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
搜索文档
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
新浪财经· 2026-01-11 03:31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全链条质量闭环管理,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1] 指导意见的新视角 - 打通“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的质量闭环,通过全链条发力推动转型 [1] - 供给端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以增加优质供给 [1] - 经营端强化平台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控 [1] - 监管端创新手段提升效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 - 消费端优化维权服务,提升消费者信心 [1] 指导意见的新亮点 - 突出技术赋能,支持平台运用技术优化消费体验,并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质量监管精准度 [2] - 聚焦新兴业态,针对直播电商领域专门明确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 [2] - 强化协同共治,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2] 解决群众集中问题的突破性举措 - 确保“买得真”,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 [3] - 督促“服务好”,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 [3] - 售后“有保障”,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 [3] 发展方面的具体措施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 [3]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倾斜 [3] - 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 [3] 治理方面的具体措施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全链条溯源机制 [4]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4] - 要求平台企业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并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的重要依据 [4] 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差异化要求 -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要求推动其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 [5] - 针对直播电商,引导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建立“黑名单”制度 [5]
十大新规整治“内卷式”竞争!
金融时报· 2026-01-09 20:25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平台强制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滥用规则虚假交易等典型“内卷式”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 [1] -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旨在规范程序、清理失信主体、畅通市场退出渠道,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1]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政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干预市场公平竞争 [1]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支持引导平台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明确新型垄断风险提示,促进平台企业创新健康发展 [1] - 《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聚焦产品创新与服务标准化,强化主体责任,推动行业从“内卷竞争”向“质量提升”转型 [2] -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商户管理、价格行为、配送员权益保障等总体要求,旨在提升服务质量并减少无序竞争 [2] -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电商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将平台成熟管控措施制度化,填补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空白 [2]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167项“新三样”领域国家标准研制,以质量安全、能效能耗等标准推动治理“内卷式”竞争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 - 《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加强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重点服务领域中外标准一致性,推动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制定 [2] - 《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倡导完成“三同”产品认定,通过推进国内外认证衔接融合,打通内外贸渠道以减少低质“内卷式”竞争 [3]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具体“内卷式”竞争行为的规制 - 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即“刷评炒信”行为) [3] - 将“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纳入规制范围,填补法律空白,并将商业诋毁对象由“竞争对手”拓展为“其他经营者” [3] - 禁止经营者滥用平台规则,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评价、虚假交易或恶意退货等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4] - 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如强制要求“全网最低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4] - 禁止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并拖欠账款,以保障中小企业正常经营 [4]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智通财经网· 2026-01-09 16:44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制定并发布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标准,旨在系统构建规则体系,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引导企业从同质化低效能竞争转向高质量高水平竞争 [1][6]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要点 - 新法完善了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规则,将平台经营者强迫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等典型“内卷式”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 [1][6] - 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即规制“刷评炒信”行为 [11] - 将“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纳入规制范围,填补法律空白,并将商业诋毁对象由“竞争对手”拓展为“其他经营者” [11] - 禁止经营者滥用平台规则,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评价、虚假交易或恶意退货等行为 [11] - 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12] - 禁止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自身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并拖欠账款 [12]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核心内容与成效 - 该办法通过规范强制注销公司登记程序,有序清理失信主体,畅通市场退出渠道,以提高市场退出质量和效率 [1][7] - 明确强制注销的启动条件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后满三年未申请注销 [13] - 优化程序设计,设置了90天的公告期供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并允许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恢复登记 [13] - 明确规定公司被强制注销后,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防止逃避债务 [13] - 自2025年10月10日实施至2025年12月底,不到两个月时间,全国已有29.49万户公司被登记机关启动强制注销 [14]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与《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督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拟出台的涉及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防止违规干预市场公平竞争 [1][7]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支持和引导平台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对新型垄断风险作出明确提示,赋能平台企业识别防范风险 [2][7] 网络交易与平台服务质量相关制度 - 《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强化平台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优化维权服务,推动行业从“内卷竞争”向“质量提升”转型 [2][7] -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商户管理、价格行为、配送员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旨在提升服务质量,减少无序竞争 [2][7] -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重点工业产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将平台成熟的质量管控措施制度化,填补监管制度空白 [2][8] “新三样”产业标准提升行动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了167项“新三样”领域国家标准研制,以质量安全、能效能耗、分级分类标准推动治理“内卷式”竞争 [2][8] -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57项,围绕安全水平、产品质量、碳足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 [15] - 在锂电池领域新制定国家标准30项,聚焦产品安全、分级分类、质量管理、绿色低碳等方向 [15] - 在光伏领域制定国家标准80项,重点聚焦产品质量安全、能耗限额、新型高效电池组件、“光伏+”应用等方向 [15] - 截至发布会时,我国累计发布57项相关国家标准,其中新能源汽车领域13项,锂电池领域2项,光伏领域42项 [16] 标准开放与内外贸“三同”工作 - 《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旨在加强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重点服务领域中外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制定 [3][8] - 《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倡导各方合理完成“三同”产品认定,通过持续推进国内外认证衔接融合,打通内外贸多元渠道,减少低质“内卷式”竞争 [3][8] 制度设计的总体特点与协同效应 - 制度设计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例如针对互联网平台“补贴大战”出台《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针对网络销售“重营销轻质量”出台《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18] - 注重系统集成,形成治理闭环:事前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防止不当干预;事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制企业行为;事后有《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清理失信主体;长远通过标准引领引导产业升级 [18] - 体现分类施策,统筹规范与发展:对涉及安全底线的领域突出刚性约束;对创新活跃领域侧重合规指导;对优势产业领域通过标准与认证激励提质升级 [19] - 实施效果初步显现,对不当干预行为的规范更加有力,平台“补贴大战”、“全网最低价”等现象得到遏制,市场退出更加顺畅,“新三样”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推动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创新”转变 [19]
