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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提示】编制2025年年报应予关注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重点技术问题
新浪财经· 2026-01-04 09:25
文章核心观点 财政部等四部门连续第六年联合发布年报工作通知,明确了2025年企业年报编制中需重点关注的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旨在提升财务信息质量,防止企业通过不当会计处理操纵利润或资产,通知特别强调了长期股权投资、收入确认、资产减值、数据资源等领域的判断标准与操作规范,并对比了近三年的关注重点变化[1][2][3] 近三年准则实施重点问题分布 - **收入确认问题持续突出**:2025年重点关注问题数量为6个,2024年为3个,2023年为2个,是近三年被提及次数最多且增长显著的问题领域[1] - **金融工具与资产减值问题频发**:金融工具问题在2025年、2024年、2023年分别被提及3个、3个、2个;资产减值问题分别被提及1个、2个、2个,是持续受到监管关注的领域[1] - **新增与变化关注点**:2025年通知新增了对“标准仓单”会计处理方法的关注,并持续强调“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该问题在2024年也被提及1次[1][2] - **企业合并与政府补助问题**:企业合并问题在2025年有2个,2023年有2个;政府补助问题在2023年有3个,2025年和2024年各有1个[1] 2025年特别关注的准则实施重点 - **业务的判断**: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若被购买方主要资产为联营企业股权,购买方不得仅因该联营企业构成业务就直接认定被购买方构成业务,需严格按准则判断[2][67]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判断背书或贴现的汇票能否终止确认时,需综合考虑信用风险、延期付款风险、利率风险等因素;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若受让方实质上享有追索权,则不应终止确认[2] - **利率跳升条款**:对金融工具中包含的利率跳升等条款,需综合判断封顶利率是否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水平,以及是否构成间接支付义务[2] - **标准仓单会计处理**:因执行相关规定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2] - **会计差错与收入确认**:在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未变的情况下,收入确认方法不应改变,否则可能属于会计差错而非会计政策变更[3][44] - **数据资源与政府补助处理**:数据资源应以成本计量,不得以评估值入账;政府补助需依据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正确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3][61]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 **重大影响的综合判断**:公司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必须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评估其参与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不得仅以委派或撤回董事、增减持股比例等个别事实为由随意变更判断[4][5] - **判断的核心是权力而非行使**:重大影响的核心在于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决策的权力”,而非是否“正在行使权力”,向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一般可视为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其无法参与决策[5] - **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在被投资单位股权结构及投资方持股比例未发生实质变化的情况下,投资方在不同会计期间对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应保持一致[6] - **核算方法的适用**:确认为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原则上采用权益法核算,但风险投资机构等特定主体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除外[6] 关于固定资产 - **及时转固与计提折旧**: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资产,公司应及时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不得以未办理竣工决算为由延迟转固,转固后可按估计价值确定成本,竣工决算后调整成本但不调整已提折旧[7][9] - **成本构成与测试支出**: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必要支出,应计入成本,但评估财务业绩的支出除外[8] -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试运行销售)时,相关收入和成本应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其净额不得冲减固定资产成本[9] 关于无形资产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严格条件**:公司必须准确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仅在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技术上可行、有使用或出售意图、能产生经济利益、有足够资源支持、支出能可靠计量这五项条件时,才可资本化,不得在技术方案未通过可行性验证前就认定满足条件[10][11][13] - **支出归集与区分**:必须准确归集研发支出,不得将行政管理等非研发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且同一无形资产在达到资本化条件前已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10][14] - **外购研发项目的处理**:外购正在进行中的研发项目且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后续支出比照内部研发支出规定处理;若用于自身研究或未达资本化时点的开发阶段,则应费用化,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可通过出售带来经济利益[15] 关于数据资源 - **确认与计量的基本原则**:数据资源必须符合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才能确认为资产,且一律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不得以评估值入账或调账,此前已费用化的支出不得重新资本化[16][24]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内部形成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其开发支出资本化需满足五项严格条件,包括完成立项审批、具备所需技术条件、有详细开发计划与技术验证、有明确使用意图和商业模式、能证明可产生经济利益、有足够资源支持、支出能可靠计量等[20][21][22][23] - **强化信息披露**:公司需披露数据资源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摊销方法或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若进行评估且影响重大,还需披露评估方法、参数来源、假设前提等信息,鼓励披露应用场景和业务模式[17] 