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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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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8 00:12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 报告义务人 报告程序及责任处罚机制 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分支机构与关联主体 [1][2][3][4]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等 需报告的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 [2][3] - 关联交易事项包括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 或连续12个月累计达标的交易 [4] - 重大诉讼仲裁包括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 或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撤销等情形 [5][7] - 日常经营特别重大合同包括采购或销售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总资产或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 [7]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重大亏损 债务违约 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 主要账户冻结 业务停顿 涉嫌犯罪等 [7]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章程 经营方针变化 行业分类变更 融资决议 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 [8][9]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 参股公司委派人员等 [1] - 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 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10] 报告程序要求 - 报告需通过书面 电话 邮件等形式进行 必要时需提供书面材料及合同批文等支持文件 [10] - 义务人需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并及时更新 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需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 [10][11] - 信息需严格保密 知情范围最小化 各部门负责人与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 [12] 责任与处罚 - 义务人为第一责任人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可能面临批评 减薪 解职或赔偿要求 [12] - 未及时报告或泄露信息造成损失时 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 [12]
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21:17
制度制定背景与目的 - 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信息快速传递和归集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全面完整 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 重大信息定义与范围 - 重大信息指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 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股票交易价格的信息 [2] - 涵盖二十六类事项 包括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 委托受托管理资产业务 赠与受赠资产 债权债务重组 签订许可协议 转让受让研发项目 放弃权利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接受劳务 委托受托销售 存贷款业务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遭受重大损失 重大行政处罚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大额银行退票 其他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 [2] - 金额标准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 [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对外信息披露 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汇总负责人 [3] - 审计法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实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汇总工作 [3]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负责敦促信息收集整理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派驻控股参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重大事件知情人在知情范围内承担报告义务 [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需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4] 报告程序与时限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依据公司组织结构逐级上报逐级负责 [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需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 [6]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 [6] - 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签署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确认 特殊情况需签署后立即报送 [6] - 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需及时报董事会秘书 [5] - 已披露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需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 [5] - 财务报告时限:分子公司每月每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结束起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快报 季度结束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季度报表 半年度年度结束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半年度年度报表及经营总结 [7] 持续报告与进展跟踪 - 报告义务人需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进展 [8]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需及时报告决议情况 [8] - 已披露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需及时报告主要内容 内容或履行发生重大变更或解除终止需及时报告情况和原因 [8] - 重大事件获政府批准或被否决需及时报告情况 [8] - 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需及时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 [8] - 重大事件涉及标的待交付或过户需及时报告相关事宜 超过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进展预计完成时间 并每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直至完成 [8] - 重大事件出现其他较大影响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报告 [8] 信息处理与披露流程 - 报告义务人需组织收集整理信息 形成文件资料经负责人审阅签字加盖印鉴后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或送达董事会秘书 [9] - 董事会秘书有权向责任人或报告义务人询问事项进展 责任人或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回答并提供详细资料 [10] - 定期报告信息采集汇总编制报审披露由董事会秘书总负责 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需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提供资料 [11]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如需公开披露需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董事会按法律法规履行程序披露信息 [12] - 董事会秘书可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信息 [13] 信息保密与沟通要求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需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不得泄漏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 [14]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告 [14] - 对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性信息披露信息 董事会秘书需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组织及时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或澄清 [15]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 公司将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职务处分 并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16]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情形包括不报告信息或提供资料 未及时报告信息或提供资料 故意或过失致使信息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重大误解 拒绝答复问询 其他不适当履行情形 [16]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8] - 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时废止 [18]
