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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博合金: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37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元/股 [1] - 回购股份用途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1] - 2025年5月29日起回购价格上限从9元/股调整为8.95元/股 [2] 回购实施结果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605520股,占总股本1.29%,回购总金额55576183.6元(不含交易费用) [3] - 实际回购区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16日 [3] - 首次回购数量为300000股,占总股本0.04% [2] 回购合规性 - 回购资金总额、价格、数量及期限均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未超出上限且达到下限 [3] - 回购区间、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交所相关监管指引 [5] - 董事、监事等关键主体在回购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4] 股本结构影响 - 回购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37.7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62.21%(含回购专用账户1.29%) [5] - 总股本保持669436581股不变,回购股份暂存于专用账户 [5] - 若36个月内未用于指定用途,未使用部分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5] 公司经营影响 - 回购不会对财务、经营、研发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 - 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上市地位及控制权 [3]
得利斯: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7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6.30元/股,回购数量不少于650万股且不多于1,300万股 [2] - 回购资金来源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比例由不超过实际回购金额的70%调整为90%,贷款期限由12个月调整为36个月 [2] - 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 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最高成交价为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00万元 [4] - 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最低限额且未超过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4] - 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除已审议通过的贷款比例及期限调整事项外 [4] 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4] - 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4] - 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5] 股份变动情况 - 累计回购股份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6% [5] - 如全部回购股份在三年内按披露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 [5] - 若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5] 回购合规性说明 - 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5] - 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相关权利 [6]
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7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为2024年后的再次回购[1] - 回购资金总额为1-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1] - 回购价格上限为2.73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1][5][6]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1][5] 回购股份用途与影响 - 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注销3663万-7326万股,占总股本0.08%-0.16%[1][5][6] - 回购后无限售股份占比从69.29%降至69.24%-69.27%,有限售股份占比从30.71%升至30.73%-30.76%[6][8] - 回购资金上限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货币资金比例分别为0.13%、0.39%、14.19%,对经营无重大影响[8] 实施程序与授权 - 回购提议由董事长张昭发起,经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及5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3] - 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账户(B887397253)并取得工行内蒙古分行贷款承诺函[6][12]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回购方案细节,包括时间、价格、数量及办理注销手续等[11] 股东与高管相关情况 - 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前6个月无股份买卖行为,与回购无利益冲突[9] - 上述人员未来3-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计划减持将及时披露[2][9][12]
宇新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7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 [2] - 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 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已回购股份3,923,300股,占总股本的1.0230% [2]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7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44,145,155.66元(不含交易费用) [2] - 回购进展符合既定方案要求,委托时段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3] 交易规则遵守情况 - 公司严格遵守回购交易时段限制,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 [3] - 回购委托价格未超过当日涨幅限制价格 [3] - 公司承诺在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暂停回购操作 [3]
荣晟环保: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7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10月25日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预计回购金额范围为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 [1] - 回购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和2024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 [1] -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1] - 回购价格上限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19日累计回购股份5,663,940股占总股本2.08% [2] - 累计已回购金额为63,604,282.80元人民币 [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10.77元/股至11.59元/股 [2] 其他事项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海欣食品: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3
回购股份方案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至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6.22元/股,预计回购数量为4,019,293股至8,038,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至1.45% [2]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36个月内未实施则注销相应股份 [2] 回购实施情况 - 首次回购1,300,000股,占总股本0.23%,最高成交价3.72元/股,最低3.64元/股,成交总金额4,767,235元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回购7,519,700股,占总股本1.35%,最高成交价4.350元/股,最低3.038元/股,成交总金额27,570,000元 [3] 回购方案执行一致性 - 实际回购资金总额、价格、数量及期限均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一致,资金总额达到下限且未超上限 [3] 回购对公司影响 - 回购有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维护股东权益并增强投资者信心,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 - 回购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上市地位改变,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3]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交易 - 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在回购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其父亲因误操作买入及卖出203,600股,占总股本0.0371% [4] - 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等在回购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4] 股份变动预测 - 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锁定,无限售流通股比例将从83.11%降至81.19%,总股本维持555,760,000股不变 [5] 回购合规性说明 - 回购时间、数量及委托时段符合深交所监管指引及公司方案要求,未在重大事项敏感期或涨跌幅限制时段操作 [6]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暂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后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实施将注销 [6]
颀中科技: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3
公司股份回购提议 - 公司总经理杨宗铭提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票 [1] - 回购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1] - 回购目的包括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1] 回购提议具体内容 -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三年内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注销 [2] - 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150% [2] -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2]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重大事项停牌时可顺延 [2] 提议人相关情况 - 提议人杨宗铭在提议前6个月内持股方式由间接变更为直接,与回购无利益冲突 [2] -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后续如有将依法披露 [2] - 提议人承诺积极推动回购事项并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研究制定回购方案并履行审批程序 [3] - 回购事项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
联创光电: 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13
回购股份调整公告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 [1]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69.95元/股 [1]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回购方案 [1] - 2025年2月1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1] - 回购资金规模为1亿至1.5亿元人民币 [1]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1] 调整原因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 [1] - 现金红利总额为24,483,656.70元 [1] - 不进行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价格调整计算 - 调整公式为(调整前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 [2] - 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2] - 具体计算为(70.00-0.054)÷(1+0)=69.95元/股 [3] 回购股份数量 - 以调整后价格计算回购数量约为1,429,593至2,144,389股 [4]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2%至0.47% [4]
联创光电: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06
差异化分红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方案,该方案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聘请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113,400股股份,这些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需要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2] 分红方案详情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含税)[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53,514,45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参与分配的股本为453,401,05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83,656.70元[3] - 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3] 除权除息影响 - 采用差异化分红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 - 以2025年5月27日收盘价61.18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61.126元/股[4]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小于1%,影响较小[4] 法律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5] - 本次差异化分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5]
博盈特焊: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54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9.09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1] - 中信银行江门分行为公司提供不超过7200万元的专项贷款用于股票回购 [1]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公司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30,113,8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33,829,608.02元 [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 [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2562849元,除权除息参考价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 [2][3]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说明 - 根据回购方案规定,因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上限由29.09元/股调整为28.83元/股,调整公式为(29.09-0.2562849)÷(1+0) [3][4] - 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 [4] - 按回购资金上限8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约2,774,887股(占总股本2.10%);按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约1,387,444股(占总股本1.05%) [4] 其他事项 - 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