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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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上市公司2024年财报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人民网· 2025-08-19 13:40
核心观点 - 证监会报告显示上市公司总体执行会计准则和信披规则较好 但部分公司在收入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工具 资产减值等领域存在会计处理或信披错误 [1] - 证监会将持续跟进问题并加强监管 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监管效能 并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 [3]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概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 A股市场共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其中主板3185家 创业板1377家 科创板586家 北交所265家 [1] - 按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 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6家 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5家 同时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家 保留意见72家 无法表示意见21家 [1] 收入相关问题 - 部分公司未恰当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和成本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核算点价模式下的销售收入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处理销售返利和合同履约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问题 - 部分公司未正确判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确认"一揽子交易"方式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处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 [2] - 部分公司未正确处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2] - 部分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未恰当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2] - 少数股东业绩承诺相关或有对价后续会计处理不恰当 [2]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问题 - 部分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不恰当 [2] - 部分公司未正确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2] - 部分公司未及时就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确认金融负债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处理存货采购中的价格修正条款 [2] - 部分公司错误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 [2] 资产减值问题 - 部分公司未恰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区分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 其他会计问题 - 部分公司在列报与披露方面存在问题 [3] - 部分公司在非经常性损益方面存在问题 [3]
金斯瑞生物科技2024年扭亏为盈,收益5.945亿美元增长6.1%,但持续经营业务增长仅2.9%存疑虑
金融界· 2025-08-18 13:59
核心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收益5.945亿美元 较上年同期的5.605亿美元增长6.1% [1] - 公司股东应占利润达到29.62亿美元 相比2023年亏损9547.7万美元实现大幅扭亏为盈 [1] - 剔除一次性收益后持续经营业务的经调整净利润仅约5980万美元 较上期的5810万美元增长2.9% 增幅有限 [3] 会计处理影响 - 2024年10月18日解除对传奇生物的合并 为集团带来约32亿美元的一次性收益 [3] - 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会计处理变化 非经常性项目对业绩影响显著 [3] 生命科学业务 - 生命科学服务及产品外部收益占集团总收益的75.8% [4] - 该业务板块收益同比增长10.2% 主要受益于欧洲和美国市场的商业推广以及新服务产品的推出 [4] - 公司在蛋白质及分子生物学平台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自动化改造 提升交付能力 [4] - 新加坡、美国及中国内地生产基地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 [4] - 6.1%的整体收益增速显示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面临压力 [4] 生物制剂开发服务业务 - 生物制剂开发服务外部收益占集团总收益的14.8% [5] - 收益同比下降13.2%至约9502.1万美元 [5] - 经调整经营亏损约为4336.7万美元 同比扩大46.1% [5] - 业务下滑主要归因于市场环境恶化导致价格下降和竞争加剧 [5] - 新建GMP设施产能利用率较低 人员战略部署产生更多行政成本 [5] 财务结构状况 - 资产负债率从上年的39.65%降至18.09% 财务杠杆显著下降 [7] - 流动比率从上年的4.76降至2.72 仍保持在相对安全水平 [7] - 每股现金流净额为-0.61美元 较上年的0.20美元出现恶化 [7] - 每股经营现金流从上年的-0.14美元改善至0.04美元 改善幅度有限 [7] - 每股投资现金流为-0.68美元 显示公司在扩大产能和技术升级方面持续投入 [7] - 应收账款转换周期从上年的69天缩短至59天 客户回款管理有所改善 [7] - 应付账款转换周期从21天大幅缩短至12天 可能对现金流管理造成压力 [7]
证监会:提高信披质量 明确收入等会计处理细则
证券时报· 2025-07-19 01:11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计类第5号》明确多个会计问题的处理规则 旨在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一致有效执行并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1][4] 收入相关会计处理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相关政府补贴应合理估计未来可能获得的补贴金额 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为收入 [1] - 履约完毕且确认应收款项后与客户重新协商减让合同对价需区分情况处理 若与具体履约活动相关应作为销售合同变更或可变对价重新估计 若因履约活动之外的原因调整且符合债务重组定义则应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2]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处理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不应考虑信用保险的影响 信用保险合同不应被认定为单项债权的合同条款组成部分 保险理赔款项应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金额可靠时确认为资产 [3] -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递延所得税处理要求初始确认时若金融负债成分的计税基础等于票面金额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后续计量时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 其他会计处理问题 -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后续变动需分析是否重新形成一项新授权合同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 -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会计准则执行提出挑战 《会计类第5号》旨在加强制度供给明确监管要求防范财务造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