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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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财务安全,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对外担保范围包括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计算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 [1] - 担保原则强调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强制公司提供担保 [1] 担保对象条件 - 担保对象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或经董事会/股东会认定风险较小且符合业务发展需求 [2][3] - 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按制度执行 [2] 审批程序 - 担保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70%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 -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内主体担保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豁免股东会审议的情形除外 [5] 反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时,对方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审批标准与担保一致 [5][6] - 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关联方的,需同步履行关联担保审议程序 [6] 额度管理与披露 - 对控股子公司可分类(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预计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经股东会审议后实施,需及时披露且余额不超额度 [7] - 合营/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需满足非关联方、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条件,额度调剂不超过总额度50%且需符合净资产比例等限制 [8][9] - 担保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等 [11] 日常管理及风险控制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台账管理并定期汇报,出现被担保人违约或破产等情况需及时披露 [12][14][17] - 债务到期后需展期担保的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履行程序 [14] - 董事及高管需对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公司需采取追偿等措施降低风险 [16][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关联方定义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16][2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多项担保规定
金融界· 2025-06-30 20:47
对外担保制度概述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并确保资产安全 [1] -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以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多种相关担保之和 [1] 担保管理及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审慎对待担保债务风险,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将承担连带责任 [1]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采取反担保措施 [1] - 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有一定审批权,超出权限的要报股东会批准 [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 [2] 担保对象审查 - 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特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对于不符合条件但风险较小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也可担保 [1] - 董事会审议前要充分调查被担保人情况,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种资信状况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担保 [1] 执行与监督 - 对外担保由财经中心经办,承担资信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多项职责 [2] - 公司要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 - 独立董事要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 - 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在特定情况下要发表独立意见 [2]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有通报责任 [2] - 制度明确了责任人的责任,公司将视情况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 [2] - 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
海辰药业: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9
对外担保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旨在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并保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民法典》及深交所相关规则[1][2] - 对外担保定义为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含公司自身债务担保[2] - 控股子公司指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董事会组成的公司[3] 担保基本原则 - 遵循平等自愿、审慎安全及依法规范三大原则[5] - 禁止任何单位强制公司提供担保,下属部门不得自行担保[6][7] - 所有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8] 担保对象条件 - 担保对象需具独立法人资格及偿债能力,优先选择互保单位、重要业务伙伴或控股子公司[9] - 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时需额外提供反担保[10][4] 担保审批程序 - 被担保方需提交营业执照、财务报告、反担保方案等资料[11][5] - 资信调查涵盖偿债能力、盈利前景及历史担保记录,需核实资料真实性[12][13][14] - 特定情形担保需股东会审批,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18] - 关联担保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21] 风险管理与披露 - 担保合同需明确债权人、债务金额、期限等条款,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查[28][29] - 被担保人出现经营恶化或违约时需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36][40]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需向债务人追偿[38] 子公司担保管理 - 子公司担保需参照制度执行,公司派董事需征询母公司意见[22]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权益比例提供同等担保[23] - 全资子公司或满足条件的控股子公司担保可豁免股东会审议[24] 制度执行与责任 - 违规担保导致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42] -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公司独立担保决策[44] - 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8][49]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多项担保规定
金融界· 2025-06-26 21:52
对外担保制度概述 - 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以规范担保行为并控制风险保护股东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对外担保定义为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不含自身债务担保 [1] 担保原则与管理 - 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禁止强令担保 [1] - 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行为 [1] - 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如互保单位或控股子公司 [1] 担保条件与反担保 - 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1] - 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包括业务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系单位及控股子公司 [1] 审批程序与权限 - 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部分情形需股东会审批 [2]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特定比例表决权通过 [2] - 董事会审批不同类型子公司担保及关联方担保有详细规定 [2] 合同与风险管理 - 担保合同需书面订立并明确条款订立时需审查内容 [2] - 财务部负责保管合同资料并关注被担保对象情况 [2]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需进行追偿 [2] 责任与独立性 - 制度明确董事高管在担保中的责任 [2] - 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担保决策独立性 [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由董事会解释 [2]
洪汇新材: 对外担保制度(2025-06)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23
对外担保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旨在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担保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事项,且需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1] - 担保管理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实行统一审批,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签署担保文件[2][4] 担保对象审查标准 - 可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括控股子公司等关联单位,且需具备较强偿债能力[6] - 禁止为财务状况恶化、存在重大诉讼、资不抵债、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对象提供担保[7][9][10] - 董事会需审查被担保方营业执照、财务报告、反担保条件等资料,评估其经营及资信状况[6][8] 担保审批程序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0] - 关联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1]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可按资产负债率分类预计年度额度,经股东会审议后授权管理层执行[4][5] 担保合同与管理要求 - 担保合同需包含主债权种类、担保范围、期限等要素,且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签署[11][12] - 财务部负责担保手续办理、被担保方跟踪检查及反担保追偿,定期向董事会汇报风险[13][14] - 发现被担保方经营恶化时需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4][15]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担保事项需按监管要求披露决议内容、担保总额及子公司担保情况[17][18] - 被担保方逾期15日未还款或出现破产时需及时公告,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专项说明[18][19] - 违规担保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经济处罚或职务解除处分[16][19]
景业智能: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3 22:16
对外担保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权益 [2] - 对外担保包括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涵盖控股子公司担保及各类金融担保形式 [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方可实施 [2] 担保条件与受理程序 - 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严格评估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包括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反担保能力 [3][5] - 禁止为存在财务造假、债务逾期、经营恶化等七类情形的企业提供担保 [5] - 被担保方需提交营业执照、审计报告、主合同资料、还款能力分析及反担保方案等八类材料 [5][6][7] 审批权限与流程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对象担保等七类情形需股东会审批 [8] - 关联方担保需回避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9] - 董事会审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9]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需明确债权人、债务种类、履行期限等核心条款,禁止接受不利条款 [10] - 抵押质押需依法登记,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0][11] - 担保合同需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签订、修改、终止等情况 [10] 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门需实时监控被担保方经营状况,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11][12] - 被担保方出现风险时需启动应急处理,并采取追偿措施 [12][13] - 所有对外担保情况需向审计机构披露,关联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公告 [13] 责任追究机制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4][15] - 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怠于履行职责将依法追责 [1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17] - 制度需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适用相同程序 [17]
德龙汇能(000593)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2-21 20:01
对外担保制度 - 制度于2025年2月21日经十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担保审议条件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十二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70%、单笔超净资产10%需审议[9] 额度调剂规则 - 合营或联营企业调剂总额不超预计额度50%[12] - 获调剂方单笔不超净资产10%[12] 信息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还款应披露信息[16] 制度相关说明 - 由董事会拟定,依法律处理不一致和未尽事宜[21] - “以上”含本数,“以下”“超过”不含[21] - 自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