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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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8 04:0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327,787,0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44亿元 [2] - 募集资金于2016年10月14日到账,并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 [2] - 公司与招商银行贵阳分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与贵州圣济堂制药、中信银行贵阳分行等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3] - 2023年因资产置换交易,贵州圣济堂制药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3月7日注销 [3]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2025年6月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7亿元(含利息)转入基本账户,并完成专户注销手续 [5] - 相关监管协议随专户注销终止 [5]
艾迪药业: 艾迪药业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每股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8.394亿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175.8万元后实际到账7.776亿元 [1] - 累计发行费用7983.38万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407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安排 - 2025年2月27日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至2026年2月26日),用途限定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 [2] - 截至公告日,未使用的补流资金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通过新设专户实施补流 [2]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 新开立两个临时补流专户: - 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账号90030188000138108) [3][5] - 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账号514902448810003) [3][8] - 专户初始余额均为0元,资金使用需严格限定于主营业务相关用途 [5][8]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每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6][9] - 专户大额支取触发条件: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即时通知保荐机构 [7][10]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三次违约可终止协议 [7][10] - 协议有效期至资金支出完毕且督导期结束 [7][10]
国力股份: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9万股,发行价格为12.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未明确披露但募集资金净额为236,499,700.01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89号)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规要求 [2] -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昆山鹿城路支行、交通银行昆山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招商银行昆山支行 [2] -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注销账户涉及交通银行昆山开发区支行(账号391064670013000153916)和中国工商银行昆山鹿城路支行(账号1102233129100071996),对应"真空继电器、真空电容器生产项目" [2] - 注销账户涉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账号89070078801600002436)和招商银行昆山支行,分别对应"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和"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 [2] - 注销原因为相关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且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3] -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3]
富祥药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保障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证券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2] -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子公司或控制企业需同步遵守该制度[2]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二次以上融资需分设专户[2] - 财务部需在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的通知机制等7项核心条款[3]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时,公司需在1个月内重新签订协议并备案[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投项目需按发行文件承诺计划执行,若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5]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证券买卖、质押或变相挪用,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5][6]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6]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投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投资额度、期限及安全性分析[8] - 补充流动资金需在到期前归还专户,无法归还需公告原因及后续安排[7] 募投项目实施流程 - 项目实施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需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9] - 资金拨付需按审批流程执行,设备采购等固定资产购建需从专户直接付款[11] - 项目完工后需编制总结报告,对比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新项目必须聚焦主营业务[1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13] 监督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14]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15]
*ST太和: 中原证券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的核查意见.docx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为43.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56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9,610.67万元 [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41.01万元(含利息),其中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专户余额8,266.87万元,补充工程营运资金项目专户余额分别为33.20万元和40.94万元 [2][4] 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 补充工程营运资金项目已100%完成投入,累计使用55,033.94万元 [4] - 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66.47%,累计使用15,140.31万元,剩余7,636.69万元未使用 [4] - 原计划该项目总投资36,777.00万元,其中房产购置及装修投资27,32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13,324万元),设备购置5,070万元(募集资金全额投入),研发费用1,144万元(募集资金全额投入) [4] 项目终止原因及资金用途调整 - 终止原因是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及地方财政因素导致水环境治理行业投资需求减少 [5] - 将剩余募集资金8,341.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1) 每月超500万元的职工薪酬支出 2) 存续项目追加投入超2,000万元 3) 海南等地新业务拓展资金需求 [6] - 调整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终止三方监管协议 [6] 决策程序 - 2025年6月27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6][7][8] - 董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核查后认为调整符合监管规定,对变更无异议 [8]
翱捷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2] - 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循发行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及决策程序,并披露使用效果及科技创新领域投向[3]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资金须专款专用,投向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及新质生产力发展[4] - 董事会需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防范投资风险[5] - 使用过程需公开透明,董事及高管不得协助变相改变用途,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6] 资金存储管理 - 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混用其他资金[9] - 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资金专户管理及查询权限[10] - 境外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管理措施[11] 资金使用规范 - 需按承诺计划使用资金,若遇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搁置超1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 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包括委托贷款、高风险金融产品等[14][15]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仅限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8][19]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可用于补流或还贷,但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22] - 用于永久补流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3] - 用于新项目需符合主业,单次超5000万元且达超募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24][26] 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需说明变更合理性[31] - 新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建设方案、投资周期等信息[32][33] - 项目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原因、已投入金额及换入项目风险提示[34] 监督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披露实际与计划差异[35][36]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核查报告需包含资金使用合规性结论[36][37] - 违规使用资金将追究董事及高管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及职务调整[39] 附则与生效 - 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项目,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40][4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批准日起生效[42][43]
时代电气: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效益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募集资金定义包括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资金,超募资金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2] - 境内发行证券募集资金适用本制度,H股市场募集资金管理按香港联交所规则执行 [2] 决策与执行机构 - 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募集资金计划及使用的决策机构,各自在职责范围内审批事项 [3] - 业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确保资金安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5] - 董事会需制定详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规范、公开、透明,并及时披露使用情况 [6][8] 募集资金存储要求 - 资金须集中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用 [14] - 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对账单提供等条款 [15] - 境外项目资金管理需符合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并采取额外安全措施 [16]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须专款专用,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如类金融业务、高风险金融产品等) [17][18]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产品须符合安全性高(如结构性存款)、流动性好(期限≤12个月)等条件 [23][24]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合理性 [28] 变更与监督机制 - 改变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取消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情形 [31] - 项目管理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 [38][39]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鉴证报告 [40] 违规与责任追究 - 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用途使用资金、私自变更用途、信息披露不实等,公司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41]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资金,若发生需及时披露占用原因及清偿方案 [13]
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9455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2,885,617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130,04393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补流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 开立募集资金补流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 开户主体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用途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户账号为359000100100835925,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3] - 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5] - 保荐代表人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 - 专户资金仅允许从指定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到期前需从自有资金账户归集至专户后再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6]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1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银行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亚信安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未披露,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2022年1月28日完成验资 [1] -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756.50万元,计划用于多个项目 [2] - 2022年3月11日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为112,250.59万元 [2] - 2024年9月6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3]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24日,募投项目实际投入115,215.4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006.14万元 [4][5] - 节余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006.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6] - 节余资金产生的后续利息收入也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 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7]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异议 [8]
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2]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3]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需集中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7] -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且不同批次融资需分别设专户 [7] - 境外项目需额外采取安全措施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 [3]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买卖业务 [4]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12个月)等条件 [5]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6]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明确投向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6]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等 [8][9] - 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仅需董事会决议 [9]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100万元或>5%承诺投资额用于其他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10]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10%募集净额需股东会审议 [11]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 [11]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 [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13] - 违规使用资金导致损失的责任人需依法赔偿 [14]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16] - 不适用于境外上市股票募集资金管理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