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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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签订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
新浪财经· 2026-02-06 18:32
项目签约与主体 - 军信股份下属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及奥什市市政府签署了两份关键协议 [1] - 签署的协议包括《关于在奥什市建设基于垃圾科技处置发电综合体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和《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1] 项目规模与投资 - 项目规划总垃圾处理规模为每日2000吨 [1] - 项目初期将建设一个处理规模为每日850吨的垃圾科技处置发电站 [1] -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9500万美元 [1]
变废为宝 向“绿”而兴
新浪财经· 2026-02-06 02:10
杭州入选全球零废物城市与循环经济实践 - 杭州因数字化赋能循环经济和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入选联合国“20个迈向零废物的城市”,为全球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中国样本 [1]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 杭州在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元、常住人口超过1260万的背景下,系统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1] - 杭州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71.8%,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 [7] - 杭州已培育涵盖社区、学校、乡村、园区等多种形态的“无废细胞”3200余个 [8] 垃圾治理的数智化转型 - 垃圾治理经历了从“人海战术”到“数智融合”的范式变革 [2] - 通过“生活垃圾数智治理平台”,可实时监控全市10806个集置点、1785辆清运车、10座焚烧厂和14座易腐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 [2] - 智能分类箱与清运车定位系统激活垃圾的“数字生命”,焚烧炉通过9处测温点构成立体感知网确保有害物质彻底分解 [1] - 焚烧烟气数据接入省及国家相关监管平台,实现智慧监管 [1] 数字化回收与共治模式 - “虎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建设运营的数字化回收平台,在余杭区已累计回收近60万吨生活废弃物,累计参与人次超2100万 [3] - 该模式为“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公众参与”的数字化共治模式,居民可通过回收获得可兑换生活用品的“环保金” [3][4] - 这种模式正在杭州多个场景绽放创新火花 [4] 从垃圾填埋到资源化利用的转变 - 2013年杭州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超300万吨,面临“垃圾围城”困局 [5] - 随着临江环境项目等现代化环保产业园投运,杭州在2020年底实现全域生活垃圾“零填埋” [5] - 临江环境项目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200万吨,垃圾焚烧每年发电超10亿千瓦时,渗滤液可提纯天然气惠及万余家庭,炉渣可变为环保建材 [5] - 2024年,杭州10座焚烧厂总发电量达23亿千瓦时,相当于市民每用50度电就有1度来自垃圾焚烧 [6] 商业与大型活动的绿色实践 - 杭州四季青服装特色街区日均客流10万、拥有1.5万个档口、年交易额超千亿元,现已全面采用可降解包装并融入循环设计理念 [8] - 2023年亚运会期间,杭州首创“无废赛事”模式,实现人均餐厨垃圾减少20%,物资回收率超50% [8] - 商业体从规划到施工全程贯穿绿色标准,酒店不再主动提供“六小件” [8]
从“垃圾围城”到“化废为宝”:北京垃圾处理蝶变记
新华网· 2026-02-05 17:41
北京市垃圾处理与生态修复发展历程 - 北京园博园原址为京西最大“风沙源”之一,遍布砂石坑和建筑垃圾填埋场,经过约3年建设期,通过资源化处理数百万吨建筑垃圾、改造砂石坑为景观、种植近自然植物群落等措施,已转变为生态园[4] - 北神树卫生填埋场累计填埋垃圾700余万吨,于2014年10月底结束填埋进入封场过渡维护期,随后通过堆体稳定、景观绿化及功能配建等生态修复工程,已转变为绿意盎然的生态绿地[6] - 安定循环经济园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达5100吨,年上网电量6.59亿度,烟气排放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和欧盟标准[7] - 安定循环经济园区实现固体废物焚烧残渣全部资源化利用,分选出金、银、铜、铁、铝、不锈钢和环保骨料,并创新实现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炉渣、飞灰、废水、沼气的协同处理[7] - 北京市已于2024年底提前一年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处理方式从填埋为主转变为以焚烧和资源化利用为主,向“无废城市”目标迈进[9]
南宁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新浪财经· 2026-02-05 07:41
核心观点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广西及南宁市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方面存在严重缺口与环境污染风险 随后自治区与南宁市推出系统性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 最终该问题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整改过程涉及垃圾填埋场改造 渗滤液处理 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及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完善等多个方面 [1][2][3][4][5][6][7][8] 问题与现状 - 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 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 存在处置缺口 [1] - 