关于资产减值 - **减值判断的及时性与参数合理性**: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可靠信息,合理确定关键参数,正确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或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对停工项目、闲置资产等予以特别关注并恰当计提减值[25][27] - **商誉的强制减值测试**: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必须进行减值测试,且不得以存在业绩补偿承诺为由不进行测试[26][28] - **资产组的确定与谨慎变更**:商誉减值测试必须结合相关资产组进行,该资产组应代表基于内部管理目的对商誉监控的最低水平,且不得大于经营分部,资产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不能仅因内部管理架构调整而变更[28][29][30][31] -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资产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较高者,估计时通常不应使用重置成本法[27] 关于或有事项 - **未决诉讼/仲裁的披露底线**:即使披露详细信息预期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必须披露该未决诉讼/仲裁的性质,以及未披露详细信息的事实和原因,不得以此为由不作任何披露[32][34] - **预计负债的确认时点**:若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并确定赔偿金额,即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应予以确认,不能仅因上诉或二审未决而不确认[34] - **预计负债的流动/非流动划分**:对于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能合理估计一年内清偿部分的,列为流动负债;超过一年部分列为非流动负债;若无法合理估计一年内清偿金额,则全部列为流动负债[32][37][38] 关于收入 - **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判断**:判断商品是否可单独区分需综合考虑所有事实,若商品需要与合同中其他商品进行重大整合、修改或定制,或彼此具有高度关联性,则不可单独区分[40][42][43] - **时段法与时点法的恰当运用**:公司应依据客户是否在履约过程中取得商品控制权来判断采用时段法还是时点法,不得随意变更方法,且不能仅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为由不确认收入[43][44] -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身份判断**:公司应根据在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身份,从而决定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贸易、电商、平台等行业需特别关注,不得在不符合条件时采用总额法[46][47] - **可变对价的估计与限制**:可变对价应按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估计,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得超过“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51][54] - **知识产权许可收入的确认**: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否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义务,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不得仅因授权在一定期间内使用就直接分期确认收入[56][58] - **附销售退回条款的收入确认**:应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扣除预计退款)确认收入,并将预计退款确认为负债,不能在实际收到退货时才冲减收入[59][60] 关于政府补助 - **与日常活动相关性的判断**:公司需根据经济实质判断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不得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的补助不得计入其他收益[3][61][64] - **会计处理方法**: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总额法下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且对同类补助业务应一贯地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不得随意变更[64][66] 关于企业合并 - **构成业务的判断**:重申在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若被购买方主要资产为联营企业股权,不得仅因该联营企业构成业务就直接认定被购买方构成业务,需运用“投入与加工处理过程”标准或集中度测试进行判断[67][68][70] - **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应作为合并对价一部分,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基于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证据可调整合并成本与商誉,其他变动则按金融工具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等方式处理[71][72]
ALCO HOLDINGS(00328)附属拟200万元收购深圳爱高创科控股11%股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2 22:05
股权收购交易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爱高立科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200万元收购深圳爱高创科控股有限公司11%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合资公司财务业绩将纳入集团财务报表综合入帐 [1] - 卖方目前持有合资公司55%股权 交易后公司实现对合资公司的控股 [1] 合资公司业务模式 - 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数位产品租赁服务及电子商务和媒体开发辅助SaaS支援服务 [1] - 数位产品租赁服务面向初创公司或基于项目的公司 以低于直接收购价格提供笔记型电脑和数位产品硬体 [1] - 租赁期限从几个月到数年不等 根据客户需求灵活安排 [1] 战略发展动机 - 消费电子行业竞争加剧 合资项目有助于公司进入高增长数位服务市场并分散运营风险 [2] - 依托合资公司与内地电子行业企业开展合作 发展租赁电商等业务并拓展技术研发能力 [2] - 通过双轨发展战略形成"硬体+软体"生态系统 实现业务多元化 [2] 行业背景与协同效应 - 内地共用经济电商租赁回收业务已进入发展成熟期 现行国家政策提供有利发展环境 [2] - 现有代工贴牌业务面临激烈竞争导致利润率趋薄 需寻求更广泛数码产品领域发展 [2] - 合资公司行业资源技术能力及政策优势将为集团带来长远战略协同效益和增长机会 [2]
保税科技: 外服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2
