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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10-31 06:28
收购交易核心方案 - 中国中车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从其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所获得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00% [3] - 同时,中国中车与9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受托行使合计211,252,63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69%)对应的表决权 [3] - 交易完成后,中国中车合计控制时代新材49.69%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新的直接控股股东 [3][38][39] 交易目的与影响 - 本次收购旨在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层级压减相关工作要求,理顺中国中车集团内部的股权关系 [31] - 交易完成后,时代新材的直接控股股东由中车株洲所变更为中国中车,但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中车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31][38] - 本次收购和表决权委托均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49][50] 交易关键程序与时间点 - 本次收购的关键决策于2025年10月完成,包括中车株洲所董事会审议(10月11日)和中国中车董事会审议(10月30日)[33][34] - 中国中车与中车株洲所于2025年10月30日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并与一致行动人同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35][36] - 本次收购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37] 交易各方与股权结构 - 收购人中国中车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中车集团,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车集团持有中国中车51.45%的股份 [6][68] - 本次交易涉及的一致行动人共9家,包括中车株洲所、中车资本控股等,均受中国中车或中车集团控制 [1][29][30] - 国务院国资委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10] 标的股份与协议细节 -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股份为中车株洲所持有的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均无限售条件且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 [41][47] - 划转基准日定为2024年12月31日,基准日至协议生效日期间的标的股份损益由划出方(中车株洲所)享有和承担 [43] - 本次收购通过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支付,因此不存在收购资金来源事项 [48]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4 04:15
协议签署背景 - 股东孙小惠持有公司股份30,00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 [1] - 受托方肖茂昌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与孙小惠为夫妻关系 [1] - 协议旨在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 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 孙小惠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委托给肖茂昌行使 [2] - 委托为无偿且不可撤销,肖茂昌为唯一、排他的受托人 [2] - 委托期限为36个月,自2025年10月13日开始起算 [1][6] - 授权范围包括行使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但财产性权利除外 [2] - 委托方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表决权 [4] - 若因送股、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变化,表决权委托涉及的股份数额将自动调整 [5] 股东权利行使细节 - 委托方将在所有股东会议案上与受托方保持一致意见,无需再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 [3] - 委托方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配合受托方完成必要的文件签署 [3] - 若委托方拟转让或质押股份,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受托方 [7] 协议双方承诺与保证 - 委托方保证受托方为表决权唯一合法权利人,并不干预其行使权利 [8] - 受托方承诺将谨慎勤勉地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利 [8] - 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授权委托 [9] 协议变更与终止 - 协议变更或终止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10] - 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续签需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协商 [10] - 任何变更或终止均需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11] 对公司的影响 - 协议签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12] - 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12] - 协议的签订有利于维持公司管理层及经营结构的持续稳定 [12]
永和智控:8%股份3.2亿转让,溢价37%实现易主
搜狐财经· 2025-08-06 18:13
股权转让与表决权委托 - 控股股东曹德莅拟向杭州润锋转让约3566万股股份,每股价格8.9736元,总价款约3.2亿元 [1] - 杭州润锋与曹德莅、夏祖望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在股份过户及收款完成后,两人将剩余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杭州润锋,期限18个月,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 - 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润锋将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孙荣祥,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和关联交易 [1] 交易价格与市场反应 - 此次股权转让为溢价受让,8月5日公司股价涨停收盘价为6.55元/股,受让价较市价溢价约37% [1] - 8月6日公司股价盘中跌幅超过6% [1] 交易条件与业务调整 - 杭州润锋对曹德莅设定多项条件,包括人员关系转移、公司改选,并要求在2025年12月20日前剥离医疗和光伏不良资产 [1] - 杭州润锋成立于2025年7月22日,主营智能制造,承诺不开展机器人相关业务并尽快变更经营范围 [1]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五金、医疗、光伏,2024年营收8.232亿元,亏损2.97亿元 [1] - 预计2025年上半年营收3.3-3.8亿元,亏损3000-5600万元 [1] - 业绩亏损主要因阀门管件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其他业务收入下降且成本较高,归母净利润增长因无需承担光伏超额亏损 [1]
永和智控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杭州润锋
智通财经· 2025-08-06 08:19
股份转让交易 - 控股股东曹德莅拟将其持有的3566.0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以每股8.9736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润锋,转让价款人民币3.2亿元 [1] - 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曹德莅变更为杭州润锋,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德莅变更为孙荣祥 [2] 表决权委托安排 - 曹德莅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后,将其剩余持有的734.3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杭州润锋行使,委托期限为18个月 [1] - 夏祖望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后,将其持有的2228.7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杭州润锋行使,委托期限为18个月 [2] - 委托期限内,委托方与杭州润锋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1][2] 受让方情况 - 杭州润锋成立于2025年7月22日,截至公告披露日未实际开展机器人相关业务 [2] - 杭州润锋承诺后续不会开展机器人相关业务,并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营范围变更 [2]
法狮龙: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27
