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权益分派
icon
搜索文档
惠云钛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16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1]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公司最新总股本为400,007,92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41,68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397,366,236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73,662.36元 [2] - 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为0.09933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除权除息参考价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0099339元/股 [1] -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8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差异化税率征收安排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个人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020000元,1个月至1年每10股补缴0.010000元,超过1年不需补缴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其他相关事项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4] -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4] - 咨询机构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周金兰,电话0766-8495208 [4]
欧陆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16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104,907,1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3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62,209,948.84元 [1][2] -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总股本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5837885元,每10股现金红利为5.837885元 [1][4]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5837885元 [1][4] 可转债调整 - 欧通转债转股价格由44.56元/股调整为43.98元/股,调整自2025年5月28日起生效 [5] - 权益分派实施期间(2025年5月20日起)可转债暂停转股 [1]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投资者及QFII/RQFII按10%税率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2] - 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税1.186元,1个月至1年补税0.593元,超过1年免税 [3]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3] 其他调整事项 - 权益分派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5]
开立医疗: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16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32,712,40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890,000股后的429,822,4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42,982,240.50元 [1][2]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 - 若分配前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动,将按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 分红计算细节 -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993321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1][4] - 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为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去0.0993321元/股 [1][4] - 回购专户中的2,890,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3]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投资者、QFII、RQFII及首发前限售股个人/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税后) [3] - 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 [3] - 持股1个月内补缴0.200000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缴0.100000元/10股,超过1年免税 [3] 实施时间及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3] - 分派对象为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4] 其他调整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因权益分派调整,后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至股东账户 [4]
均胜电子: 均胜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16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6元(A股)[1] - 以1,384,776,448股为基数(总股本1,408,701,543股扣除回购账户23,925,095股)[4] - 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0,041,876.48元[4] 实施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A股)[3] - 除权(息)日及最后交易日:2025年5月28日[3]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5月28日[5] 差异化分红计算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2556元/股(基于总股本摊薄调整)[5] - 除权(息)参考价公式:(前收盘价-0.2556元)÷(1+0)[5] - 流通股数量不变(无送转股)[5]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5] - 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6] - 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保管[6] 税收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实际每股0.26元[7] - 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34元[8]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34元[8]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税前每股0.26元[8]
顺威股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8:1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7,200,000元 [1] - 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比例 [1] 分红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扣税后,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得0.090000元 [1] -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1]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5月29日 [2]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 股本变动 - 本次权益分派不导致股本变动 [2]
兆威机电: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8:12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240,20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0000元人民币(含税)[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首发前限售股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565000元[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3] -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时,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后果[3] 相关参数调整 - 根据股东承诺,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3] -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因本次权益分派进行相应调整[4] 咨询与备查 - 咨询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公司证券部[4] - 咨询联系人为牛东峰,电话0755-27323929,传真0755-27323949[4]
哈三联: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8:1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审议通过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316,357,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1] - 预计现金红利总额为63,271,510元(316,357,550股 × 0.2元/股) [1] - 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1] 权益分派方案详情 - 分红基准为总股本316,357,550股,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1] - 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1年需补缴税款0.200000元/10股,持股>1年免税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1] 权益分派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回购价格由6.68元/股调整为6.48元/股 [2] - 调整系因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影响股票价格 [2] - 公司将另行履行回购价格调整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艾比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8:1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365,047.55元 [1]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调整相关参数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5元 [2]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65元/股 [3]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 咨询联系人为孙伟玲,电话0755-28794126,传真0755-28792955 [3]
佰奥智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8:12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4,032,436股为基数,剔除回购专户358,715股后,实际参与分派股本为63,673,721股 [2]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19,102,116.30元 [2] - 每10股转增4.5股,实际转增28,653,17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92,685,610股 [3][5] 股本变动 - 分红前总股本64,032,436股,分红后增至92,685,610股,增幅44.76% [5][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增部分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8日 [6]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3193元/股)/(1+0.4474790) [3][7] - 按总股本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0.2983193元,每股转增比例0.4474790 [7]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回购专户中358,715股于2025年5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1][4] 实施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6]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6]
长龄液压: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7:1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总股本144,087,07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226,121元(含税)[1]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所有股东按相同比例分配[1] 股权登记与红利发放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28日[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直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结算公司保管[1] - 公司股东夏继发、夏泽民、许建沪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27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优惠[3]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27元[4]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税,自行判断纳税义务,每股派发0.30元[4]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疑问可联系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510-80287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