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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即将有新指引
中国经济网· 2025-12-16 22:23
监管政策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正积极推进《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的制定出台工作 [1] - 制定该指引旨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规定 [1] 指引落实的重点工作 - 第一项工作是“送政策上门”,通过专题培训、简明解读等方式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并自觉合规 [1] - 第二项工作是“听企业心声”,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行业指导以实现精准预警和防微杜渐 [1] - 第三项工作是“亮监管利剑”,坚决查处各类垄断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以维护市场公平 [1] 政策目标与愿景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指引》落实,助力平台企业合规经营 [1] - 政策目标是让公平竞争成为平台经济的鲜明底色,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平台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1]
关于附条件批准两家智利公司新设合营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中国证券报· 2025-12-16 22:06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了智利国家铜业公司与智利化工矿业公司的新设合营企业案 这是中国在关键矿产资源领域反垄断审查的一次重要实践 执法效果显著 将对构建健康有序的新能源产业生态产生积极影响[1] - 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 启动“人工智能百项国家标准建设专项行动” 以标准引领创新 以制度护航未来[1] 智利锂业合营案审查详情 - 2024年5月 智利国家铜业公司与智利化工矿业公司签署协议 拟通过资产注入方式形成合营公司 共同开发智利阿塔卡马盐湖锂矿资源 同年10月 合营双方正式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2] - 中国在锂盐加工环节优势明显 但上游资源仍存短板 进口依赖不容忽视 智利化工长期以来是中国最大的进口碳酸锂供应商 控制着多个重要锂矿项目 智利铜业则手握世界上多个优质盐湖锂矿资源[2] - 审查发现 此项集中可能对中国碳酸锂进口市场带来不利影响 两强联合可能改变竞争格局 增强市场控制力 甚至引发协同效应 容易形成价格垄断[2] - 经审慎评估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该项集中 相关企业承诺将继续履行现有合同 保障公平供应 及时通报重大信息等义务 这些措施确保了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实现了既防止垄断风险 又促进产业发展的执法平衡[2] 即将出台的监管新规 - 为规范平台经济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出台 将进一步让监管有据 发展有序[3] - 为强化食品安全 《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即将发布[3] - 为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将公布新修改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 透明 可预期的发展环境[3] - 为加强和保障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修订后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发布 将更好适应产业发展和监管需要[3]
市场监管总局将启动“人工智能百项国家标准建设专项行动”
南方都市报· 2025-12-16 21:44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四季度重点工作部署 - 市场监管总局将启动“人工智能百项国家标准建设专项行动”以推动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化发展 [1] - 为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监管总局拟近期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加强监管 [1] - 在强化食品安全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项制度 [1] - 为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将公布新修改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并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1] - 为加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发布修订后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适应产业发展和监管需要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启动“人工智能百项国家标准建设专项行动”
证券日报网· 2025-12-16 19:25
市场监管总局第四季度工作重点 - 市场监管总局第四季度聚焦民生关键与优化发展环境 打出监管“组合拳” [1] - 完善基础制度方面 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构建科学完备的信用修复机制 [1] - 优化发展环境方面 发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以规范收费行为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 - 完善反垄断规则方面 发布《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 [1] -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发布《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 [1] - 在国际标准引领方面 第四季度在5G、半导体、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主导发布38项国际标准 [1] - 在前沿技术标准布局方面 面向量子技术、AI等方向提出60项新提案 [1] 即将展开的重点监管工作 - 为规范平台经济 拟于近期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2] - 为强化食品安全 即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 - 为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将公布新修改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并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2] - 在人工智能领域 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人工智能百项国家标准建设专项行动” [2]
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专题深思)
人民日报· 2025-12-15 06:30
行业政策与战略方向 - 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助力国家软实力持续提高 [1] - 需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时与势,坚持守正创新,以高效能治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新成效 [2] - 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构建权威的文化资源数据库和高效的数字文化资源交易平台 [3] 技术与产业融合 -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文化领域治理创新注入新动能,同时也使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 [2] - 推动数字技术与文化领域治理深度融合,是创新治理思路、优化治理方式以及释放文化价值、提高文化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4] - 利用数字技术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为文化传承发展、艺术设计革新、沉浸式交互体验升级等提供强大的数据与技术支撑 [4] - 深化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全链条融合,提升文化产业软硬件技术的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4] 平台经济与市场发展 -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充分激发平台企业参与文化领域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 文化领域的治理范围从线下拓展到了线上,涵盖了各类网络文化创作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和视频分享平台等 [3] - 鼓励引导相关企业打造更多文化产业新业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教育活动 [3] - 创新数字时代文化市场监管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在规范下创新发展、在安全中繁荣兴盛 [5] 安全与风险防范 - 需建立健全文化安全风险防范的体制机制,精准打击盗版侵权、有害信息传播等,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5] - 坚持严厉打击与规范引导并重、乱象治理与权益保护并举,深入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重拳整治网络生态乱象 [5] - 利用信息技术的数据获取和处理优势,加强文化领域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共享,推动治理重心从事后向事中、事前转移,有效应对风险挑战 [4] 人才与能力建设 - 高水平的文化人才队伍是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需尊重文化人才成长规律、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和支持力度 [5] - 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和优化资源整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切实培育集聚高精尖文化人才 [5] - 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基地,增进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搭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5]
