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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操纵市场,知名上市公司实控人被立案!
中国基金报· 2026-02-05 21:29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于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立案 [1]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曾于去年12月2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 - 公司称针对马学军的调查系对其个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公司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3][4] 实际控制人背景与关联问题 - 马学军自2001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3] - 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末期间,马学军通过公司员工借款形式合计占用资金408.23万元 [6] - 在2021年12月及2022年4月,公司通过提前向供应商深圳市轻松联益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的方式,使该供应商将相关款项转至马学军关联方或用于其指定用途,以此方式合计占用资金800万元 [6] - 公司表示相关资金占用问题已整改完毕,马学军已清偿完毕相关资金本金和利息 [7] 公司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健康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7] - 公司最新业绩预告显示,2025年业绩预计将由盈转亏,归母净亏损预计在8400万元至1.05亿元之间 [7] - 截至2月5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2.97元/股,上涨0.75%,总市值为19.74亿元 [7]
倍轻松再添“烦恼”!实控人二度遭证监会立案
北京商报· 2026-02-05 21:08
公司核心事件与治理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于2025年2月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 - 此前在2025年12月底,公司及马学军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意味着马学军在不足一个半月内两度被立案[2] - 公司公告称针对马学军的调查系对其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正常履职,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2] 公司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自2021年7月上市后,业绩次年即“变脸”,2022年归属净利润由盈转亏,2023年继续亏损,2024年虽扭亏但扣非后归属净利润仍为负值[4] - 具体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9亿元、8.96亿元、12.75亿元、10.85亿元,归属净利润分别为9186.19万元、-1.24亿元、-5086.54万元、1025.32万元,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为7669万元、-1.3亿元、-5599.34万元、-327.69万元[4] - 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归属净利润为-1.05亿元到-8400万元,预计扣非后归属净利润为-9200万元到-7100万元,业绩颓势未能扭转[4] - 公司解释业绩变动原因为战略调整过渡期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毛利额下降,同时销售费用投入产出未达预期,固定成本未能与营收同步压降[5] - 专家指出,扣非后归属净利润连年亏损可能表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乏力,后续或需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5] 公司股价与市值 - 公司股价在2025年8月12日盘中达到36.6元/股的高点后震荡下行,于2025年12月31日盘中触及21.63元/股的低点[6] - 截至2026年2月5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2.97元/股,总市值为19.74亿元[6]
倍轻松:实控人马学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05 18:19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于2026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 - 马学军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1] - 本次调查系针对马学军个人的调查[1] 公司运营状况 - 公司公告称,本次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1] - 马学军本人仍在公司正常履职[1] - 马学军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1]
2026年“1号”罚单!余韩,被罚没超10亿
搜狐财经· 2026-01-25 23:23
证监会处罚决定 - 证监会开出2026年“1号”罚单 对自然人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票行为作出处罚 [1] - 罚没金额合计超过10亿元 [1] - 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1] 操纵行为详情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3] - 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组成的账户组交易“博士眼镜” [3] - 操纵手段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4] - 操纵手段包括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4] - 上述行为影响了“博士眼镜”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4] 处罚措施具体内容 - 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宣布决定之日起生效 [5] - 禁入期间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原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 [5] - 禁入期间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 [5] - 同时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自宣布决定之日起生效 [5] - 禁止交易期间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所有上市或挂牌证券 [5]
证监会2026年1号罚单出炉!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价获利超5亿元 细节曝光
华夏时报· 2026-01-24 09:23
案件概述 - 自然人余韩因操纵博士眼镜(300622.SZ)股价,被中国证监会处以“没一罚一”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约10.2亿元,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该案是2026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1号罚单,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势 [2] 操纵行为细节 - 操纵时间跨度长达5年多,具体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共1252个交易日 [4] - 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组成的账户组进行操纵,在83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 [4] - 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约1.1亿股,金额约21.1亿元,累计竞价卖出1.01亿股,金额约21.5亿元 [4] - 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 [4] - 