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
搜索文档
溧水农商银行 助居民便捷查询个人征信
江南时报· 2026-02-05 05:55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修复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覆盖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记录,符合条件的可不予展示 [1] - 该政策旨在为因短期疏忽导致征信出现瑕疵的居民提供修复机会 [1] - 政策完全免费,居民无需主动申请,更无需委托第三方办理 [1] 溧水农商银行服务举措 - 公司构建了“查询—解读—修复—跟踪”一站式信用服务闭环 [1] - 公司已在辖内布设3台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长期免费提供查询服务,累计服务超17万人次 [1] - 随着新政落地,公司安排专人为查询居民提供政策解读,并建立客户经理一对一服务机制,帮助居民判断逾期记录是否符合政策范围,梳理修复流程与所需材料 [1] - 对于申请修复的客户,公司将指定专属客户经理全程跟进 [1] 行业风险警示与建议 - 公司提醒广大市民警惕“征信洗白”、“收费修复”等诈骗行为 [1] - 建议市民切勿向非法中介透露个人信息或支付费用 [1] - 建议市民务必通过银行网点、官方客服等正规渠道办理业务 [1] 公司未来展望 - 公司通过便民设施投入与服务升级,帮助居民维护自身信用权益,助力构建诚信社会 [1] -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推动金融惠民政策更加贴近百姓生活 [1]
最高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进行信用恢复266.96万人次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4 19:07
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专项行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 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并建立高效信用修复通道 帮助困难企业恢复商业信誉和融资能力 重返市场[1] 司法政策与执行 - 各地法院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 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1] - 对于因宏观经济调整、行业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履行困难的企业 审慎适用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1] - 对已被纳入名单但积极履行、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 建立高效的信用修复通道[1] 企业影响与成效 - 法院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恢复达266.96万人次[1] - 相关措施旨在帮助所涉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1] - 信用修复旨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商业信誉和融资能力[1]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稳妥落实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北京商报· 2026-02-03 16:56
金融改革与对外开放 -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强调需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 [1] - 需加强综合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建设 [1] - 需不断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水平 [1] - 需积极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相关工作 [1] 金融服务与平台建设 - 需做好航贸区块链信用证平台建设与推广 [1] - 需进一步强化外汇政策传导与执行 [1] - 需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1] - 需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提升支付服务水平 [1] 信用政策 - 需稳妥落实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1]
一问一答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31 10:33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体系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评价与记录,并根据结果采取激励约束措施 [3] - 信用评价分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两部分 [4] 信用评价信息依据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信息包括:实名制等行政管理规定遵守情况、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评价、业务结构、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党的建设情况、人员信用、业务培训、委托人纳税缴费信用,以及自身纳税缴费信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 [4] -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等 [4] 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TSC)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为TSC5级至TSC1级 [5] - 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TSC5级为信用积分400分以上,TSC4级为300分以上不满400分,TSC3级为200分以上不满300分,TSC2级为100分以上不满200分,TSC1级为不满100分 [5] - 信用积分为评价周期内的累计积分,按月公告,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 - 省级税务机关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发布,有效期一年 [6]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税务机关通过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7] - 纳税人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 [7]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查询本机构的信用等级、积分明细及所属人员的信用积分 [7] - 涉税服务人员可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 [7] 失信惩戒措施 - 对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的,税务机关将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 [11] - 税务机关将向其委托人及委托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 [11] - 所代理的涉税业务需由失信主体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11] - 对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的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适用纳税缴费信用D级管理措施 [11] - 对列为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的,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 [11] 信用修复机制 - 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经公示满3个月,或严重失信主体经公示满1年,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8] - 申请材料需包括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 [8] - 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 [8] 小微企业简易注销税务条件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14] - 申请简易注销时,市场主体不应存在未结清的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含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15] - 税务部门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简易注销信息后,将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涉税情况 [16] - 符合简易注销税务条件的情况包括: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且无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16][17]
广东省政协委员熊伟:构建双轨信用体系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局
搜狐财经· 2026-01-28 11:45
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省政协委员熊伟建议通过构建更具包容性和便捷性的信用体系 以破解民营企业融资瓶颈并优化营商环境 具体措施聚焦于“增信”与“修复”双向发力 旨在将“看不见”的信用转化为“贷得到”的资本 并让整改到位的企业顺利回归市场 从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1][3][5] 信用增信体系建设 - 建议以公共数据整合为核心 升级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深化“粤商通”等平台的数据整合能力 [3] - 推动税务 社保 市场监管 司法 水电缴费 知识产权等多维度涉企公共数据的标准化归集与共享 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高质量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3] - 帮助金融机构构建更全面 动态的企业“信用画像” 减少对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 [3] -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升级后的平台开发新型信用贷款产品 针对数据完备 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探索建立线上快速审批通道 [4] - 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作用 为信用贷款提供风险缓释 [4] - 完善配套考核与容错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贷款不良率执行更具弹性的容忍度标准 [4] 信用修复机制优化 - 建议在全省行政执法部门推广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同步告知”制度 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 清晰告知修复流程 [4] - 依托“粤商通”平台开设线上信用修复统一入口 推行“一站式”办理模式 实现通用信用修复“一网通办 并联审批” [4] - 针对仅涉及罚款缴纳的轻微失信行为 探索“无感修复”模式 企业履行义务并满足最短公示期后 由系统自动启动修复流程 无需企业额外申请 [4] - 建立主动服务与结果互认机制 推动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对符合修复条件但未主动申请的企业提供提醒指导 [5] - 推动省内各级行政机关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金融机构 对已完成正式信用修复的企业不增设歧视性门槛 在融资授信 招投标 政策补贴申请等方面给予平等对待 [5]
去年266.96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
人民日报· 2026-01-27 14:15
司法执行效能与信用体系建设 - 2025年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达到61.01%,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显示司法权威和当事人自动履行意愿增强 [1] - 2025年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但执行到位率仍达50.59%,执行完毕率为39.29%,执行到位金额约2.2万亿元 [1] - 全国法院自2023年10月以来已交叉执行47.7万件案件,其中22.25万件难案积案取得实质进展或化解 [1] 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 - 2025年新纳入失信名单233.98万人次,同时有266.96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 [1] - 信用修复人次已连续7个季度超过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表明信用修复机制运行有效 [1] - 累计有1865.18万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1] - 2025年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461人,保持对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1]
问需于企 精确施策
新浪财经· 2026-01-27 06:09
福建省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型核心观点 - 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推动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延伸 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转变 通过深化行政检查改革 推行服务型监管 创新信用修复机制等多角度提升执法规范化 法治化 精细化水平 [1] 深化行政检查改革与精准监管 - 福州市采用“双随机”模式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 随机抽取37家经营主体 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并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 [2] - 福州市明确102项行政检查事项的频次上限与协同标准 开发非现场检查功能 截至目前全系统已协同检查经营主体6813家 减少重复检查1.27万家次 使207家信用良好企业免于现场打扰 [2] - 南平市延平区推行“体检式监管”机制 向企业发放500余份《体检清单》引导自我体检 该机制使经营主体接受检查的平均频次降低了206% 迎检时间和成本大幅削减 [3] 推行服务型与柔性执法 - 三明市试点推出“二维码告知书”实现“一案一码 一扫即知” 并建立诚信守法经营企业“白名单”制度 已覆盖30余家企业 累计为企业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4] - 厦门市打造全链条服务型监管执法模式 开展“提质强企”行动 组建158名技术专家团队 累计派出专家1506人次 帮扶企业1308家次 解决质量问题1085个 [6] - 厦门市制定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 梳理18个“无事不扰”事项清单 首批纳入5724家企业 并升级“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执法清单至3.0版 减免罚事项扩容至364项 [6] 创新信用修复机制 - 莆田市创新信用修复机制 通过“简化办”精简60%申请材料 通过“快捷办”压缩40%经营异常名录修复时限及66.6%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行政处罚修复时限 [5] - 莆田市通过“流程办”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免申即享”服务 并通过“网上办”“协同办”“提醒办”等方式 累计指导4.92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 解决1112个信用相关问题 [5] - 厦门市优化信用修复服务 实现6.14万家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免申即享” 并依法修复行政处罚信息449条 经营异常名录79639条 [6]
