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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了司马南之后,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了
搜狐财经· 2025-05-23 10:2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标志着对民营经济的系统性法治保障进入新阶段,其出台与公众人物司马南因偷税被罚及攻击民营企业引发的舆论事件形成共振,旨在清算“流量生意”式伪正义,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确定性制度支持 [2] 法律出台背景与象征意义 - 2025年3月,网络意见领袖司马南因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偷税被追缴罚款近千万元,其“表演式爱国”与攻击民企的“反资本”人设崩塌,暴露了部分意见领袖将民族主义情绪异化为牟利工具的乱象,加剧了民营企业家的舆论与道德压力 [2] - 司马南事件如同一面“照妖镜”,映照出民营经济面临的非市场性困境,包括“人设经济”对企业家声誉的威胁以及公权力与舆论场的双重不确定性 [3] - 司马南的跌落与《促进法》的升起构成时代镜像,前者代表无序的舆论审判与道德绑架,后者象征法治的理性回归与制度的确定性供给 [6] 法律核心条款与系统性重构 - **维度一:规范执法与财产保护** 法律明确禁止滥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求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并建立异地执法协作机制以遏制地方保护主义,旨在直接应对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查税式打压”、“跨省追捕”等隐形风险 [4] - **维度二:保障市场公平准入** 法律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核心,规定清单外领域“非禁即入”,并定期清理市场壁垒,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的隐形歧视,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 [4] - **维度三:解决账款拖欠与规范政商关系** 法律要求国家机关、国企严格履约,不得以审计、换届等理由拖欠款项,并建立账款支付保障机制,同时将“亲清政商关系”纳入法治框架,吸收如杭州“亲清在线”平台等数字化政企沟通经验 [5] - **维度四:支持科技创新与数据共享** 法律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推动数据要素共享,并强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旨在扭转民企在关键领域“进不去”、“拿不到”的困境,将其创新动能与国家战略深度绑定 [5] 法律的具体保护措施 - 法律首次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保护,禁止利用网络进行侮辱、诽谤,并要求侵权者赔偿实际损失,为企业家提供了抵御谣言的“法律铠甲” [3] - 法律要求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强化税收监管的透明性,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例如针对司马南控制的企业曾违规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进行制度性修补 [4] 法律落地面临的潜在挑战 - 部分地方可能因路径依赖或利益纠葛,在执行法律要求如清理市场壁垒、规范执法时“打折扣”,尽管法律要求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工作协调机制 [5] - 中小微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合规意识薄弱,可能制约法律效能的释放,需要通过“专精特新”培育计划等政策协同赋能 [5] - “流量至上”的土壤仍未根除,需持续打击“爱国生意”产业链,引导公众理性审视民营企业的社会价值,以防止司马南式闹剧重演 [5]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民企盼更多参与重大项目、科技攻关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21 21:58
文章核心观点 -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民营经济组织的平等法律地位与发展权利,旨在激发其内生动力与创造活力,提振发展信心 [1] - 法律围绕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制度机制,以落实平等对待与保护的要求 [2] - 国家通过清理市场准入壁垒、整治招投标领域问题、规范涉企执法等系列配套举措,持续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3] - 法律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科技攻关项目及出海,为民企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4] - 相关部门表示将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长效机制,并支持其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与技术攻关 [5] 法律地位与政策决心 -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1] - 法律首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1] - 法律共9章78条,为民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法律保障,表明了国家对民营经济和民企发展的关切 [1][2] 企业关切与政府回应 - 参会企业代表包括云账户、卓胜微、杭州纵横通信、赛力斯、亿航智能、悦宾饭馆等 [1] - 企业普遍关注融资难融资贵、参与国家科技攻关、知识产权保护、帮助企业出海、趋利性执法、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等问题 [1] -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法律中的“差异化政策”含金量高,将督促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2] - 司法部表示将推动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并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趋利性执法、异地执法等行为 [2] 配套措施与市场环境优化 -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协同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 [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启动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妨碍市场准入的不合理规定和做法 [3] - 目的是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3] 参与国家重大项目与科技攻关 - 法律明确规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以及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3]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并向其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3] - 亿航智能副总裁薛鹏表示,公司用三年左右时间取得适航“三证”,体现了民航局对低空经济及民企的支持 [4] - 薛鹏期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能与民营企业的技术发展方向保持协同,形成战略协同 [4] - 大禹节水董事长王浩宇表示,公司今年已参与一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律为民企提供了更大发展空间 [4] 现有成效与未来支持方向 - 目前有的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参股比例已达到20% [5] - 在工业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领域,支持民营企业项目的资金占比超过80% [5]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5] - 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平等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5]
拆壁垒、破垄断,《民营经济促进法》让公平竞争起跑线真正“平”起来