力合微: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20:08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 确保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对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2] 报告责任人与职责 - 第一责任人包括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控股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 - 第一责任人职责包括收集整理重大信息、组织编写并提交报告、审核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保密工作 [4] - 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及参股公司可指定证券事务内部信息报告联络人并报备董事会秘书认可 [4] - 持有公司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出现规定情形时需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4] 重大事项范围 - 需报告的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会通知及决议、独立董事声明意见及报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议案和决议 [5][6] - 需报告的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提供担保、租入租出资产、委托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提供财务资助、放弃优先权等 [6] - 交易事项报告标准为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或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资产总额以账面值或评估值较高者计算 [6]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超过300万元 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 [6] - 其他需报告事项包括诉讼仲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修正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等 [6] - 重大风险情形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无法正常履行职责3个月以上、重要供应商或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出现重大纠纷等 [6][7] - 公司变更事项包括名称、股票简称、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7] - 经营变化包括经营方针和范围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和购置财产决定、减资、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优先股公司债券等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7] - 再融资及股权激励审核情况包括发审会议提出审核意见、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辞任被解聘等 [8] - 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 [8] - 重要合同标准为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1000万元以上且可能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9] - 其他需报告情形包括新颁布法律法规政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法院裁定禁止主要股东转让股份、无论金额大小的担保、获得大额政府补贴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每月财务报表等 [9] 持续报告要求 - 需持续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包括决议执行情况、意向书或协议主要内容及变更解除终止情况、有关部门批准或否决情况、逾期付款原因和付款安排、交付或过户事宜及逾期3个月未完成的原因进展预计时间并每30日报告一次、其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变化 [9][10] - 主要股东拟转让股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应在达成意向前报告并持续报告转让进程 法院裁定禁止转让时需及时报告裁定信息 [1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股份出现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情形时应及时报告 [10] 报告程序与责任 - 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 包括相关协议、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 [11]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同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 [11] - 董事会秘书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并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进行分析判断 将需披露信息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汇报提请履行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公开披露 [11][12] - 需履行审议程序的事项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全体董事或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12] - 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内部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 [12] - 发生瞒报、漏报、误报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12] 附则 - 制度所述"以上"均包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时亦同 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相抵触则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12]
天目药业: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06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内部信息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权益 [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他可能知情人士 [1]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及各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的提案通知决议信息 [2] - 涵盖交易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管理资产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转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等 [2][3] - 交易披露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审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净利润占最近一年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利润占最近一年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3]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括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4] - 日常交易披露标准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工程承包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4][6][7] - 诉讼仲裁披露标准包括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无效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7]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重大债务违约重大损失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董事会决定更正经审计发现重大差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7]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公司章程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主要业务地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变更经营方针经营范围外部条件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董事监事变动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生产资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主要供货商客户变化 [8] 报告程序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时点如拟提交审批进行协商内部讨论制作建议书与其他第三方协商子公司董事会作出审批知道或应当知道事项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和通报进展 [9] - 需报告进展情况包括董事会股东会作出决议签署意向书协议内容变更履行情况变更批准或被否决逾期付款原因及安排标的交付过户逾期超过三个月及每隔三十日报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进展 [10]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 [11]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决定是否需披露如需披露则向董事长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 [12] - 书面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内容影响协议书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中介机构意见公司内部审批意见 [12] 管理和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如年度报告中报季报各部门子公司需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报送资料 [13]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与董事会秘书联络制度和联络人需报董事会秘书备案联络人变更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报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 [15]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督促各部门子公司进行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需严格控制信息知悉范围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 [17]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 [18] - 将信息报告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19] - 对未及时上报信息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联络人及其他报告义务人员责任可给予批评警告罚款解除职务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不报告信息未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拒绝答复问询等情形 [14][15]
