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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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603237.SH):拟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格隆汇APP· 2026-02-11 17:51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览 - 公司公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99.99万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5% [1] - 首次授予部分为628.56万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9% 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79% [1] - 预留部分为71.44万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 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21% [1]
五芳斋: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99.99万股限制性股票
新浪财经· 2026-02-11 17:51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览 - 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计699.99万股,占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的3.55% [1] 激励对象与分配结构 - 董事、总经理马建忠获授74.58万股,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10.65% [1] - 常务副总经理马冬达等6位高管共获授109.06万股 [1]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116人)获授461.61万股,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65.94% [1] - 预留71.44万股,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10.21%,预留激励对象将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1]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日报· 2026-02-11 07:07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情况 - 公司已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1] - 核查范围包括所有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了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的持股及变更记录 [1] - 自查结果显示,共有9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 - 经公司审核及核查对象出具书面说明,确认其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信息之前,且未有人向其泄露信息,其买卖股票是基于二级市场行情、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的独立决策,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2] - 除上述9人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3] - 核查结论认为,公司在激励计划筹划阶段已严格限定知情人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对相关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未发现信息泄露 [4] - 最终结论为,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泄露信息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交易 [4]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2696号龙华万科T4办公楼2F会议室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1]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世会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9] - 公司在任9名董事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会议 [10] -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共计八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12][13] - 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1][12][13] - 其中,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第2、3、4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了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 - 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相关关联方(如先导汇芯(上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及其关联方)对涉及自身利益的议案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14] -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乐天、吕程见证,其结论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5]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0
核心观点 - 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微幅减少 [2][3] - 公司同步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因利润分配进行了调整 [26][49] - 公司已启动新一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与核查 [34][37]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与调整 - **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因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以调整后的价格 **2.27元/股** 回购注销其持有的 **1.72万股** 限制性股票 [2][13] - **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以调整后的价格 **3.42元/股** 回购注销其持有的 **4.00万股** 限制性股票 [2][14] - **回购价格调整原因**: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每10股派0.7元)和2024年度(每股派0.08元)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6][47][49] - **价格调整结果**: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2.42元/股** 调整为 **2.27元/股**;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3.50元/股** 调整为 **3.42元/股** [49] - **回购资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17.5844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16] - **决策程序**:上述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27][31] 公司股本与资本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总量**:本次合计注销限制性股票 **5.72万股** [3][15] - **股本变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57,344,000股** 减少至 **857,286,800股**,减少 **57,200股** [3][17] - **注册资本变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857,344,000元** 减少至 **857,286,800元** [3] - **结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18] 公司新一轮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2026年激励计划**: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34] - **激励对象公示**:公司于 **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2月9日** 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35][36] -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6][37][38] 公司声明与法律意见 - **对公司影响**: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19][51] - **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52] - **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认为相关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23][53]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任职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职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33
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 -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振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自该日起正式履职 [1][2] - 此前,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杨振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在正式履职前由董事长兼总裁CUI SHAN先生代行职责 [1]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自查 - 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1月26日披露 [5] - 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1月2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6] - 自查期间,共有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 - 其中3名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公司认定其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独立决策,与内幕信息无关 [6][8] - 另外1名核查对象(亦为激励对象)在知悉激励事项后买卖了公司股票,公司认定其行为是因对相关法规不熟悉所致,未获悉核心要素信息,也未泄露信息,但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 [6][7]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1][12] - 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列席,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也列席了会议 [13]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四项议案,无被否决议案 [11][14][15] - 通过的议案包括:《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4][15] - 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 - 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5]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16]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28
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该计划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88.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1.48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1][4][8] 激励计划关键时间线与程序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9日首次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2]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1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2] -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2日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 董事会于2026年1月17日及1月21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5] - 授予日为2026年1月21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2月10日 [4][8][13] 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细节 - 授予人数为29人,授予数量为88.09万股 [4][8] - 授予价格为11.48元/股 [4][8] - 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项总计为10,112,732.00元 [12] - 激励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5] 股份限售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获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 [7] -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但享有分红、配股、投票等权利 [7]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未满足条件者所持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7] 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 - 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层面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未发生规定的负面情形 [9]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目标,具体考核目标值在公告中以表格列示但未在文本中披露具体数字 [10] - 若公司层面考核达到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未达到,则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0][11]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并据此确定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2] 资金来源、股本影响及财务处理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 -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13] - 根据股份支付会计准则,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具体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已在公告中测算列示 [14] - 授予价格11.48元/股与公司回购股份均价22.77元/股存在差异,相关会计处理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 [15] 股份回购计划背景 - 公司此前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的自有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经权益分派后由32.44元/股调整为31.79元/股 [14][15]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880,900股,占总股本的0.66%,回购最高成交价23.38元/股,最低成交价22.12元/股,成交均价22.77元/股,累计成交金额20,056,362.37元 [15]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88.0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的股份 [1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26