新华解码|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部署这些新举措
新华社· 2025-12-13 00:32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旨在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实现从“量大”到“质优”的根本性转变 [1][3] 政策视角与框架 - 指导意见打通“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的质量闭环 通过全链条发力推动转型 [1] - 供给端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 以增加优质供给 [1] - 经营端强化平台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以加强质量管控 [1] - 监管端创新手段提升效能 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 - 消费端优化维权服务 以提升消费者信心 [1] 政策亮点与特点 - 突出技术赋能 支持平台运用技术优化消费体验 并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质量监管精准度 [2] - 聚焦新兴业态 针对直播电商领域专门明确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 [2] - 强化协同共治 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2] 具体举措:解决消费痛点 - 确保“买得真” 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 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 [3] - 督促“服务好” 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 [3] - 售后“有保障” 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 [3] 发展导向:激发活力与优化供给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 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 [3]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与产品侧重 [3] - 强化新业态引导 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 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 [3] 治理导向:强化监管与保护公平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 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 打造全链条溯源机制 [4]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 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4] 差异化主体责任要求 - 针对平台企业 要求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 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 并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的重要依据 [5] -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 要求推动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 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并推动结果共享互认 [5] - 针对直播电商 引导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 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 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5]
新华解码丨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部署这些新举措
新华网· 2025-12-12 22:54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1] - 政策旨在解决网售产品货不对板、线上服务标准不一、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消费维权流程繁琐等问题,以提升消费者体验并促进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 [1] - 指导意见坚持发展与治理双轮驱动,目标是实现网络交易平台从“量大”到“质优”的根本性转变 [3] 政策实施的新视角与框架 - 从新视角看,政策打通“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的质量闭环,通过全链条发力提升质量 [1] - 供给端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以增加优质供给 [1] - 经营端强化平台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以加强质量管控 [1] - 监管端创新手段提升效能,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 - 消费端优化维权服务,以提升消费者信心 [1] 政策的新亮点 - 突出技术赋能,支持平台运用技术优化消费体验,并鼓励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质量监管精准度 [2] - 聚焦新兴业态,针对直播电商领域专门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 [2] - 强化协同共治,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2] 解决消费者痛点的具体举措 - 确保“买得真”,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 [3] - 督促“服务好”,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 [3] - 售后“有保障”,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 [3] 发展方面的激励措施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 [3]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与产品侧重 [3] - 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 [3] 治理方面的监管强化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全链条溯源机制 [4]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4] - 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5] 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具体要求 - 针对平台企业,要求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 [5] -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要求推动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 [5] - 针对直播电商,引导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建立“黑名单”制度 [5]
中央网信办: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
中国新闻网· 2025-12-12 21:4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央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正协同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及直播电商的监管,旨在通过处置违法违规账号、完善平台治理规则、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及培育优质主播等措施,清理违法不良内容,提升平台产品与服务质量,构建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 [1][2][3] 监管行动与整治重点 - 针对AI仿冒公众人物直播营销、买卖学术论文、以退役军人名义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问题,以及非法售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伪造证件等交易乱象,中央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从严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1] - 针对诱骗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1] - 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升级治理策略,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 [1] 政策指导与平台责任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对相关从业人员行为作出要求 [1] - 指导意见提出强化直播电商从业者质量素养,引导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提升选品能力,完善选品档案 [2] -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及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机制,强化质量责任教育,明确质量安全义务 [2] -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约束 [2] 未来工作部署与行业规范 - 加强违法不良内容清理,紧盯产品和服务介绍、评论等重点环节,持续清理虚假宣传、低俗擦边、封建迷信等违法不良内容,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 [3] - 完善平台内容治理规则,建立涉禁售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内容负面清单,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畅通用户举报受理处置渠道 [3] - 规范相关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内容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做好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3] - 持续完善直播平台管理标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管理要求 [3] - 深入实施优质网络主播培育工程,挖掘培育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优秀、行业示范突出、公益带动有力的优质网络主播,以引领网络主播群体向上向善 [3]
多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全链条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质量升级
新京报· 2025-12-12 18:21
政策核心目标 - 旨在系统解决网络交易中存在的质量痛点,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1] 全链条质量闭环框架 - 首次构建“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质量闭环,明确各方责任,强化协同共治 [1] - 供给端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以增加优质供给 [1] - 经营端强化平台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控 [1] - 监管端创新手段提升效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 - 消费端优化维权服务,提升消费者购物信心 [1] 政策三大亮点 - 强调技术赋能,鼓励运用3D建模、AR/VR等技术改善消费体验,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精准监管 [2] - 聚焦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明确选品机制、主播培训和“黑名单”制度 [2] - 强化协同共治,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2] 发展驱动措施 - 坚持发展与治理双轮驱动,发展方面重在“激活力、优供给” [2] - 推动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 [2]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系统性构建质量管理体系 [2] - 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 [2] 治理驱动措施 - 治理方面重在“强监管、护公平” [3]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全链条溯源机制 [3]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 [3] - 健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破解网络交易监管的地域难题,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3] 消费者权益保障具体措施 - 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 [2] - 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 [2] - 建立快速纠纷处置通道、推广“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维权机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