圣龙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适用于公司 分支机构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负责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可能知悉重大信息的人员 [2] 重大信息范围 - 需报告事项包括董事会审议事项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会议决议事项 重大交易 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仲裁 业绩预告 重大风险情形 重大变更事项 社会责任相关事故 其他重大事项 [3][6][7][8][9][10][11][12][13] - 重大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或交易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5] - 关联交易标准包括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 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6] - 重大诉讼仲裁标准包括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或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诉讼 或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7] 报告程序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以当面或电话方式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同时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文件 [14] - 报告需包括事项原因 各方基本情况 内容及影响 相关协议合同 政府批文法律文件 中介机构意见 内部审批意见等 [14] - 需在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各方进行协商谈判 或知悉重大事项时点及时预报 [14]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特殊情况需在签署后立即报备 [15] - 需持续报告重大事项进展 包括决议情况 协议变更 批准与否决 逾期付款原因 交付过户进展等 [15]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办公室为重大信息管理机构 负责信息接收汇总整理分析及披露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管理 [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为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与联络 重大信息需经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 [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需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18]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 [18] - 违反制度导致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公司将问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20]
福蓉科技: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管理流程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 分支机构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子公司负责人 持股5%以上股东等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承办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具体工作 [5]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 子公司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声明 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等 [8] -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包括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等 [4]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包括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 [5]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诉讼仲裁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证券发行 承诺事项 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等 [5] 信息报告程序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拟提交审议 进行协商或知悉重大事项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预报 [12] - 需持续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 包括会议决议 协议签署变更 政府批准 逾期付款 标的交付等 [13] - 报告形式包括口头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等 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 [8]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必要时提请董事会履行披露程序 [8][9] 管理责任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18] - 第一责任人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控股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等 [10] - 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联络工作 [22] - 公司建立内部保密制度 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 [24] 责任追究 - 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 - 情节轻微者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给予降薪降职调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3]
英科再生: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 - 报告义务人包括可能获取公司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最先知悉重大信息者需履行报告义务 [1]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事项包括重要会议 重大交易 关联交易 重大风险 重大事故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进展 [3] - 重大交易需报告的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 或交易标的最近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 或交易标的最近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或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或交易标的最近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3] - 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不论数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 [4] - 关联交易不论数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 [4]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重要业务陷入停顿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重要供应商或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重大亏损或损失 重大债务违约 重大诉讼仲裁 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 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3个月以上等 [4]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 或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过1亿元 或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比例达到50% 或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 或出现质押平仓风险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履行承诺情况变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关股东增减持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收购债务重组等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 经营方针和范围重大变化 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辞职或变动 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法院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限制表决权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较大变化 获得大额政府补助 取得生产经营销售资质许可专利商标软著等 核心技术突破与迭代更新获得重要荣誉参与重大课题研究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等 [5][6] 报告程序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归集管理信息并履行汇报和信息披露职责 [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派驻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联系人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7] - 第一责任人需敦促所在部门或单位收集整理重大信息 并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通报 需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7]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事项触及发生时点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包括事项发生当日或签署意向书协议时或知悉事件发生时或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时 需在重大事项发生当日或次日上午前报送书面材料 [7] - 报告义务人还需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事项进展信息 包括签署意向书或协议书主要内容或变更解除终止 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进程和否决情况 交易付款安排 资产交付或过户事宜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 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9] - 董事会秘书可进行沟通和培训以保证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有权随时询问经办人或报告义务人情况 [9] 信息保密与对外披露 - 报告义务人在信息披露前需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泄漏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法利益 需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10]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支机构通过网站公众号微博书面宣传资料产品广告新闻发布答记者问等对外披露宣传内容不得涉及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及内幕信息 内部网站内刊资料涉及未公开披露重大事项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0] - 无法确认对外披露宣传内容是否涉及重大信息的 需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确认后方能发布 [10] 责任与处罚 - 报告义务人发生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 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或错误疏漏 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或导致公司受到处罚的 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解除职务等处分 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并根据要求将处理结果报相关机构备案 [11]
