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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异动丨被证监会立案,天晟新材午间收跌5%
格隆汇APP· 2026-02-09 11:49
公司股价与市场表现 - 天晟新材(300169.SZ)午间收盘下跌5% [1] - 股价最低触及6.62元,创下月内新低价 [1] 公司面临的监管调查 - 公司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1] - 被立案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 - 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1] 公司近期经营与财务表现 - 在被立案前夕,公司刚刚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 [1] - 业绩表现呈现“表面扭亏、核心承压”的特点 [1]
倍轻松实控人再遭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09 11:39
公司近期重大监管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于2026年2月4日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1] - 此次是马学军在约一个半月内的第二次被立案,其与公司曾于2025年12月2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同时立案 [1] - 公司公告称,本次调查系对马学军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其本人仍在正常履职 [3] 实际控制人涉嫌违规行为详情 - 马学军自2021年以来通过多种隐蔽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包括以员工借款名义累计占用1669.21万元,通过关联企业转移资金5400万元,以及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变相占用3855万元 [2] - 仅2024年一年,马学军占用资金就高达8593.29万元,部分款项直至期末仍未还清 [2] - 公司还存在3000万元违规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 实际控制人减持与公司业绩表现 - 马学军在2025年11月20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255.26万股,价格25.35元/股,合计套现约6470万元,持股比例从40.48%降至37.51% [2] - 减持行为发生在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之前,而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已亏损6562.8万元 [2] - 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全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8400万元至1.05亿元,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亏损 [2] 公司基本财务状况 - 2024年公司营收为10.85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025.32万元 [3] - 截至2025年三季报,公司资产合计6.76亿元,负债合计3.98亿元,股东权益为2.78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809.96万元 [3] - 公司成立于2001年,2021年7月登陆科创板,主营业务为智能便携健康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1] 公司股权结构与市场表现 - 实际控制人马学军直接持股比例为37.51%,合计控制公司49.38%的股份,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1] - 截至2026年2月6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2.71元/股,总市值19.52亿元,较上市巅峰时期跌去约81.5% [3] - 公司已连续四年收到上交所业绩问询函,监管焦点始终集中在信息披露合规性上 [3]
容百科技的“千亿大单”,涉嫌误导性陈述!拟被罚950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2-07 22:57
事件概述与监管处罚 - 容百科技于2月6日晚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此前发布的1200亿元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7] - 宁波证监局经查明,认定公司公告行为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3][8] - 拟处罚金额合计950万元,其中对容百科技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白厚善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俞济芸处以200万元罚款 [1][3][8][10] 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内容 - 公司于1月13日晚发布公告,披露与宁德时代签署协议,约定自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 [2][9] - 公告内容与《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存在四处重大不符,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情况 [2][9] - 第一,《合作协议》并未约定总销售金额,公司后续承认1200亿元为估算值,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2][9] - 第二,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仅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即不低于213.5万吨,且最终以后续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2][9] - 第三,公告披露供货期至2031年,但《合作协议》有效期实际至2030年12月31日止 [2][9] - 第四,公告未披露《合作协议》中将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方履约前置条件的关键条款 [2][9] 事件进程与市场影响 - 公告发布当晚,公司即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要求全面自查并完整披露协议内容 [4][11] - 公司股票自1月14日至16日连续停牌3个交易日 [4][11] - 1月18日晚,公司公告因该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5][11] - 自1月19日至2月6日,容百科技股价累计下跌19.49% [5][12] 相关责任认定 - 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3][10] - 董事长白厚善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审核并决定公告内容,未能勤勉尽责 [3][10] - 董事会秘书俞济芸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参与公告起草、讨论并发布,未能勤勉尽责 [3][10]
千亿大单,涉嫌误导性陈述!拟被罚950万元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件概述 - 公司于2月6日晚公告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1200亿元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1] - 宁波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白厚善、董秘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20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950万元[1][5] 违规公告的具体内容与问题 - 公司于1月13日晚发布公告,披露与宁德时代签署协议,自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供应预计30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2] - 公告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合作协议:1)协议未约定总销售金额,1200亿元为公司估算,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3];2)协议约定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即不低于213.5万吨,最终以后续采购合同为准[3];3)公告披露供货期至2031年,但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4];4)协议将公司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方履约前置条件,但公告未披露此关键条款[4] 监管问询与市场反应 - 公告发布当晚,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要求全面自查并完整披露协议全部重要内容,公司股票自1月14日至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停牌[6] - 1月18日晚,公司公告因该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7] - 自1月19日至2月6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19.49%[8]
