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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关于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1-13 20:41
公司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1] -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0日[1] - 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6年1月21日[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与授权 -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该中期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6年1月6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 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 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98,394,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2][6]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4,598,554.2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实施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4] 权益分派实施时间与对象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15日 [6]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1月14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7] 权益分派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8]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如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因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不足,相关法律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9] 分红相关调整与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将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9] - 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2026年1月7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再进行股份回购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操作 [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08 02:46
核心观点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将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648,317,12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9,663,424.20元(含税) 每股现金红利0.20元(含税)[1][3] 分配方案详情 - **分配基准与金额**: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 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6,090,968股 即以648,317,121股为基数进行[3]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29,663,424.20元(含税)[3] - **差异化分红除权参考价**:由于是差异化分红 经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9元[3]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9)元/股[5] - **分配对象**: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6,090,96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3] 分配实施安排 - **发放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6] - **自行发放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7] 根据相关承诺函 其2022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期间次年的现金分红将予以单独留质 由上市公司专户管理[7]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8] 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由证券公司等机构根据持股期限扣缴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税负10%[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9]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9][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含税)[10]
江苏银行(600919.SH)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利0.3309元
格隆汇APP· 2026-01-07 18:50
公司财务与股东回报 - 公司宣布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总股本183.51亿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09元(含税)[1] -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60.72亿元[1]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14日[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06 04:56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1]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2] - 本次实施差异化分红 以总股本262,496,300股扣除回购股份3,670,100股后的258,826,200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3]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765,240.00元[3] -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无送股和转增分配[6] 除权除息安排 - 因仅现金分红且流通股不变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每股现金红利[4][6] - 每股现金红利(按总股本摊薄后)约为0.19720元[4] - 因此 除权(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 - 0.19720[6]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 无限售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6] - 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的对象包括:水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道想[6] 扣税说明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含1年)公司暂不扣缴 待转让时由证券公司代扣 税负根据持股期限分别为20%或10%[6]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7]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元[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1] - 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 [2] -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股本 [2] 分红基数与总额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3,886,283股为基准 [2] -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961,8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552,924,483股 [2] - 基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42.76元(含税) [2]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安排 - 本次分红采用差异化分红方案 [2] - 根据计算,经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135元 [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0135元 [4] - 因无送股或转增,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分红派发实施与对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5]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5] - 公告明确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 股东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派发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0.014元 [6]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转让股票时,将根据持股期限由托管机构扣收相应税款 [6]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126元 [7]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014元 [7]
欧派家居:每股派1.24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4 15:43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核心为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1] - 分红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数量为基数 [1]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 [1] - 本次权益分派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1亿元(含税) [1] 分派实施关键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 [1] - 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6年1月9日 [1] 分红参与对象与税务安排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 -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为20% [1]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税负为10% [1]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1] - 扣税后(针对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116元 [1]
国网信通:每股派0.05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2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31 17:41
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1] - 本次分红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91.78万元[1]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2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6年1月13日[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31 06:11
核心观点 - 公司宣布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1][2][7] 分配方案详情 - 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通过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2]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57,931,237股为基数 [4]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793,123.70元(含税)[4] - 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 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7] 分派对象与实施安排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东派发 [5] -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8]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期限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0.10元/股 [9]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 股息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 实际税负20% [10]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 实际税负10% [10]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公司代扣代缴10%所得税 税后实际派发0.09元/股 [10] -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实际派发0.09元/股 [11]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为税前0.10元/股 [11]
股市必读:维力医疗(603309)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6.63万元,占总成交额5.07%
搜狐财经· 2025-12-31 05:41
交易表现与资金流向 - 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13.57元,较前一日下跌0.22% [1] - 当日换手率为0.63%,成交量为1.84万手,成交额为2498.88万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6.6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5.07% [1][2] - 当日游资资金净流入132.3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5.3% [1] - 当日散户资金净流出258.99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0.36% [1] 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实施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6年1月8日 [1]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91,871,418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8,374,283.60元 [1] - 针对个人股东,根据持股期限不同,适用税负分别为20%、10%或免税 [1] - 针对QFII股东和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金额为0.18元/股 [1] - 部分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发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