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icon
搜索文档
上海住房公积金新政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新浪财经· 2026-02-25 17:42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政策调整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1] - 2026年2月26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6年2月26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 - 对于2026年2月26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若借款申请人与购房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撤销原贷款申请,并按照调整后的贷款条件、额度等政策重新申请 [1]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新华财经· 2026-02-25 14:34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1] 关于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 首套住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家庭调整为200万元 [2] - 缴交补充公积金的,首套住房个人额度增加20万元,家庭增加40万元 [2] - 第二套住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家庭调整为160万元 [2] - 缴交补充公积金的,第二套住房个人额度增加20万元,家庭增加40万元 [2] -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2] - 购买符合规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 [2] - 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住房两种情形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5% [2] 关于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 - 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当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其他条件,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 - 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3] - 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3] - 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继续不予贷款:家庭在全国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家庭名下在全国已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4] 政策执行时间 - 本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4] - 2026年2月26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6年2月26日(含)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 [4]
济宁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政策
齐鲁晚报· 2026-02-13 12:04
政策调整核心 -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旨在更好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 具体政策内容 - 缴存人家庭名下合计仅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且在该笔贷款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无其他住房的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 - 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且在该笔贷款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仅有1套住房的 同样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
盐城通知:住房公积金政策有重要调整
新浪财经· 2026-02-06 19:25
政策核心目标 - 为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盐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2][46] 放宽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 - 凡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可参照首次贷款政策执行 [1][13][47] - 该政策执行年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2.1%,5年以上2.6% [23] -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31日 [2][14][48] - 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或申请商转公贷款符合认定标准的,也参照此政策执行 [23] 调整家庭成员认定范围,支持共济购房 - 家庭成员范围由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3][15][49] - 缴存人购房时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申请贷款,并可提取家庭成员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含首付款)及偿还贷款 [3][15][49] -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31日 [4][16][50] - 共济提取时需优先使用购房人及配偶的账户余额,不足时方可按次序提取子女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的余额 [27] - 共济记录不计入共济人的贷款次数,但共济人需对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8][64] - 目前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共济人 [63] 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最高额度 - 符合贷款条件的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万元 [5][17][51] - 符合贷款条件的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浮60万元 [5][17][51] - 政策调整后,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150万元、180万元 [30][65] - 提高的额度可叠加享受本市其他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31] 提高现役、退役军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 - 现役军人、缴存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7][19][53] - 政策调整后,现役军人个人贷款额度上浮50%为120万元,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31][66] - 退役军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为120万元,夫妻一方为退役军人的家庭最高额度为160万元,双方均为退役军人的家庭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31][66] - 提高的额度可叠加享受本市其他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32] 提高无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 - 主城区职工个人每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职工家庭每月限额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 [8][20][54] - 其他县(市、区)职工个人每月提取限额由600元提高至1000元,职工家庭每月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600元 [8][20][54] - 实际租金超出限额的,可凭票据线下按实提取 [8][20] - 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提高后的标准上可再上浮(二孩家庭20%,三孩及以上家庭40%) [34][70]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 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商品住房物业费 [10][22][55] - 个人每年可无要件提取1套住房物业费,限额3000元;家庭每年可无要件提取不超过2套住房,合计限额6000元 [10][22][55] - 实际物业费超出限额的,可凭票据线下按实提取 [10][22] - 物业费提取额度可结转累计 [36][72] 政策执行时间 - 第一、二、三、四条政策自通知发文之日(2026年2月6日)起执行 [11][56] - 第五、六条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11][56]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购房补贴……多地发布楼市新政
券商中国· 2026-01-26 22:28
天津与湘潭楼市新政核心内容 - 天津与湘潭两地近期发布楼市新政,旨在通过调整公积金政策、发放购房补贴、倾斜多孩家庭及人才等方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1][8]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第二套住房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1][3] -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支持**: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2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第二套住房由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1][3] - **提高第二套房账户余额倍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由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20倍 [3] - **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1][4] - **政策目标**: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助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7] 湘潭市七条稳楼市新政要点 - **发放购房补贴**:对购买市城区新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人给予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住房补贴8000元/套,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补贴16000元/套 [1][8] - **降低多孩家庭购房信贷门槛**: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房,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已有住房的,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一套,按核减后套数执行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1][8] - **加大公积金对人才支持力度**: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购买首套房,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且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 [8] - **提供高层次人才高额贷款**:经认定的湘潭市高层次人才(A、B、C、D、E类),购买商品住房最高可享受2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8] - **其他配套措施**:包括优化土地价款缴纳、推动非住宅去库存、加强交易市场监管、推行二手房交易“备案合同纳税”及“资金监管”模式、推进“好房子”建设等 [9]
