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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及2025年度方案 聚焦主业经营质量提升、科技创新、公司治理完善、投资者沟通强化和股东回报持续实施 2024年营业总收入118,797.49万元同比增长2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581.71万元同比增长15.33% 研发投入6,972.50万元同比增长15.33% 现金分红2,460.43万元同比增长20.00% 2025年中期分红每10股派0.45元合计851.69万元 [1][2][3][6][8] 聚焦主业经营质量提升 - 2024年完成主要经营指标 营业总收入118,797.49万元同比增长2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581.71万元同比增长15.33% [1] - 装备产业基地建成投产提升智能矿冶装备研发生产能力 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主体工程完工 为湿法冶金装备、智能化装备及固废处理等新兴业务提供生产保障 [2] - 业务拓展至全球50余个国家和地区 深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国内市场 矿冶装备业务取得国内外多个示范性项目 磁性材料业务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稳步开拓海外市场 [2] 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 2024年研发投入金额6,972.50万元同比增长15.33% 完善创新激励机制 制定《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和《公司技术创新激励办法》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3] - 开展装备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研究及成果转化 推动行业技术革新 持续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引领性强的磁性材料研发及工程转化 [3] -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新质生产力 提高新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占比 依靠技术优势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科研管理 [3]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 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第八届董事会包含企业管理、科技研发、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 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 [4] - 制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多项目制度 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地 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等健全子公司管控体系 [4]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12次、监事会9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 提高董事会治理能力 [4]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 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机构培训 深化对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理解 提升勤勉尽责履职意识和能力 [5] - 全面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定期向董事会及关键管理人员发送监管通报 汇总分析违规案例传递最新监管动态 [5] - 健全约束激励机制 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推动业绩与激励约束机制深度融合 [6] 加强投资者沟通 - 2024年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8份 连续三年高质量披露《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6] - 构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体系 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 参加券商策略会、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流活动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投资者关系邮箱、热线等方式强化与中小投资者互动 [6] - 持续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 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渠道传递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与战略规划 建立健全市值管理工作机制 [7] 重视股东投资回报 - 连续8年实施现金分红 2024年首次实施中期分红 开拓"一年多次分红"模式 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460.43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20.00% [8] - 制定并披露《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系统性完善分红长效机制 2025年继续实施中期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合计851.69万元 [8]
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研究及建议 [1]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 [1][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失去董事职务时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2] 职责权限 - 对董事会规模和组成提出建议 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 [2] - 遴选合格人选并审查董事候选人及高管任职资格 [2] - 就董事任免及高管聘解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 [2] 运作机制 - 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形式 需提前三日通知 经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允许视频电话方式 [5] 决策程序 - 研究公司对董事及高管的需求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 [3] - 广泛搜寻人选范围包括公司内部 控股参股企业及人才市场 [3] - 对初选人员资格审查 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作为候选人 [4] 会议管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 [5] - 委员具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 [6]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5]
中油工程: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总则 - 为规范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管理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效能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办法 [1] - 议案指有权提案人按规定程序提请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或报告的正式文件材料 董事会汇报事项及专门委员会议案可参照执行 [1] - 董事会议案有权提案人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 总经理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主体 [2] - 股东会议案有权提案人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主体 [2]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 分公司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征集 编制 审核与执行管理 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 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1] 议案管理基本程序 - 议案管理坚持规范有序 精准高效 安全保密原则 基本程序包括议案征集与提报 准备与编制 提交与审核 执行与保密等环节 [1] - 提案人负责提出议案 指定议案承办部门 组织议案编写和审核 公司本部部门可向提案人提出议案建议 [2] - 所属分子公司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议案时 应由对应事项的公司本部部门作为议案承办部门 [2] - 议案涉及多部门职责但属同一事项时应合并为同一议案 由提案人指定承办部门 其他部门有配合义务 [2] - 议案承办部门负责议案提议 编制 前置审议及提交 并对议案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确保语言规范 逻辑清晰 表述准确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议案管理归口部门 负责组织议案征集 汇总议案建议报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呈报董事长确定上会议题 并负责议案材料管理及组织协调 [2][3] 议案的征集与提报 - 董事会办公室应于定期董事会召开前向提案人和公司本部各部门征集会议议案 提案人和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将拟审议议案及相关依据文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4] - 提案人及有关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 增强议案工作计划性和前瞻性 避免形成紧急议案 为会议协调 议案审核 通知送达及董事审阅预留必要时间 [4] - 对于确需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临时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提案人和部门应及时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 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会议时间及议案 以减少临时会议频次并提升决策效率 [4] 议案的准备与编制 - 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应一事一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4] - 议案一般由议案正文与附件 议案说明组成 正文包括提请决策事项及必要信息 附件包括合同协议 财务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补充证明资料 议案说明包括审议事项背景 依据 形成过程说明 决策要点及法律审核意见等 [5] - 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 确保内容详实 表述准确 信息完整 提案人和承办部门在准备阶段需充分考虑事项是否属职权范围 建议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 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准确 背景信息是否齐全 