审计意见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服公司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25年1-3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18日,注册资本46,733.1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保进,经营范围涵盖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国际贸易、货物仓储及租赁等 [4] - 公司持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及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资质 [4]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包含42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未包含合并财务报表 [4] - 管理层评估确认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确定性 [6] 重要会计政策 - 金融资产按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3][14]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银行承兑汇票参考历史损失率,商业承兑汇票按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率计量 [18][19]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跌价准备按类别或单项计提,可变现净值基于估计售价减成本及税费确定 [23] - 收入确认遵循履约义务完成时点控制权转移原则,码头仓储收入按月度确认装卸量及存储量,代理业务收入按协议约定费率结算 [46][47][48] 税务政策 - 主要税种及税率:增值税13%/9%/6%/免税、企业所得税25%、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从价1.2%或从租12% [63] - 土地使用税按5元/平方米/年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流转税额的3%和2%缴纳 [63]
TCL科技(000100) - 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3-03 23:01
财务状况 - 2024年10月31日、2023年、2022年资产总计分别为686.84亿元、732.42亿元、778.48亿元[14] - 2024年10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42.08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4.22%[17] - 2024年1 - 10月营业收入为198.21亿元,2023年为219.02亿元,2022年为167.03亿元[20] - 2024年1 - 10月净利润为21.49亿元,2023年为10.44亿元,2022年亏损25.93亿元[20][190] 资产情况 - 2024年10月31日货币资金为2.16亿元,2023年为27.28亿元,2022年为25.21亿元[14] - 2024年10月31日应收账款为60.70亿元,2023年为48.85亿元,2022年为75.05亿元[14] - 2024年10月31日存货为13.51亿元,2023年为10.90亿元,2022年为11.26亿元[14] - 2024年10月31日固定资产为336.61亿元,2023年为386.14亿元,2022年为424.23亿元[14] 负债情况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为120.99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23.77亿元,负债合计为244.76亿元[17] - 2024年10月31日、2023年、2022年短期借款分别为0元、4.97亿元、1.76亿元[156] - 2024年10月31日、2023年、2022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6.40亿元、39.87亿元、22.03亿元[162] 现金流量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10个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7亿元,2023年为82.75亿元,2022年为70.30亿元[28][190]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10个月,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42.00亿元,2023年为 -28.54亿元,2022年为 -52.20亿元[28]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10个月,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2亿元,2023年为 -28.39亿元,2022年为 -20.48亿元[32] 其他要点 -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 - 公司金融工具主要风险为信用、流动性、利率及汇率风险[198] - 公司对新客户评价信用风险,并对单个客户信用风险敞口设定限额[199] - 2022 - 2024年,公司部分厂房出租给联营公司艾杰旭形成融资租赁,租赁期分别至2038年6月1日和2040年10月1日[194]
中国铝业(601600) -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2-28 20:02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资产总计125.31亿元,较2023年增长12.20%[15] - 2024年末负债合计47.73亿元,较2023年增长31.60%[18]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77.59亿元,较2023年增长2.89%[18]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44.14亿元,2023年为131.21亿元[20] - 2024年净利润为13.22亿元,2023年为13.34亿元[20] - 2024年存货为14.14亿元,较2023年增长89.62%[15] - 2024年固定资产为81.08亿元,较2023年增长31.88%[15] - 2024年长期借款为29.09亿元,较2023年增长32.96%[18]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20亿元,2023年为14.63亿元[28]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0.75亿元,2023年为 - 11.62亿元[28]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4.45亿元,2023年为 - 3.64亿元[30]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3.75万元,2023年为 - 6375.69万元[30] 关联交易 - 2024年自关联方采购商品合计98.99亿元,同比增长22.70%[175] - 2024年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合计41.34亿元,同比增长87.00%[177] - 2024年自关联方接受劳务合计6.20亿元,同比增长21.51%[179] 未来展望 - 公司拟于2025年被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33] - 包头铝业拟于2025年2月28日与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