权益变动概述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方式增加在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1]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总数31,791,649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2858% [3] - 屹华山汇受让17,512,349股(13.9286%),周福海受让6,735,519股(5.3572%),博智兴宇受让7,543,781股(6%) [3][20] 交易结构 - 屹华山汇接受周福海和博智兴宇合计14,279,300股(11.3572%)的表决权委托 [3][4] - 交易完成后屹华山汇合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25.2858% [20] - 三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4][17] 股份转让协议要点 - 每股转让价格确定为26.62元 [23][41][48] - 屹华山汇交易总价款466,178,730.38元 [23] - 周福海交易总价款179,299,515.78元 [41] - 博智兴宇交易总价款200,815,450.22元 [48] - 设置共管账户和分阶段付款机制 [24][25][26][27] 信息披露义务人背景 - 屹华山汇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屹华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李敬祖 [6][7][8] - 周福海现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直接持股39.67% [5][17] - 博智兴宇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代表"博智兴宇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 交易目的与影响 - 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心实施本次交易 [18] - 将为公司引入优质产业资源和战略资源 [18] - 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18] -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从57.266%降至31.98% [21] 交易时间安排 - 要求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上交所合规确认函 [26] - 标的股份过户后45天内完成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 [29] - 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股份过户后24个月 [21]
豪尔赛: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表决权委托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新认定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公司实际控制人表决权委托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戴宝林将其持有的35,128,385股(占总股本23.36%)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独家委托给其子戴聪棋行使,委托具有排他性[2][3] - 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戴聪棋和刘清梅,戴宝林及关联方高好投资、龙玺企管转为一致行动人[2][3][4] - 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阵营合计持股数量保持81,365,400股(54.11%)不变,仅表决权结构发生变化[4] 表决权委托协议核心条款 - 委托范围包括股东会召集权、提名权、投票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受托方可独立决策无需事先征询委托方意见[4][5] - 协议约定委托方转让股份时对应表决权自动终止,剩余股份委托关系维持至不再持股为止[6] - 若委托股份数量因增发等情形变化,新增股份自动纳入委托范围[6] 权益变动对公司治理影响 - 变动不涉及股权减持或要约收购,实际控制人阵营持股比例维持54.11%未稀释[3][7] - 公司强调本次安排旨在优化经营管理决策效率,不影响业务独立性及日常运营[7] - 戴聪棋通过委托获得24.27%表决权(原持股0.9%),成为单一最大表决权主体[4]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4 05:01
交易方案变更 - 公司原计划收购鹰金钱100%股权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后调整为收购亚洲食品39.9996%股权并接受60.0004%表决权委托,合计控制100%表决权[16][17] - 变更原因为鹰金钱业务调整未完成,而亚洲食品与公司存在直接同业竞争,调整可更快规范该问题[18] - 亚洲食品主打产品为沙示汽水,还生产椰子汁、苹果醋等饮料,收购将扩大公司饮料业务规模并增强细分市场竞争力[18] 交易结构 - 公司以自有资金90,280,421.54元收购南业营元持有的亚洲食品39.9996%股权,该金额已扣除评估基准日后分红款2,966,645.98元[22][34] - 同时接受鹰金钱对其持有的60.0004%亚洲食品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委托期限至协议解除为止[46][48]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亚洲食品100%表决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2][23] 标的公司情况 - 亚洲食品2024年营收64,184.35万元,净利润2,537.81万元,2025年Q1营收17,267万元,净利润357.31万元[29] - 采用收益法评估,亚洲食品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23,312万元,较账面值增值89.81%[32] - 标的股权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也不存在重大诉讼或失信情况[31] 交易协议要点 - 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首期40%在协议生效后支付,二期30%在工商变更后支付,尾款30%在资料交接后支付[35] - 过渡期损益归属:盈利归公司所有,亏损由南业营元现金补偿[38] - 南业营元需在首期款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交接技术资料包括饮料生产工艺、设备信息等[40] - 表决权委托为全权委托,甲方可自主投票无需乙方另行授权[47][50]
台基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邢雁)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57
核心交易概述 - 长江产业集团通过收购襄阳新仪元32.0369%股权及剩余63.7949%股权的表决权委托,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台基股份[7] - 交易总对价4.30亿元,对应标的股权单价74.59元/股,涉及5,767,590股新仪元注册资本[9] - 交易完成后湖北省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实控人邢雁持股比例从14.47%降至10.85%[7] 交易结构设计 - 采用"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组合方式实现控制权转移,长江产业集团最终获得新仪元95.83%表决权[5][7] - 表决权委托期限设定为长江产业集团持股比例达到51%之日止,委托股权数量11,485,010股[8][41] - 剩余股权设置三年锁定期,且每年通过定向减资机制逐步退出[26][27] 公司治理安排 - 过渡期设立7人联合工作组(双方各3人+总经理)保障控制权平稳交接[23] - 董事会改组方案明确:新仪元董事会全由长江产业集团提名,台基股份董事会9席中长江产业集团提名8席[29] - 核心管理团队稳定性条款:5名高管本届任期届满后原则上续聘一个任期[14] 业务发展承诺 - 长江产业集团承诺支持上市公司专注功率半导体主业及上下游领域投资[13] - 明确在符合监管规则前提下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价格取法规允许下限[14] - 原股东承诺三年内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7] 财务条款细节 - 付款分两阶段:80%款项在股权过户后支付,20%在完成董事会改组后支付[12] - 交易对价包含代扣代缴税费安排,违约条款按交易总额5%设定违约金[35][36] - 质押合同覆盖11,485,010股新仪元股权作为履约担保,质押期三年[47][49]
*ST万方: 2025-041 关于大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3
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 大股东万方源累计被冻结股份90,8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29.18% [1][2] - 万方源累计被轮候冻结123,036,503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5.41%,占公司总股本39.51% [2] - 长春中院将于2025年7月22日至23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分拆拍卖万方源持有的90,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18%),共设6个拍卖标的 [1][3] 表决权委托及控制权变更风险 - 万方源已于2021年8月与惠德实业签订协议,将80,4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83%)表决权委托给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5年,惠德实业成为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为实际控制人 [2][4] - 若拍卖全部完成且股份过户,万方源将失去大股东身份,导致表决权委托自动失效,公司可能面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2][4] 股份冻结及拍卖细节 - 本次冻结由长春中院执行,冻结起始日为2025年6月21日,到期日为2025年7月20日 [2] - 被冻结股份为非限售股,万方源当前非公司控股股东 [2] - 公司强调本次事件暂未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直接影响,目前经营正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