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
搜索文档
这一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年终特别报道)
人民日报· 2025-12-10 06:32
首发经济 - 瑞士运动品牌昂跑于2025年4月26日在四川成都开设中国首家旗舰店,开业初期平均每天接待近50组顾客 [14][15] - 成都市锦江区成立首发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为相关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2025年前三季度成都总计落户首店631家 [16] - 品牌通过将首店景点化、强化游览感来创造独特体验,并围绕旗舰店开展城市慢跑、登山训练等社群运营活动,以维持热度 [15] 冰雪经济 - 第二十七届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占地120万平方米,建设期间动用近万名冰建工人,并采用存冰技术保障冰源供应 [17] - 园区引入“科技+文化”创新,如融入长城纹理的超级冰滑梯、AI互动集合区以及冰雪温泉营地等新消费场景 [17] - 哈尔滨市计划围绕多元化购物、体验式美食等四大板块推出百场促销活动,并投入2000万元商超促销礼包,推动冰雪经济全链条升级 [17][18] - 中国冰雪产业规模预计在2025年突破万亿元 [11] 银发经济 - 国铁昆明局与旅游公司联合开行“星光·澜湄号”银发旅游主题专列,车厢进行适老化改造,行程安排充分考虑老年旅客需求 [19] - 2025年以来,云南铁路部门共开行旅游列车54趟,总接待游客2.3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旅客占比超过80% [19] - 云南昆明古滇康养园的1100多套养老公寓在暑期客满,社区配备护士站及20多个老年兴趣社团,提供康养文旅等多元化服务 [19] - 老年消费观念正从满足基本需求向品质化、个性化转变,为康养、文旅、教育等领域带来新消费动能 [20] 平台经济 - 电商平台通过以旧换新政策提供补贴与一站式服务,例如有消费者在平台购买家电节省了1万多元 [21] - 平台通过用户画像分析及C2M(用户直连制造)反向定制模式,推动供应链从“造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造什么”的柔性升级 [22] - 2025年1-10月,主要电商平台开展产业电商对接超400场,带动重点监测的纺织、药品产业电商交易额同比分别增长5.5%和3.4% [22] - 同期,农产品和农村网络零售额分别增长9.5%和7.5% [22] - 淘宝在2025年“双11”首次于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同步促销,推出“出海增长计划”,超过20万户签约商家成交额实现翻倍增长 [23] 县域经济 - 河南栾川县实施“百村千宿”建设,盘活闲置农房改造特色民宿,推动“民宿+采摘+农事体验”等多元业态 [24][25] - 官地村改造20间闲置农房,2025年国庆中秋假期民宿入住率达98%,单季收入突破60万元,并带动周边8家采摘园年销售额增长30% [25] - 栾川县森林覆盖率达83.51%,拥有2个5A级、8个4A级旅游景区,2025年前10月共接待游客154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12.65亿元 [24][25] - 通过发展民宿旅游,官地村村集体年分红8万元,周边村民户均年增收2万余元 [25] 海洋经济 - 青岛北海造船承建的15万吨级智慧渔业养殖工船“国信1号2—2”交付运营,全船整体机械化率达90%以上,自动化水平提升45% [26] - 公司为比利时船东建造的31.9万吨氨预留超大型原油船交付,采用氨燃料可实现全生命周期“零碳”排放,其绿色船型订单占比超90% [27] - 青岛海西湾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基地已集聚50余家相关企业,2025年前10月,西海岸新区船舶海工产业链规上企业实现产值328.5亿元,同比增长16.9% [27] 湾区经济 - 晶准生物医学公司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协同科创格局,将总部设于香港科学园,研发与生产基地设于深圳坪山,实现“香港科研—珠三角转化—全球市场”的产学研链条 [29][30] - 香港在原始创新和人才方面具有优势,而珠三角提供完善的供应链和产业链,协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29] - 深圳与香港交通连接紧密,例如从西九龙站坐城际铁路不到半小时可抵达香港城市大学福田研究院,便利科创要素流动 [30]
腾讯一度跌破600港元,香港科技股能否重拾升势?
