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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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 方正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3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1]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2]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4]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明确专户信息、支取限额(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等条款[4][5] - 境外投资项目需额外采取安全措施,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5]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需经多级审批:项目部门提出计划→分管高管、财务总监审核→总裁审批→董事长批准,子公司使用需额外经子公司负责人签报[6] - 禁止行为包括变相改变用途、关联方占用、质押委托贷款等,募投项目需符合招股书披露用途,变更需股东大会决议[6][13]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7] 闲置资金与超募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质押[9]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单次使用不超12个月且限于主营业务[9]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大会审议[12][13] 募集资金变更与监督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新项目应聚焦主业并避免同业竞争[13][14] - 公司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实际投资进度差异原因及现金管理收益[16][17]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需同步披露[19][20]
汉邦科技: 汉邦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4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2.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9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266,453.9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3,546.03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0,673,546.03元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金额59,842.36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3,067.35万元 [2] - 主要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2,000台(套)实验项目 [2] -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且不改变原募投项目用途 [2] 调整事项的影响与审议程序 - 调整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2][3]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调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调整符合监管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 [4] 后续资金管理措施 -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加强监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 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程,优化资源配置 [3]
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15
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3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005.46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监管协议,实行专户存储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变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并调减25,000万元用于"年产1.8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调减3,000万元用于"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总计变更2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 [2] - 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并减少总投资金额,将减少的投资金额用于新募投项目 [3] - 新加坡荣泰在交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OSA33489999999301,专项用于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3] 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签署方包括浙江荣泰、新加坡荣泰、交通银行及东兴证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户 [4] - 专户仅用于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挪用 [4] -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有权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并每半年度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 - 交通银行需每月10日前向公司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6] - 若专户资金支取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协议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8]
华茂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0 18:4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1] - 募集资金定义为通过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1] - 董事会需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1][3] 募集资金存储规定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另作他用,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2][5] - 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的通知条款[2][6] - 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共同签署三方协议,协议终止后1个月内需重新签订并公告[3][6]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需严格按股东会审议计划执行,禁止用于证券投资、财务资助或质押,确保资金不被关联方占用[4][8][9]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5][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得质押或混用账户[7][14] 超募资金使用优先级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充项目缺口、在建/新项目、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永久补流[9][17] - 用于永久补流需经股东会批准,且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总额的30%[10][19]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新项目需保荐人出具意见,涉及关联交易时需履行额外审议程序[10][18] 募集资金变更与监督 - 变更实施主体、取消原项目或调整实施方式均视为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审慎评估新项目可行性[10][20][21] -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需公告说明原因及影响,并附保荐人意见[10][24]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差异超30%时需调整计划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年度鉴证报告[11][12][26]
时代新材: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8:17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彭华文主持,4名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 [1] 铁岭分公司设立 - 公司通过决议在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设立分公司,主营风电叶片及配套零部件业务 [1] - 分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9票同意) [1][2] 制度修订与预算 - 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2025年薪酬总额预算议案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表决结果为全票同意 [2]
晶澳科技: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0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3]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3] - 募集资金使用需按披露投向及审批程序执行,并按要求披露使用情况和效果[3]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境外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性和规范性[4] - 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4][5] - 协议终止后需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并公告[6]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证券投资、财务资助、质押等高风险或变相用途[6][8] - 确保资金不被关联方占用,发现占用需及时追责并披露[6][9]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6][10] 募投项目变更与监督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并披露[7][1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涉及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超净额10%的需股东大会批准[13][16]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并披露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鉴证报告[16][17][18]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在建及新项目、股份回购,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使用计划及合理性[14][25] - 闲置超募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需说明必要性并经董事会批准[15][25]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11][17]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资金用途变更、实施地点调整等事项需在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23]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需承担费用[20] - 违反制度导致损失的责任人将受处分或承担法律责任[20][31]
德方纳米: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2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定义为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2]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投向[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6] - 境外项目投资需额外采取安全措施,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实施效果[6]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支取限额(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报备)、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7][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证券投资、质押等高风险用途[9] - 资金使用需履行分级审批,例如原辅料付款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300万元以上)三级审核[11]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条件:单次期限≤12个月、不得影响原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9][20]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需在募投项目结项前明确使用计划[23][15] -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说明合理性,产品须为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期限≤12个月[24][2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需重新论证并履行审议程序[26] - 节余资金使用超1,000万元或项目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31] 监督与披露机制 - 财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3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直至资金使用完毕[33][18]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异常结论需董事会整改并披露[19]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需持续督导,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需公开[34][35] - 发现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时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3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制度执行,违规操作将追责[36] - 制度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并及时修订[37]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7 03:58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种类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 [2] - 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505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9] - 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 [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0,206,185股,发行价29.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7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2.85亿元 [5][41]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收购江苏恒义44%股权的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 [7][42] -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8亿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43]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总股本增加10,206,185股至469,743,076股,注册资本相应增至4.70亿元 [20] -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 选举陈家卓为副董事长,聘任卜军爱为证券事务代表 [48][49]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6月23日召开,审议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 [24][67] - 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24][25] - 股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前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31] 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现金管理等6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59][60][61][63][64][6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募集资金置换及现金管理事项,认为程序合规且符合股东利益 [75][77]
中国出版: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21: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6,4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发行价格为3.34元/股 [1] - 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4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52995673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专用账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监管协议 - 公司于2024年7月开立两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均为建行北京宣武门支行 [2] - 根据证监会2025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将上述账户纳入专户管理 [2] - 公司与建行北京宣武门支行(乙方)、中银国际证券(丙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现金管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负责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3]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3]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3][4]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4]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或银行未履行协议,需及时向上交所书面报告 [4]
芯源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6 21:17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公司募集资金专指通过发行股权类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资金 [2] - 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优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和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3] - 需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涵盖存放、使用、变更用途等全流程监管 [3]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禁止与其他账户混用,且单次融资需独立设专户 [8][9]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商业银行需每月提供对账单并接受保荐机构查询 [9][10] - 境外项目投资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12]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证券买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改变用途等行为 [13] - 资金支付需经多级审批,超授权范围需董事会批准,付款需留存依据性材料 [15][16]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及后续计划,终止项目需及时选择新投资项目 [19][20] 闲置资金运用规则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批准,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交易 [22][23] - 允许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仅限于保本型产品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3][24]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合理性 [26] 募集资金变更程序 - 改变募投项目用途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新项目必须聚焦主营业务 [28][29] - 变更实施主体或地点不视为用途变更,但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 [28] - 变更项目需公告原项目终止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分析及投资计划 [30]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实际与计划进度差异原因 [34]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与年报同步披露 [35][36] - 资产收购类募投项目需连续三年在年报中披露资产运行情况及承诺履行进度 [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