688005 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6-02-07 09:36
事件概述 - 容百科技因与宁德时代签署的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 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5][9] 合同公告核心问题 - 公告披露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 但《合作协议》实际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 公司后续承认该金额为估算且具有不确定性 [7] - 公告披露将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约305万吨 但协议约定需求方采购量不低于该预测值的70% 最终以后续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7] - 公告披露供货期为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 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8] - 公告未披露《合作协议》将公司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求方履约的前置条件 [8] 监管处罚决定 - 宁波证监局拟对容百科技给予警告 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10] - 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厚善给予警告 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10] -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济芸给予警告 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10] - 监管认定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 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10] 公司市场表现与合同背景 - 截至2月6日收盘 容百科技股价为30.07元/股 总市值为214.9亿元 [2] - 公司于1月13日公告 将向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约305万吨 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 [2]
董事长、董秘,被罚500万,“1200亿大单”处罚来了!还有2家公司被立案
券商中国· 2026-02-07 09:21
容百科技因误导性陈述被行政处罚 - 公司因2026年1月13日发布的与宁德时代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于2026年2月6日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4] - 公司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人民币罚款,董事长白厚善拟被警告并罚款3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秘书俞济芸拟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人民币[1][7]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1] 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合作协议详情 - 2026年1月9日,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并于1月13日晚公告披露协议涉及自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供应预计30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人民币[2][4] - 该公告被视为磷酸铁锂行业有史以来最大订单,引发市场热议[2] 容百科技公告信息不实的具体内容 - 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公司在后续公告中承认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估算得出,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5] - 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最终以后续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但公告未明确此条件[5] - 公告披露供货期至2031年,但合作协议有效期实际至2030年12月31日止[5] - 合作协议将公司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5] 监管认定与责任人 - 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证券法》,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6] - 董事长白厚善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会秘书俞济芸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因未勤勉尽责[6] 同期其他公司监管案例 - 同日,亚辉龙与天晟新材也分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3][8] - 天晟新材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公司称生产经营正常[8] - 亚辉龙因1月6日披露与脑机星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该公告涉及市场热点“脑机接口”概念[8][9] - 在公告发布当日,亚辉龙股价收盘上涨6.52%,成交量较前一个交易日增长299%[9] - 此前在1月7日,亚辉龙及相关责任人因公告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已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9] 当前监管态势 - 今年以来,证监会展现出高强度、广覆盖、快节奏的监管执法态势,彰显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决心[8]
容百科技(688005.SH)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智通财经网· 2026-02-06 21:00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公告内容与合同实际条款的差异 - 2026年1月13日公告披露与宁德时代签订协议,自2026年第一季度至2031年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1] - 公告披露的总销售金额1200亿元是公司估算得出,但《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2] - 《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即不低于213.5万吨,且最终采购量以后续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2] - 公告披露供货期至2031年,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2] - 《合作协议》将公司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2] 拟处罚决定 - 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2] - 拟对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2] - 拟对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2]
A股公告精选 | 亚辉龙(688575.SH)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被证监会立案
智通财经网· 2026-02-06 20:41