失信名单人数连续两年下降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6 22:33
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动态 - 2025年新纳入失信名单233.98万人次,同时有266.96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信用修复人次连续7个季度超过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1] - 累计有1865.18万名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1] - 失信名单人数在2024年首次下降的基础上于2025年再次下降[1] 民事执行效率与成果 - 2025年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达到61.01%,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2] - 在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的情况下,执行到位率超过50%达到50.59%,执行完毕率为39.29%[2] - 执行到位金额达到约2.2万亿元,连续三年超过2万亿元[2] - 近三年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均增长了近8个百分点[2] 交叉执行工作进展 - 自2023年10月以来,全国法院已交叉执行47.7万件案件[2] - 通过交叉执行,22.25万件难案积案取得实质进展或化解[2] - 交叉执行到位金额达1668.82亿元[2] - 交叉执行已基本实现全国法院(除西藏部分地区外)“全覆盖”[2]
失信名单人数连续两年下降!最高法:衡量执行工作 要看多少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
新浪财经· 2026-01-26 20:48
核心观点 - 中国法院系统通过精准施策和信用修复机制 在2025年实现了失信名单人数的连续下降 同时执行案件量增长 表明执行工作的有效性和治理科学性得到提升[1][2] 执行数据与趋势 - 2025年新纳入失信名单233.98万人次 较上年逆势减少11.7万人次[1][2] - 2025年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的有266.96万人次 信用修复人次连续7个季度超过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1] - 累计有1865.18万名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1] - 2025年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2] 执行政策与机制 - 严格区分“拒不履行”的失信与“无力履行”的失能 分类施策 严防将失能被执行人违规纳入失信名单[2] - 强化诉前和诉中保全 督促更多债务人在执行前主动履行 从源头减少失信行为[2] - 对纳入名单后主动履行或纠正失信行为的债务人给予正向激励 及时推送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形成“惩戒-履行-修复”的良性循环[2] - 推进失信惩戒分级分类 将失信行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遵循过惩相当原则 对一时困难的债务人给予惩戒宽限期[2] - 恪守“诚信守法受激励、失信违法必严惩、一时困难给予支持”的司法态度 目标是形成自动履行为首选、信用修复路径畅通、强制执行为最后手段的法治生态[4] 执行策略与效果 - 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困境企业 通过执行措施上的“缓”换取债务人经营发展的“进”和债权人的“得” 实现双赢[3] - 失信名单人数下降被解读为提高惩戒精准度、执行有效性和治理科学性的结果 而非减少执行强制性[3] - 重申对有钱不还、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将保持严厉打击的鲜明立场 最严厉的惩戒措施将聚焦于此[3]
失信名单人数为何连续两年下降?最高法回应
新浪财经· 2026-01-26 14:56
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体系运行成效 - 2025年新纳入失信名单233.98万人次,同时有266.96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信用修复人次连续7个季度超过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 [1][6] - 全国已累计有1865.18万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1][6] - 2025年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461人,保持对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1][6] 失信名单人数下降的原因与治理逻辑 - 2025年失信名单人数在2024年首次下降的基础上再次下降,这是积极的、期待中的变化 [1][3][7] - 2025年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但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数逆势减少11.7万人次,原因是严把名单入口,严防泛化和滥用,严查将“无力履行”的失能被执行人违规纳入名单的行为 [2][7] - 畅通名单出口,对主动履行债务、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债务人给予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实现“惩戒-履行-修复”的良性循环 [2][7] 惩戒机制的科学化与精准化升级 - 推进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将失信行为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遵循“过”“惩”相当原则 [2][8] - 给予一时困难但有意愿、也有潜力偿债的债务人惩戒宽限期或暂停失信惩戒措施,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提供纾困机会 [2][8] - 失信名单人数下降意味着提高了惩戒的精准度、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治理的科学性,而非执行强制性弱化 [3][8] 对恶意规避执行行为的持续高压打击 - 当前被执行人有钱不还,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问题客观存在且仍然突出,严厉打击失信行为的立场不变,严惩态势只会增强 [3][8] - 针对利用虚拟财产或跨境资产规避执行等新型问题,与公安部等10余家单位推动“查人找物”取得17项新突破,失信联合惩戒取得36项新进展 [5][10][11] - 拒执罪行为具体包括虚假和解、转移财产、通过近亲属隐匿收入、违反限消令、不如实报告财产、虚假离婚隐匿财产等恶劣行为 [5][11] - 在欠薪等涉民生案件执行中,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加大追究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