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

搜索文档
富创精密: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7 20:1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 [1] - 部分员工因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可归属比例为80% [1] -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 [1] - 1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已获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 218名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1] 监事会决议事项 - 同意为218名激励对象办理35.6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2]
华测导航: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7 18:12
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进展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涉及553名激励对象 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条件 [1] - 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 同意为553名激励对象办理363.887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2] 公司治理合规性 - 监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对归属名单进行审核 [1] - 本次归属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高争民爆: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依据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 - 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从不超过59人减少至52人,授予股票数量从不超过136 100万股下调至104 600万股,主要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4] - 调整后授予结构显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获授70 100万股(占授予总量67 017%),全部52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104 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 379%)[4]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 调整事项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1][2] -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已批复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2] -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6] 实施影响与后续安排 - 本次调整不影响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且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后续需完成信息披露及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手续[6][7] - 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强调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5][6]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03 07:0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由董事长PING PENG主持 [2] -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原135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资格,调整后激励对象为133人 [3][15] - 放弃的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重新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授予总量162.7596万股保持不变 [3][15] - 调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董事PING PENG、赵奂、彭雅丽回避表决 [4][6][10] 限制性股票授予细节 - 授予日为2025年7月1日,授予价格5.81元/股,共向133名激励对象授予162.75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8% [7][20][28]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次归属且需满足特定条件 [29] - 授予对象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不含独立董事 [31] 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公允价值,标的股价12.19元/股,无风险利率1.50%-2.10%,历史波动率38.34%-35.22% [34] - 股份支付费用将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摊销,预计对净利润影响较小,但有助于提升团队稳定性与经营效率 [35][36] 法律与合规程序 - 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7][37] - 授予前6个月内,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管未卖出公司股票 [33]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对2021年至2025年共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主要涉及2021年、2022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和2025年激励计划 [2] - 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从65.64元/股调整为46.46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从25,363股调整为35,507股 [2] - 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从27.86元/股调整为19.47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从231,481股调整为324,074股 [2] - 2023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从35.00元/股调整为24.57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从900,160股调整为1,260,241股 [2] - 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从169.00元/股调整为120.29元/股,授予/归属数量从1,072,775股调整为1,501,885股 [2] 调整原因及方法 - 调整事由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12,200,4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并转增4股 [39] - 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1+n),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n为转增比率 [39] - 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数量,n为转增比率 [39] 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272,672股,涉及115人 [13]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387,165股,涉及115人 [22] - 2023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308,640股,涉及53人 [28]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涉及160人 [37] 公司治理程序 - 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监事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4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2]
湖北宜化: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3
湖北宜化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 核心审批程序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5] - 2024年3月14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4年3月15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计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宜昌市国资委2024年6月26日批复同意实施股权激励[6] - 2024年7月18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7] 预留授予调整情况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原计划625万股,实际授予601.25万股,剩余23.75万股作废失效[8] - 授予价格因派息调整:从4.54元/股经两次派息(每股0.32元和0.2元)后降至4.02元/股[10] - 调整后总股本基数为1,082,509,712股[10] 预留授予具体安排 - 授予对象为142名核心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合计授予601.25万股,占总股本0.56%[10] -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且激励对象未受刑事处罚或市场禁入[11] 实施进展 - 首次授予的2,50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25年1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 - 2025年4月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公告[8] 财务影响说明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股权激励费用进行计量和核算,提示股东注意潜在摊薄影响[11]
石 头 科 技: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授予价格从80.07元/股下调至56.43元/股,授予数量从106.3525万股增至148.8935万股 [1] - 调整原因系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6964元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从184,853,117股增至258,760,658股 [1] - 调整公式依据《管理办法》规定:授予价格=(原价-每股派息)/(1+转增比率),数量=原数量×(1+转增比率) [2]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2023年6月5日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6月21日股东大会批准该计划 [1] - 2024年8月5日董事会调整首个归属期条件并作废部分股票,2025年6月30日再次调整第二个归属期条件 [1] - 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程序合规,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要求 [2] 市场相关ETF动态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涨0.89%,市盈率19.8倍,份额增加1650万份但主力资金净流出125.1万元 [5] - 游戏ETF(159869)近五日涨2.97%,市盈率40.97倍,份额减少1.2亿份但主力资金净流入1.8亿元 [5] - 云计算50ETF(516630)近五日涨7.52%,市盈率101.05倍,份额减少1100万份但主力资金净流入92.4万元 [7]
钢研纳克: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涉及97名激励对象共3,172,950股,占总股本0.8289% [1][10]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解除限售比例为33% [10][11]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同步成就,涉及10名激励对象共247,500股 [10]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依据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0年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21.54%(目标≥1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9%(目标≥11.5%),均高于同行业及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14] - 个人层面考核:9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A或B,解锁比例100% [15]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触发负面情形条款(如财务造假、重大违法违规等) [11][12][13] 历史实施进程 - 首次授予6,810,000股于2022年7月1日完成登记,预留授予600,000股于2023年5月19日完成登记 [4][5] - 累计回购注销777,200股,涉及9名激励对象(含离职、调动等情形),总股本从383,175,000股调整至382,783,800股 [5][6][9]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解除限售3,291,750股 [5] 治理程序履行 - 董事会、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均审议通过解除限售议案,认为程序合法合规 [1][18][19] - 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意见,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9][20][21] - 国务院国资委曾于2022年批复同意该激励计划 [2]
明志科技: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1
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2023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同日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同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5] - 2023年5月18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6] - 2024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议案 [7] - 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再次审议授予价格调整及股票作废议案 [9] 授予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 调整事由为2025年6月26日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 [9] - 根据公式P=P0-V计算调整后授予价格为15.55元/股(原价16.00元) [9] - 调整依据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触发价格调整机制 [9] 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具体情况 -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未归属的4,750股限制性股票 [10] - 因2024年度未达业绩考核目标作废416,070股未归属股票 [11] - 本次合计作废股票数量为420,820股 [11]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授予价格调整及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程序 [12] - 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2] - 股票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 [12]
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3
公司公告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19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798.07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1] 激励计划 - 解除限售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