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
搜索文档
集采“反内卷”新规落地 国家“团购”切实守护民众用药质量安全
央视网· 2025-09-22 14:31
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核心规则与导向 - 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遵循“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核心原则 [1] 采购规模与临床需求 - 全国共有4.6万家医疗机构参与本次集采报量,采购规模庞大 [1] - 医疗机构报量方式灵活,可根据临床需求和用药习惯,按药品通用名或具体品牌进行报量,以稳定临床供应 [1] 企业资质与质量要求 - 对投标企业质控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要求企业或其委托生产企业拥有2年以上同类剂型生产经验 [3] - 优先考虑临床认可度高、质量稳定的企业 [3] - 实施全覆盖质量抽检,覆盖中选产品及中选企业生产线 [7] - 要求企业公开原料药、主要辅料、主要包材及主要工艺的变更信息,以保障药品质量稳定 [7] 报价规则与反不正当竞争 - 完善防范围标行为的措施,反对过度内卷和低价恶性竞争 [3] - 报价规则改变,不再简单选用最低价中标,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做出不低于成本报价的承诺 [3] - 对报价低于“入围均价50%”的企业,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声明并解释具体成本构成 [3] - 新规则旨在强化打击围标和不正常最低价中标行为,防止企业以次充好 [5] - 对于试图通过超低价中标以图后续垄断市场的企业,一经发现将面临被长时间禁入集采市场的严厉处罚 [5] 供应保障与执行机制 - 进一步强化中选结果执行,明确中选企业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需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完成配送 [8] - 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产品,并按协议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8] - 医疗机构需履行及时结算货款的义务,以保障供应链顺畅 [8]
两市风格高低切换 南向资金持续流入
长沙晚报· 2025-09-22 11:40
市场行情与交易数据 - 上周五A股市场全天震荡走弱,三大指数集体收跌,沪深两市成交额为2.32万亿,较上一个交易日缩量8113亿 [1] - 板块表现分化,能源金属、旅游、光刻机等板块涨幅居前,而机器人、工业母机等板块跌幅居前 [1] - 沪指有效跌破5日和10日均线,若后续市场量能无法恢复至2.5万亿上方,弱势整理格局或将延续 [2] - 市场资金呈现高低切换特征,高位股如机器人、低价股出现集体调整和明显亏钱效应,而低位的旅游、教育等方向出现资金集中流入迹象 [2] 政策与监管动态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负责人将于9月22日下午3点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成就 [1] - 央行宣布自9月20日起,将公开市场14天期逆回购操作调整为固定数量、利率招标、多重价位中标,操作时间和规模将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确定 [1] -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集采方案遵循“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原则 [2] - 本次药品集采优化了价差控制“锚点”选择,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并要求投标企业做出不低于成本报价的承诺,对低于“锚点价”的企业需解释具体成本构成 [2] 机构观点与行业分析 - 华泰证券研报指出,得益于国内AI进展再加速,近期港股科技股快速反弹,恒生科技和恒生港股通科技指数从7月低点累计上涨近20% [1] - 华泰证券认为科技将引领港股第三次重估,负面因素预期已基本计入,而AI模型、芯片采购和资本开支有望提速,在美联储宽松周期及科技新进展下,港股情绪仍有改善空间,科技板块或仍处布局区 [1] - 长江证券湖南分公司表示近期药企值得关注 [2] - 中银证券认为,随着医保局集采反内卷措施逐步完善,企业药品价格竞争有望回归良性,伴随药品价格企稳,医药企业的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 [2]
第十一批药品集采下月开标 专家:这是集采实施7年来一个里程碑批次
经济观察网· 2025-09-22 07:5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明确集采将于10月21日在上海开标 [1] - 本次集采方案遵循"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并优化了价差控制"锚点"以防范异常低价 [1] - 优化措施意味着此前集采中"一片药降到几分钱"的现象恐难再现 [1] 采购基本信息 - 第十一批集采覆盖55个品种、162个品规 [1] - 集采涉及抗流感药物、肾病治疗创新药等重点领域 [1] - 剂型涵盖口服常释剂型、吸入剂、外用贴剂等 [1] 集采规则优化 - 为保证公平,本次集采继续对中选价差作一定控制 [1] - 为防范个别企业报出异常低价"熔断"其他正常报价的企业,导致整个品种的中选价过低,本次集采优化了价差控制"锚点"的选择,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 [1]
