] - 突出审计委员会职能,赋予其涵盖内控、审计、财务信息审核的全面监督权,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实质取代监事会职能,与新《公司法》改革相衔接 [4][5] - 规定公司章程需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考核评价标准、绩效薪酬止付追索机制等内容,以利于投资者判断高管行为导向 [12] 强化信息披露监管 - 建立财务造假“多方追责”机制,要求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财报,并规定董事会可追回因造假导致的超额分红及薪酬,直击财务信息失真问题 [3] - 针对财务造假构建“全链条”打击机制,将第三方配合造假纳入监管范围,并引入追责追偿制度,以提高违法成本 [12] 规范并购重组行为 - 《条例》专设“并购重组”章节(第41条至第51条),对并购重组全链条进行规范 [8] - 明确收购人负面清单,规定包括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的收购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8] - 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的,在承诺履行完毕前,其获得的用于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和定向可转债不得转让、质押,以防范“忽悠式重组”和“高溢价套利” [9] - 明确财务顾问应保持独立性,对相关行为及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意见 [9] 加强投资者保护 - 专设“投资者保护”章节,系统化规定现金分红、股份回购、退市保护等制度 [11] - 要求公司章程明确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允许一年内多次分红,并禁止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分红,将投资者回报机制刚性化 [11] - 规定特别重大决策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分拆上市)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分拆上市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 明确破产重整行政监管与法院的协调沟通机制,要求主动退市公司做好投资者保护安排,加强对退市风险公司的监管 [11] 严管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五种认定情形,并规定其自证非实际控制人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6] - 明确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并设定“按涉案金额比例罚款”的罚则,以遏制利益输送和“隐身操控”行为 [3][6] - 要求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应组织调查或起诉 [6][7] 专家建议与待完善之处 - 建议提升监管条例的法律位阶,使违规成本远高于违规收益,增强法律威慑力 [13] - 建议进一步明确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其他董事和高管的直接决定权(包括起诉权),以防出现监督真空 [14] - 建议在分红政策、退市安排、重大交易表决中赋予中小投资者更多实质性权利,并完善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机制,使投资者维权更便捷 [14] - 建议进一步明确证监会、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14] - 建议明确关联交易“公允性”的具体衡量标准,并细化独立董事责任豁免情形,避免“过度问责”挫伤其履职积极性 [14]
证券行业事件点评:锚定行业发展新航向,构建多元协同生态
东莞证券· 2025-12-07 13:40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投资评级为“标配”(维持)[1][4]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报告认为,监管层的最新表态明确了证券行业“扶优限劣”、差异化发展的政策导向,有望加速行业并购重组并引导中小机构走特色化道路,从而为证券行业带来结构性投资机会与长期配置价值重构[2][3][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事件与政策导向 - 事件核心是2025年12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上的发言,其核心精神是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2] - 监管政策明确“扶优限劣”导向:对优质机构将优化评价指标、适度拓宽资本空间与杠杆上限以提升资本利用效率;对中小及外资机构探索差异化监管;对问题机构依法从严监管[2][3] - 监管要求头部机构增强资源整合能力,力争形成若干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杆机构[2] - 监管要求中小机构需聚焦细分领域、特色业务与重点区域,深耕细作打造“小而美”的精品服务商[2] 行业整合与头部券商发展 - 监管层再提头部机构资源整合能力,证券行业并购重组市场有望再度升温[2] - 近年来,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到“新国九条”及“并购6条”等多重政策均指向推动头部证券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2] - 2025年以来证券行业并购重组动作频繁,且近期出现了中金公司“三合一”并购东兴、信达证券的案例[2] - 未来头部券商通过整合可实现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壮大资本实力、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以打造国际一流投行[2] 中小券商发展路径 - 监管为中小券商指明了差异化突围路径,即应坚定走专业化、特色化、精品化之路[2] - 中小券商应通过聚焦细分领域、特色业务或重点区域,集中资源打造专业优势,形成不可替代的竞争力[2] - 中小券商与头部机构形成互补,有助于共同完善证券行业生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多元化需求[2] 服务实体经济与新质生产力 - 监管要求证券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强化使命担当[3] - 证券公司应在发掘企业创新潜力、匹配投融资发展需要、支持产业并购整合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3] - 券商需重点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质生产力领域,依托研究与定价能力,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提升投行业务服务范围与深度[3] 资本与杠杆政策影响 - 监管将对优质机构适当松绑,进一步优化风控指标,适度打开资本空间和杠杆限制,以提升资本利用效率[3][4] - 该政策有助于优质机构拓展两融、做市等重资本业务,增强其资本运作能力与抗风险韧性[4] - 政策也将倒逼中小机构修炼内功、对标升级,从而提升资本市场整体服务效能[4] 投资策略建议 - 报告建议关注三条投资主线:一是并购预期明确、综合实力突出的头部券商;二是在细分赛道已建立优势的差异化券商;三是在新兴产业服务方面具备先发优势的机构[4] - 基于上述政策导向,报告认为有望为证券行业带来结构性投资机会与长期配置价值重构[4]
海通并购资本陈超:并购市场升温,投资聚焦产业赋能与新质生产力
搜狐财经· 2025-12-07 11:51
新质生产力、硬科技将成为核心主线 "春江水暖鸭先知。"陈超用这句话形容投资机构对市场温度的敏锐感知。他表示,并购六条新规发布 后,市场已步入"春天"。除政策的春风外,还有精准施策的春雨,如审核效率提升、融资渠道拓宽(鼓 励并购基金和并购贷款)、估值定价更趋市场化等。2024年9月后,并购活跃度显著提升,交易数量呈 现翻倍式增长,市场在交易方式、领域、规模等方面也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 陈超认为,与2013至2015年那轮以跨界并购特别是游戏、影视等轻资产领域并购为主,呈现"三高"特征 的浪潮相比,当前市场出现了根本性改善。"当前的并购重组浪潮,主要聚焦在同行业、上下游或者'第 二增长曲线'这三个方面。"在他看来,这与并购六条及后续政策引导的方向高度吻合,使得市场行为更 趋理性和务实。 对于跨界并购,陈超持审慎态度,支持"有逻辑、有协同"的跨界。"并购的难点不在于交易达成,而在 于后续整合。如果仅仅是单纯利润拼凑,很难实现 '1加1大于2'的效果。"他认为,无论跨界幅度大小, 收购方与标的之间需要具备协同基础,如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共享、技术和管理效能提升、产业链强链 补链等,才能通过协同赋能实现价值提升。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