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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1 09:37
资源税应税产品混合销售与加工扣减规则 - 纳税人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时 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时 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购进数量 当期不足扣减的 可结转下期扣减[8] - 纳税人必须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购进数量 未准确核算的 需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8] - 扣减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或数量时 应依据外购应税产品的增值税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其他合法有效凭据[8] -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 或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时 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时 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购进数量[9] -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 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时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或数量 等于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或数量乘以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与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的比值[9] - 若无法按上述比值方法计算扣减 则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扣减[9] - 纳税人将外购应税产品与自产应税产品混合销售 同时又将两者混合洗选加工的 应当分别核算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或数量 并按规定分别扣减 若无法分别核算 则按照混合销售的规定进行扣减[10] - 纳税人仅将外购应税产品与自产应税产品混合销售 或仅将两者混合洗选加工的 可以在购进外购应税产品的当期 一次性计算扣减 当期不足扣减的 可结转下期扣减[10] 车船税退税规定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已完税的车船因报废 被盗抢或灭失的 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 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 报废 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13]
企业所得税抵免税额怎么填?一图带你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8 09:33
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与申报 - 文章列举了七项可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专用设备投资事项,包括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类别及其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其中部分事项可在预缴或汇算清缴时办理[3] - 文章提供了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多个常见问题的指引,包括减免所得税额、所得减免、减计收入、免税收入的填写以及优惠附报事项[5] -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200000)中,对“职工薪酬”相关行次的填写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了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范围以及实际支付金额的填报口径[19][20] 增值税政策与适用规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当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时,应按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8] - 适用上述规则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交易包含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业务,且业务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10] - 新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原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废止[10] 2026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与事项 - 2026年1月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的税(费)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14] - 2026年1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14] - 2026年度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15] 印花税申报与缴纳 - 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计征,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17]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完成印花税的申报缴纳[17] 电子税务局功能与远程办税服务 -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全面的线上办税功能,主要模块包括“我要办税”、“我要查询”、“公众服务”等[18] - 在“我要办税”模块下,集成了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及缴纳、证明开具等多种涉税事项办理功能[18] - 纳税人若遇线上无法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座席,享受远程帮办服务,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22][23] - 纳税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诉求[23]
收藏学习!一图了解增值税法知识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增值税核心规定 - 增值税税率根据应税交易类型区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3] - 增值税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 [3] -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3] -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3] -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时,按销售额乘以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3] -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3] 增值税不征税情形 -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属于应税交易 [3] - 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征收增值税 [3] - 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不征收增值税 [3] -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相关农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销售古旧图书及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征收增值税 [3] - 直接用于科研、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不征收增值税 [3]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不征收增值税 [3] -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等提供的育养服务,以及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及学生勤工俭学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纪念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以及宗教场所举办活动的门票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地点 - 发生应税交易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取得索取凭据的当日,或开具发票的当日 [5]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交易的当日 [5] -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5]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5] -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6] - 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纳税地点为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6] - 自然人销售或租赁不动产等,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等主管税务机关 [6] - 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按照海关规定 [6] - 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境外的则为应税交易发生地 [6] 计税期间与申报期限 - 增值税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大小核定 [6] -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6] - 按期纳税的,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6] - 以十日或十五日为期间的,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6] - 按次纳税且销售额达起征点的,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7] -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7] 资源税应税产品混合处理规定 - 纳税人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计算销售额或数量时可扣减外购部分的购进金额或数量 [13] - 当期不足扣减的金额或数量可结转下期扣减 [13] - 纳税人需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数量,未准确核算的需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 [13] - 扣减依据包括外购应税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合法有效凭据 [13] - 纳税人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计算时直接扣减外购部分的购进金额或数量 [14] - 纳税人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扣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或数量时需乘以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与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的比值 [15] - 不能按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扣减 [15] - 纳税人同时进行混合销售和混合洗选加工的,应分别核算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或数量并按规定扣减 [15] - 无法分别核算的,按照混合销售的规定进行扣减 [16] - 纳税人仅进行混合销售或仅进行混合洗选加工的,可以在购进外购应税产品的当期一次性计算扣减 [17] 车船税退税规定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报废后,纳税人可凭有关管理机关证明和完税凭证,申请退还自报废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19]
【实用】个人买车时,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如何缴纳?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7 09:43
车辆购置税 -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以及排气量大于150ml的摩托车[1] -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 按照车辆实际成交价格(即购车发票上不含税价格)的10%税率计算 例如 不含税价格为10万元人民币的新车 应缴税额为1万元人民币[1] - 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阶段性税收优惠 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 且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 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且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1] 车船税 - 车船税按年申报 分月计算 一次性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3] - 对于购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 车船税由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代缴[3] - 购置新车船当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等于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3] -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符合标准的车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目录予以公告[3] - 上海市对经批准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交通线路营运的车船 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暂免征收车船税[3]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 当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用途且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 需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8][9] - 常见的视同销售情况包括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以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9] - 视同销售确认收入需遵循“两步走”原则 第一步是按市场价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第二步是按成本价结转视同销售成本[9][10][11] - 具体操作示例 如将成本50元、市场售价80元的100盒月饼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需确认8000元(80元/盒 * 100盒)的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5000元(50元/盒 * 100盒)的销售成本[10][11] 社区养老托育机构契税优惠 - 根据2019年第76号公告 为支持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 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 免征契税[13]
