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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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证券之星· 2025-03-31 20:26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维护公司声誉和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对舆情及时有效回应 [1][2] - 舆情范围涵盖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2]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分管公共关系副总裁任执行副组长,其他高管为成员 [3] - 工作组职责包括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应对策略制定、危机公关及统一信息发布 [3] - 证券部门协助汇总舆情信息,分/子公司设联络人负责监控并上报属地舆情 [4] 舆情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原则:保持敏感度,掌握应对主动权 [4] - 协调沟通原则:保证宣传一致性,与媒体真诚沟通以避免误读 [4] - 主动承担原则:核查信息,低调处理并积极配合 [4] - 系统运作原则:化危机为商机,塑造良好形象 [4] 应对机制及处置措施 - 预警机制:发现负面舆情立即上报并启动预警 [5] - 分级响应:按影响程度分为低(证券部门处理)、中(工作组审批)、高(董事会决策)三级 [5] - 具体措施包括发布澄清公告、加强投资者沟通、合规信息披露及危机后评估恢复 [5]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泄露舆情信息将受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 [7] -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外部关联方违反保密义务可被追责 [7]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公司利益将面临法律追究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优先遵循后者并修订制度 [7] - 董事会拥有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中谷物流: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3月)
证券之星· 2025-03-31 17:26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 - 舆情定义涵盖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投资者决策及股价波动的信息 [1] - 制度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舆情管理机构及职责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1][2] - 舆情工作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处理程序、评估影响、协调对外宣传及监管沟通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覆盖官网、网络媒体、行业网站等渠道 [2][3] - 子公司及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并即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 [3] 舆情分类与处理原则 - 重大舆情定义为传播广、影响公司形象或股价的事件,一般舆情为其余类型 [3][4]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核查真相、积极沟通、系统应对 [4] - 报告流程要求知悉舆情后立即上报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需向工作组及监管部门报告 [4] 重大舆情应对措施 - 工作组需迅速调查事件真相,控制传播范围并与媒体沟通 [5] - 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渠道及时发声,减少市场误判 [5] - 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5] - 危机后需评估结果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 [5]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将面临经济处罚至法律追责 [6] - 股东、重组方及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导致损失需承担法律责任 [6]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公司权益将保留追责权利 [7]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8] - 董事会拥有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审议通过后生效 [8]
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8 21:25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重大舆情包括影响股价波动、造成不良影响传言、媒体负面报道等四类情形 [1] -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1]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管及各部门负责人 [1] - 舆情工作组是舆情处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决策启动/终止处理、拟定方案、协调宣传、上报监管等六项职责 [2] - 党建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和市场部负责统一采集管理舆情信息,董秘办跟踪股价变动,风控部负责法律维权 [2]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与职责 - 采集渠道覆盖官网、微信公众号、财经媒体、门户网站、自媒体等七类平台,同时关注互动评论信息 [3] -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信息采集,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情况,禁止迟报谎报瞒报 [3]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等五项,强调系统运作化危为机 [4] - 发现舆情后需立即报告董秘,董秘需第一时间制定方案,重大舆情需上报工作组及监管部门 [4][5] - 一般舆情由工作组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会议决策部署并实时监控 [5][6]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 - 采取五项具体措施:调查事件真相、沟通媒体防止发酵、加强投资者沟通、官网澄清、必要时法律维权 [6] - 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可发律师函或诉讼,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6] 责任追究与附则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面临批评、警告、经济处罚或法律追责 [6] - 中介机构泄密导致舆情需承担法律责任 [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7]
福莱新材: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8 17:26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股价的负面信息 [1][2]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高管及部门负责人组成 [2] - 舆情工作组负责决策舆情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上报监管部门等工作 [2]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其他部门需配合信息通报及执行职责 [3]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和系统运作 [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 [5]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沟通媒体、加强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及法律维权 [5] 责任追究与附则 - 内部人员及中介机构需遵守保密义务,违规泄露信息将追究法律责任 [5][6]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将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6]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7][8]
上海九百: 上海九百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7 18:28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重大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事件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影响公司形象和股价)和一般舆情 [1] 舆情管理原则 - 舆情管理需遵循依法合规、快速处置、有理有节三大原则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各职能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2] 职责分工 - 公司实行舆情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机制 [3] - 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执行组长,成员包括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3] - 领导小组负责决策舆情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及监管沟通 [3][4] 舆情日常监测 - 公司需加强日常监测,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4] -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风险跟踪,其他部门配合通报线索 [4] - 监测范围涵盖网站、股吧、微博、微信及上证e互动等渠道 [5] 舆情事件应对流程 - 一般舆情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执行组长商成员快速处置 [6] - 重大舆情需召开专题会议决策,董事会办公室实时监控并协同处置 [6][7] - 应对措施包括畅通沟通渠道、发函澄清、发布公告及法律维权 [7] 档案与评估 - 董事会办公室需建立舆情档案(媒体信息、处理记录等)并定期更新 [7] - 牵头对舆情处理结果跟踪评估,总结经验提升应对能力 [7]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知情者需保密,违规泄露将面临内部处分或法律追责 [8] - 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导致公司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8] 附则 - 下属企业可制定细则或申请公司支持处理舆情 [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金海高科: 金海高科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7 16:18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1][3]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负责决策舆情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及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2]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包括媒体信息管理、股票价格变动跟踪及风险研判,并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2][7] 