第一财经资讯· 2025-12-09 17:05
腾讯控股近期股价表现与市场观点 - 12月9日,腾讯控股股价一度跌破600港元大关,最低触及596港元,同时跌破10月中旬及11月中旬的低点,位于多条均线下方 [2] - 当日恒生科技指数缩量下跌,跌幅逼近2%,小米集团、百度集团等部分个股跌幅超过3% [2] - 相较于大盘,腾讯走势明显偏弱,恒生指数尚未跌破10月及11月的低点,而腾讯作为权重股已失守过去两个月的支撑区间 [2] 市场对股价疲弱原因的分析 - 有观点认为,腾讯近期的调整更多受投资情绪影响,公司自身业务并未受到平台经济竞争加剧或芯片入口竞争等因素冲击 [2] - 腾讯在社交媒体、游戏、广告三大业务领域均具备较高行业壁垒,竞争优势显著,业务增长相对稳定,仅企业服务领域除外 [2] - 尽管腾讯第三季度实现了超预期的业绩,但随后股价依然连续调整大约一个月 [4] 腾讯控股的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928.69亿元,同比增长15% [4]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31.33亿元,同比增长19%,超出此前多家券商预测的530亿元到600亿元区间 [4] 后市展望与投资观点 - 市场期待的外部催化剂包括美联储进一步降息、流动性预期改善,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名美联储新任候选人,以及人工智能AI应用落地带来的投资回报 [3] - 在科技板块整体调整过程中,若寻求风险较低、具备反弹潜力的标的,腾讯控股依然被认为是比较好的选择 [2][3] - 随着美联储降息比较确定,如果港股出现明显反弹,腾讯等科技股龙头被视为比较稳妥的选择 [2] - 腾讯股价已调整至600港元附近,阿里巴巴大约到150港元,上述价位为两只股份提供了中长期布局机会 [3] 行业背景与长期价值 - 港交所当日推出“科技100”新指数,反映市场对新兴产业中长期前景的看好 [3] - 中长期来看,科技股仍具备表现机会,近期港股整体回落过程中,恒生科技指数表现相对稳健,跌幅相对温和 [3] - 招银国际表示,2026年将是争夺AI时代用户心智的关键之年,关注重点在于降低使用门槛、助力提升决策效率、创造真实价值 [4] - 在传统互联网业务中,具备稳定的主业现金流支撑AI投资、拥有丰富的应用场景积累数据、供应链与运营能力突出、能够支撑出海打开增量空间的公司,被认为具备更高的长期投资价值 [4]
禁向“小哥”转嫁涉税义务彰显政策温度
搜狐财经· 2025-12-09 06:15
政策核心与监管方向 - 政策核心逻辑是监管平台企业并保护从业人员 明确平台企业为涉税信息报送义务主体 而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 [1][2] - 政策旨在切断平台借“代扣代缴”名义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的行为 税务部门后续将严加督促并严查此类乱收费行为 [1][3] 政策实施进展与覆盖范围 - 自今年6月规定发布以来 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完成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政策明确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不会因信息报送面临额外税务风险 [2] 税收征管优化与减负措施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个税 相比以往按次扣缴方式 扣除额更高、税率更低 [2] - 数据显示 月收入6250元以下者无需预扣税款 年收入12万元以下者在年度汇算后基本无需缴税 [2] - 平台从业者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2]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系列举措通过规范平台信息报送义务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防止税源流失 同时通过减税降费降低从业者合规成本 激发其积极性 [2] - 政策被视为对平台经济的规范与护航 展现了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是高质量发展道路上保护劳动者的明确信号 [3]
税务总局:报送涉税信息后,各类“小哥”收入和税负均未受到影响
新京报· 2025-12-08 15:25
宏观经济与税收总体情况 - 1-11月税务部门征收税费收入超过29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超过16万亿元,反映经济形势稳中向好 [1]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税收监管 - 前11个月全国省际贸易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收入的比重达41.1%,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贸易额增长的省份数量由去年的19个增加至27个,显示省际间贸易联系持续加深 [2] - 税务部门累计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业务同比增长近4倍,支持统一大市场建设 [2] - 税务总局明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违规招商引资做到四个“不得”,并设置指标进行常态化按月监测和核实处置 [2] - 