多部门发文,事关消费者网购
新华网财经· 2025-12-14 15:03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实现从“量大”到“质优”的根本性转变 [1][3][6] 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与背景 - 解决当前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部分网售产品货不对板、线上服务标准不一、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消费维权流程繁琐等问题,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与安全感,并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 [3] - 打通“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的质量闭环,通过全链条发力推动转型 [3] 针对新兴业态(直播电商)的具体措施 - 专门针对直播电商领域,明确要求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加强直播营销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1][7] - 引导直播电商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建立“黑名单”制度,使优质内容与高质量产品相辅相成 [13] 提升供给质量与优化经营端的举措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随消费 [1][8]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与产品侧重 [1][8] - 针对平台企业,要求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并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等重要依据 [13] -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要求推动其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并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推动结果共享互认 [13] 强化监管与质量追溯的创新手段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 [2][8]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2][8] - 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 [2] 优化消费体验与保障消费者权益 - 确保“买得真”: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让消费者线上购物更放心 [5] - 督促“服务好”: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提升服务效率与温度 [5] - 售后“有保障”: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简化消费维权流程 [5] 协同治理与发展导向 - 强化协同共治,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7] - 坚持发展与治理双轮驱动,既在发展中“激活力、优供给”,也在治理中“强监管、护公平” [7][8] - 通过对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直播带货的不同侧重要求,打好质量管理的“组合拳”,形成提升合力 [9]
买得真服务好有保障,内需潜力才能得到最大释放
搜狐财经· 2025-12-13 16:37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多部门于12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2] - 政策核心目标是力争到2030年,使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网络交易企业和品牌,并大幅提升消费者满意度[2] - 该政策旨在推动平台经济从“量大”向“质优”转变,并服务于“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战略部署[2]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网络交易已成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关键纽带,并从补充选项转变为主流选择,深度渗透至日常购物、服务消费及直播带货等领域[2] - 行业在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面临网售产品“货不对板”、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线上服务标准不一及消费维权流程繁琐等问题[2] - 这些问题影响了消费者体验与安全感,并制约了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 治理思路与监管转向 - 《指导意见》标志着网络交易治理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保障”的全链条闭环管理[3] - 政策旨在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平台将质量管控转化为竞争优势,推动其从“被动管理者”向“主动建设者”转变[5] - 政策强化了平台作为网络交易“组织者”和“守门人”的地位与责任,其履行情况直接决定市场健康有序[4][5] 具体措施与消费者诉求 - 针对“买得真”的诉求,措施包括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以确保线上产品放心可靠[3] - 针对“服务好”的诉求,措施包括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以提升服务效率与温度[3] - 针对消费“有保障”的诉求,措施包括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与“一键举证”机制,以简化维权流程[3] 平台责任与内生动力 - 平台被要求建立从商家入驻到商品下架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5] - 鼓励平台利用信用评价体系激励优质商家,运用大数据技术识别风险商品,借助消费者反馈优化服务流程[5] - 随着政策落地,网络交易平台的角色将超越简单“交易场所”,成为消费者“品质生活”的载体,从而释放内需潜力[5]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推动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
中国新闻网· 2025-12-12 21:47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发展与治理双轮驱动,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力争到2030年实现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网络交易企业和品牌等目标 [1] 发展举措:激活力、优供给 - 推动供应链质量协同,实现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 [2] - 创新质量管理模式,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推进产品质量分级试点并设立质量分级专区 [2] - 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 [2] 治理举措:强监管、护公平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 [3]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3] - 健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平台住所地、平台内经营者住所地、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加强信息互通、证据互认、执法互动 [3] -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政企协同共治,完善消费维权机制 [3]
中央网信办: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
