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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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补税款15.23亿元!今年,已查处1818名明星网红等“双高”人员
新浪财经· 2025-12-08 20:25
税务稽查与执法力度 - 2024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共查处3904户高风险加油站,查补税款41.63亿元 [1][2] - 同期,税务部门查处了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1][2] 信用修复与合规引导 - 税务部门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采取自我改正措施后实现了信用修复,提前移出“黑名单”,同比增长40% [1][2] - 超过1300件经核查未发现检举人反映的涉税问题,各地税务部门均依法出具了无问题税务稽查结论 [1][2]
补税款超15亿!1818名含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被查处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8 19:07
税务稽查与执法行动 - 2024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3904户高风险加油站,查补税款41.63亿元 [1] - 同期,税务部门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1] 纳税信用修复与稽查结论 - 2024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采取自我改正措施后实现信用修复,提前移出“黑名单”,同比增长40% [1] - 同期,超过1300件经核查未发现检举人反映的涉税问题,各地税务部门均依法出具了无问题税务稽查结论 [1]
1818名明星网红等人员,补税逾15亿!
证券时报· 2025-12-08 16:54
税务稽查与信用修复情况 - 今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3904户高风险加油站,查补税款41.63亿元 [1] - 同期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1] - 今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自我改正实现信用修复,提前移出“黑名单”,同比增长40% [1] - 超过1300件经核查未发现检举人反映的涉税问题,各地税务部门均依法出具了无问题税务稽查结论 [1]
税务部门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8 11:22
税务稽查与信用修复 - 2024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3904户高风险加油站 查补税款41.63亿元 [1] - 同期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 查补税款15.23亿元 [1] - 今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实现信用修复 提前移出“黑名单” 同比增长40% [1] - 超过1300件经核查未发现检举人反映的涉税问题 各地税务部门均依法出具了无问题税务稽查结论 [1] 公司动态与资本市场 - 宁德时代重要供应商、光通讯芯片龙头公司于12月8日进行申购 [2] - 一家深圳装备公司依靠钻孔业务在半年内实现17亿元收入 其58岁的创始人正再次冲刺港股IPO [2]
央广财评|以便民利企硬措施 优化营商软环境
央广网· 2025-12-07 15:56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信用修复新规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旨在破解经营主体信用重建难题 为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1] - 《办法》通过扩大信用修复范围、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缩短公示期和办理时限、做好协同修复和信息查询披露等一系列务实举措 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修复有门”“修复有据” [1] - 新规避免了信用惩戒“一刀切”可能造成的“误伤” 实现了维护信用监管严肃性与给予企业发展机会的统一 [1] 信用修复对经营主体的核心价值 - 信用修复被视为经营主体的“重生密钥” 尤其对中小企业而言可能关乎其生存发展和经营活力 [1] - 《办法》允许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后重塑信用 有助于它们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重新融入市场循环 [1] - 数据显示 截至今年10月底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4416万户经营主体 助力它们重塑良好信用 [1] 信用修复的宏观意义与未来展望 - 信用修复不仅是失信主体重新获得信用的重要途径 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2] - 未来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政策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利用新技术增强便民利企措施落实的便捷性 并保证政策落地的协同性 [2] - 最终目标是聚焦经营主体关切 以更具精度与温度的“硬举措”助力营商“软环境”建设 [2]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年4月起施行——信用修复制度迎系统性升级
经济日报· 2025-12-07 05:57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家发改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重构信用修复制度体系,创新并优化相关规则 [1] - 政策旨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帮助其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 - 政策将信用修复确立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构建“惩戒—教育—修复”的完整闭环,引导社会向“不愿失信”的更高层次演进 [2] 制度设计与定义 - 明确定义信用修复是一个包括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和使用失信信息、依法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的系统性过程,而不仅是简单的信息“不再公示” [2] - 此举奠定了整个制度的基石,确保全国范围内对“什么是修复”“修复什么”形成统一认知,为信用主体提供了稳定预期 [2] - 政策绝非对旧有规则的简单修补,而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升级 [4] 失信信息分类标准 - 明确将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原则上不再公示轻微失信信息,体现了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 [3] - 对于“轻微”的范围在过往的基础上做了扩充,明确了轻微失信信息一般不公示,对轻微失信行为人影响会小很多 [3] - 对于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轻微失信信息的情形,建议各行业需要建立明确、具体的标准 [3] 信用修复渠道与效率 - 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接收修复申请,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推送给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办理修复 [3] - 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期限,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3] - 提供了一个“前店后厂”的模式,让信用主体“只进一扇门”即可实现信用修复集成办、高效办 [3] 信息共享与第三方机构管理 - 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与相关部门、地方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用修复信息能够及时同步更新、互联互通 [4] - 规定授权机构定期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4] - 如果第三方机构更新不及时,影响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授权机构可以暂停或取消向其共享信息,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要求整改 [4] 政策背景与解决的问题 - 过去10余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心在于建立“失信受惩”的约束机制,解决“不敢失信、不能失信”问题 [2] - 针对当前信用修复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分类标准不一致、部门职责不清晰、修复渠道不通畅等问题进行精准施策 [2] - 针对部分轻微失信信息公示导致“过罚不当”等问题进行优化 [3] - 为解决渠道不统一、办理程序复杂等问题,统一了申请入口并简化流程 [3] - 针对实践中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数据未同步更新,导致不良记录持续产生影响的问题,加强了信息共享与约束机制 [4]
山东以专项行动安商护企 今年以来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1793件
搜狐财经· 2025-12-05 11:56
