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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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26 00:47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2] - 董事会需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管理,防范风险并提升使用效益 [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不同融资需分设专户 [7] - 境外项目投资需额外采取安全措施,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具体执行效果 [3]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净额20%时的通知义务等条款 [3][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专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关联方利益输送 [10]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投入不足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4][15] 募集资金变更程序 - 改变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 [20]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分析及投资计划等信息 [21] - 变更后项目应聚焦主业,收购控股股东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22][23]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26]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需包含资金存放、项目进度及合规性结论 [27] - 会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28] 附则与生效 - 本办法适用于子公司或受控企业实施的募投项目 [29] - 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30][31][3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25 08:3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21,405,636股A股,每股发行价28.03元,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77.08元,扣除发行费用10,944,852.77元后,净额589,055,124.31元 [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 - 公司与中金公司及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资金使用 [3][4] 募投项目变更 - 2023年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地点、投资结构及资金投入方式,由均悦能源负责实施 [4] - 2024年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结项,终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6][7]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 公司完成原募投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61.18元转入一般账户 [7] - 截至公告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 [7]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3:3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东梅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2]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0日送达,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 监事会认为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营运能力,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84,312,701股,发行价2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7.85亿元,净额16.5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28亿元) [7]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于专户,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7] 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 "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和"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19日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8] - 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422.0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 [7][10] 节余资金主要原因 - 通过限额设计、标准化采购、成本管控等措施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9] - 优化生产线工艺及调试流程,减少运营保障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 [9] - 提高人员配置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9] 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 拟将11,422.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待支付款项后续由自有资金支付 [10] - 完成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销户,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11] 专项意见说明 - 监事会认为该决策符合法规及公司制度,未损害股东利益 [11] - 保荐人核查意见认为审议程序合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实际需求 [12]
妙可蓝多: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21〕1466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9亿元[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验资报告号:利安达验字2021京A2003号)[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2021年7月公司与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等6家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1]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多次董事会决议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涉及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分支机构[2] - 2024年最新新增3个专户分别开立在交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账号440389043899)、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初始存储金额为0元[4]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募集资金仅限用于指定项目,不得挪用[5] - 允许以定期存款形式存储募集资金,但不得质押且到期后需转回专户[5] - 交通银行指定奉浦支行履行监管职责,总行承担最终责任[5]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每半年现场检查专户情况,银行需配合提供查询资料[6] - 单次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6] - 违约处理机制明确,第三次违约需支付日万分之一违约金[7] - 争议解决采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8] 协议生效与终止 - 协议自各方盖章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8]
中兰环保: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0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资[2] - 董事会负责建立专项存储制度并确保本办法实施,明确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流程[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需在商业银行开设专户且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8]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专户资金集中存放、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或净额20%)、对账单抄送等条款[9] - 境外投资项目需额外采取安全措施,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具体措施和效果[11]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买卖业务公司[4]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说明原因[15]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23] - 变更后资金原则上应投向主营业务,新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基本情况、投资计划及保荐机构意见[25][27]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时,低于500万或5%可豁免程序,超10%且高于1000万需股东会审议[30][31]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需存放专户管理,使用计划应聚焦在建/新项目、股份回购,并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34]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时,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总额30%,且补流后12个月禁做高风险投资[36] 监督与审计机制 - 会计部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重大违规需及时上报[37] - 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对使用情况进行鉴证[38]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年度核查报告需与公司专项报告同步披露[39]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4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3.75亿元,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1,375万张[1] - 扣除承销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亿元[1] - 募集资金已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备的审批监督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 -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众航公司、众荣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五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 -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各方均按协议履行权利义务[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 公司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途,涉及金额3.57亿元(含利息收入)[2] -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对应三方监管协议终止[3]
航天智造: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4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2] - 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充分论证,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防范投资风险 [3] 募集资金存放规范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另作他用 [7] - 同一投资项目资金应存储于同一专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7]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8]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变相改变投向 [9]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 [10] - 公司需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 [11] 募投项目调整与监督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需按程序审批:调增或调减低于20%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2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 [14]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5]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 [30] 募集资金变更与节余管理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方式 [25]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途变更金额超500万元或超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 [29] - 节余资金用途变更金额超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29] 现金管理与临时补流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需投资于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3]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0] - 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及新项目、股份回购,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 [22] 监督与审计机制 - 财务部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 [31]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董事会需在年报中披露鉴证结论 [32]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年度核查结论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 [33]
璞泰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40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90.55元/股,发行总额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0.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8,699.64万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监管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计划总投资514,716.14万元,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58,699.64万元,实际累计投入459,091.79万元 [3]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155,096,686.72元,分布于多个银行账户,对应不同募投项目 [6]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使用计划 - 公司曾两次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分别为34亿元(2021年)和15亿元(2022年),资金已按时归还至专户 [7] - 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14,200.00万元用于"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并以增资方式注入子公司四川紫宸 [8] - 该计划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如"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仍按原计划使用剩余资金 [8] 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息使用方案,认为符合监管规定且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率 [9] -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方案无异议,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 [10]
汇绿生态: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446,4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 -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 公司及子公司汇绿园林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 公司新增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总部办公楼项目"未使用资金用于"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及"S203鄂州段绿化专项工程" [2] - 公司及子公司汇绿园林与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管理新项目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S203鄂州段绿化专项工程)已完工并验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 公司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包括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的三个账户 [5] -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5]
雄韬股份: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非公开发行35,745,606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8.24元,募集资金总额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39,620,850.64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订三/四方监管协议 [1]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确认资金到位 [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开立专项账户议案,用于"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 项目实施主体湖北雄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专项账户开设,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4393,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2][3] - 截至公告日,该账户余额为0万元 [3] 四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方包括公司、湖北雄韬新能源、建设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 [3] - 专项账户资金仅限用于锂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不得质押或挪作他用 [3]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账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5] - 银行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超三次,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5] 协议执行与监督 - 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 - 协议自四方签署盖章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5]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义务至督导期结束或责任完成为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