税务总局与财政部建立常态化部际会商协调机制,规范政策执行口径,严防严查违规骗享税费优惠行为,如拆分收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无实质性经营企业违规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 [3] 平台经济税收治理成效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后,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4] - 今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线上商户平均税负与线下商户的差异明显缩小 [4] - 平台经济中“刷单”虚增流量行为开始减少,“空壳平台”数量开始减少,利用平台经济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得到抑制 [4] - 规定打破了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使帮助其他主体开票以虚增收入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难以遁形 [4] - 今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 [5] - 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登记、通过隐匿或转换收入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等问题更易被发现 [5] - 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其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未受影响,税务部门禁止平台在代扣代缴中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 [6] 重点领域税收违法案件查处 - 1-11月共查处3904户高风险加油站,查补税款41.63亿元 [7] - 1-11月共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7] - 今年以来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96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86.06亿元 [7] - 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涉税中介484户,对“帮忙”恶意筹划、串通作假的“黑中介”进行延伸检查 [7]
河南“十五五”规划建议:促进实体经济和数智经济深度融合
证券时报网· 2025-12-08 07:44
河南省“十五五”规划中的数智经济发展战略 - 核心观点:河南省计划通过促进实体经济与数智经济深度融合,抢抓数字化变革机遇,以加快建设数字(智)河南 [1] 战略方向与核心行动 - 开展“数据要素×”行动,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动数字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互促共进 [1] - 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能”,旨在催生新产业、新模式 [1] -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高价值应用场景培育和开放,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垂直大模型 [1] 技术应用与产业赋能 - 推进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嵌入生产制造核心环节,以实现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 [1] - 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作为数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机制与试验区建设 - 健全数智经济发展机制,为产业融合与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1] - 深化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以探索和落实数据要素价值化路径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为外卖平台竞争划底线
人民日报· 2025-12-05 08:39
