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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免: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中旅财务基本情况 - 中旅财务成立于2012年7月10日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19楼A-D 法定代表人金鸿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3H244030001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0504698000 [1] - 中旅财务注册资本20亿元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 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 咨询代理 同业拆借 票据承兑 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 内部控制体系 - 中旅财务建立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治理结构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管理层下设信用审查委员会 信息科技委员会 金融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 形成分工合理 责任明确 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2][3] - 中旅财务制定全面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案防工作管理规定》 建立风控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 对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和稽核 [3][4] - 中旅财务通过《资本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明确资本管理职责 资本充足率计算 资本充足管控机制 建立资本应急补充机制和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 [13] 业务风险管理 - 资金业务方面 中旅财务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计划财务部按月编制资金计划 在确保足额缴存存款准备金和客户支付需求基础上按稳健原则安排资金 [5] - 信贷业务采用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额度体系 信用评级有效期一年 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低风险业务可差异化审批 建立前中后台分离机制 对贷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每季度提交贷后管理检查报告 [6][7][8] - 投资业务建立金融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机制 采用交易对手白名单管理 白名单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R0-R2级投资业务在白名单内不设投资限额 R3及以上需专项审批 2025年上半年无R3及以上证券投资业务 [11][12] - 信息系统使用九恒星智能资金平台 包括网上结算 信贷业务 资金预算 同业拆借 头寸管理等模块 部署嘉为蓝鲸WeOps一体化运维平台 完成数电发票系统 外汇业务管理系统升级 [17] 经营与监管指标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中旅财务资产总额221.44亿元 所有者权益26.65亿元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192.28亿元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7亿元 利润总额0.44亿元 净利润0.32亿元 [20] - 监管指标全面合规 资本充足率21.83%不低于10.50% 流动性比例符合不低于25%要求 贷款余额占存款与实收资本之和比例47.80%不高于80% 投资总额占资本净额比例5.32%不高于70% [21][22][23] 关联业务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及控股子公司在中旅财务存款余额94.19亿元 贷款余额0 非融资性保函业务余额3.21亿元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未发生现金头寸不足延迟付款情况 [24]
南方传媒: 南方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审计委员会职能定位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 -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和核查 内部审计的组织 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 [2] - 成员需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 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重大事项 促进公司建立良好内部控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3]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相关部门需配合其履行职责 [4] 日常办事机构 - 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 [5] 人员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6]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6] - 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连选可连任 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8] - 成员辞任导致低于法定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 原成员需继续履职至新成员就任 [9] 主要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0]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 [10]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10]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10] - 处理法律法规 交易所规则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10]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准则变更除外) 其他法定事项 [11] 内部审计监督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2] -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2] - 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实施 [12] -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评估结果 督促重大问题整改 [12] -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12] - 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12] -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国家审计机构等关系 [12] - 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 整改计划和情况需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需立即直接报告 [12] 外部审计机构管理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 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13] 审计权限与配合要求 - 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的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14]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整改 [15]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 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16] - 发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时 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 及时披露 或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17] - 对违反法律法规 交易所规定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可提出解任建议 [18] - 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需配合 [19] 决策程序准备 -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包括: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情况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 [20] 会议评议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 签署意见 并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内容包括: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及聘请更换 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有效性及财务报告全面真实性 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客观真实性及重大关联交易合规性 财务部门 审计部门及负责人工作评价 对拟与关联人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形成的书面意见 其他相关事宜 [21]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由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实行一人一票制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23] - 委员需本人出席 因故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委员应亲自出席 因故不能出席需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24] -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方式举行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 [25] -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 财务人员 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并提供必要信息 [26] - 出席会议委员需认真负责审议议案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 [27] - 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需遵循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规定 [28] - 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时需回避 [29] - 会议需有会议记录 出席人员需签字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永久保存 [30] - 出席委员需对会议所议事项保密 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31] 附则 - 规则所称"以上" "至少"含本数 "过半"不包括本数 [32] -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3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4] -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35]
盟升电子: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8:24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升审计质量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审计法》《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1]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所有内部机构 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聚焦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监督评价活动[3]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提升经营效率 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确保资产安全及遵守法律法规[4] 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设立 - 董事会需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负责 重要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 - 董事会需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6] - 公司需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 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公司需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 配置专职人员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发现问题需直接上报[8] - 内部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或合署办公[9]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需为专职岗位[10] - 公司所有机构及子公司需配合内部审计工作[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需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执行[12] - 