文章核心观点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已达成,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为9名激励对象办理44,04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2][8][12]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历程总结 - **计划启动与审议**: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2] - **授予与调整**:2023年5月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 **首次授予登记**:2023年6月19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因7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实际授予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1人,授予数量由679.8万股变更为653.8万股 [4] - **预留授予**:2023年11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 **首次授予部分解锁**:2024年6月20日,董事会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5] - **预留授予首次解锁**:2025年1月8日,董事会确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5] - **首次授予二次解锁**: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1,325,460股于2025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6] - **本次预留授予二次解锁**:2026年2月10日,董事会确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2][6] 本次解锁具体情况总结 - **解锁条件成就**:公司董事会审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全部满足 [8] - **限售期届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月2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1月1日届满 [7] - **激励对象与数量**: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2][11] - **不符合条件处理**:前期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为“C”,公司已注销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54,460股,该回购注销已于2026年2月9日前完成 [9] 相关审议与核查意见总结 - **董事会审议**: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6] - **薪酬委员会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解锁条件已成就,建议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2] - **法律意见**: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13]
天津银龙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拟回购注销5.72万股未达标股份
新浪证券· 2026-02-10 18:34
核心观点 -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旨在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完善长效激励机制 [1][4]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对两期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 - 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确定为2.27元/股 [2] - 调整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确定为3.42元/股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回购注销未达标限制性股票 - 因部分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 -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股份数量合计5.72万股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回购注销事宜符合相关规定,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委员会核查意见与后续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明确表示,同意调整两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同意对5.7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4] -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 -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是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及利润分配情况进行的常规操作,旨在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4]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0 03:14
核心事件概述 -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向29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总计2,8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62元/股 [2][3][33] 股权激励计划关键细节 - **授予规模与结构**: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2,80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27,618,097股的1.96%,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5.00万股(占0.0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766.00万股(占1.94%)[2][12] - **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总数为294人,其中3人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91人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3][13][17][18] - **授予价格**:第一类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13.62元/股 [3][13] - **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13] 计划决策与调整过程 - **决策程序**:激励计划草案于2025年12月30日经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1月23日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4][5] - **名单公示**: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为期10天的内部公示,未收到异议 [4] - **授予前调整**:因1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授予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由295人调整为294人,授予总数由2,809.00万股调整为2,801.00万股 [7][29][43] 股份支付与财务影响 - **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根据测算,授予日(2026年2月9日)每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27.62元(当日收盘价41.24元/股减授予价13.62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每股公允价值为30.44元(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21][22] - **关键估值参数**:模型参数包括股价波动率63.71%(近1年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1.38%(3年期国债收益率)、预期期限3.5年 [23] - **对经营业绩影响**: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分期确认,计入经常性损益,公司预计该计划对业绩的正向刺激作用将远高于费用增加的影响 [23][24] 有效期与归属安排 - **计划有效期**:两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均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4个月 [15] - **第一类股票限售期**: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获授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15] - **第二类股票归属安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满足条件后分次归属,归属日需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敏感期 [16] 合规性确认 - **授予条件成就**:经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核查,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任一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 [8][9][10][11] - **中介机构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均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25][2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0 03:11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7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7][8][9] - 公司同步完成了高级管理团队的聘任,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助理等,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10][27] - 公司回购注销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37万股,导致总股本减少663,7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663,700元 [1] 股东会决议与表决情况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共有368名股东及代表参与,代表股份数量268,480,2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70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有365名 [42]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所有候选人均以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的同意票当选,同意票数均在2.53亿股左右 [45][46][49][52][55][58][61][64][67][70][73]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92% [76]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69% [78]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60% [79] 管理层与关键人员信息 - 新聘任的总经理为郭锐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为刘宏光先生,董事会秘书为王凤琴女士 [10][27] -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例如刘宏光持有150,000股,刘光喜持有120,000股,黄志亮、熊霖霏、王凤琴各持有100,000股 [12][17][18][19] - 公司同时聘任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龚光梅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李玉涵女士,两人均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29][32][37][38] 公司运营与合规事项 - 公司就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一事,依法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在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及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经查询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9][10] - 公司原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其中部分人员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股份变动管理规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