山东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成果 - 全省政法机关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牵引,聚焦解决涉企突出问题,相关做法入选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及全国工商联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 [7] - 共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1793件,办理专项监督案件2048件涉及金额3.96亿元,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146件挽回损失10.7亿元,开展海外通报预警、应急处突等7585起 [7] - 研究制定创新办理案件工作指引、法律应用参考及线索搜集指引等61项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综合督查、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7] 涉企案件办理与信用体系建设 - 全省法院今年1-11月新纳入失信名单9.47万人次,同比下降17.6%,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同比上升5.47%,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 [8] -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整治违法立案、异地抓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资金等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办理涉企刑事监督案件1154件、虚假诉讼案件143件、民事监督案件328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98件 [9] - 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违法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违法处置涉案税款两个小专项集中监督,依法监督纠正482件涉及资金3.42亿余元,立查司法工作人员涉企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 [9]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与知识产权保护 - 全省政法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4824起,挽回经济损失7.15亿元,审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818件 [10] - 出台司法护航科技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10项措施,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加强涉企金融风险防控 [10] - 聚焦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际招标等重点领域,全省共立串通投标刑事案件2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2名,涉案金额11.9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31.8%、49.2%、63.2% [10] 政法机关服务效能提升与企业纾困 - 公布政法机关惠企为民十项实事清单,提供公共法律服务67.9万余次,办理出入境服务259.6万件次,开展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活动解决问题3万余个 [11] - 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惠企服务点”3047个,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8万件,有效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11] -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建成济南、青岛中央法务区,着力完善涉外法治服务 [12]
“失信受惩、守信受益、失能得助”,山东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凤凰网财经· 2025-12-05 07:52
山东省信用修复机制与成效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强调在惩治失信行为的同时,特别注重对“诚实而不幸”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其重返市场[2] - 山东省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入失信人数,呈现“减存遏增”态势[4] - 2024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9.47万人次,同比下降17.6%,同期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同比上升5.47%[4] - 2024年全年,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13.03万人次,同比下降16.2%,信用修复20.21万人次,同比上升45.5%[4] 具体措施与执行案例 - 针对有一般失信行为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全面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给予1至3个月缓冲期[4] - 今年以来,已有超过600家企业通过宽限期制度获得喘息机会,其中近八成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4] - 针对因历史原因被纳入名单但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删除或屏蔽其失信信息[5] - 以淄博某法院执行的案件为例,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1.4亿元,在被纳入失信名单后,法院积极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法院对B公司进行信用修复[5][6] - 信用修复后,B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A公司已收到执行款5000余万元[6] 机制创新与未来方向 - 建立主动触发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法院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6] - 优化单次解禁制度,为被执行人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临时解除限制出行措施[6] -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失信惩戒,强化分级分类理念,提升惩戒措施的靶向性和精准度,加大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力度[6]
今年前11个月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
齐鲁晚报· 2025-12-05 05:43
山东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 核心观点:山东省通过法院系统采取多项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对“诚实而不幸”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旨在减少失信存量、遏制新增,助力企业回归市场与经济再生,为经济稳步发展和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司法助力 [1][2] 政策措施与执行机制 - 严格限定纳入失信名单条件并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但有履行意愿的企业给予1至3个月缓冲期,今年以来已有超过600家企业获得喘息机会,其中近八成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 [1] - 建立主动触发机制以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法院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以帮助企业扫清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障碍 [1] - 优化单次解禁制度,对于需要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提高履行能力的失信被执行人,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临时解除对其的限制出行措施 [1] - 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失信信息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的失信名单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针对因历史原因被纳入名单但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删除或屏蔽其失信信息 [2] 执行数据与趋势 - 2024年1-11月,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9.47万人次,同比下降17.6%,同期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同比上升5.47% [2] - 2024年全年,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13.03万人次,同比下降16.2%,信用修复20.21万人次,同比上升45.5% [2] - 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入失信人数,呈现出“减存遏增”的良好态势 [2]
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山东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
齐鲁晚报· 2025-12-04 13:59
山东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核心观点 - 山东省通过法院系统强化信用修复与精准惩戒 旨在为“诚实而不幸”的市场主体纾困 减少失信存量并遏制新增 以激发市场活力并推动经济稳步发展 [3][4] 政策措施与执行机制 - 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但有履行意愿的企业 全面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 给予1至3个月缓冲期 今年以来已有超过600家企业受益 其中近八成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 [3] - 建立主动触发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法院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 以帮助企业扫清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障碍 [3] - 优化单次解禁制度 对于需要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提高履行能力的失信被执行人 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 临时解除对其的限制出行措施 [3] - 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失信信息集中清理专项行动 对全省范围内的失信名单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针对因历史原因被纳入名单但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 依法及时删除或屏蔽其失信信息 [4] 行动成效与数据表现 - 2024年1-11月 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9.47万人次 同比下降17.6% 同期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 同比上升5.47% [4] - 2024年全年 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13.03万人次 同比下降16.2% 信用修复20.21万人次 同比上升45.5% [4] - 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 呈现“减存遏增”的良好态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