审计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报告审计进度及重大问题 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12] - 内部审计部门需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及整改计划 发现问题需立即报告[12]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需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及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及真实性[13] - 内部审计部门需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13] - 年度审计计划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 半年度及年度结束后需提交审计工作报告[14] - 年度审计计划需包含对外投资 资产交易 担保 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等必备内容[15]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 包括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及关联交易等[16] - 审计委员会可要求公司自查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调查财务舞弊线索及经营异常[16] 审计实施与重点领域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 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支出审批及授权[17] - 审计工作需以业务环节为基础 评价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18] - 审计需覆盖所有营运环节 包括销售 采购 资金管理 研发及人力资源等[19]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及可靠性 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20][21] - 审计重点包括大额资金往来 对外投资 资产交易 担保 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22] -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需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23]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需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4] 专项审计要求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投资风险 收益 项目进展及资金来源是否自有资金[25] - 资产购买和出售审计需关注交易合规性及是否存在重大争议[26] - 对外担保审计需关注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及风险[27] - 关联交易审计需关注表决回避 定价公允性及是否侵占公司利益[28] - 信息披露审计需关注管理制度完整性 保密责任及承诺履行情况[29]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评价报告[3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包含审查范围 缺陷认定 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31]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实评价[31] - 董事会需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年报同时披露[32] - 对非无保留鉴证报告或重大缺陷 董事会需出具专项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33] -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4] 附则 - 制度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以最新法规为准[3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修改需经同等程序[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7:22
国信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为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 - 股权结构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3.33%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6.67% [1] - 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1] 内部控制体系架构 - 建立两级治理架构:风险管理决策层(党委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与风险管理执行层(经营层/职能部门) [2] - 设置三道风险防线:业务部门(一线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部(二线监控协调)、稽核审计部(三线独立监督) [2] - 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设定审批权限 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 [2] 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 商业汇票业务需核实票据合法性及对应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 [3] - 存款业务严格核对开户信息 禁止吸收非成员单位存款 存款期限需与贷款期限结构匹配 [4] - 同业拆借业务需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批准 拆入资金仅用于弥补头寸 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 [4] 运营与结算管理 - 遵循"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 对结算凭证审查指令有效性 明确委托贷款业务中各方权责关系 [5] - 建立表外业务风险信息管理系统 全面监控单个及总体业务风险变动情况 [5] - 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准则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5] 经营与监管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总资产231.51亿元 所有者权益270.78亿元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196.65亿元 [6] - 所有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坚持稳健经营原则 未发现重大风险缺陷 [6] - 管理制度健全 业务按规范流程开展 整体风险可控 [6]
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7:17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审计质量并保护股东权益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2] - 内部审计定义为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开展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涵盖内部控制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性及经营活动效率效果[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提高经营效率效果 保障资产安全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2]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负责日常审计组织实施 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3] - 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 需具备内部审计准则 操作技术 生产经营流程及财务会计制度等专业能力 且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4]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起草审计制度 制定工作计划 评估内部控制 审计财务资料 协助反舞弊和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及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 审计工作以业务环节为基础 涵盖销货与收款 采购及付款 存货管理等所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经营活动[6] - 内部审计人员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客观公正廉洁奉公 并回避利害关系[6] 内部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范围结论及改善建议[6] - 审计范围重点包括对外投资 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7]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应立即整改[7] 对外投资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需在重要对外投资发生后及时审计 关注审批程序履行 合同订立履行及投资项目可行性风险评估[8] - 涉及委托理财时需关注审批授权 受托方诚信经营财务状况及专人跟踪监督[8] - 涉及证券投资时需关注专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投资规模影响及资金源风险范围[8] 购买出售资产审计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时重点关注审批程序履行 合同订立履行及购入资产运营状况与预期一致性[8] - 需检查购入资产担保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情况 及是否涉及诉讼仲裁争议[8] 对外担保审计 - 对外担保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履行 担保风险范围及被担保方诚信记录经营财务状况[9] - 需检查反担保可实施性及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经营财务状况[9] 关联交易审计 - 关联交易审计需检查关联方名单更新 审批程序履行及关联股东董事回避表决[9] - 需关注独立董事审议 保荐机构意见 协议明确性 交易标的限制及交易对手诚信记录[9] - 需审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标的审计评估及是否侵占公司利益[9] 募集资金使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审计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关注专项账户管理及三方监管协议[10] - 需检查募集资金按承诺投资计划使用 项目进度符合计划及投资收益与预期相符[10] - 需关注募集资金是否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用途 及是否存在占用挪用现象[11] 业绩快报和信息披露审计 - 业绩快报审计需在披露前进行 关注会计准则遵守 会计政策估计合理性及重大异常事项[11] - 需检查持续经营假设满足及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11] - 信息披露审计需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实施 重大信息范围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保密措施[12]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审计项目需进行审前调查制定方案[12] - 审计需提前三日发出书面通知书 审计人员需调查取证 审计终结后出具报告报董事会[12] - 被审计对象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一周内申诉 董事长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3]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形成决议[14] - 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内控审计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15]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 董事会需做出专项说明[15] 审计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事项期间及复核人员信息[15]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可靠性 并完整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审计项目完成后需分类整理归档[15] -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审计通知书 计划方案 审计报告附件 审计记录底稿证据及执行过程结果记录[16][17] 审计档案保存和奖惩机制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8]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审计人员工作 对存在问题追究责任[18] - 内部审计部门可对显著成绩部门个人提出奖励建议 对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分或经济责任追究[19]
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31