天津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新华网· 2026-01-26 17:46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核心观点 - 天津市出台新版《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旨在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 对现行贷款政策进行多项调整 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限额、调整账户余额倍数及延长贷款期限 新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 [1] 贷款最高限额调整 -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1] - 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1] - 对于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 其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2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 [1] - 对于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 其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1] 贷款额度计算规则调整 - 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标准调整 由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20倍 [1] 贷款期限调整 - 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原来的20年延长至30年 [1] 政策实施时间 - 新版贷款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 [1]
天津: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26 14:44
政策核心内容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对现行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1][11] - 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2][3][12][13] - 新政策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7][16] 贷款额度调整 -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4][10][14][19] - 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4][10][14][19] - 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2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4][14] - 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标准调整,由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账户余额的20倍 [4][10][14][19] 贷款期限调整 - 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5][10][14][19] - 贷款期限需满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且最长不得超过贷款申请人70周岁 [8][18] 政策执行与定义 - 贷款受理日期在2026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7][16] - 政策中的“公积金贷款”包括纯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 [6][15] -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所购房屋价款、贷款最高限额、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能力四个因素综合确定 [8][17]
天津公积金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6 14:39
政策核心调整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新《贷款办法》 核心内容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调整账户余额倍数 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 [1] - 新政策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贷款受理日期在此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1] 贷款额度调整 -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1] - 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1] - 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2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 [1] - 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 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1] 贷款计算规则调整 - 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标准调整 由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20倍 [1] 贷款期限调整 - 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1]
天津: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
新华财经· 2026-01-26 14:27
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 核心观点: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新规,通过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账户余额倍数及延长贷款期限,显著加大对首套、第二套住房,特别是多子女家庭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贷款额度调整 -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1] - 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1] - 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12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 [1] - 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1] 贷款额度计算规则调整 - 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标准,由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20倍 [1] 贷款期限调整 - 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1] 政策施行时间 - 新《贷款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 贷款受理日期在2026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1]
银川公积金新政落地,提取覆盖适老适幼改造
中国新闻网· 2026-01-21 17:17
文章核心观点 - 宁夏银川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通过扩大提取范围与优化贷款规则 加大对缴存人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以助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1] 政策调整: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 新增住房适老适幼改造、残疾人住房无障碍改造等公积金提取场景 [1] - 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结构加固、自主更新和原拆原建 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且最高10万元 [1] - 针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自住住房节能改造、农村供暖热源与建筑能效提升改造 缴存人可提取公积金累计不超过实际支出 最高5万元 [1] - 新增购房缴纳契税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 [1] - 推出购房五年内逐年提取政策 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余额 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1] - 住房结构加固、节能改造、契税缴纳、适老适幼及无障碍改造提取等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 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1][2] 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规则优化 - 缴存人及配偶婚前各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 婚后可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 [2] - 退役军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余额倍数限制 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 [2] - 多子女家庭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孩家庭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 二孩以上家庭上浮30万元 [2] - 连续缴存满10年或累计缴存满15年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家庭 贷款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该政策已调整为常态化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