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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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缴纳规定及相关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7 09:2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什么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哪些人需要缴纳?如何计征?今天这篇干货,为您系统梳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附加缴纳规定,赶紧转发收藏~ 教育费附加 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专项收入。 地方教育 附加 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 资金投入,促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 缴费主体: 凡实际缴纳消费税、增值税 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费率分别为 3% 、 2% ,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缴纳。 易错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适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 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 为 准 。 缴纳义务人应选择与增值税、消费税相同的申报期限, 即按月、按季或按次 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附加。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增值税、消费税时,应同时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缴费主体和征收标准 缴纳期限 01 02 03 ...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09:2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来源 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有可親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 号) 规定: 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 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 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 房屋 (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 于居住的房屋) 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取得保 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 比照适用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住房租赁企业 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 比照适用第 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 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 比照适用第二条 规定的房产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
个人转让住房支付的中介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否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9:1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办税日历 | I n 五 六 ■ III 5 1 2 3 4 6 7 10 12 9 11 13 14 8 19 1 ह 17 20 21 16 18 27 22 23 25 26 28 24 29 30 31 01日-15日 01日-25日 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 所得税、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 01日-31日 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5年度车 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应缴纳 税款于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税源信息采集(若税源信息采集无变 化,则直接到第二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自动带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 可直接 ...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应税货物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09:5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纳税人的办税指南,核心在于指导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完成特定税种的申报缴纳,特别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采集与申报流程,并介绍了“悦悦”人工远程帮办服务以提升办税便利性 [3][8][9][10][11][12] 月度办税事项时间安排 - 每月1日至15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8] - 每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8] - 每月1日至31日可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 [9]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 [9]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选择相应税种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并提交信息 [10] - 完成税源采集后,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纳税人可选择确认式申报直接提交,或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申报 [11] 线上办税支持与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优先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 [12] -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内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联系座席进行远程帮办并线上提交资料 [12][13]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诉求 [13]
一文理清环境保护税必会小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1 21:56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 - 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3] 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 -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4] -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4] -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11] -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11]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 - 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等于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等于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等于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5] - 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等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5] 环境保护税纳税时间规定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6] -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6] - 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6] - 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6] 环境保护税免税政策 - 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包括规模化养殖)[8] -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8] -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8] -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免征收[8] -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8] 环境保护税减征政策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10] -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10] 环境保护税计算与征管细则 - 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排(产)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11] - 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11] - 无相关计算方法的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抽样测算方法[12] - 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12] 环境保护设备税收优惠 -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13] - 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13]
开了连锁店,还能享受个体工商户个税减半优惠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2 08:58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 - 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可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并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实现多退少补 [3] - 减免税额计算公式为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减去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乘以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除以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后乘以50% [3] - 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政策标准判断符合条件的可按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此前多预缴的税款可在以后季度预缴税款中抵减 [12] 个人住房交易卖方涉税政策 -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征收率为5% [16] - 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的7%市区5%县城或镇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税额的3%和2%征收 [16] - 个人所得税能提供完整准确财产原始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按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的20%税率计算转让收入以合同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孰高为原则 [16][17] - 不能提供完整准确财产原值凭证的按转让收入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家庭唯一普通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17] 个人住房交易买方涉税政策 - 个人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19] - 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上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 [19] -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上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 [19] - 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税率征收契税 [19]
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是否包括免征增值税商品的销售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7 09:30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为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发布的2025年10月税费申报缴纳时间安排及提醒事项 [8][9] 税费申报缴纳时间安排 - 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印花税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税费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0月01日至10月27日 [8] - 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0月01日至10月25日 [8] - 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 水资源税 环境保护税 工会经费代收的申报缴纳工作也需在10月完成 [9] 特定事项提醒 - 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9]
个人出租住房怎么交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4 22:55
个人出租住房税务政策 增值税 - 个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4] - 一次性收取租金可分摊至租赁期 月租金未超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需开具普通发票) [4] 附加税费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实缴增值税的7%、3%、2%计征 [5] - 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个人出租房屋附加税费减半征收 [5] 个人所得税 - 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所得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6] - 税前扣除项包括:租赁过程已缴税费、支付给出租方的租金、负担的修缮费用、税法规定费用标准 [7][8][9][10] 其他税种 -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1] -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2] - 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2022-2027年期间减半征收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