环球网· 2025-05-21 20:50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我国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施行,包含9章78条,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法律主体地位 [1][3] - 法律确立"非禁即入、平等保护"原则,要求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公共资源交易中排斥民营企业的行为 [3][4] - 该法填补立法空白,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支持转向法治保障,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力量" [1][3] 共享电单车行业现状与壁垒 - 行业面临准入规则碎片化问题,不同城市对车辆标准、投放数量等要求差异显著,部分存在"本地条款"导致配额分配不透明 [5] - 审批流程冗长且主体不明确,存在重复审批与监管空白,车牌照"应上未上"现象频发 [6] - 地方保护主义通过资质门槛、投放限制形成"政策护城河",阻碍新兴企业进入市场 [6] 法律实施对行业的直接影响 -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十五条授权反垄断机构处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行为,2025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启动9个月专项整治行动 [7] -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列举15类违规情形(如地方违规审批、对外地企业设限等),要求违规规定一律废止 [8] - 2025年2月司法部行政复议案例已推动某市废除共享电单车投放限制文件,成为破除地方保护的法治样本 [9] 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 需建立科学配额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市场需求和企业运营表现灵活分配资源 [5][8] - 法律实施将推动形成"竞争公平、监管有效、法治保障"的行业新生态,促进行业技术创新与质变 [10] - 共享电单车作为民营经济典型代表,其破壁经验可复制至其他领域,持续释放市场活力 [10]
今起,正式施行
金融时报· 2025-05-20 20:29
二是加快推动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 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系统谋划7方面53项政策举措,目前相关政策举措已经陆续 出台实施,比如《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等。后续,国家发展改 革委将建立细化台账,逐项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实施;加强跟踪问效和督察督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 实处。 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 营经济促进法》)今日(5月20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 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5月20日在国家发展改 革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推动各方面学好用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做好法律 实施相关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法律宣贯活动。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全国宣讲启动会,后 续将推动在政府部门、新闻媒体、高校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普法宣讲,组织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开 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 长期以来 ...
民营经济促进法今日施行!粤商:“平等”带来发展信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20 13:45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全国首部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及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1] - 法律共9章78条 重点解决公平竞争 投资融资 科技创新等六大领域制度创新问题 设置授权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保护民企权益 [2][5] - 规定各类经济组织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 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1][3] 公平竞争机制 - 设立"公平竞争"专章(第十至十五条) 实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要求政府资金安排 土地供应等政策平等对待民企 [3] - 明确禁止政府设置歧视性条款和隐性壁垒 保障民企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3][6] - 法律实施后 民企可在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与国企平等竞争 如科技攻关 重大工程等 [6][7] 投融资与科技创新支持 - 要求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企特点的金融产品 构建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 拓宽抵押担保方式 [7][8] - 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工程 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加速技术从研发到应用的转化 [5][7][8] - 广东拟通过地方性法规和平台建设细化法律实施 增强促进型立法实效 [2][9] 民营企业反馈 - 企业家认为法律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解决账款拖欠 违规干预等问题 增强投资信心 [3][6] - 科技型民企特别关注研发支持条款 认为将缓解资金压力 推动转型升级 [7][8] - 法律实施后 民企预期在要素配置 招投标等方面获得更公平竞争环境 [6][7]
为创新型企业鼓足干劲 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突破、创新、支撑作用
央视网· 2025-05-20 13:39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里程碑事件 [1][3] - 法律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条文 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 规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方针 [3] - 截至2025年1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达5670.7万户 [1] 公平竞争机制突破 - 法律将"公平竞争"单独成章 平等原则贯穿民营经济发展全过程 [6] - 实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清单事项从2018年151项压减至2025年106项 [8][10] - 2025年1-4月民营企业中标率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 1亿元以下项目民企中标占比超80% [12] 科技创新支持措施 - 法律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 鼓励培育新质生产力 [12][14] - 截至2025年1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达42万家 占科技创新重要力量 [14] - 允许以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新型权利质押融资 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题 [15][17] 权益保障专项条款 - 设置专门章节规范拖欠账款、公平执法等问题 禁止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18] - 新增"法律责任"章节 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行为明确追责条款 [18] - 通过刚性法律约束解决民营企业痛点 如规范异地执法等具体措施 [18]
民营经济促进法今起施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四川这样做→
搜狐财经· 2025-05-20 11:35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国内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4月30日正式施行 [1] - 法律突出"平等对待"原则,"平等""公平""同等"类表述出现26次 [3][5] - 聚焦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 [4] 四川省政策举措 - 一季度四川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8425.6亿元,同比增长5.6% [4] - 民间投资增长3.6%,高于全国3.2个百分点 [4] - 将开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五个专项治理",破解堵点难点问题 [4] - 构建融资增信服务体系,推进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 [5] - 推动出台《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重点监管政府采购等领域 [6] - 2024年全省法院审理涉企案件50.47万件,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61.19天 [6] 民营企业反馈 - 极米科技认为法律将创造更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1] - 成都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关注法律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技术攻关的条款 [8] - 建议设立省级场景机会清单制度和场景创新券支持 [9] - 四川天府盛创文旅认为法律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9] 行业发展数据 - 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超5700万户,占企业总量92.3% [8] - 四川民营经济贡献全省56.4%的GDP和65%的经济动能 [9]
