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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China Sciences Runy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3] - 公司成立于北京市海淀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9层90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1,880,000元 [4][6] -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721.9884万股,并于2022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 [50]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设立党总支,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总支委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 [12][13]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71,88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18][21] -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0]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30] 股东会与董事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5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可由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24]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7][128]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贯彻国家战略方针,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以创新驱动发展 [14] - 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废气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相关业务 [15][6]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8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等募集资金使用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53]
中科环保: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2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中科润 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公司可以 视情况设副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保管董 事会印章。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七 ...
中科环保: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2
内控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控制度旨在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2] - 内控定义为董事会、经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过程,目标涵盖合规性、资产安全、信息真实、经营有效及战略保障五大维度[2] - 内控实施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五大原则[3]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为内控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制度、认定重大缺陷及评价报告[6][7] - 审计委员会承担监督职能,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内控管理部门牵头建设与考核工作[7][8] - 内控运行部门需开展年度自查、风险评估及缺陷整改,内控监督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执行[9][10] 内控建设程序 - 风险识别覆盖内外部因素,应对策略包括规避、降低、分担及承受四种方式[11][12] - 通过流程梳理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七类控制措施,形成标准化内控手册[12][13] - 新建内控体系需经三个月试运行期,期间完善制度并接受检查[13] 监督与维护机制 - 内控评价由内部审计部门主导,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并提交年度报告[15] - 内控手册每年更新维护,需评估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等影响因素[15]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预案制定与处置流程[16] 文档管理 - 内控文档保存期不少于10年,涵盖手册版本、自查底稿、缺陷整改记录等[16] - 文档管理需符合国家及公司保密规定,借阅销毁需履行审批手续[16]
中科环保: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2
总则 - 本办法旨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股东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1] -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决定权的人员 [2] -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与薪酬和激励挂钩 [3] - 考核原则包括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市场化方向、依法依规、短期与长远目标统一等 [4] 考核导向 - 突出效益效率,引导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和资本回报水平 [5] - 突出创新驱动,引导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核心技术攻关 [6] - 突出实业主业,引导公司聚焦主业,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7] - 突出服务保障功能,鼓励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8] - 健全问责机制,防范经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 年度考核 - 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等)和定性指标(战略目标、业务布局等) [10] - 公司亏损年度考核评分不得高于90分,亏损比例达到净资产10%以上评分不得高于70分 [12] - 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A档为108分及以上,D档为90分以下 [13] - 考核目标需考虑非经常性因素,如重大资产并购等 [14] - 考核程序包括目标确定、半年度报送、期末评价等 [15][16][17] 任期考核 - 任期考核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权重各占50% [18]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不低于10%,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按收入规模分级考核 [19] - 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级,A级为80分以上,D级为60分以下 [22] - 任期考核程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21] 专项考核 - 党建纪检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24] - 财务总监考核结合国资管理相关规定综合确定 [25] - 董事会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项考核 [26] 责任追究 - 工资总额管理违规将扣减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 [27] - 财务数据造假将扣减责任人绩效年薪和基本年薪 [28] - 重大决策失误或责任事故将扣发绩效年薪,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29] 附则 - 考核情况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30] - 考核情况是财务稽核的重点内容 [31] - 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时可调整考核事项 [32]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5] - 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废止 [37]
中科环保: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中科环保: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1]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1] - 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并按约定用途使用,同时需依法披露使用情况[1]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需集中管理于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在资金使用完毕前不得混入其他资金[2] - 公司需在资金到账前与受托管理机构、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时需及时重新签订[2][3] - 闲置募集资金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高安全性产品[3] 募集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支出需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3]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不改变用途、单次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通知受托管理人[3]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或被关联方占用挪用[4] 资金使用监督与变更 - 公司需持续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真实披露募投项目进展[4] - 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信息披露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如约定)[4] - 公司需配合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的监督,出现重大问题时需及时告知[5] 违规责任与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导致损失的责任人将面临调岗、赔偿等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6]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7]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7]
中科环保: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报道、 传递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盘(磁盘)、硬 盘、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内容的资料,需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送、传递。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
中科环保: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涵盖申报、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语言需简洁明确 [2] 信息披露标准与内容 - 信息披露分为发行及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3] - 负面事项披露需结合经营、财务、治理情况分析对偿债能力的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 [4] - 自愿披露需符合行业特征,内容需全面客观反映公司行业地位、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不得选择性披露或与法定信息冲突 [4]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 [6] - 定期报告需客观披露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变化及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并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7] - 无法按期披露需提前说明原因及预计披露时间,但不豁免信息披露义务 [6] 临时报告触发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重大资产重组、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丧失重要控股权等28类情形 [8][9] - 重大事项需在知悉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基本情况、起因、进展及可能后果,同一事件持续触发需持续披露 [8][10] - 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发生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事项也需及时披露 [10]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10][12]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文件、联络监管机构及中介机构 [12] - 各部门及控股公司需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事项并提供资料 [12]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等 [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17][18]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署承诺书,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16]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且披露可能危害合法权益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 [18] - 豁免条件包括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及债券交易未异常,原因消除后需及时补披露 [18] 投资者沟通与档案管理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需核查媒体传闻真实性并澄清 [19] - 信息披露文件及决策记录需保存至债券债权债务终止后5年,查阅需经董事长批准 [20][21] 违规责任与制度修订 - 未及时披露或违规披露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面临降薪、解聘等处罚 [22] - 制度修订需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内容及对投资者影响,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23]
中科环保: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31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激励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各项职责,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 按照《公司章程》《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 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 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二章 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 需的合理费用,均按照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的规定予以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 ...
中科环保: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20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李延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等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