舆情信息采集与处理原则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官网、网络媒体、上证e互动问答、股吧及同行业网站等互联网信息载体 [3] - 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系统运作等,以化解危机并塑造良好形象 [4] -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要求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在知悉舆情后立即报送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参与调查并判断事态严重性 [4] 舆情处理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舆情工作组灵活处置 [5] - 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采取调查事件真相、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等措施 [5] - 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公司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5] 责任追究 - 公司及子公司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到批评、警告、撤职、开除等处罚 [6]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导致公司受损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6]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7] - 制度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7]
利尔化学: 利尔化学《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7 16:1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提高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应急机制、处理舆情影响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涵盖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处理程序及措施、责任追究和附则等内容 [2][9] 总则 - 制度制定目的是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应急机制,处理舆情影响,保护投资者权益 [2]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不实报道、不良传言信息、影响投资取向和股价波动信息及其他影响股价的事件信息 [2]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影响广、损形象、影响股价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 [2]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含高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决定舆情处置启动和终止、评估影响和拟定方案、协调宣传报道、与监管部门沟通及处理其他事项 [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舆情动态、收集分析核实信息、跟踪股价变动、研判评估风险并上报 [3] -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配合董事会办公室采集舆情信息,人员报告应及时、客观、真实 [3] 处理程序及措施 -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为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类型向领导小组组长或领导小组报告,重大舆情必要时上报监管部门 [3] - 一般舆情由领导小组灵活处置 [4]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调查事件、专项自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信息披露、制止媒体侵权、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4][5] 责任追究 - 公司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给予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7] - 公司外部知情人或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7]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并修订 [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9]
*ST汉马: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6 19:28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范围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1] - 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1]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舆情工作组由副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工作组职责涵盖启动/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协调对外宣传、上报监管部门及决策其他事项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包括媒体管理、风险研判及向董事会秘书上报 [2] - 子公司及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通报日常经营中发现的舆情并执行相关职责 [2] 舆情分类与处理原则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影响公司形象/股价)和一般舆情 [4]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及系统运作 [4] - 信息报告流程要求董事会办公室核实后第一时间上报董事会秘书,工作组决策后采取行动或向监管部门报告 [4] 舆情处置措施 - 一般舆情由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灵活处置 [5] - 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决策,同步监控舆情变化并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或法律措施 [5]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将面临批评、警告、经济处罚或法律追责 [7] - 外部顾问或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导致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7]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 [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10]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股价变动的负面舆情 [1]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高管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 - 舆情工作组负责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置工作,包括启动/终止处理程序、评估影响范围、协调对外信息发布、与监管机构沟通等 [2] - 证券部负责采集媒体信息,跟踪股价变动,研判风险并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2]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 - 采集渠道涵盖公司官网、网络媒体、上证e互动、股吧及行业网站等互联网信息载体 [3] - 各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通报内部发现的舆情,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客观、真实 [3]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公平公正 [4] - 报告流程:职能部门知悉舆情后立即汇总至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必要时上报董事会或监管机构 [4] 舆情分级处理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灵活处置 [5] - 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决策,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加强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依法维权等 [5]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知情方需履行保密义务,违规泄露将面临公司处分或法律追责 [6]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的,公司保留法律追诉权 [6]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华灿光电: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33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 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类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一般舆情 [1][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的原则 [2]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作为领导机构 决策部署舆情处理 决定信息发布 拟定处理方案 协调宣传报道 负责监管沟通 [2] 监测与报告机制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监测和采集 借助系统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并上报董事会秘书 [3] - 各职能部门配合信息采集 通报经营合规审计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履行响应配合执行职责 [3][4] - 报告要求及时客观真实 禁止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4]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4] - 报告流程要求职能部门立即汇总至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初步判断后重大舆情上报组长 按监管要求及时客观报告 [4][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甄别研判后协调处置 [5]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 实时监控舆情变化 措施包括调查真相 媒体沟通 投资者沟通 发布澄清公告 法律手段维权 [5]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禁止私自公开或泄露信息 禁止内幕交易 违规将按制度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导致损失 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7]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损失 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