总则 -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提高内部控制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 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和良好职业操守 保证足够时间履行监督评估职责 [2] - 公司需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配备专门人员承担日常工作 管理层需配合并提供资料 [3] 机构及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及以上 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4]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4] - 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每届不超过三年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4] - 内控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5]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监督评估内部控制 [6]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负责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7]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等 [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 重点关注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特别关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 包括制定选聘政策 提议启动选聘 审议选聘文件 决定聘用机构等 [8]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 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 [9] - 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发现问题立即直接报告 [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 [10]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 经营异常或重大负面舆情时可要求自查或调查 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 [11] - 监督指导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 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意见 [11] - 督促公司做好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财务造假等问题的整改与内部追责工作 [11] - 行使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 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等职权 [11] - 可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报告 发现违规行为向董事会通报或股东会报告 [12] - 对违反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解任建议 关注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 [13]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意见 [13] - 在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4] - 有权接受股东请求对造成损失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5]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 [16] -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17]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成员 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17]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17] - 决议需经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 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 [17]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 与会委员需签名 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 [18] - 审议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所有人员需对会议事项保密 [18] 信息披露 - 需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专业背景和5年内从业经历及变动情况 [18] - 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8] - 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需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 [18]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的需披露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19] - 需披露审计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 [19] 附则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需及时修订 [2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2]
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6
京能财务基本情况 - 京能财务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1] -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和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同业拆借及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业务 [1] 内部控制体系 - 建立以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 董事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均由董事担任 [2] - 风险管理体系涵盖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 实施风险识别 评估 监测与控制机制 按年度更新风险事件库和重大风险解决方案 [2] - 截至2025年6月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保持良好运营 [3] - 结算业务通过网银实现 遵循内控牵制原则实行岗位分离 不为成员单位垫款 [3][4] - 信贷业务实行信贷业务部审查 风险管理部审核 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多层审批机制 定期开展贷后检查 [4] - 投资业务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主要投资货币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AAA级债券 风险管理部独立执行风险审查 [5] - 信息系统实行权限分级审批和数据异地备份 具备大额资金监测和黑名单管理功能 [5] - 每年开展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 建立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的后督管理体系 [5] 经营与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008.26亿元 其中货币资金145.39亿元 发放贷款及垫款4286.20亿元 股东权益715.45亿元 [6][7]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5.20亿元 净利润3.07亿元 [7] - 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7] 关联交易情况 - 北京昊华能源公司在京能财务存款利率范围未披露 贷款业务授信总额66.80亿元 实际使用24.80亿元 [7] -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严格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 未发现重大风险 [7]
双杰电气: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6
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并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内部控制目的包括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保证业务活动按授权进行提高经营效益 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防止错误与舞弊 [1]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2] 内部控制要素 - 内部环境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和人事管理政策等综合因素 [2] - 目标设定要求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分解落实 [2] - 风险确认要求管理层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内外风险因素 [2] - 风险评估要求管理层分析内外部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制定对策 [2] - 风险对策按照公司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等应对方式 [2] - 控制活动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保护、职责分离和绩效考核等措施 [2] - 信息与沟通要求识别采集内外部信息并及时有效传递 [2] - 检查监督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或专项评价对内部控制效果进行监督 [3] 内部控制环境与架构 - 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 [3] - 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培育良好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 [3] - 明确界定各部门和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 建立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 [3]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所有营运环节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生产、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担保与融资、投资、研发、人事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3]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以及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4]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 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明确《公司章程》主要条款及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 [4] - 依据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督导控股子公司建立相应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 [4]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及其他可能对股票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4] - 子公司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4] - 财务部定期取得并分析子公司的报告和报表 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 [4] - 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4] - 对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实施及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 [4] - 控股子公司应逐层建立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5]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5] - 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规定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5] - 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 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 - 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应通过董事会秘书将材料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 [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6][7] - 审议关联交易时应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诚信纪录和资信状况、根据充分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 [7] -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7] - 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 [7]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8] - 股东会、董事会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行使审批权限 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将追究责任 [8] - 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 董事会审议分析被担保方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 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风险评估 [8] - 明确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严格执行审议程序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8] - 