行业监管新规出台背景 - 2024年上半年外卖平台竞争加剧,非理性竞争导致市场价格信号失灵、商户利益受损、服务质量降低及食品浪费等负外部效应 [1] - 12月2日《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12月4日主要外卖平台发布执行声明 [1] 规范平台竞争与促销行为 - 标准旨在纠正平台以过度“补贴”等方式开展的非理性竞争,此类竞争挤压商户利润并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问题 [2] - 明确区分“平台价格促销”与“商户价格促销”,平台发起的促销成本须由平台自身承担,不得转嫁给商户或配送员,并在宣传和结算页面显著区分以保障透明度 [2] - 规范促销宣传,商户通过竞价排名、付费置顶等方式推广的商品需明确标记为“广告” [2] - 平台开展促销活动应至少提前7天将范围、规则等信息告知商户 [2] - 保障商户自主权,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参与促销,并保障参与促销商户的自主定价权 [3] - 对未参与平台价格促销的商户,平台不得采取降低自然搜索排序、限制流量等方式进行限制 [3] 规范平台收费规则与透明度 - 针对收费项目繁杂、规则不清问题,标准将平台向商户收取的费用统一为技术服务费、配送服务费和推广服务费三大类 [4] - 要求平台简化收费规则,让商户清楚“收什么、收多少” [4] - 规范收费行为,列举“因非商户原因取消订单仍收费”、“强制商户购买服务或参加活动并收费”等不合理情形 [4] - 鼓励平台对中小微商户给予优惠扶持,建立技术服务费下调机制 [4] - 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平台以显著方式公开收费规则,并向商户提供真实完整的结算明细 [4] - 新设收费项目需充分征求意见并公示,设置合理过渡期 [4] 加强食品安全与商户入驻管理 - 标准提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以解决“幽灵外卖”问题 [5] - 平台需设置专门团队审查商户信息,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上线 [6] - 细化商户入驻要求,除必要资质外,需提供门脸照、环境照、后厨照,并上传带有门店位置信息的连续拍摄无剪辑视频 [6] - 平台需审核商户堂食区域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显著位置标注“堂食”标签 [6] - 平台需公示商户有效经营资质,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对客诉集中、经营地址与登记不一致等情况进行核实 [6] - 平台应对商户信息进行抽查监测,每月抽查比例不少于5% [6] - 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鼓励商户公开加工关键过程,平台应提供相应支持 [6] 保障配送员权益与优化算法 - 优化平台调度算法,需综合考虑路况、天气等因素科学规划路线和时长 [7] - 驾驶电动自行车配送时,计算时长的平均速度应不超过15公里/小时 [7] - 对于商户出餐慢等导致的超时订单,应对该订单及受影响的其他订单进行补时 [7] - 外卖平台及用工合作企业应完善与配送员任务、强度相匹配的劳动报酬分配机制,并按时足额发放 [7] - 配送员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夜间等情形下工作应获得补贴或补助 [7] - 平台及用工合作企业原则上不应将扣款作为配送超时、差评等情况的处罚方式 [7] - 保障配送员休息权,平台需合理限定接单时长,建立疲劳提示机制,不得通过算法等强制或变相强制超时劳动 [7] - 设置全勤奖等时应保障配送员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7] - 加强用工合作企业管理,其在配送员管理、社会保障、劳动报酬等方面应落实责任,涉及配送员重大利益的规则变化需听取平台、工会及配送员代表意见 [8]
加强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为外卖平台竞争划底线
人民日报· 2025-12-05 07:47
行业背景与问题 - 外卖平台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上半年行业竞争加剧,非理性竞争导致市场价格信号失灵、商户利益受损、服务质量降低及食品浪费等负外部效应 [1] 新规发布与目的 -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于12月2日发布实施,旨在针对行业突出矛盾和关键短板,引导平台规范服务管理并提升服务质量 [1] 规范平台竞争与促销行为 - 标准要求区分“平台价格促销”(由平台发起和出资)与“商户价格促销”,平台不得将成本转嫁给商户或配送员,并在宣传和结算页面显著区分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 - 平台需规范促销宣传,对商户付费推广内容明确标记为“广告”,禁止使用隐藏费用、“零元购”等夸张标签及过度重复推送等手段 [2] - 平台开展促销活动应至少提前7天告知商户活动范围与规则 [2] - 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参与促销,并须保障参与促销商户的自主定价权,对未参与商户不得采取降低搜索排序、限制流量等措施 [3] 规范平台收费行为 - 标准将平台向商户收取的费用统一为技术服务费、配送服务费和推广服务费三大类,要求简化收费规则,让商户清楚“收什么、收多少” [4] - 平台需将收费合规纳入治理体系,禁止“因非商户原因取消订单仍收费”、“强制商户购买服务或参加活动并收费”等不合理收费行为 [4] - 鼓励平台对中小微商户给予优惠扶持,建立技术服务费下调机制 [4] - 平台须以显著方式公开收费规则,向商户提供真实完整的结算明细,调整收费规则或新设项目需充分征求意见、公示并设置合理过渡期 [4] 加强食品安全与商户管理 - 平台需设置专门团队审查商户入驻信息,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上线 [5][6] - 商户入驻需提交必要资质,并细化门脸照、环境照、后厨照等要求,还需上传带有真实门店位置信息的连续无剪辑视频 [6] - 平台需审核商户堂食区域信息,审核通过后为其标注“堂食”标签 [6] - 