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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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 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行使方式,将部分职权由监事会调整至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修订内容涉及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 修订股东权利条款,明确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8] - 调整对外担保审批程序,规定超过一定比例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45]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46] - 董事长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 [50]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17] - 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要求其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分配、参与重大决策、查阅公司文件等 [8]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等 [12] - 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26] - 明确股东诉讼权利,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为了公司利益直接提起诉讼 [11] - 调整股东会召开条件,将监事会提议召开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9] 董事任职与管理 - 规定董事任职资格,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 [35]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可由股东会解除职务 [38] - 董事忠实义务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等 [39] - 董事勤勉义务包括谨慎行使权利、公平对待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等 [40]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 [43] 会议召开与决策 - 股东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2] - 规定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3] - 明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选举董事时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 [34] - 调整股东会通知时限和方式,要求充分披露提案内容 [28]
威尔高: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股东大会名称变更为股东会 [1]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明确辞任规则 [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条款 [2] - 公司资产责任条款从"全部资产"修订为"全部财产" [3]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经理和副经理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股东诉讼权利范围调整,删除监事相关起诉条款 [3] - 股份发行原则删除同次发行条件相同的要求 [3] - 新增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过股本10%的限制 [3] - 股份回购程序明确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 - 控股股东义务新增8项具体规定 [16]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至会计账簿和凭证 [8]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 [12] - 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门槛从3%降至1% [22] - 单独计票规定适用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28]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制性规定 [16] 董事会相关修订 - 董事消极任职资格增加失信被执行人限制 [32] - 董事提名权持股比例从3%降至1% [34] - 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和离任后义务 [39] - 独立董事补选时限明确为60日 [37] - 董事勤勉义务标准明确为"尽到合理注意" [36] 会议规则变更 - 临时股东会通知期从15日缩短为公告方式通知 [20] - 网络投票时间调整为会议当日上午9:30开始 [24] - 股东会主持规则调整,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 [26] -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增加单一股东持股30%强制要求 [28] - 股东会记录保存期限明确不少于十年 [27]
华之杰: 华之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1
现金管理议案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5][6] - 投资范围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 [5] - 收益分配方面,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将按监管要求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 [6]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严格评估产品、专人管理、实时监控和定期审计 [6][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至1亿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已上市)" [8] - 经营范围新增电线电缆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池制造等20余项业务 [9][10] - 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0][11] - 修订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制度、股东权利义务、公司治理结构等多项条款 [13][14][15]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3][4] - 现场会议设置严格参会规则,包括身份验证、发言时间限制等 [1][2] - 表决规则明确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投票需完整填写表决票 [3] - 会议议程包括议案审议、投票表决、结果宣布等13项程序 [4][5] 公司治理变更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款,明确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9项禁止行为 [33][34] - 调整股东大会职权,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增加审计委员会职能 [36][37] - 完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明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标准 [38][39] - 优化股东诉讼机制,赋予股东对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的直接诉讼权 [29][30]
国机重装: 国机重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 [1] - 修订涉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设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等相关条款 [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 - 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 - 第八条修订明确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4] - 第九条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等条款 [4] - 第十五条修订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6] - 第二十五条修订为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7] - 第二十六条修订公司增加资本方式 [9] - 第三十三条修订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条款 [9] - 第四十条修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争议处理程序 [14] - 第四十二条修订股东诉讼权利行使条款 [17] - 第四十四条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 - 第四十五条修订股东会职权范围 [24] - 第五十三条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 [25] - 第五十五条修订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29] - 第六十条修订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程序 [33] - 第八十六条修订特别决议通过事项范围 [40] - 第九十二条修订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40] - 第一百零九条修订党委主要职责 [41] - 第一百一十条修订董事任职资格 [42] - 第一百一十二条修订董事忠实义务 [46] - 第一百一十三条修订董事勤勉义务 [47] - 第一百一十六条修订董事辞职程序 [47] - 第一百二十二条修订董事会组成及独立董事要求 [48] - 第一百二十三条修订董事会职权范围 [48]
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11
股东大会会议安排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1日下午14:00在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举行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 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等 [2] 会议议程 - 会议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 议程包括推举计票人、股东讨论、书面投票表决及宣布表决结果等环节 [3] - 会议记录将详细记载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等内容 [42]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4] - 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等条款 [4] - 新增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法治建设等内容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表决权、质询权及查阅公司资料等权利 [21]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1] - 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 [24] 公司治理结构 - 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 [25] - 规定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28] - 要求控股股东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25]