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文件发布
中国证券报· 2025-09-22 04:17
国家第十一批药品集中采购方案核心调整 -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于9月20日公布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明确将55个品种纳入集采范围 将于10月21日在上海开标 [1] - 本次集采方案制定和修改过程充分遵循“稳临床 保质量 防围标 反内卷”的原则 [1] 采购规则与临床需求匹配调整 - 集采将以往的医疗机构按药品通用名报量 调整为医疗机构可以选择按具体品牌报量 [1] - 调整后医疗机构可将自身认可的品牌及预计用量上报 若该品牌中选可直接成为该医疗机构的供应企业 目的是让医疗机构需求与中选结果更好匹配 使临床使用过渡更加平顺 [1] 企业质量管控与生产资质要求 - 此次集采新增对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要求 投标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制剂生产经验 [1] - 投标药品应当通过上市前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以防范因企业缺乏生产经验而产生的质量风险 [1] 拟中选规则与定价机制变化 - 拟中选规则是此次集采重点调整之处 在多个方面呈现显著变化 [1] - 为避免单纯以最低报价为参考 此次集采明确了锚点价格 为有效申报入围企业“单位可比价”平均值的50% 最低“单位可比价”二者取高值 [1]
反对过度内卷!国家医保局:本次集采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要求企业不低于成本报价
选股宝· 2025-09-21 10:59
稳临床 - 优化医疗机构报量方式 医疗机构可按通用名或具体品牌报量 品牌中选后直接成为供应企业 提高临床需求与供应匹配度 4.6万家医疗机构参与报量 77%报量具体到品牌 [1][4] - 合理确定约定采购量 医疗机构报量的60%-80%作为企业竞争标的 即约定采购量 剩余部分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品牌 [4] - 采取更贴近临床的中选规则 对需求大但报价未入围企业 如接受中选价格可给予中选机会 鼓励头部企业中选满足临床需求 [4] - 关注儿童药供应保障 专门论证儿童适宜小规格药品比价规则 对口服溶液、干混悬剂、颗粒剂、注射剂等剂型 用含量差比价替代装量差比价 小规格价格有所放宽 鼓励儿童小规格供应 [4] 保质量 - 要求企业有2年以上同类剂型生产经验 投标药品生产线需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4] - 扩展生产质量考察要求 从投标药品2年内未违反GMP 扩展到投标药品生产线2年内未违反GMP [4] - 优先考虑临床认可、质量稳定企业 报价相同时 医疗机构报量多或未发生生产工艺、原料药、主要辅料重大变更的企业优先 [4] 防围标 - 继续对关联企业投标约束 在股权、管理、注册批件转让、委托生产等方面存在紧密关系的企业 投标时视为1家 [4] - 引入首告从宽机制 对首个提供围标线索及有效证据的企业 以及首个主动承认参与围标的企业 可依法依规从宽处理 破除围标企业利益同盟 [4] - 加大围标行为防范打击力度 对围标串标企业 除列入违规名单外 还将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按最严格规定顶格处置 [4] 反内卷 - 优化最高有效申报价形成规则 在弱淘汰规则下 最高有效申报价是防范大幅涨价中选极端事件的措施 省级集采中独家中选产生的较低价格不纳入最高有效申报价计算 避免个别品种最高有效申报价过低 [4] - 优化价差控制锚点 对中选价差作控制 当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的50%时 以入围均价的50%为价差控制锚点 模拟第7-10批集采200余个品种 在最高与最低报价大于1.8倍品种中 有1/4左右触发调高锚点 相对于最低报价平均调高34% 最大调高170% 有效发挥反内卷作用 [4][5] - 要求企业不低于成本报价 投标企业需做出不低于成本报价承诺 对低于锚点价企业 要求对报价合理性作出声明 解释具体成本构成包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销售利润等 回应社会对低价中选顾虑 [4][5] 执行保障 - 强化中选结果执行 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 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完成配送 [5] - 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产品 按协议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并履行及时结算货款义务 [5]