平台应公示商户有效经营资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如客诉集中、经营地址不一致),并每月对商户信息进行不低于5%的抽查监测 [6] - 鼓励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商户应配合公开加工关键过程,平台可提供相应支持 [6] 保障配送员权益 - 平台需优化调度算法,综合考虑路况、天气等因素科学规划配送路线与时长,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时计算平均速度应不超过15公里/小时,对因商户出餐慢导致的超时订单进行补时 [7] - 平台及用工合作企业应完善与配送员任务、强度相匹配的劳动报酬分配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并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夜间等情形下发放补贴或补助,原则上不应以扣款处罚超时或差评 [7] - 平台需合理限定配送员接单时长,建立疲劳提示机制,不得通过算法或冲单强制或变相强制超时劳动,设置全勤奖等时应保障配送员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7] - 用工合作企业需在配送员管理、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分配等方面落实责任,涉及配送员重大利益的管理规则变化时应听取平台、工会及配送员代表意见 [8]
【新华解读】外卖平台“新国标”发布实施 聚焦突出问题为市场立新规
新华社· 2025-12-04 22:24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实施外卖平台推荐性国家标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旨在引导行业规范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的无序竞争转向“服务驱动”的健康生态 [1] 行业监管与标准框架 - 标准作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举措 精准回应了当前外卖行业的核心痛点 [1] - 标准聚焦平台内商户管理、平台收费与促销行为、平台用工管理三大领域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竞争秩序规范及配送员权益保障 [2][3][5] - 下一步 三家主要外卖平台将分别发布执行标准要求的自我声明 以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6] 商户管理与食品安全 - 标准要求平台设置专门团队和人员 通过人工或技术手段审核商户信息及实际经营环境 对符合条件的商户标注“堂食”字样 [2] - 平台需公示商户有效的经营资质 并对出现客诉集中、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等情况进行核实和采取措施 [2] - 平台需对商户信息进行抽查和监测 每月抽查比例不少于5% 以加强日常运营的动态审核 [2] - 通过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措施 引导平台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 平台收费与促销规范 - 标准旨在引导外卖平台简化收费项目、规范促销行为 以应对行业非理性竞争等突出问题 [3] - 标准区分“平台价格促销”与“商户价格促销” 明确平台价格促销成本应由平台自身承担 不得变相转嫁给商户或配送员 [3] - 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参与促销活动 不得干预参与活动商户的自主定价权或要求其开展低价促销 [3] - 对于未参加平台促销的商户 平台不得采取降低自然搜索排序、限制流量等方式限制其经营活动 [3] - 平台不得将商户对消费者的补贴宣传为平台补贴以吸引用户 不得采取隐藏费用、宣传“零元购”等夸张标签、过度重复推送等手段开展营销 [4] 配送员权益保障与算法优化 - 标准聚焦平台用工管理 从多方面提出要求以强化配送员权益保障 [5] - 在优化调度算法上 平台需综合考虑路况、天气、配送难度等因素 科学规划配送路线 [5] - 因商户出餐慢等情况导致超时的订单 平台需对该订单及受其影响的其他订单进行“补时” [5] - 标准要求外卖小哥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情形下工作应发放补贴 [6] - 不得将扣款作为配送超时等情况的处罚方式 需合理设置接单时长并建立疲劳提示机制 [6] - 平台不得通过冲单奖励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配送员超时劳动 [6]
外卖平台“新国标”发布实施 聚焦突出问题为市场立新规
新华网· 2025-12-04 21:48
