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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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反不正当竞争法再修订 以法治利剑斩断“内卷”枷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1 19:41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将于2024年10月15日起施行 这是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1] - 新法针对当前市场"内卷式"竞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修订 从法律制度层面根治低价恶性竞争、链主企业滥用市场地位、企业间互相拉踩等乱象[1][5] 低价恶性竞争治理 - 新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加强对劣质产品的监管[2]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堵住平台牺牲中小商家利益获取高利润的途径 罚款金额设定为5万-200万元[2][5] 链主企业市场地位规范 - 新增规定禁止大型企业滥用资金、技术、交易渠道等优势地位 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或拖欠账款[3] - 法律保障使中小企业获得与链主企业平等对话机会 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可直接责令违规企业限期改正[3][5] 企业间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 - 禁止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 监管范围扩展至网络水军背后的利益链条[4] -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消除地方政府通过补贴、税收洼地、要素价格歧视等方式制造的不公平竞争环境[4] 监管强化与处罚升级 - 商业贿赂罚款上限从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新设平台强制销售罚则[5] -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 监管部门需依法及时处理[5] - 监管层级提升至省级以上 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扰[5]
去年北京新设经营主体31.49万户
新京报· 2025-06-30 15:56
经营主体增长与登记便利化 -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经营主体实有268.62万户同比增长5.08% 2024年新设经营主体31.49万户 [1] - 全国首个"一标四维"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落地 外资企业开办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发布首套中英文双语版外商投资登记指南 [2] - "e窗通"平台网办功能升级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拓展至30余个 2024年全程网上办理登记业务占比达79.87% [2][3] 智能餐饮与自动化设备发展 - 北京智能餐饮经营许可备案超300家 制定自动制售设备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求 推动首个持证餐饮AI机器人在亦庄落地 [2] - 截至2024年5月48家企业获批利用自动设备进行食品制售 设备布设300余个点位 智能餐饮机器人覆盖图书馆、动物园等公共场所 [3] 公平竞争与反垄断执法 - 推动退还企业费用6500多万元惠及1.02万户企业 检查收费主体480余户 罚款金额1827余万元 [4] - 建成240家涉企收费监测点位 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单位2.3万余家 2025年将常态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4][5] - 重点查处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 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加大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政策的整改力度 [5][6] 监管机制创新与企业减负 - 2024年非现场检查量占比提升至38.6% 扫码检查减少重复检查6510次 警示成功率89% [7] - 10.5万户企业纳入"无事不扰"清单 首批被检查量环比下降79.1% 2025年计划将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至50%以上 [7][8] - 54万余户企业通过"多报合一"年报公示减少填报数据超1100万条 为5.1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 [7] 质量提升与标准建设 - 建设55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 建立41条质量强链 培育23家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 [9] - 发布5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11项产业计量成果入选国家库 全国率先施行统一公平秤标识 [9] - 为637家小微企业减免认证费用198万余元 发放CCC免办证明2.1万余张货值21.9亿元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快讯· 2025-06-27 19:22
反不正当竞争法核心内容 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 - 立法旨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1] - 经营者需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1] - 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1] 监管体系与职责 - 国家健全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加强执法司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 [3] - 行业组织需引导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6]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混淆行为 - 禁止擅自使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域名、商标等造成混淆 [8] - 违法经营额超5万元可处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21] 商业贿赂与虚假宣传 - 禁止通过贿赂交易相对方或利用职权谋取竞争优势 [9] - 商业贿赂可处10万至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执照 [22] - 禁止虚假宣传商品性能、质量、销售状况等,违者最高罚200万元 [22] 商业秘密保护 - 禁止以盗窃、欺诈等手段获取或披露商业秘密 [12] - 侵犯商业秘密可处10万至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从重处罚 [23] 网络与平台竞争规范 - 禁止利用数据算法妨碍其他网络服务正常运行 [15] - 平台不得强制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违者最高罚200万元 [24] - 大型企业禁止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16] 法律责任与执行 处罚措施 - 混淆行为最高可处违法经营额5倍罚款 [21] - 虚假宣传最高罚200万元,情节严重吊销执照 [22] - 网络不正当竞争最高罚500万元 [23] 调查程序 - 监管部门可查封财物、查询银行账户,需依法公开查处结果 [17] - 平台需建立投诉机制,发现不正当竞争需及时处置并报告 [19] 民事赔偿 -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额可按实际损失1-5倍计算 [21] - 混淆行为赔偿上限500万元 [21] 附则与生效 - 境外行为损害境内市场适用本法 [27] - 法律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28]