集采新规力保“降价不降质” 第十一批国家集采严把质量关守护百姓用药安全
央视网· 2025-09-21 10:30
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核心规则变化 - 核心观点: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规则出现多项重要优化,旨在稳定临床供应、保障药品质量、防止恶性价格竞争,并更尊重临床用药习惯,标志着集采机制向更精细化、市场化方向演进 [1] 采购规则与竞价机制 - 首次明确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以“入围均价50%与最低价取高值”为锚点,企业报价超过锚点1.8倍时需降至1.8倍以内才能中选 [13] - 当“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的50%”时,将以“入围均价的50%”为价差控制的锚点,旨在防止异常低价 [13] - 要求所有投标企业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同品种报价低于“锚点价格”的中选企业需提交报价合理性声明,解释具体成本构成 [7] 报量与采购量安排 - 全国共46359家医药机构参与了第十一批集采报量 [8][9] - 一般以医疗机构报量的80%作为约定采购量,对中选企业数3家及以下的品种适当降低带量比例 [9] - 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抗菌药物、限适应症报量药品、重点监控药品等,带量比例下降10到20个百分点,为60%到70% [9] 质量与准入门槛 - 对投标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优先考虑临床认可、质量稳定的企业 [5] - 要求企业同样的品规(同类剂型)需生产了至少两年以上,严把入门关 [5] - 进一步完善“防围标”措施,对围标串标企业除列入“违规名单”外,还将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顶格处置,禁止进入集采市场的时间最少6个月,最多5年 [5] 临床需求与供应保障 - 报量规则优化为既可以按通用名报量,又可以按厂牌名报量,以尊重临床、医生和医院的选择 [3] - 在儿童药供应保障方面,专门论证儿童适宜小规格药品的比价规则,用“含量差比价”替代“装量差比价”,调整后小规格药品价格有所放宽 [11] - 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稳定是此次优化集采措施的重点 [3] 品种与市场概况 - 第十一批国家集采共有55个品种,其中25个品种有参比制剂参加,报量份额约为30% [11]
国家医保局:本次集采优化了价差控制“锚点”的选择,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
北京商报· 2025-09-20 16:14
国家集采规则优化 -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优化价差控制“锚点”规则[1] - 新规则为防范个别企业报出异常低价“熔断”其他正常报价企业,导致整个品种中选价过低[1] - 当“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的50%”时,将以“入围均价的50%”作为价差控制的新锚点,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1] 规则调整的影响与效果 - 基于对第7至10批集采200余个品种的模拟,在最高与最低报价大于1.8倍的品种中,约四分之一(1/4)的品种将触发调高“锚点”[1] - 相对于最低报价,新规则下平均调高幅度为34%,最大调高幅度达170%[1] - 此次优化旨在有效发挥“反内卷”作用,保证集采的公平性[1]
国家医保局:本次集采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要求企业不低于成本报价
央视新闻· 2025-09-20 16:14
国家第十一批药品集中采购核心规则分析 - 本次集采方案制定与修改遵循“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四大核心原则 [1] 稳临床 - 优化医疗机构报量方式,允许按具体品牌报量,4.6万家医疗机构参与报量,其中77%具体到了品牌,中选品牌将直接成为对应医疗机构的供应企业 [4] - 将医疗机构报量的60%至80%确定为约定采购量,作为企业竞争标的,剩余部分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品牌 [4] - 采取更贴近临床的中选规则,对医疗机构需求大但报价未入围的企业,若接受入围价则给予中选机会,以鼓励头部企业中选 [4] - 关注儿童药供应,对口服溶液、干混悬剂等儿童适宜剂型,采用“含量差比价”替代“装量差比价”,放宽小规格药品价格以鼓励供应 [4] 保质量 - 要求投标企业或其委托生产企业拥有2年以上同类剂型生产经验,且生产线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4] - 将质量考察范围从“投标药品”2年内未违反GMP,扩展到“投标药品的生产线”2年内未违反GMP [4] - 企业报价相同时,优先考虑医疗机构报量多,或未发生生产工艺、原料药等重大变更的企业 [4] 防围标 - 对在股权、管理、批件转让等方面存在紧密关系的企业,投标时视为1家 [4] - 