中国新闻网· 2025-12-12 21:4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正协同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及直播电商的监管,旨在通过处置违法违规账号、完善平台治理规则、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及培育优质主播等措施,清理违法不良内容,提升平台产品与服务质量,构建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 [1][2][3] 监管行动与整治重点 - 针对AI仿冒公众人物直播营销、买卖学术论文、以退役军人名义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问题,以及非法售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伪造证件等交易乱象,中央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从严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1] - 针对诱骗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1] - 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升级治理策略,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 [1] 政策指导与平台责任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对相关从业人员行为作出要求 [1] - 指导意见提出强化直播电商从业者质量素养,引导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提升选品能力,完善选品档案 [2] -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及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机制,强化质量责任教育,明确质量安全义务 [2] -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约束 [2] 未来工作部署与行业规范 - 加强违法不良内容清理,紧盯产品和服务介绍、评论等重点环节,持续清理虚假宣传、低俗擦边、封建迷信等违法不良内容,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 [3] - 完善平台内容治理规则,建立涉禁售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内容负面清单,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畅通用户举报受理处置渠道 [3] - 规范相关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内容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做好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3] - 持续完善直播平台管理标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管理要求 [3] - 深入实施优质网络主播培育工程,挖掘培育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优秀、行业示范突出、公益带动有力的优质网络主播,以引领网络主播群体向上向善 [3]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8:14
文章核心观点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旨在系统性提升网络交易平台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网络交易企业和品牌,从而优化线上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并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2] 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 - **推动网售产品提质创新**:加强家电、家装家居、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质量标准与品牌建设,推动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 支持发展按需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以及线上线下融合的即时零售新业态 引导平台拓宽外贸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3] - **完善线上服务质量管理规则**:逐步完善重点领域线上服务质量标准 鼓励平台运用3D建模、AR、VR等技术推广虚拟体验服务 推动“正品保证”、“假一赔十”等服务规范化、普及化 支持建立涵盖产品真实性、用户评价、售后服务等关键指标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3] - **培育大众信赖的网络经营主体**: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侧重 推进平台内产品质量分级试点,鼓励设立质量分级专区 发展放心消费网店、直播间,培育优质线上品牌 鼓励平台优化信用评价机制,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信用信息 [3] 加强经营主体全面质量管理 - **提升平台全链路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平台构建系统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压实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入驻及产品上架的审核责任 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提升导购咨询、日常巡查及虚假评价治理能力 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的重要依据 [4][5] - **提高平台内经营者质量管理能力**:压实平台内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包含供应商管理、质量安全追溯、缺陷产品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 指导帮扶经营者加强质量检测和认证把关,推动检测结果共享互认 指导平台建立准入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 [5] - **强化直播电商从业者质量素养**:引导直播间运营者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完善选品档案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机制 督促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约束严重违反质量法规的从业者 [5] 治理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 - **治理货不对板等违法行为**:强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虚标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 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落实进销货查验制度,明示真实产品信息 规范网售防伪标识行为,打击虚假防伪查验服务 [5] - **治理营销误导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虚假、误导性产品质量信息的整治 严厉打击直播带货和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金融产品等重点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线上销售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5] - **治理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压实平台和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信息的法定义务 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行为 规范价格比较行为,倡导优质优价 治理经营者持续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恶性竞争行为 [5] 强化网络交易平台质量监管 - **强化全链条质量监管**:推动实施“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质量安全赋码核验,实现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 加强网售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监管 加大对直播电商产品、网红产品等新兴及价格异常产品的巡检力度,建立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机制 加强网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推动建立缺陷产品快速召回响应机制 [5] - **强化智慧监管**:加强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推动监管数据跨域整合与智能分析 强化网络交易监测能力建设,探索穿透式监管 推动产品认证信息、检验检测信息、信用监管数据等向平台开放 [5] - **强化监管联动**:统筹加强常态化监管与集中整治的联动互补 建立健全政企间质量协同共治机制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实现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高效衔接 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信息互通、证据互认、执法互动机制 [6] 营造安全放心线上消费环境 - **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引导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督促平台清理无效证照 强化线上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示消费投诉、行政执法及企业信用信息 督促平台依法公示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6] - **强化售后服务**:推动构建“标准引领、技术赋能、责任落实、保险托底”的全链条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引导平台优化纠纷处理流程,配套极速退款、24小时响应等服务 鼓励平台设立人工服务热线,向老年人提供人工直连服务 督促经营者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定义务 鼓励平台完善赔偿先付机制,加大质量保险应用推广力度 [6] - **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鼓励平台完善质量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开通投诉纠纷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 支持平台开通消费维权“一键举证”功能 引导平台高效处理转办的消费投诉,鼓励建立限时反馈机制 支持消费者组织探索线上消费领域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机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