盟升电子: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8:2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维护投资者权益 [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信息报告义务人涵盖董事高管 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持股5%以上股东等六类主体 [2] 重大信息范围界定 -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 重大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事件及其持续进展 [3] - 重大交易含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转让研发项目 提供担保等12类情形 日常经营交易除外 [3] - 交易达到经审计总资产10% 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 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标准时需1日内报告 [3] - 关联交易达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需及时报告 同一关联人12个月内交易累计计算 [4] - 诉讼仲裁 重大变更事项 重大风险事项及募集资金变更等均属重大信息范畴 [5]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公司重大信息并配合信息披露 [6] - 股份质押冻结 经营恶化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需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 [6] - 通过委托持股方式持有5%以上股份者需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 [7] - 公共媒体出现相关报道时 控股股东需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7] 信息报告程序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8] - 重大事件触及提交董事会审议 负责人知悉或各方拟谈判等时点需当日预报 [8] - 信息报告需包含事项原因 各方背景 协议文件 政府批文及内部审批意见等书面材料 [9] - 董事会秘书需在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 确需披露时立即组织起草文件并报董事会 [9][10] 保密管理机制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接触涉密人员包括董事高管 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等四类主体 [10] - 信息公开前需严格控制知情范围 董事会秘书需记录知情者 禁止内幕交易 [11] - 控股股东在事项难以保密 信息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立即通知公司并披露 [11] 责任划分与追究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传递 判定处理方式及组织信息披露 [12]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发生或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内报告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3][14] - 未报告 迟报 漏报或虚假报告等情形将面临批评 警告 扣除奖金直至解职处分 [14][15]
双杰电气: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公平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 报告程序 管理责任及处罚措施 覆盖公司 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2][3][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管理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报告 [2][9][12]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 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持股5%以上股东等 [3][6] 重大信息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事项如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担保 签订许可协议等 [4] - 日常经营活动如购买原材料 销售产品 提供劳务等不属于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5][7] - 关联交易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 [6]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出现质押 冻结 司法拍卖等情形需报告 [6] 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 [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报告 [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报告 [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报告 [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报告 [5] 报告程序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触及拟提交董事会审议 各方拟协商谈判 负责人知悉等时点后及时预报 [8] - 需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包括董事会决议 协议签署变更 批准否决 逾期付款 交付过户等 [8] - 报告需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董事会秘书 内容包括事项原因 基本情况 影响 相关协议 批文等 [9][10] 管理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确保信息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11] - 各部门 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 [12]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12] - 发生瞒报 漏报 误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13] 其他规定 -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 任何部门及子公司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重大信息 [13] - 宣传文件初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禁止泄露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 [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修订和补充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4]
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收集和管理 确保及时准确披露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报告义务人范围 报告内容标准及程序要求 强调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责任 [2][4][5][6][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管理 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实行实时报告和多形式传递机制 [8][9][10][11]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 - 涵盖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2] - 包含委派至参股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指定联络人和其他可能获取重大信息的人员 [2] 重大信息范围 - 交易类信息需报告标准:资产总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 [4] - 交易利润占最近年度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 或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 [5] - 涉及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 投资基金合作 财务资助 对外担保等所有相关事项 [5] - 关联交易要求: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 或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 [6] - 诉讼仲裁标准: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一定比例 或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等 [6] - 包括经营方针变化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 债务违约 重大亏损 外部环境变化等经营类信息 [6][7] - 涵盖股权变动 激励回购 资产重组 股东股份质押冻结 业务停顿 会计政策变更等 [7] - 涉及处罚调查 人员变动 安全事故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 [7] 信息报告程序 - 报告人需第一时间以电话 传真 邮件或OA等方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9] - 需提供书面报告 相关协议 政府批文 法律文书及中介机构意见等材料 [10]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 形式包括书面 电话 邮件 会议纪要和OA流程 [10] - 报告传递程序:经办人员报告 组织编写材料 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 董事长审定或董事会审批 [10] 责任与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8]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为信息披露报告部门 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 [9] -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督促其他报告人履行信息报告职责的义务 [9] - 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违规将给予批评 警告 罚款直至解除职务处分 并承担赔偿责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