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是促进公平竞争的关键一招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27 18:04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两项《公告》,旨在维护税收法治公平、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 政策通过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涉税信息,强化行业监管基础,打击虚假营销、恶意刷单、伪劣商品等不合规行为 [1] 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 - 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背后存在"内卷式"竞争,干扰市场机制运行,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可遏制不合规经营行为,优化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环境 [1] - 当前平台内超90%经营者为中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税负不受影响 [2] 税收公平与精准监管 - 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将有效打击虚假申报、偷逃税行为,尤其针对不合规高收入者,使其税负回归正常水平 [2] - 政策通过数据标准化和监管协同化,消除区域间执法差异,避免"政策洼地"导致的跨区域竞争扭曲 [2] 跨区域执法统一性 - 平台企业跨区域经营特征显著,但各地政策执行标准不一,新规明确统一涉税信息报送标准,推动监管协同化与规则统一化 [2] - 税务部门需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全国执法统一性,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2]
新华鲜报|直面网络经营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修订
新华社· 2025-06-27 15:44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这是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 重点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 [1] - 修订背景为互联网行业新发展 直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新情况新问题 旨在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 [1] 平台不正当竞争监管强化 - 新增规定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按平台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明确此类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2] - 当前平台企业低价竞争导致中小微商户线上经营利润走低 并伴随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风险 "全网最低价"等策略被认定为违背交易成本理论 [2] - 专家指出不合理定价规则长期将导致企业合规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下降 损害中小经营者及劳动者权益 最终反噬消费者权益 [2] 平台经营者义务规范 - 要求平台在服务协议中明确公平竞争规则 建立投诉处置机制 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公平竞争行为 [3] - 规定平台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需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保存记录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该条款有助于平台遵守商业道德准则 [3] 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 - 针对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法细化禁止性规定 包括禁止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恶意退货等行为 [4] - 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隐蔽性强、传播快特点 导致受害企业举证难、维权成本高 新规明确经营者的竞争自由必须以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为边界 [4] 法律修订意义 - 通过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 为企业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5]
优化环境提升发展信心
经济日报· 2025-06-20 06:16
民营经济的重要性 -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拉动经济增长、稳定就业、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1] - 中央和地方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包括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民营经济促进法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 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 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旧困扰众多经营主体 [1] - "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时有发生 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1]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措施 - 需要建立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制度体系 创造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1] - 应确保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 - 注重规则公平与监管公平 杜绝"选择性执法"和"一刀切"式整治 降低合规成本 [2] 诚信与契约精神的重要性 - 政府部门需发挥带头作用 注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增强企业长期投资信心 [2] - 民营经济组织坚守契约精神有助于减少纠纷矛盾 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交易效率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
