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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4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职权行使[1]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董事选举、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职权[3][4][10]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期召开,全体董事应勤勉履职保障会议程序合法[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和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5] - 临时股东会召集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5][7]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8][9]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但需提前向董事会书面通知并备案[10][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议程、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16][17]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处罚记录等[1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采用现场+网络表决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会议前一日15:00[21][2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9]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如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需2/3以上通过[53][55]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由董事及秘书签字确认[59][24]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62][63] - 董事会负责执行决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完成[65][66] 规则效力与修订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9][7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0]
冠中生态: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3 20:01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1] - 临时股东会需在2个月内召开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否则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在10日内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4]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向深交所备案,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明确议题且符合法律法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6] - 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 [6]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 [6] - 股东会通知需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等 [7] 股东会召开形式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辅以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8]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15:00 [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公司不得拒绝 [9] - 股东会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可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或股东推举代表担任 [10]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11]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等 [1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3]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需强制采用该制度 [14] 股东会决议执行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比例、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 [1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 [17]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瑕疵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8] - 未实际召开或表决未达法定人数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19] 附则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0]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20]
中兴商业: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6-20 21:1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 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并对相关 内容修订如下: 序号 原《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议事规则》条款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 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依法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行使下列职权: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九)审议批准如下担保事项: …… ……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
中炬高新: 中炬高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9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1] - 修订内容包括调整注册资本、股东会权限范围、新增职工董事、删除监事会相关规定、新增控股股东责任等8项主要内容[2] - 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783,222,372元调整为778,991,206元[6] - 股东临时提案权的持股比例要求从3%降至1%[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将其职能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财务监督等职责[2] - 新增职工董事席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 - 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义务,禁止其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8] -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并细化变更程序[6] 股东权利调整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为不得早于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会议当日上午9:30[22] - 股东查阅权扩大,允许符合规定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11] - 股东诉讼权调整,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14] - 明确股东会决议无效和撤销的情形及程序[12] 股份管理规定 - 股份回购情形增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8] - 限制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比例,规定合计持有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8] - 规范股份转让限制,明确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9] - 禁止公司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9]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1]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中取消"监事会提议"条款,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21] - 股东会通知期限规定年度会议提前2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24] - 会议主持人调整规则,规定在主持人违反规则时可经出席股东过半数同意更换[27]
领益智造: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9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出现法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 [1]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 [2]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3] -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 [4][6]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7]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信息,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 [8]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结合网络方式,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9][10] - 股东需出示有效证件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10][11]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推选人员担任,董事会需向股东会报告年度工作,独立董事需述职 [14]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15][16]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1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并记录,决议内容需及时公告 [18][20][22]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与争议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2]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相关方可向法院起诉,但决议执行不停止 [23] - 公司需按法院判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 [24] 附则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
苏豪弘业: 苏豪弘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4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候选人提名 - 提名马宏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江苏苏豪国际集团多个高管职位 [2][3] - 提名蒋海英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总经理 [3][4] - 提名罗凌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 [4][5]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 提名冯巧根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专业人士,曾获多项省部级奖项 [5][6] - 提名唐震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河海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6][7] - 提名韩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主持多项国家级课题 [7][8] 其他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8]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告 [9]
雷柏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1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配套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公司管理层办理 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修订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则〉的议案》。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 ...
剑桥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4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履行组织职责 [1][2] - 股东会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双重约束,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1][4]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需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2][5] - 触发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等七类情形 [2][6] - 召开股东会必须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7] 会议召集机制 - 董事会为股东会主要召集方,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会议 [5][11]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10日内未回应,股东可转向审计委员会提议,最终可自行召集 [6][12]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保持持股比例不低于10%直至决议公告,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并提供股东名册等支持 [7][13] 提案与通知规范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8][15]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 [8][16][17] - 会议通知必须包含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东参会方式、网络投票程序等六类核心信息 [9][18] 会议召开程序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晚于会议当日9:30开始 [3][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登记后不得变更 [10][20] - 会议主持人有权维持秩序,制止干扰行为,并可决定暂停讨论或休会 [15][16][22]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39] - 特别决议事项涵盖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份回购等八类情形 [18][41] - 关联股东表决时需回避,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依事项类型)通过 [20][21] 董事选举规则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权 [22][23][47]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表决,中小股东投票情况需单独计票披露 [22][47] - 董事候选人需满足信息披露要求,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受处罚记录等 [9][19] 会后事项与规则修订 - 股东会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表决结果、股东质询及答复等,出席董事及主持人需签字确认 [17][28]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标注 [28][58] - 议事规则修改触发条件包括法律法规变更、公司章程调整或股东会直接决定 [28][65]
光明地产: 光明地产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5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5 年 6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物产金轮: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