《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8]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 定期与银行等机构核对 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 注意担保时效期限 [9] - 发现未经批准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公告 [9] - 财务部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 收集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 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9] - 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重大事项时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 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 [9]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限时履行偿债义务 若未能履行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 - 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继续提供担保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9]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存放、管理、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明确规定 [10] -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与开户银行签订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掌握资金动态 [11] - 制定严格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 保证按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 按项目预算投入 [11] - 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按承诺计划实施 定期向董事会和财务部门报告进展 [11] - 因不可预见客观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11] - 内部审计部门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11] - 积极配合保荐人督导工作 主动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授权保荐代表人查询银行支取情况 [11] - 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变更项目投资方式时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并提交股东会审批 [12] - 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尽快选择新投资项目 董事会对新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和投资效益作审慎分析 [12] - 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 [12]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12] - 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流程 [12] - 指定财务部、投融资部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 监督执行进展 [12] - 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12] - 进行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品投资应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 限定投资规模 [13] - 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金额、期间、投资品种、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13] - 董事会指派财务部门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 出现异常时及时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13]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 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时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13]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 按《创业板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和内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3]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 明确各相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 [13] - 出现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14] -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回复并提供资料 [14]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因工作关系了解到信息的人员在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14] - 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 [14] - 规范对外接待、网上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 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 [14]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按规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履行程序并对外披露 [14]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时应指定专人跟踪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关注履行条件变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按规定披露 [14] 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 评估执行效果和效率并提出改进建议 [14] - 内部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 必要时要求定期自查 [14] - 内部审计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发现缺陷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4] - 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14]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5] - 自我评价报告包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范围程序方法、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上一年度缺陷整改情况、本年度缺陷拟采取整改措施、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等内容 [15][16] - 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时应参照有关规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审计意见 [15] - 如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鉴证报告或指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董事会应针对所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15] - 专项说明包括所涉及事项基本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程度、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意见及所依据材料、消除事项及其影响具体措施等内容 [16] - 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对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制度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 [15]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15]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7] - 内部审计部门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装订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17] 附则 - 若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8] -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18] - 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 [18]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 公司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 - 内部控制目的包括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决策机制 明确部门岗位职责规范作业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及有效使用 确保信息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建立重大风险应对预案预防控制错误弊端 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规划内部控制发展方向 [2] - 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合法性 全面性 重要性 可操作性 适应性 制衡性 成本效益等原则 [2] 内部控制职责分工 - 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定期检查评估内部控制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评价情况 协调内控审计等事宜 [3] - 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对发现缺陷可责令整改 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和全面推进执行 检查部门单位制定实施专项内控制度情况 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完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 配合完成检查 每年定期自行检查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4] 内部控制框架要素 - 公司内控制度安排涵盖公司层面 所属部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层面 各业务环节层面 [4] - 内控制度考虑目标设定 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 检查监督等基本要素 [4]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完善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合法运作科学决策 并针对下属部门附属公司及各业务环节特点建立相应内控制度 [5][6] 内部控制覆盖范围 - 内部控制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销售及收款 采购及付款 生产经营 固定资产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 融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信息管理等 [6] - 内控制度还包括贯穿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印章使用管理 票据领用管理 预算管理 资产管理 质量管理 担保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对附属公司管理制度等 [6] - 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公司需制定信息管理内控制度 至少涵盖信息处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划分 信息处理部门功能职责划分 系统开发程序修改控制 程序资料存取数据处理控制 档案设备信息安全控制 交易所或公司网站公开信息披露活动控制等内容 [6][7][10] 专项风险内部控制 - 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 包括建立控制架构确定章程条款明确委派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责权限 协调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制定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制定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 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要求定期提供财务报告管理报告 及时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7] - 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实行募集资金与其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遵守承诺 其他资金遵循规范安全合理有效原则注重使用效益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内容 在信誉良好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确保安全 制定使用审批程序管理流程确保按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用途使用按预算投入投资项目 跟踪项目进度和使用情况确保按承诺计划实施 