文章核心观点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实施外卖平台推荐性国家标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该标准旨在引导外卖平台规范服务管理行为 提升服务质量 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的无序竞争转向“服务驱动”的健康生态 是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举措 [1] 针对商户管理与食品安全 - 标准聚焦平台内商户管理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通过规范商户入驻审核、加强日常运营管理以及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措施 引导平台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 - 平台应设置专门团队和人员审核商户信息 除证照外还需审核实际经营环境 对符合条件的商户标注“堂食”字样 并公示有效经营资质 [2] - 平台需对商户信息进行抽查和监测 每月抽查比例不少于5% 以加强对商户日常运营的动态审核 [2] 针对平台收费与促销行为 - 标准旨在引导外卖平台简化收费项目、规范促销行为 以应对行业非理性竞争等突出问题 [3] - 标准区分“平台价格促销”与“商户价格促销” 明确平台价格促销成本应由平台自身承担 不能通过推广工具捆绑、临时上调服务收费等方式将成本变相转嫁给商户或配送员 [3] - 平台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参与促销活动 不能干预参与活动商户的自主定价权 要求其开展低价促销 对未参加促销的商户 平台也不能采取降低自然搜索排序、限制流量等行为进行限制 [3] - 为引导理性竞争 标准提出平台不能将商户对消费者的补贴作为平台补贴对外宣传 也不能采取隐藏部分费用、宣传“零元购”等夸张标签、过度重复推送等手段开展营销 [4] 针对配送员权益保障 - 标准聚焦平台用工管理 从多方面提出要求以强化配送员权益保障 [5] - 在优化平台调度算法上 标准提出平台要综合考虑路况、天气、配送难度等因素优化算法 科学规划路线 对因商户出餐慢等导致超时的订单进行“补时” [5] - 标准提出外卖小哥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工作应发放补贴 不将扣款作为配送超时等情况的处罚方式 合理设置接单时长并建立疲劳提示机制 [6] - 平台不得通过冲单奖励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配送员超时劳动 [6] 标准的实施与行业自律 - 下一步 三家主要外卖平台将分别发布执行标准要求的自我声明 以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6]
新华解码丨外卖平台“新国标”发布实施 聚焦突出问题为市场立新规
新华网· 2025-12-04 21:12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实施外卖平台推荐性国家标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旨在引导行业规范服务管理 提升服务质量 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的无序竞争转向“服务驱动”的健康生态 [1] 商户管理与食品安全 - 标准聚焦平台内商户管理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要求平台规范商户入驻审核并加强日常运营管理 [2] - 平台应设置专门团队审核商户信息 除证照外还需审核实际经营环境 对符合条件的商户标注“堂食”字样 [2] - 平台需公示商户有效经营资质 并对客诉集中、经营地址不符等情况进行核实与处理 [2] - 平台需对商户信息进行抽查和监测 每月抽查比例不少于5% 以加强动态审核 [2] - 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措施 引导平台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 平台收费与促销规范 - 标准旨在回应中小餐饮商户对“满减”“折扣”等促销活动的痛点 解决“不参与就没流量 参与了就亏本”的问题 [3] - 标准细化了平台收费规则及促销活动管理要求 引导平台简化收费项目、规范促销行为 [3] - 标准区分“平台价格促销”与“商户价格促销” 明确平台价格促销成本应由平台自身承担 不得变相转嫁给商户或配送员 [3] - 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参与促销活动 也不能干预参与活动商户的自主定价权或要求其开展低价促销 [3] - 对未参加平台促销的商户 平台不得采取降低搜索排序、限制流量等行为进行限制 [3] - 为引导理性竞争 标准提出平台不得将商户对消费者的补贴宣传为平台补贴以吸引用户 [4] - 平台不得采取隐藏部分费用、宣传“零元购”等夸张标签、过度重复推送等手段开展营销活动 更不能扰乱市场价格认知与正常秩序 [4] 配送员权益保障 - 标准聚焦平台用工管理 从多方面提出要求以强化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 [5] - 在优化调度算法上 平台需综合考虑路况、天气、配送难度等因素科学规划路线 对因商户出餐慢等导致的超时订单进行“补时” [6] - 在权益保障上 标准提出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工作情形下需向配送员发放补贴 [6] - 不得将扣款作为配送超时等情况的处罚方式 [6] - 需合理设置配送员接单时长 建立疲劳提示机制 [6] - 平台不得通过冲单奖励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配送员超时劳动 [6] 标准实施与行业自律 -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要紧贴平台经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点 强化标准应用实施效果反馈 [6] - 下一步 三家主要外卖平台将分别发布执行标准要求的自我声明 以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