恒瑞医药 (HRS-4642注射液) - 核心观点:公司创新药HRS-4642注射液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胰腺癌适应症,目前全球无同类药物上市,显示了其潜在的首创价值 [1] - 研发进展:HRS-4642拟定适应症为联合化疗用于携带KRAS G12D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的一线治疗 [1] - 研发投入与竞争格局:该药物相关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2.54亿元,目前国内外尚无同类药物获批上市 [1] 锋龙股份 (股价异动) - 核心观点: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出现异常大幅上涨,公司提示风险并可能再次申请停牌核查 [2] - 股价表现: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2月5日期间价格涨幅为491.97%,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 - 风险提示:公司认为股价涨幅巨大,已累积极大交易风险,远超市场走势,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 [2] 爱尔眼科 (澄清公告) - 核心观点:公司澄清与媒体报道的襄阳恒泰康无任何关系,强调依法合规经营 [3] - 关系澄清:襄阳恒泰康并非公司所属企业,而是由爱尔医疗投资集团与其他投资方合资设立的四级子公司,由其他团队经营 [3] - 公司声明:公司与湖南恒泰康康复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不存在任何关系,对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3] 欣旺达 (诉讼和解) - 核心观点:子公司与威睿电动达成和解,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净利润产生重大一次性负面影响 [4] - 和解协议: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与威睿电动在一审阶段达成和解,原告起诉金额为23.14亿元 [4] - 财务影响:根据和解协议,预计对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5亿元-8亿元 [4] 田中精机 (法律诉讼) - 核心观点:公司因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被其八名债权人联合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较大 [5] - 诉讼详情:八名原控股子公司佑富智能的债权人联合起诉公司,涉案金额为1.08亿元 [5] - 争议焦点:原告认为公司对佑富智能的“借款”应视为资本金投入,不应计利息且应劣后受偿 [5] 东田微 (资本开支) - 核心观点:公司计划进行重大资本开支,投资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及华南制造总部,以拓展业务能力 [6] - 投资项目:拟投资4亿元在东莞市道滘镇建设“东田微全球研发中心及华南制造总部项目” [6] - 业务方向:项目主要从事研发、制造和销售消费类电子及光通信精密光学元器件 [6] 绿通科技 (对外投资) - 核心观点:公司通过产业基金进行对外投资,布局光通信芯片测试设备领域 [7] - 投资详情:绿通产业基金拟出资1000万元认购圣昊光电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将持有其0.6754%股权 [7] - 标的业务:圣昊光业主营光通信芯片测试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光芯片检测代工服务,其设备出货量国内前列 [7] 天晟新材 (监管立案) - 核心观点: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8] - 立案原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8] - 公司运营: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立案调查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8] 亚辉龙 (监管立案) - 核心观点: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9] - 立案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9] 龙韵股份 (资产收购与复牌) - 核心观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愚恒影业控股权,实现业务延伸,股票即将复牌 [10] - 收购方案: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愚恒影业58%股权,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区间在4.5亿元至5.3亿元之间 [10] - 业务整合与复牌:交易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延伸至“内容生产全链条”,新增影视内容板块,股票于2026年2月9日复牌 [10] 沪硅产业 (股东减持) - 核心观点:重要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1] - 减持计划:国家大基金计划减持不超过9915.07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1] - 减持方式: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11] 完美世界 (实际控制人减持) - 核心观点: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完成减持计划 [12] - 减持实施:实际控制人池宇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3297.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12] - 交易详情:减持价格区间为16.62元/股-19.57元/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2] 三孚股份 (股东减持计划) - 核心观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发布减持计划 [13] - 股东持股:股东唐山元亨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亿股,占总股本26.3873% [13] - 减持计划:元亨科技拟减持合计不超过114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3] 行业经营数据 (1月销售) - 生猪养殖销售:新希望1月销售商品猪112.18万头,销售收入16.28亿元 [15];东瑞股份1月生猪销售收入2.14亿元,环比上升25.19% [15];正虹科技1月生猪销售收入1434.68万元,同比增长7.74% [15];天域生物1月销售生猪4.55万头,销售收入5428.77万元 [15] - 禽类销售:立华股份1月销售肉鸡4846.28万只,销售收入12.89亿元 [15] - 消费电子:鹏鼎控股1月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减少0.07% [15] 其他公司公告 - 重大投资:皖通高速拟投资54.2亿元建设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 [14];中兴通讯拟出资2亿元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份额 [16] - 子公司增资:联环药业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5000万元 [16] - 项目中标:侨银股份预中标约7380万元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16];通达股份预中标国家电网项目,总价值共计1.88亿元 [16];大连电瓷预中标金额约1.19亿元 [16] - 业务合同:*ST松发下属公司4艘船舶建造合同近日签约生效 [16] - 产品获批:莱美药业全资子公司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获药品补充申请批准 [16] - 关联交易:瑞安房地产与中国人寿信托订立合作协议构成关连交易 [16] - 股东减持:骄成超声股东鉴霖企管及段忠福已减持1.5735% [16]
ST福能: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一财经· 2026-02-06 18:04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1] - 广东证监局指出公司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1] -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1] 处罚涉及人员情况 - 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 - 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
迪瑞医疗: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高管王学敏、牛丹丹、张兴艳收到警示函
财经网· 2026-02-06 15:07
公司收到监管措施 - 迪瑞医疗于2026年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1] - 公司的涉外销售订单收入确认不审慎,导致2023年多记营业收入369万元,占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的0.27% [1] - 公司2023年多记营业利润72万元,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1] 监管处理结果 - 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监管机构对公司时任总经理王学敏、副总经理牛丹丹、财务总监张兴艳出具警示函 [1] - 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