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8][9]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审批权限规定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发生关联交易时仔细查阅名单审慎判断履行审批报告披露义务 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项提前提交材料 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董事会审议时提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股东会审议时提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审议时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 根据充分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评估 不与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关联方进行交易 与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利益问题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不定期查阅资金往来情况了解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转移资金资产资源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资源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11][12][13]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信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审批权限 调查被担保人经营信誉情况 审议分析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信用情况审慎决定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风险评估作为决策依据 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并审慎判断实际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清理检查定期与银行等机构核对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时效期限 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收集财务资料审计报告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关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发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限时履行偿债义务 未能按时履行时及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担保债务到期后展期需继续提供担保的作为新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3][14]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制定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 对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研究评估 监督执行进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进行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时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 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限定投资规模 董事会定期了解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 发现未按计划投资未实现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15]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内部控制 防止通过各种方式直接间接占用资金和资源 不得以预付款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资源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包括有偿无偿拆借资金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 委托进行投资活动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 代偿还债务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实施采购销售生产经营等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严格禁止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建立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效机制 控股股东不得以前清后欠期间发生期末返还通过非关联方占用资金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变相占用资金 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占用发生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和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生产经营等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管理 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拒不纠正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起法律诉讼 发生资金占用行为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司法冻结 不能现金清偿的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等方式偿还侵占资产 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怠于行使职责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 [16][17][18] 信息披露与安全生产内部控制 -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和内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情形时责任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因工作关系了解到信息的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如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及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 [18][19] - 安全生产内部控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各管理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有效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建立内部安全监督和检查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立并保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标准化工作标准化生产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 [19][20]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与信息披露 - 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定期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汇报 通过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有效实施 根据经营特点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作为评价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依据 各部门及单位积极配合内部控制检查工作 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工作 将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作为检查监督计划必备事项 [20][21] - 审计监察部每年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董事会根据经营特点制定报告内容与格式要求 董事会对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报告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可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上述工作 对于检查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向董事会报告后进行追踪确定相关部门及时采取适当改进措施 工作资料包括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21][22] - 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重大风险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交易所认定后董事会及时发布公告说明缺陷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追究及拟采取补救措施 董事会根据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同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可由审计委员会编制评价报告草案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评价报告至少包括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运行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及异常事项整改情况 重点关注的内部控制活动自查和评估情况 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等内容 [22][23]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公司正在制订更全面更完善的《内部控制手册》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 待制订完成并试行完善后经公司合法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3][24]
保利发展: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公司基本情况 -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1日成立 注册资本未披露 为保利集团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 专注于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 [1] - 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90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81749W [1] 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治理架构包含支委会前置研究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清单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 总经理办公会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采购评审委员会 共设九个职能部门 [2] - 建立年度规章制度"立改废"机制 通过合规清单实现流程化管控 明确业务权责边界 [2] - 风险管理体系包含审计委员会和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实施风险偏好陈述书制度和三级审查机制 [3] - 内部审计由董事会直接领导 稽核部开展常规业务稽核和专项审计 [4] - 资金结算业务遵循《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存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结算业务采用加密技术与安全防护措施 [4] - 信贷业务实行"审贷分离 分级审批"机制 制定《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定期进行贷后检查和风险分类 [5] - 票据业务严格审查票据真实性 确保贸易背景真实 保证资料要素逻辑一贯性 [6] - 信息系统实行"制度先行"原则 核心业务系统包含资金结算 信贷管理 投资及同业管理等功能 [6] - 安全措施包括数字证书加密登录 核心数据异地实时同步 内外网物理隔离 配备入侵检测 防火墙等安全设备 [6][7] - 每季度开展灾备数据恢复演练 每年进行设备主备切换演练 [7] -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为制度完善且有效执行 整体风险可控 [7] 经营管理与财务数据 - 公司遵循《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 注重流动性管控和资产配置优化 [7] - 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为826.16亿元 较此前经审计数据有所波动 [8][9] - 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4.16亿元 营业总收入为9.38亿元 利润总额为4.33亿元 净利润为3.04亿元 [9] - 资本充足率为14.06% 高于10.5%监管要求 集团外负债为0元 投资比例为67.48% 低于70%上限 [9]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为106.35万元 流动性比例为54.34% 高于25%监管标准 [9][1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在保利财务存款余额未披露 贷款余额为228.63亿元 较2024年末减少43.67亿元 [10][11] 风险评估结论 - 保利财务具备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1]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 能有效控制各类风险 [11] - 经营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未发现重大违规情况 [11] - 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