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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生医疗: 祥生医疗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1元 [1][2] - 以总股本112,124,53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49,784股后的111,874,753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1,874,753元(含税) [2][3] - 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62% [2] 差异化分红实施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总额 [2]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9978元/股,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9978元 [3] 分红发放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 [5] - 控股股东无锡祥生投资等关联方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5]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披露 [4]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按10%或20%税率递延征收 [6][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0.9元 [7]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9元 [7][8]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1元 [8]
星球石墨: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143,269,4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50,144,311.70元 [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35元,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0股不参与分配 [1][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 [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经摊薄计算后仍为0.35元/股,最终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35)元/股 [3] 实施时间与方式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披露 [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 [3][4] - 钱淑娟等4名股东及南通北斗星管理咨询中心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4]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按持股期限适用10%(1个月至1年)或20%(1个月内)税率,暂不预扣 [5][6] - 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315元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35元 [7]
尖峰集团: 尖峰集团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8:19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408,382.8元,转增68,816,766股 [2]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 [2][3]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12,900,594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2615元 [6][8] 分红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红股或转增股本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 -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转让时补缴 [4] 不同股东税务处理 - QFII股东现金红利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 [5]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9元,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5]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1元 [5][6] 股本结构变动 - 转增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344,083,828股增至412,900,594股 [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无变动,仍为0股 [6][8]
双塔食品: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23
回购股份计划 - 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 [2] -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7.95元/股 [2] - 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 [2]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225,391,4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现金 [4] - 现金分红总额为24,673,930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2元 [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 [4]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 因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上限由7.95元/股调整为7.93元/股(扣除每股现金红利0.02元) [5] - 按调整后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831,021股(占总股本3.07%),下限为25,220,681股(占总股本2.04%) [5] 其他事项 - 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计划其他事项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实施回购 [6]
上海三毛: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4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B股每股现金红利0.002092美元(含税)[1] - 分配总金额:以总股本200,991,343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4,870.15元(含税)[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2]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7/14,除权(息)日:2025/7/15[2] - B股股权登记日:2025/7/17,最后交易日:2025/7/14,除权(息)日:2025/7/25[2] 分配实施办法 - A股红利发放: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2] - B股红利发放:以美元支付,汇率按2025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710)计算[6] 税务处理 - 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税,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减按50%征税[3][4][5] - A股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135元[5] - A股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135元[6] -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01883美元[6] - B股外籍自然人股东: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0.002092美元[8][9]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通过日期: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0日审议通过[2] - 咨询方式: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3059496[9][11]
兴业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21:0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295,550,9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派现44,332,641.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1][2] - 分配方案调整原因是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从295,237,124股增至295,550,944股,按照"每股派息分配方案不变"原则调整派现总额 [1][2] - 扣税后境外机构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其他股东按持股期限差异化税率征收 [2]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5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股东信息更新 - 股东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更名为福建省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更名为福建省春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7月7日至14日)若因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 信息披露与咨询 -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 咨询方式包括福建省晋江市公司证券部地址、联系人张亮及电话0595-68580886 [4]
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20:13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 - 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253,331,8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3,332,965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股权登记及实施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最后交易日和除权(息)日均为2025年7月16日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指定交易完成后派发 [1]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10%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25元 [3]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25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25元 [4] 咨询方式 - 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权益分派咨询,联系电话0575-82048616 [4]
世荣兆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20:13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90,956.32元 [1] - 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 - 若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1] 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 - 以现有总股本809,095,632股为基数实施分红 [1]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派0.09元 [1] - 对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年以内需补缴税款0.01元/10股 [1][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 [1] 权益分派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4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现金红利不足,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002016,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1] -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 [2] - 咨询电话0756-5888899,传真0756-5888882 [2]
科拓生物: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9:1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263,495,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9,524,267.70元(含税)[1] - 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按比例调整现金分红总额[1]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 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及QFII/RQFII每10股派1.350000元[1]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2] - 若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2] 调整相关参数 - 因2020-2023年度权益分派,承诺减持价格由23.70元/股调整至7.73元/股,本次分派后进一步调整至7.58元/股[3]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00元/股调整至12.85元/股,本次分派后调整至12.70元/股[4] 有关咨询办法 - 咨询地址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31号院1号-2,联系人为张凌宇、谢玲[5] - 咨询电话010-69667389,传真电话010-69667381[5]
中富电路: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8:13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143,01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 - 每股现金红利按公司总股本折算为0.100000元/股(不四舍五入) [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2] 权益分派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4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发行价调整机制 - 公司发行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 -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4] -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