立讯精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4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 [1] - 修订涉及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结构、监事会职能调整等关键条款 [1][2][3] - 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设立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职能 [19][20]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起诉权范围调整为可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1] - 明确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 [5][10] - 禁止股东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4][14] - 股东提案权门槛保持1%持股比例,临时提案需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9][10] 董事会架构变革 - 董事会成员从7名增至8名,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18] - 新增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成员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19][20] - 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9][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新增关联交易审议前置程序 [19] 公司治理机制优化 - 利润分配政策取消监事会的决策参与,强化独立董事作用 [20][21][22] - 现金分红条件明确需满足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 [20][21] - 调整股东会召开程序,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提议权 [9][10][12] - 清算程序公告要求明确需在"指定报纸"发布 [23][24] 其他重要修订 - 删除原监事会相关条款,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附件 [20][24] - 关联关系定义中删除监事类别,保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4] - 条款交叉引用序号因结构调整相应变更 [25]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绍兴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609661634M [5] - 2018年3月12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 2018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 - 注册资本为265,835,535元 股票形式为面额股 每股面值1元 [6][18]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皋北工业区 英文名称为ZHENDE MEDICAL CO,LTD [5][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109]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成员含2名独立董事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 [135][1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包括章程修改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82]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 [44][45] 业务范围与经营 - 主营业务覆盖医疗器械生产销售 包括医用口罩 防护用品等Ⅱ/Ⅲ类医疗器械 以及消毒剂 化妆品等 [7][8] - 经营宗旨为保障医疗安全和降低医护成本 通过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15] - 可开展货物进出口业务 并通过互联网销售非许可商品 [8] 股份管理 -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禁止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19][29]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 允许在10%股本限额内为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 需经2/3董事通过 [25][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公司拒绝需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 [35]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违者承担连带责任 [43][44]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结束不早于会议当日15:00 [61] 董事会运作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验 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并提交专项报告 [128][130] - 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12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采用视频表决 但需董事签字确认决议 [122] 高管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行政职务 薪酬由公司直接发放 [145] - 总经理任期3年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 拟订管理制度 [146][147] - 财务负责人聘任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决定 [137]
广田集团: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要求 [1] - 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总则条款增加维护职工权益相关内容 [3] - 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及新任程序,规定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5] - 增加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条款 [7][8] - 经营宗旨条款文字表述调整 [9] - 经营范围条款增加新型环保材料技术研发内容 [10] 股份管理调整 - 股份发行条款明确同类股份同等权利原则 [10] - 股份回购情形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条款 [13][14] - 限制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12] - 股份转让规则细化董监高持股变动申报要求 [17][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至会计凭证 [19] - 股东诉讼权条款增加审计委员会相关程序 [22][23][24][25]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增加8项具体要求 [30][31] - 明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公司债券 [3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审议标准调整,关联交易金额门槛明确为3000万元 [33]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与净资产比例挂钩 [34]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统一按50%净资产或5000万元绝对值 [33] - 增加境外投资特殊情形视为境内投资的管理条款 [33]
平安电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1]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完善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 [1] -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 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1]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明确规定其职责和义务 [1] - 明确职工代表董事设置 完善董事任职资格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与勤勉义务 责任承担等条款 [1] - 删除监事会章节 新增独立董事专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 [1] 后续程序安排 - 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改事宜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和章程备案事宜 授权有效期至工商变更备案完成 [2] - 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2] 信息披露渠道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 com cn) [2]
平安电工: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英文名称为Pamica Technology Corporation [4] - 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邮编437400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50.3165万元,全部为普通股 [6][17] -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4,638万股普通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7][8] -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完成,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129]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须包括会计专业人士 [113] 经营范围与战略 - 主营业务包括云母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件等 [15] - 经营宗旨为"创一流企业,建幸福平安,为全球电热行业和人类安全发展做出技术贡献" [14] - 涉及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等多元化业务领域 [15] 股东会机制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49][5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0][55] - 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包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83]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8]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18,550.31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1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10% [25][27]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包括决定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等 [130]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22]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决定交易金额不超过净资产5%或1000万元的资产交易事项 [62] 风险控制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 [47]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44] - 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21] 信息披露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包含表决结果、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比例等详细信息 [99]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异议意见需在董事会决议中载明 [124]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支持,会议记录需签字确认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