以法治之力保障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和创新
上海证券报· 2025-05-20 02:55
文章核心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制度体系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1] 该法律以公平竞争为核心主线,构建了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框架,并系统性地从投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企业权益保护等方面搭建了全方位的支持体系,旨在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1][3][6] 推动公平竞争机制落地见效 - 法律将公平、公正、平等的市场原则贯穿各章节,系统构建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框架[1][3] - 法条第二章专门规定公平竞争,要求在市场准入退出、要素获取、公共资源获取等方面,民营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依法享有同等待遇[3] - 第七章权益保护部分,着眼于民营企业与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特别是在账款支付、资产查封冻结等领域要求一视同仁[3] - 当前实践中,部分地方在环保、工程咨询、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等领域设置地方认证或会员资格门槛,限制民营企业进入[3] - 在要素保障方面,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土地供给受限、公共数据资源利用门槛高且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4] - 在公共资源领域,部分地方政府在人才评聘、职称认定、科研立项等方面默认单位性质优先,或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存在量身定制等情况[4] - 地方政府需加快开展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方面的自查梳理,定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地方性文件[4] - 需主动落实要素定向支持民营企业的制度安排,确保其在金融、土地、人才等关键要素供给中获得明确配额或指标[4] - 应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全过程规范化与透明度,并建立健全监督和投诉机制[5] - 需强化民营企业账款支付保障,落实地方政府及大型国企支付账款规定,针对拖欠制定还款计划,并推动设立纠纷快速处理通道[5] 健全地方政府服务保障体系 - 法律以“促进”为核心导向,从投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等方面搭建全方位支持体系[1][6] - 在投融资促进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鼓励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投资创业,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6] - 在科技创新方面,强调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聚焦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鼓励其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并向其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及公共技术平台[6] - 当前,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建设时,仍面临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准入门槛高以及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6] - 在支持服务上,部分地方公共数据开放进展缓慢,数据平台碎片化、标准不统一,技术转移服务、知识产权交易等基础设施供给不足[7] - 地方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上手段有限,案件处理周期长、维权成本高,保护实际效果较弱[7] - 在产业布局上,部分地方存在简单套用上级产业链规划的思路,导致区域产业同质化严重,民营企业投资后难以获得所需产业链配套[7][8] - 在招商引资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存在重引资、轻稳资的问题,盲目追逐“风口项目”和头部企业,对本地民营中小微企业支持不足[8] - 地方政府应加快设立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推介平台,定期发布地方重大工程、新兴产业投资清单,确保信息向民营企业开放[8] - 需加快推进科技平台与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绿色化、科技化转型,并构建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生态系统[9] - 应建设地方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应对平台[10] - 需树立系统的产业发展理念,立足本地区位优势和要素禀赋科学确定主导产业链,加大对本地民营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10] 提升民营企业治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 法律将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作为重要着力点,通过外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内生机制优化[1][11] - 第五章规范经营中,明确指出民营企业应当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并鼓励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11] - 围绕财务管理,要求民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止财务造假,并实现企业财产与企业家个人财产分离[11] - 当前,中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九成以上,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仍处于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型阶段[11] - 在公司治理上,部分民营企业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流于形式、“人治”高于“法治”等现象[12] - 在公司制度建设上,部分企业存在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混用、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混同等问题[13] - 部分民营企业发展高度依赖企业家个人判断,而当前中小民营企业家在科技理解力、模式创新力和国际视野方面存在能力短板[13] - 地方政府应将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专项工作任务,制定专项行动方案[13] - 可探索将“个转企、小升规”梯度培育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为有意愿的个体户与小规模企业提供法人治理、股权结构、财务制度等专项指导服务[14] - 应发挥金融中介机构作用,通过信贷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补齐财务制度短板,并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提高民营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的意愿[14] - 需通过制度安排引导民营企业产权与企业家个人财产有效分离,明确连带担保责任的法律认定[14] - 应加强民营企业家能力建设,探索打造多层级的企业家培训网络体系[14] 发挥金融机构合力服务民营经济 - 法律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重要指引,主要从三方面作出安排:重视金融服务平等性;开展相适配的金融服务与金融监管;保障民营企业获取金融服务与信用资源[1][15] - 