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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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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住房支付的中介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否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9:1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办税日历 | I n 五 六 ■ III 5 1 2 3 4 6 7 10 12 9 11 13 14 8 19 1 ह 17 20 21 16 18 27 22 23 25 26 28 24 29 30 31 01日-15日 01日-25日 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 所得税、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 01日-31日 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5年度车 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应缴纳 税款于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税源信息采集(若税源信息采集无变 化,则直接到第二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自动带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 可直接 ...
自然人出售二手车涉及哪些税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09:54
自然人二手车交易税务政策 -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属于销售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 - 自然人财产转让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财产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6] 山西省月度办税事项与期限 - 每月1日至15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15] - 每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5] - 每月1日至31日可申报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 [16]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 下半年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16]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 纳税人需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 选择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并提交 [17] - 完成税源采集后 系统自动带出信息 纳税人可勾选税种进行确认式申报或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申报 [19] 电子税务局功能与远程协助 - 电子税务局提供综合办税功能 包括综合信息报告 发票使用 税费申报及缴纳 证明开具等模块 [18]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中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 在线联系座席远程办理业务 [20][21] - 完成实名认证后 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诉求 [21]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应税货物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09:5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纳税人的办税指南,核心在于指导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完成特定税种的申报缴纳,特别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采集与申报流程,并介绍了“悦悦”人工远程帮办服务以提升办税便利性 [3][8][9][10][11][12] 月度办税事项时间安排 - 每月1日至15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8] - 每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8] - 每月1日至31日可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 [9]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9]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选择相应税种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并提交信息 [10] - 完成税源采集后,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纳税人可选择确认式申报直接提交,或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申报 [11] 线上办税支持与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优先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 [12] -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内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联系座席进行远程帮办并线上提交资料 [12][13]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诉求 [13]
一文理清环境保护税必会小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1 21:56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 - 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3] 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 -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4] -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4] -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11] -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11]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 - 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等于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等于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等于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等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5] 环境保护税纳税时间规定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6] -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6] - 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6] - 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6] 环境保护税免税政策 - 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包括规模化养殖)[8] -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8] -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8] -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免征收[8] -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8] 环境保护税减征政策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10]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10]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征管细则 - 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排(产)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11] - 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11] - 无相关计算方法的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抽样测算方法[12] - 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12] 环境保护设备税收优惠 -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13] - 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13]
【关注】车辆购置税常见问题Q&A看过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1 21:34
车辆购置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需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2] -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可免征车辆购置税[3] - 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可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10%[4]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5][6] -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已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二手车无需重复缴纳;若二手车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则应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7] 车船税 - 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可向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13] - 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并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后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15][16] - 车船税作为财产税,无论车辆是否上路行驶,纳税人均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车辆停驶期间不能免缴车船税[17][18]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25] - 纳税人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不低于所在区县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方可享受优惠政策[26] - 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此项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26][27] - 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格备案表》、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备案资料[28][29]