涉嫌价格垄断 韩国鸡蛋生产商行业组织受调查
快讯· 2025-06-17 12:22
韩国蛋鸡协会反垄断调查 - 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对韩国蛋鸡协会展开现场调查,指控其在推高鸡蛋价格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1] - 调查重点为协会是否强迫会员企业遵守指导价格从而影响市场蛋价,调查地点包括忠清北道总部及京畿道、忠清南道分支机构 [1] - 若强迫会员行为被证实,该协会可能违反韩国公平贸易法律中关于禁止商业团体开展不公平集体行为的规定 [1][4] 鸡蛋价格变动情况 - 韩国蛋鸡协会公布的农场交货价单枚鸡蛋价格自3月以来上涨30% [3] - 当前价格较去年同期高6%,较季节性平均水平高4.2% [3] - 4月和5月农场交货价分别同比上涨10.2%和12.2%,零售价格同步上涨 [6] - 5月30枚装大号鸡蛋平均零售价达7026韩元(约37.1元人民币),创四年新高 [7] 监管机构态度 - 公平贸易委员会官员表示若证实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将依法采取严厉措施 [5]
夯实公平竞争法治根基
经济日报· 2025-06-17 06:06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确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制度 [1] - 截至2025年1月底,民营企业数量达5670.7万户,是2012年的5.2倍 [1]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从2012年的62.4%提升至92%以上,数量从2.8万家增长至42万多家 [1] 政策环境优化 - 近年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2] -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成熟经验做法和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制度保障,为企业发展注入确定性 [2] - 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 [2] 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需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一单尽列、全国统一"的整体性治理 [2] - 需定期评估、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2] - 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并同等享受政策红利 [2] 执法与配套机制 - 需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3] - 已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配套机制 [3] - 需加快制定或修订涉及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机制 [3]
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 为民营企业注入发展新动力
金融时报· 2025-06-16 09:23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要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 - "两个毫不动摇"的核心目标是激发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 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 需以市场效率为标尺动态优化国有与民营经济边界 [2] - 民营经济贡献"56789"(50%以上税收 60%以上GDP 70%以上技术创新 80%以上城镇就业 90%以上企业数量) 是其效率优势的体现 [3] 国有与民营经济分工定位 - 国有资本应聚焦国家战略安全 重大基础设施 前沿基础科学等具有强正外部性 长周期 高风险特征的领域 [3] - 民营经济在竞争性 创新性强的领域(消费互联网 高端制造 生物医药 新兴业态)具有显著效率优势 [3] - 经济边界需动态调整 技术成熟的自然垄断领域可向民营资本开放 新兴战略领域初期需国有资本投入后期引入民营效率 [4] 民营企业公平竞争障碍 - 招标中存在"玻璃门"现象 如要求"本地区类似项目经验"或"国有背景"等隐性所有制歧视条款 [7] - 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压力 虽贡献超80%城镇就业和50%以上税收 但受融资难 税费重等问题困扰 [9]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举措 - 深化负面清单管理 落实"非禁即入"原则 全面贯彻竞争中性原则保障要素获取 准入许可等环节平等 [5] - 推行招标文件第三方评估 清理所有制歧视条款 强制施工过程结算 建立分包资质穿透核查系统 [8] - 对中小企业实施精准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 阶段性社保减免) 创新信用贷款产品简化流程 [9] - 推行"一网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某市企业开办时间从月余压缩至数日 [11] -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推行"柔性执法""首违不罚" 某省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制度 [12]
17家车企承诺“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工信部发声支持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12 14:07
行业政策与监管动态 - 17家重点汽车企业承诺对供应商"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工信部表示支持该承诺并强调其对构建"整车-零部件"协作生态的重要性 [1] - 工信部指出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供应商货款支付账期加长、资金周转困难,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1]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倡议》呼吁企业遵从公平竞争原则,工信部将加大"内卷式"竞争整治力度,针对5月23日以来多家车企发起的价格战 [2] 行业竞争现状与影响 - 行业"内卷"现象突出,部分车企通过延期付款挤压供应链转嫁成本压力,导致供应商生存状况恶化 [2] - 专家指出恶性竞争可能导致中小企业倒闭,影响研发投入和可持续发展,甚至降低质量投入损害行业发展 [2] - 车企降价引发新一轮"价格战"恐慌,无序竞争被工信部认定为"内卷式"竞争的典型表现 [2] 法律法规响应 - 车企承诺是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积极响应,该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在60日内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3] - 《条例》明确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需按行业规范合理约定付款期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