要求金融机构在授信、信贷管理、风控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平等对待民营企业[15] - 要求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资信良好的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15] - 明确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支持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服务[15] - 当前,不少民营企业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部分银行在授信评估中对民营企业设置更高的风险权重标准,导致其融资成本和获贷门槛高于国有企业[15] - 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股票的门槛较高,且民营科创企业的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难以在财务报表中体现,不利于价值评估,使早期未盈利企业难以获得直接融资[15][16] - 资产评估、信用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不足,缺乏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标准及综合平台,导致其获得融资服务的制度性成本偏高[16] - 需加快消除金融服务对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的差异性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提供同等服务,发挥大型商业银行引领作用,使用统一的风险因子体系和处置规则[17] - 要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提升民营企业信用类、中长期限贷款比重,持续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17] - 需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并同步完善信用保险、贷款担保等风险缓释与增信机制[17] - 应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等金融基础设施,加强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科学的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培育专业评估机构[18] - 需进一步改革优化股票发行上市、再融资等制度,重点完善对民营科技类企业的识别、培育及支持机制[19] - 要提高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存量资产的盘活能力,鼓励发行类REITs、CMB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丰富民营中小微企业ABS的资产类型[19] - 要发展壮大耐心资本,推动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投向具有成长潜力的民营企业[19] - 应鼓励证券公司做大做强专业资本中介服务,通过综合金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19]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十项措施整治“内卷式”竞争
广州日报· 2025-05-19 23:16
市场监管总局十项措施整治"内卷式"竞争 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 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执法,分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比价、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市场乱象 [1] - 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2] 依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价格监管 - 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3] - 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和法律规则 [3] - 制定重点领域价格行为合规专项指南,加强制度供给,明确法律界限 [4] 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 针对性地开展网售产品抽查,增加网售产品抽样批次,及时发现问题产品 [5] - 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 [6] 打击侵权假冒、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 依法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7] - 强化侵犯商业秘密、商业标识和商业信誉执法 [7] 运用信用手段赋能治理"内卷式"竞争 - 将实施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8] - 探索建立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 [9] 发挥质量、标准支撑作用引领产业优化升级 - 制修订光伏、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国家标准 [10] - 围绕产业链关键产品制定分级分类标准 [10] - 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转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10] - 深入推进质量强链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质量联合攻关 [10] 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 实施加快推进认证认可高水平开放行动,鼓励认证机构开发国际业务并开展国际合作 [11] - 深入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动国家与国际标准体系协调 [12] - 支持企业将科技成果向国际标准转化,指导企业依法参与国际市场公平竞争 [13]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14] - 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健全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14] - 部署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14] 推动行业加强自律依法竞争 - 加强相关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支持企业依法通过并购盘活闲置资产 [15] -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15] - 举办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活动 [15] 提升企业公平竞争合规管理能力 - 推动《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实施,指导企业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16] - 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畅通意见反映渠道 [16]
四川人大“组局”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 企业代表盼细则尽快落地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19 21:19
四川将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每经记者|余蕊均 每经编辑|杨欢 " 建议细化配套措施,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或地方性实施细则,明晰法律中的模糊表述,减少执行中的自 由裁量空间,避免 ' 原则性条款 ' 面面俱到但落地困难 " ; " 建议从国家专项债券及地方专项债中划拨一定比例,用于优先支付政府和国企拖欠民企的合同款、工 程款 " ; " 建议人大加强对民营经济促进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政策实施效果动态评估机制,杜绝政策朝令夕 改 "…… 一边是极米科技、科伦药业、金苹果教育等民营企业代表,一边是发改委、经济合作局、市场监管局等 职能部门,5月19日上午10点,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的"组局"下,部分在川民营企业家与四川"一府一委 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坐到了一起,就如何推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举行专 题会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明 日(5月20日)起正式施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专题会上获悉,企业家们纷纷表示"吃下'定心 丸'"的同时,更期盼实施细则尽快落地,用"法治"为经济大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 畅通渠道 图片来源: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