是否满足信息披露要求 涉及其他部门或利益相关方的事项是否经充分协商并会签完毕 是否履行完备前置程序 [5] 议案的提交与审核 - 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的议案需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相关上会前程序 包括法律合规风险审查 党委会前置研究等 属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先行提交相应专门委员会研究审议 [6] - 提交董事会定期会议审议的议案应至少于会议召开10日前完成审批程序并送交董事会办公室 提交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应至少于会议召开3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批程序并送交董事会办公室 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应在此基础上提前3日送交董事会办公室 [6][7] - 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时 提案人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提出申请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议案 [7] - 会议通知发出后原则上不得增加 变更和取消议案 特殊情况必须增加 变更或取消的 应事先征求参会董事意见 报董事长批准 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 [7] - 董事会办公室对提交的议案材料进行完备性 合规性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修改或补充完善 认为前置审议程序缺失的可要求先行提交相应程序审议 [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总拟提交议案 编制会议通知 明确会议时间 方式 议程等信息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请董事长审批 [7] - 会议通知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 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发并与议案材料一并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 临时会议召开3个工作日前送达有关人员 [7] 议案的执行与保密 - 议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 议案承办部门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定密和标密 [8] - 议案内容如涉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应纳入内幕信息管理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依法公开前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8] - 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议案材料的存档工作 [8] - 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会议决议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决议 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将协议签署 决议履行进展等进展情况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董事会应通过定期听取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报告 建立督办台账 开展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9] 附则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10]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2023年4月20日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0]
洽洽食品: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7人 实际到会7人 符合法定人数 [1] - 会议由董事长陈先保主持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审议通过议案 - 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 - 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 6票同意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 因3名离职激励对象注销60万份期权 因业绩考核未达标注销26名激励对象107.40万份期权 合计注销167.40万份股票期权 [2][3] - 全票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议案 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 - 全票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 - 全票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10项制度修订议案 其中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5][6][7] - 全票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定于2025年9月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7] 信息披露安排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四大证券报 [2]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注销股票期权公告同步披露于指定媒体 [2][3] - 所有制度修订详情均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 [4][5][6][7]
永兴材料: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0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 全体9名董事出席 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并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报刊披露 [1][2] - 公司拟进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以总股本529,868,792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含税) [2] - 公司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其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 公司修订及制定多项治理制度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3][4][5] 董事会换届选举 - 董事会提名高兴江、邹伟民、姚国华、郑卓群、李郑周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 - 董事会提名朱光、叶芙蕾、徐宇辰为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 [6][7] - 高兴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股192,550,206股 占比35.72% [11] - 邹伟民持股299,000股 占比0.06% 姚国华持股127,000股 占比0.02% 郑卓群持股132,430股 占比0.02% 李郑周未持股 [12][13][14][15]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利润分配、章程修订及董事会换届等议案 [8] - 利润分配预案及章程修订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2][3][6]
丛麟科技: 丛麟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 实际参加监事3人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 - 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1] -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202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未发现编制人员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1]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专项报告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制度编制 [2]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3]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3] - 变更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INWA ENTERPRISE(GROUP) INC [6]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邮政编码710065 [6] - 公司成立于1996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3] - 公司于1997年4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1997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27.0285万元,全部为普通股 [6][1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6]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7327.0285万股,均为普通股 [11] - 公司发起人包括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3900万股,占比78%)、中华巾帼实业开发总公司(认购500万股,占比10%)、陕西建银实业总公司(认购250万股,占比5%)、西安唐都医药生物研究所(认购200万股,占比4%)及陕西金润物业发展公司(认购150万股,占比3%) [11] - 发起人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和实物,出资已于1996年2月6日全部到位 [11]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与零售、日用品批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与零售、服装服饰批发与零售、珠宝首饰批发与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等一般项目 [8] - 许可项目包括饮料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等 [9] - 公司经营方式包括开发、设计、加工、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和服务等 [9] 公司治理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7] - 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公司也可起诉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7]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请求召开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转让或质押股份、查阅公司章程及财务报告、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等 [18][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20]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缴纳股金、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等 [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需在股份增减变化达5%以上、股份被司法冻结、被司法拍卖或托管及设定信托时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24]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章程等 [30]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5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35][36] - 股东会通知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年度股东会)或15日前(临时股东会)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 [40][41] - 股东会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修改章程、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 [49][51] 股份发行与回购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0][11] - 公司股票为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1]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为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东因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形除外 [12][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需在10日内注销(减少注册资本)、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异议收购)、或3年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可转换债券转换或维护公司价值),且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14]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需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可执行 [25] - 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6] - 单项或连续12个月内相同标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26]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需为自然人,不得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担任破产企业负责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形 [60]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需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擅自与公司订立合同、谋取公司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等 [62][63] - 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64]
法兰泰克: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提名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目的 -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及优化董事会组成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 - 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1] 人员组成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1]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1]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需按规定补足委员人数[2] 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2]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股东应充分尊重委员会建议 董事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在决议中记载委员会意见及未采纳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2] 决策程序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定后提交董事会通过[2] - 选聘程序包括研究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求 广泛搜寻人选 形成初选人书面材料 征求被提名人意见 进行资格审查 在选举新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和相关材料 并根据董事会决定进行后续工作[3][4] 会议制度 - 会议为不定期举行 根据需要和委员提议召开 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 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决定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需事先审阅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独立董事委员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5]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5]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议案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6] - 会议需有记录 包括日期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 出席会议委员需签名 独立董事意见需载明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室保存至少十年[6] - 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出席会议委员及列席人员均需对会议所议事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信息[6] 附则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7] - 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7]
法兰泰克: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公司治理结构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过半数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成员不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2]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部控制[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等[4] - 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3] 内部审计机制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及财务信息真实性 该部门需保持独立性且不得隶属财务部门[6] - 内部审计部门需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容包括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6]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6] 会议运作机制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召开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 - 定期会议需提前3日发出通知 临时会议提前2日发出通知 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且需附完整议案[12] - 会议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需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和会议召开情况[5] - 审计委员会应就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若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该事项并说明理由[5] - 公司需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8]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及其他经理人员若干名 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后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同步且可连任 [2]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执行董事会决议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5] - 经理人员实行年薪制 薪酬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考核 最终由董事会决定 [3] 任职资格与行为规范 - 明确八类禁止担任经理的情形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涉及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监管机构采取禁入措施等 [2] - 经理人员需遵守勤勉义务和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禁止越权 内幕交易 同业竞争 收受贿赂 挪用资金 侵占商业机会及违规担保等行为 [3][4] - 经理及其配偶子女持有公司或关联企业股份时需向董事会申报 个人涉及刑事诉讼 10万元以上债务诉讼或被监察机关调查时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4] 职权与决策机制 - 总经理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实施 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 基本管理制度制定 职工聘用解聘及工资福利方案拟定等 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5] - 总经理可签署500万元以下经常性业务合同 但投资 贷款 担保及500万元以上合同需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 50万元以上采购及30万元以上工程需公开招标 [6] - 实行每月一次的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由总经理主持并决策 重大分歧需报董事长或董事会裁定 会议记录保存五年作为责任认定依据 [7][8] 制度依据与修订 - 本细则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若存在冲突则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9]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 解释和修订 并根据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