这项申报即将截止,抓紧办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6 17:45
车船税政策要点 - 车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税范围包括需要登记和不需要登记的机动车辆与船舶[3] - 具体应税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客车、货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应税船舶包括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但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3] -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通常由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征收[3] 车船税计算方法 - 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年基准税额 ÷ 12) × 应纳税月份数[4] - 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分档征收年基准税额:1.0升(含)以下为60元至360元,1.0升至1.6升(含)为300元至540元,1.6升至2.0升(含)为360元至660元,2.0升至2.5升(含)为660元至1200元,2.5升至3.0升(含)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至4.0升(含)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为3600元至5400元[4] - 商用车中,客车年基准税额为每辆480元至1440元,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等)为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挂车按货车税额的50%计算,其他车辆如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为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摩托车为每辆36元至180元[4] - 船舶中,机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3元至6元计税,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600元至2000元计税[4] 车船税退税与变更处理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因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凭证明和完税凭证申请退还自事发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5] -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当月起重新计算缴纳车船税[5] -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再另行纳税,也不办理退税[5]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 - 当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职工福利等用途且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需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20] - 常见视同销售情形包括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20] - 视同销售税务处理采用“两步走”方法:第一步按市场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第二步按资产成本结转视同销售成本,例如将成本50元、市价80元的100盒月饼发放福利,需确认8000元销售收入并结转5000元成本[20][21]
个人转让住房支付的中介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否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9:1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山西省纳税人的办税指南,核心是告知2025年1月各类税费的申报缴纳时间、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可用的线上办税辅助渠道[9][10][11][12][13][14] 2025年1月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时间表 - 01日至15日期间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9] - 01日至25日期间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9] - 01日至31日期间需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10]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的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10]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选择相应税种后录入并提交信息[11] - 完成税源采集后,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纳税人可选择确认式申报直接提交,或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申报[12] 线上办税与咨询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优先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13] - 若线上办理遇到问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内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联系座席进行远程协助办理[14]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14]
自然人出售二手车涉及哪些税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09:54
自然人二手车交易税务政策 -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属于销售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 - 自然人财产转让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财产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6] 山西省月度办税事项与期限 - 每月1日至15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15] - 每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5] - 每月1日至31日可申报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 [16]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 下半年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16]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 纳税人需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 选择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并提交 [17] - 完成税源采集后 系统自动带出信息 纳税人可勾选税种进行确认式申报或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申报 [19] 电子税务局功能与远程协助 - 电子税务局提供综合办税功能 包括综合信息报告 发票使用 税费申报及缴纳 证明开具等模块 [18]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中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 在线联系座席远程办理业务 [20][21] - 完成实名认证后 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诉求 [21]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应税货物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09:5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纳税人的办税指南,核心在于指导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完成特定税种的申报缴纳,特别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采集与申报流程,并介绍了“悦悦”人工远程帮办服务以提升办税便利性 [3][8][9][10][11][12] 月度办税事项时间安排 - 每月1日至15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8] - 每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8] - 每月1日至31日可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 [9]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9]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选择相应税种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并提交信息 [10] - 完成税源采集后,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纳税人可选择确认式申报直接提交,或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申报 [11] 线上办税支持与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优先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 [12] -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内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联系座席进行远程帮办并线上提交资料 [12][13]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诉求 [13]
一文理清环境保护税必会小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1 21:56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 - 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3] 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 -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4] -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4] -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11] -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11]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 - 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等于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等于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等于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等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5] 环境保护税纳税时间规定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6] -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6] - 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6] - 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6] 环境保护税免税政策 - 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包括规模化养殖)[8] -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8] -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8] -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免征收[8] -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8] 环境保护税减征政策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10]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10]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征管细则 - 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排(产)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11] - 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11] - 无相关计算方法的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抽样测算方法[12] - 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12] 环境保护设备税收优惠 -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13] - 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13]
【关注】车辆购置税常见问题Q&A看过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1 21:34
车辆购置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需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2] -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可免征车辆购置税[3] - 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可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10%[4]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5][6] -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已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二手车无需重复缴纳;若二手车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则应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7] 车船税 - 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可向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13] - 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并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后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15][16] - 车船税作为财产税,无论车辆是否上路行驶,纳税人均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车辆停驶期间不能免缴车船税[17][18]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25] - 纳税人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不低于所在区县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方可享受优惠政策[26] - 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此项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26][27] - 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格备案表》、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备案资料[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