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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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41
总则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重大信息报告职责和程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股东及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时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1]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分公司负责人及指定联系人[1][4] 重大信息的范围 - 需报告的重大信息包括《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7] - 重大事项涵盖资产购买/出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不含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品交易(资产置换除外)[7] - 签署日常经营合同达到以下标准需报告:涉及总资产50%以上且金额超1亿元,或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1亿元[3][4]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包括:交易金额超公司净资产0.5%或连续12个月累计达前述标准[9] - 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的标准为涉案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或连续12个月累计涉案[10]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程序 - 重大事项触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各方协商或责任人知悉等时点需立即预报[15] - 进展报告要求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后、协议签署/变更/终止后、获批/被否决后、逾期付款或标的交付延迟超3个月等情形[16]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秘书,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或面谈[17] - 董事会秘书需判断信息是否需披露,如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并按程序审核[1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报董事会备案[21] - 知情人员需严格控制信息知悉范围,禁止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22]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信息披露相关培训[23] - 未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导致违规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及报告义务人责任,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24]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执行[25]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我国立法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快讯· 2025-06-24 18:46
金十数据6月24日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 稿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草案二审稿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部法律之间的适用关 系,进一步完善了县级人民政府开展应对工作的程序和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等。 (新华社) 我国立法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
海大集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1
公司治理结构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负责人等六类主体[1][2] -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部负责信息管理日常工作[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7]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非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标准包括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或营业收入10%以上等财务指标[2][3] - 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标准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3] - 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包括涉案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等情形[3][4] 信息报告程序 - 重大事件触及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各方开始协商等时点需立即报告[5]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重大信息报送需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必要时以特快专递形式送达[7] 信息管理机制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制度需报证券部备案[7][8] - 定期报告涉及的内容资料需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证券部[7]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披露培训[9] 制度执行要求 - 董事、高管及其他知情人员需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9] - 应报未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9]
中科环保: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2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中科润宇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即"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 及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八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及其持续进展的 情况,包括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其他应履行披露义务的重 ...
久盛电气: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6:2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 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 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或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 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
建龙微纳: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7 19:25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洛 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其职权范 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义务的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裁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 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第三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八条 报告义务人在职权范围内获悉重大 ...
最高检白皮书:坚持“零容忍”态度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新华社· 2025-06-16 14:59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总体情况 -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156人,提起公诉74476人,同比分别上升7.3%和11%,但增幅较2023年分别下降28个和3.9个百分点 [1] - 检察机关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70余件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进行跟踪指导 [6] 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 2024年起诉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47人,同比上升14.1%,占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从2023年6.9%上升至7.3% [4]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 - 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万余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5800余人 [7] - 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2.3万余件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侦查活动 [7] 强制报告与责任追究机制 - 2024年通过案件倒查发现338名责任人员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督促追责 [7] -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线索源于强制报告的3793件,占办案总数6.8% [7] 入职查询与从业禁止制度 -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落实入职查询,不予录用1361人 [7]
京泉华: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1:4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目 录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 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 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
恺英网络: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3 19:2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使公司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二)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ST合纵: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0 21:31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确保及时准确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1] - 重大信息需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快速归集[1]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 重大信息涵盖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事项、交易事项(如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或交易利润占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等标准)[2] - 关联交易需报告的标准包括: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3] - 诉讼仲裁、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核心资产纠纷、经营模式风险等均属重大信息范畴[3][4] - 控股股东变更意向或股份被冻结/质押时需立即报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状态变化也需及时通报[4][6] 第三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和形式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董事会秘书,必要时需特快专递送达[5] - 董事会秘书需判断信息是否需披露,并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程序后公开[5] - 书面报告材料需包含事件背景、进展、影响评估等内容[5] 第四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 - 公司实行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各部门需指定联络人配合信息收集[6][7] - 信息报送需经第一责任人签字,高管需督促各部门落实信息上报工作[7] - 违规未报导致信息披露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后果[7] 第五章 附则 - 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