@所有车主,您关心的车船税相关问题,答案在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7 16:57
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 - 车船税按车辆排气量分档计征,2.8升排量乘用车适用税额为每辆1800元[3] - 乘用车排气量1.0升以上至1.6升(含)税额为每辆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为42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为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为1800元[3] - 商用车按类型和载客量计税,中型客车(9-20人)每辆540元,大型客车(20人以上)每辆600元,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60元计税[3] 车船税征收管理 - 车船税按年征收,申报纳税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论车辆是否使用都需按时缴纳[6] - 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收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4][5] -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需向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5] 车辆转让与报废税务处理 - 车辆转让当年已缴纳车船税不予退还,新车主也无需重复缴纳当年税款[8] - 车辆报废后,纳税人可凭报废证明和完税凭证申请退还自报废月份起至年底期间的税款[8] - 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的情况可申请退还相应期间税款[8]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可对部分或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4] - 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的,纳税人可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 - 示例显示小规模纳税人可针对2万元销售额放弃免税开具1%或3%专票,剩余6万元销售额仍享受免税[15]
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是否包括免征增值税商品的销售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7 09:30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为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发布的2025年10月税费申报缴纳时间安排及提醒事项 [8][9] 税费申报缴纳时间安排 - 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印花税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税费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0月01日至10月27日 [8] - 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0月01日至10月25日 [8] - 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 水资源税 环境保护税 工会经费代收的申报缴纳工作也需在10月完成 [9] 特定事项提醒 - 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9]
买二手车,到底要不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3 09:54
电子税务局预约缴款功能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税费缴纳】模块预约缴税时间 系统将在预约日自动从三方协议关联的银行账户扣款 要求账户在扣款日保有足额资金[11][14][15] - 预约扣款日期必须早于税费缴纳期限 提前缴款会导致预约信息自动失效[15] - 已预约的扣款信息支持修改或删除操作 可在"已预约扣款信息"界面调整[16] 发票合规要求 - 发票是经营活动中收付款的法定凭证 包含纸质和电子形式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22][23][24] - 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开具发票 拒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 特殊情况如农产品收购可由付款方开具[26][27][28][29][31] - 开具发票需按规定时限、顺序和栏目如实填写 纸质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禁止虚开或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32][37] 发票开具规范 - 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销售方必须填写该字段 否则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33] - 销售不动产时 发票需注明不动产名称、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及详细地址 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34][35] - 发票内容需与实际交易一致 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税率 不得按购买方要求虚填内容[33][36] 商家开票义务与处罚 - 商家不得以折扣、团购等优惠理由拒开发票 出具发票是法定义务 与促销活动无关[38][39][41][43][44] - 拒开发票或未规范开具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多次违规可能被税务机关公告并影响纳税信用记录[45][46][47][48]
企业购进设备器具,这五类情形不得一次性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1 08:40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限制条件 - 政策仅适用于以货币购进或自建方式取得的资产 房屋 建筑物和无形资产不符合条件[3] -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不得享受该政策 部分企业通过拆分合同或发票将大额资产人为拆解为多个500万元以下设备以违规享受优惠[3] - 以非货币形式购进的设备器具 如无偿划拨 不得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3] - 通过关联交易虚增或未实际购进的设备器具不得享受政策[3] - 享受政策后可能产生税会差异 需在后续年度进行纳税调增 包括持有期间和处置资产时未足额确认所得的情况[3] 车船税纳税规则 - 车船税纳税人为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需按年申报并一次性缴纳 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1]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 购置新车船当年应纳税额按月计算 公式为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11] - 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15] -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纳税人无需再向税务机关申报[16] - 扣缴义务人需代收代缴以前年度未缴车船税及滞纳金 若对税额有疑问可咨询扣缴义务人或主管税务机关[17] - 同一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转让或报废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但被盗抢、报废或灭失的车船可申请退还剩余月份税款[17] 无欠税证明开具要求 - 已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直接凭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9] - 未实名办税的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9]
你问我答 | 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申报信息?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20:26
车船税申报查询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后选择公众服务-公众查询-车船税信息查询模块 输入车辆识别号、所属年度和验证码进行查询[2][3] - 若显示查询结果则完成申报 若无结果且信息无误则为未申报[4] - 车辆购置税查询需选择购车地区 输入车辆识别代码、纳税人名称和验证码 可查看或下载完税证明[6][7] 车船税纳税人及纳税规则 - 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为纳税人 需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5]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 新车购置当年应纳税额按月计算[15]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纳税地点为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15] 车船税征收及退税机制 - 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 在收取机动车交强险保费时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凭证[16] - 扣缴义务人需代收代缴以前年度未缴车船税及滞纳金 纳税人可咨询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19] - 已缴税车辆转让不退税 被盗抢报废车辆可申请退还剩余月份税款 失而复得后需从公安证明当月重新计税[20] 涉税凭证办理要求 - 单位纳税人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13] - 自然人纳税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委托办理时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