引入“首告从宽”机制,对首个提供围标线索或首个主动承认参与围标的企业可依法从宽处理 [4] - 加大对围标行为的打击力度,除列入“违规名单”外,还将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顶格处置 [4] 反内卷 - 优化最高有效申报价形成规则,省级集采中“独家中选”产生的较低价格不纳入计算,避免个别品种最高有效申报价过低 [4] - 优化价差控制“锚点”,当“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的50%”时,将以“入围均价的50%”为锚点,模拟数据显示此规则在部分品种中可将锚点价相对于最低价平均调高34%,最大调高170% [4][5] - 要求企业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对低于“锚点价”的企业,要求其解释具体成本构成以回应社会对低价中选的顾虑 [4] 执行与供应保障 - 要求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及时响应订单并完成配送 [4] - 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产品,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并履行及时结算货款义务 [4]
国家医保局:本次集采优化了价差控制“锚点”的选择 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0 15:53
国家医保局第十一批药品集采规则优化 -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优化了价差控制“锚点”的选择规则 [1] - 新规则旨在保证公平 继续对中选价差作一定控制 同时防范个别企业报出异常低价“熔断”其他正常报价企业导致整个品种中选价过低 [1] - 当“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的50%”时 将以“入围均价的50%”作为价差控制的锚点 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 [1] 新规则模拟效果与影响 - 专家对第7至第10批集采的200余个品种报价情况进行模拟 在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大于1.8倍的品种中 按现有规则有约四分之一(1/4左右)的品种会触发调高“锚点” [1] - 相对于最低报价 模拟中触发调高“锚点”的品种平均调高幅度为34% 最大调高幅度达到170% [1] - 新规则预计将有效发挥“反内卷”的作用 [1]
2025年中国甘精胰岛素市场政策、产业链图谱、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研判:原研企业赛诺菲品牌优势显著,但集采后面临国产替代压力较大[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9-17 09:37
行业概述 - 甘精胰岛素是一种长效人胰岛素类似物 具有长效平稳特点 能更好模拟生理性基础胰岛素分泌并减少低血糖风险 在糖尿病治疗中占据重要地位[1][2] - 2024年中国门甘精胰岛素行业市场规模达60.83亿元 同比增长4.13% 占胰岛素行业整体规模22.36%[1][9] - 2024年中国糖尿病患病人数达1.48亿人 同比增长4.89% 持续推动胰岛素市场需求增长[8] 产品特性 - 主流剂型为注射液 常规每日给药一次 可通过腹壁/三角肌/大腿皮下注射给药 不可与其他胰岛素或药物混合稀释[4] - 主要规格包括3ml:300单位和1.5ml:450单位两种注射液剂型[4] 政策环境 - 国家连续发布《"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健康中国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等系列政策 对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严格监管[4] - 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对行业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10] 产业链结构 - 上游涵盖基因工程菌种/培养基/化学试剂/纯化材料/药品包装材料等原材料 以及生物反应器/发酵系统/纯化系统/灌装生产线等设备供应商[6] - 中游为甘精胰岛素生产企业[6] - 下游包括医疗机构/药店等流通渠道 终端使用者主要为需要基础胰岛素治疗的1型和2型糖尿病患者[6] 竞争格局 - 市场呈现从外资主导向国产企业崛起的转变 形成"原研药企/国产龙头/后续跟进者"多元竞争局面[10] - 赛诺菲作为原研企业保持重要地位 但甘李药业和通化东宝等国内企业通过集采实现快速放量和份额提升[10] - 甘李药业2024年营业总收入30.45亿元 毛利润22.79亿元 毛利率74.83%[11] - 通化东宝2024年营业总收入20.1亿元 毛利润14.85亿元 毛利率73.90%[12] 发展趋势 - 国产产品质量持续提升 与进口产品差距逐步缩小 凭借价格优势通过集采政策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12] - 国产替代进口趋势愈加明显 同时企业加速突破国际市场准入 参与全球化竞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