账户组日均持有约1391万股,占博士眼镜流通股的13.64%,有1026个交易日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150个交易日超过20% [4] - 账户组在212个交易日存在对倒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其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最高达到25.32% [5] - 在操纵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里,账户组买卖博士眼镜的成交量长期排名市场第一 [4] 操纵影响与结果 - 经证监会测算,余韩操纵“博士眼镜”的违法所得为5.1亿元 [5] - 在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价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 [8]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博士眼镜股价表现偏离大盘指数184.94个百分点 [8] - 余韩辩称其行为不具备操纵主观故意且未对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证监会复核后未予采纳 [7][8] 公司情况 - 博士眼镜成立于1993年,于2017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国内眼镜零售行业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 [8] - 在上市第三年(即2019年)起,公司股价被余韩持续操纵长达5年 [8] - 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博士眼镜股价报34.48元/股,当日涨幅1.98%,公司最新市值约78.56亿元 [9] 行业与市场评论 - 法律专家指出,操纵股价行为人为扭曲证券价格,使其脱离公司基本面,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核心功能 [9] - 该行为被视为收割散户的欺诈行为,会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打击投资者信心 [9] - 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对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着重要积极意义 [9]
5年控制67个账户操纵博士眼镜 余韩被罚没超10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3 22:24
案件核心事实与处罚 - 中国证监会对自然人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票市场行为开出巨额罚单,没收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以5.11亿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0.22亿元 [2][3] - 余韩的操纵行为发生在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其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3][9] - 鉴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对余韩同时采取为期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为期3年的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4] 操纵市场行为的具体手段与影响 - 余韩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博士眼镜” 在1252个交易日的操纵期内,其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累计竞价买入1.106065亿股,金额21.10亿元,累计竞价卖出1.017057亿股,金额21.54亿元 [9] - 账户组持仓占流通股比例高,日均持有1391.33万股,占流通股的13.64%,有1026个交易日持仓比例超过10% [10] - 余韩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对倒交易),操纵期间共有212个交易日发生此类交易,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最高达到25.32% [11] - 操纵行为对股价产生显著影响,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价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偏离幅度达184.94个百分点 [16] 案件的特殊性与监管背景 - 本案是证监会2026年的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处节奏快、处罚力度足,被视为2023年以来自然人操纵证券市场案金额最大的一张罚单 [4] - 2026年开年,监管将严肃查处过度炒作乃至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1月的系统工作会议和最高检会议均强调了对此类行为的从严惩治 [17] - 机构观点认为,此次重罚将对游资等投机力量形成震慑,可能使近期高波动“妖股”炒作降温,同时提振合规投资者信心,引导资金回归基本面投资 [18] 博士眼镜公司基本情况 - 博士眼镜成立于1993年,于2017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国内眼镜零售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6] - 公司隶属于“眼科医疗”、“AI眼镜”等概念板块,曾在2024年因题材热度成为市场热门个股 [6] - 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博士眼镜股价为每股34.48元,总市值达78.56亿元,当日上涨1.98% [6]
2026年“1号”罚单来了!证监会:存在操纵主观意图!罚没超10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1-23 21:09
案件概况 - 中国证监会披露2026年“1号”罚单 对余韩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罚没金额合计10.22亿元 并采取3年市场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 [1][4][7] 操纵行为细节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交易“博士眼镜”股票 [2][4] - 操纵手段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2][5] - 在总计1252个交易日的操纵期间内 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 [2][5] - 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 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 [2][5] - 账户组期末持有871.41万股 日均持有1391.33万股 占流通股的13.64% [2][5] - 账户组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的交易日有1026天 超过20%的交易日有150天 [2][5] - 账户组有212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博士眼镜” 成交量占市场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 最高达到25.32% [2][5] 违法所得与市场影响 - 经测算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的违法所得为5.11亿元 [3][6] - 操纵期间 “博士眼镜”股价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 涨幅达175.58% [4][6]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 股价表现偏离指数184.94个百分点 [4][6] 当事人申辩与证监会认定 - 余韩申辩称其不具备操纵主观故意 仅控制9个账户且时间短 行为未对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3][6] - 证监会复核认定 证据足以证明其存在操纵主观意图 并认定其控制使用67个账户 操纵行为对股票价量产生明显影响 故不予采纳其申辩意见 [3][6] 最终处罚决定 - 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1亿元 并处以5.11亿元罚款 罚没合计10.22亿元 [4][7] - 同时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1][4][7]
超级大罚单!余韩,被罚没超10亿元
中国证券报· 2026-01-23 20:31
案件概述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余韩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成立 [1][2] - 操纵行为涉及上市公司博士眼镜 股票代码300622 [1][4] - 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 [1][13] 操纵行为细节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4] - 控制使用67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这些账户以“陈某某”等名义开立 [1][4][5] - 操纵手段包括利用资金优势 持股优势进行连续买卖 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对倒交易 [1][4][10] 操纵行为影响 - 操纵期间 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每股13.72元上涨至37.81元 涨幅高达175.58% [11]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 博士眼镜股价表现偏离大盘指数184.94个百分点 [11] - 该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1] 违法所得与处罚结果 - 经测算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的违法所得为510,892,270.94元 约5.11亿元 [1][5][13] - 证监会决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510,892,270.94元 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1][13] - 罚没款合计超过10亿元 [1] - 同时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当事人申辩与证监会复核 - 当事人余韩提出申辩 辩称不具备操纵主观故意 未实施操纵行为 [6] - 申辩称实际控制账户数量认定有误 仅控制9个账户且部分控制时间短 [7] - 申辩称其行为未对博士眼镜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8] - 请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9] - 证监会经复核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其操纵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 [10] - 证监会维持认定其控制使用67个账户 且相关交易数据计算无误 [11] - 证监会认定其操纵行为对股票价量产生明显影响 并指出无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 [11] - 证监会最终决定对余韩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12]
证监会1号罚单!余韩,被罚没超10亿!
搜狐财经· 2026-01-23 20:30
证监会处罚决定概览 - 证监会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1号罚单 对当事人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票的行为作出处罚[1] - 处罚决定为没收违法所得5.1亿元 并处以5.1亿元的罚款 合计罚没10.2亿元[1][7] - 鉴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7][8] 操纵行为详情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共1252个交易日[2] - 当事人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证券账户组进行交易[2] - 操纵手段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2] 交易与持仓数据 - 操纵期间 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1.106亿股 金额21.1亿元 累计竞价卖出1.017亿股 金额21.54亿元[2] - 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 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2] - 账户组日均持有1391.33万股 占流通股的13.64% 有1026个交易日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 150个交易日超过20%[2] - 账户组在212个交易日存在对倒交易 其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 最高达25.32%[2] 操纵行为的影响与结果 - 操纵期间 “博士眼镜”股价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 涨幅达175.58%[1][7]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 股价表现偏离大盘184.94个百分点[7] - 经测算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的违法所得为5.1亿元[1][3] 当事人的申辩与证监会复核 - 当事人申辩称不具备操纵主观故意 实际控制账户数量认定有误 且行为未对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4][5] - 证监会复核后认为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其操纵主观意图及控制使用67个账户的事实 其操纵行为对股票价量产生明显影响 量罚适当 不予采纳其申辩意见[6][7]
证监会1号罚单!余韩,被罚没超10亿!
券商中国· 2026-01-23 20:10
案件概述 - 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当年1号罚单,针对当事人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股票一案做出处罚 [1][2] 违法事实与操纵手法 - 操纵期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交易“博士眼镜”股票 [4] - 操纵期间共1252个交易日,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累计竞价买入1.106亿股,金额21.1亿元,累计竞价卖出1.017亿股,金额21.54亿元 [5] - 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1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45个交易日 [5] - 账户组期初持有0股,期末持有871.41万股,日均持有1391.33万股,占流通股的13.64%,有1026个交易日持仓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150个交易日持股占流通股比例超过20% [5] - 账户组共有212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博士眼镜”,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最高达到25.32% [5] 操纵结果与市场影响 - 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股上涨至37.81元/股,涨幅达175.58% [2][11] - 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股价表现偏离大盘184.94个百分点 [11] - 经测算,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违法所得为5.1亿元 [2][6] 处罚决定与当事人申辩 - 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亿元,并处以5.1亿元的罚款,合计罚没10.2亿元 [2][12] - 当事人余韩在申辩中否认具备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并称实际控制账户数量认定有误,其行为未对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8][9][10] - 证监会驳回其申辩,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其操纵主观意图、控制67个账户的事实成立,且其行为对股票价量产生明显影响,量罚适当 [11][12] 附加市场禁入措施 - 鉴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间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 [12] - 同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所有证券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