截至2020年底 《"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新建及续建的45个项目尚有近1/3未建成 [1] - 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中有24座超量填埋 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 [1] - 截至2020年底 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 环境风险突出 [1] - 南宁市横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滤液直排问题 外流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排放标准143.7倍 [1] 自治区整改措施 - 对超量填埋的垃圾填埋场实施综合改造 重点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并排查修复渗漏点 [2] - 通过租赁应急处理设施 建设永久设施及对外委托处置等方式 加快削减现有垃圾渗滤液存量 目标是将存量渗滤液保持在调节池及应急池有效容积的三分之一以下 [2] - 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中未完成的7个项目建设 要求在2022年12月底前建成试运行 并重点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3] - 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安排建设改造资金 并逐步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3] - 依法查处横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涉嫌违法排放问题 加强监管并督促企业完善管理 同时提升改造相关设施以严防渗滤液外流 [3] - 深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排查整改 完善收运处置体系 目标有效管控露天焚烧行为 [4] 南宁市整改落实情况 - 全市现有7座垃圾填埋场已完成综合改造工程 [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全市7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含浓缩液)已全部降至总池容1/3以下并持续保持 [5] - 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1年10月27日开始试运行 2021年12月底并网发电 2022年9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2022年12月23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6] - 累计建成平里 双定 六景 宾阳等4个焚烧发电项目并投入运营 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5950吨/天 [6] - 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填埋场综合改造及渗滤液提标工程 [6] - 依法查处横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行为 监督企业完成相关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指导企业加强管理 [6] - 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新模式 自2024年底起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实现生活垃圾无积存的常态化管理目标 [7] 验收情况 - 南宁市牵头整改单位经自查及现场核查 认为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实现整改目标 [8] - 中共南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步验收核查并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8] - 2026年1月15日 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审议并报经审定 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8]
中国垃圾真不够烧了
投资界· 2026-02-04 16:1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固体废物处理理念发生根本转变,从“填埋了事”转向“资源循环”,从“末端处理”转向“全链条治理” [7][21] - 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经历黄金十年后,目前面临产能过剩、“垃圾不够烧”的新挑战 [12] - 生活垃圾处理取得显著进展,但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物的处理仍是巨大挑战,年总量超110亿吨 [14][17] - 国家通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等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45亿吨 [18][19] 垃圾处理模式的历史演变 - **早期填埋困境**:2010年北京面临“垃圾围城”,日处理缺口达1万吨,周边有400多座非正规垃圾场 [8] - **焚烧产业崛起**:政策驱动下垃圾焚烧产业进入黄金十年,2005年全国仅67座焚烧厂,2023年增至1010座,催生20多家上市公司 [11] - **处理能力剧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从不足3万吨/日增长至111万吨/日,增长近40倍,焚烧占比从9.8%跃升至82.5% [11] - **深圳案例**:深圳在全国一线城市中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2019年新增焚烧能力1.03万吨/日,总设计能力达1.8万吨/日 [6] 当前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现状 - **产能利用率低**:2024年全国垃圾焚烧厂平均产能利用率仅60%左右,107座焚烧炉停运超半年 [12] - **出现“抢垃圾”**:部分地区焚烧厂为争夺垃圾资源降低处理费,甚至出现“零元中标”案例 [12] - **具体案例**:陕西西咸新区某焚烧厂设计日处理3000吨,实际进厂仅1800吨,产能利用率不足60% [12] 存量垃圾治理与“无废城市”实践 - **玉龙填埋场治理**:深圳对停用近30年的玉龙填埋场启动总投资21.7亿元的治理工程,计划2026年底完成,将其改造成城市公园 [5][7] - **治理技术**:采用“开挖筛分”技术,将存量垃圾分选后,可燃物焚烧,惰性物质制建材,实现资源化 [7] - **“无废城市”目标**:计划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60%,2035年实现全覆盖 [18][19] - **深圳示范**:深圳作为首批试点,建设“能源生态园”等集生产、教育、旅游于一体的综合设施 [20] 大宗固体废物的挑战与现状 - **总量巨大**:中国每年产生固体废物总量超110亿吨,生活垃圾仅占2.4% [14] - **工业固体废物**:2023年315座城市统计产生38亿吨,占比40.8%,但处置量仅7.8亿吨,尾矿等主要种类占比62.5% [14] - **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35亿-40亿吨,2023年资源化利用量8.6亿吨,填埋量7.6亿吨,北京上海处置费达每吨100-200元 [15] - **农业固体废物**:2023年秸秆产生量6.2亿吨,利用5.1亿吨;畜禽粪污产生19.6亿吨,利用18.3亿吨;废弃农膜回收156.9万吨,利用59.2万吨 [16] -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亿吨,处理成本动辄每吨数千元至上万元 [16] 资源化利用的探索与路径 - **建筑垃圾资源化**:北京大兴某处理厂年处理能力100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超95% [20] - **工业固废协同处置**:全国超200条水泥生产线具备协同处置能力,年处理固废超3000万吨 [20] - **农业废弃物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从十年前不足60%提升至目前88%以上,形成还田、饲料、发电等多元路径 [20][21] - **国家行动计划目标**: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 [18][19]
抄作业!北京“不分类不收运”倒逼垃圾分类落地见效!
中国环境报· 2026-02-04 11:07
北京市政垃圾分类治理新规 - 北京市政协会议提出将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要求 开展全链条溯源执法 追究“人车企”和产废单位责任 实施联合惩戒[1] - 该“硬举措”旨在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垃圾混装混运问题 直击当前垃圾分类“前端细分类 后端一锅烩”的痛点难点[1] - 当前垃圾分类面临“口号热 行动冷”的核心症结在于缺乏刚性闭环约束 导致治理合力难以持续[1] 行业治理路径与机制创新 - 破局关键在于抓住“分类收运”环节 建立以“不分类不收运”为代表的倒逼机制 形成前后衔接 权责清晰 监督有力的运行闭环[2] - 北京推行全链条溯源执法模式 明确居民 物业 清运企业 产废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 建立从投放到终端处理的全程溯源监管系统[2] - 珠海探索“四级拒收”责任链 即小区物业 清运企业 中转站 末端处理厂在各自环节对不达标行为拒收 使监管执法有章可循[2] - 治理路径是通过制度刚性压实各方责任 以流程闭环约束行为 推动形成“不敢混 不能混 不想混”的行业常态[2] 全民参与与共识构建 - 垃圾分类是需要全民参与的“大合唱” 而非政府“独角戏”[3] - 可借鉴珠海的宣传经验 通过社区宣讲 短视频科普 线下互动 校园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行为转变[3] - 目标是让居民成为“不分类不收运”政策的支持者 践行者和监督者 推动分类行动常态化 长效化[3]
青海省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管理办法
新浪财经· 2026-02-04 03:46
政策发布与适用范围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青海省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相关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 [1] - 该办法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 [2] - 办法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0日 [17] 管理原则与职责分工 - 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遵循“安全第一、达标排放、规范操作”的原则 [3]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4][5] - 市(州)级和县(市、区、行委)级环境卫生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相应监督管理工作 [5][6] - 设施运营管理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履行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责 [6] 运行与维护管理要求 - 运营单位须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等国家现行标准开展运行管理 [6] - 需加强雨污分流,控制填埋作业面积,及时覆盖压实,减少雨水进入堆体 [6] - 需加强调节池维护,落实密闭化管理,监控液位,严防渗滤液外溢事故 [6] - 运营单位应制定大、中检修计划和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巡检、保养和维修 [11] - 应根据运行状况和技术发展趋势,适时对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11] - 需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档案,包括日常运行和维修维护记录,并每月汇总归档 [11] - 对于已封场的填埋场,需按规定定期维护管理渗滤液处理设施,直至渗滤液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11] 排放与转运管理 - 运营单位应设置渗滤液产生量和排出量计量装置,尾水排放需设置水质在线监测和规范化排水口 [7] - 渗滤液排入城镇或工业污水处理厂时,需取得排水许可证,并与接收单位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 [7] - 未经处理的渗滤液不得直接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满足国家标准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方可均匀排入 [7] - 不具备铺设单独排水管道条件的,可采用“密闭槽罐车运输、点对点排放”方式 [8] - 渗滤液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的密闭槽罐车并加装定位功能,运送全过程接受实时监督,严禁中间倾倒或违法转移 [8] - 产生单位、接收单位和运输单位应建立三方联单制度,记录运输全过程信息,鼓励实现电子化管理 [8] - 鼓励区域协同处理满足间接排放限值的渗滤液 [8] 环境监测与应急管理 - 运营单位须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8)实施渗滤液监测,出水水质需符合多项国家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 [13] - 应加强渗滤液水质水量监测,及时优化调整处理工艺设备,确保达标排放 [13] - 应对处理设施实施在线监测,无在线监测的指标需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监测 [13] - 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污泥、臭气及噪声均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理或控制 [13] - 需定期监测垃圾堆体渗滤液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时需提高监测频次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13] - 监测数据应及时共享至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 [13] - 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制定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15] 监督管理机制 - 县(市、区、行委)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需每季度对辖区内设施进行监督巡查 [15] - 市(州)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每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报告上报省级部门 [15]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进行抽查和情况通报 [15] - 各级主管部门需加强规范达标排放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成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依法处理 [16]
旺能环境(002034.SZ)拟不超12亿元在乌兹别克斯坦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智通财经网· 2026-02-03 22:22
公司投资决策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议案 同意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总投资 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1] - 项目日处理规模为1,500吨 [1] 项目运营安排 - 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乌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生态与气候变化委员会下属垃圾管理与循环经济发展局签订了垃圾供应协议 [1] - 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垃圾处理费和售电收入 [2] - 调试日至商业运营日前 垃圾处理费为5美元/吨 商业运营日期间 垃圾处理费为10美元/吨 [2] - 售电价格为10美分/度 将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统一标准确定 后续将正式签订购售电协议 [2] 项目市场环境 -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垃圾量充足 [2]
旺能环境(002034.SZ):拟在乌兹别克斯坦新建一座日处理量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格隆汇APP· 2026-02-03 20:44
公司投资决策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新建一座日处理量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1] - 该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1] - 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80亿元的8.29% [1] - 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82亿元的17.96% [1] 项目与协议 - 项目为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1] - 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 [1] - 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乌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生态与气候变化委员会下属垃圾管理与循环经济发展局签订了《Waste Supply Agreement》 [1]
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废的监管挑战与对策
中国环境报· 2026-02-03 10:09
行业现状与核心挑战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相关企业已逾千家,日处理能力突破110万吨 [1] - 行业面临产能利用率不足的突出问题,当前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平均负荷率仅为60%左右,约四成处理能力处于闲置状态 [1] - 为提升设施利用效率,浙江、广东、江苏及上海等省市正率先探索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1] - 协同处置模式面临核心挑战是环境监管缺失,在焚烧工艺参数、掺烧比例、排放控制等关键环节缺乏统一、明确的管控标准,导致监管面临“无法可依、无标可循”的困境 [1] 监管体系构建方向 - 需从制度设计、监督执行、科技支撑三方面系统构建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2] - 制度层面,建议尽快制定国家层面协同处置技术规范与污染控制标准,统一环评要求,并明确从工业固废入厂检测到焚烧排放的全流程评估内容 [2] - 制度层面,需研究制定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指导名录,明确可掺烧的工业固废类别,划定清晰边界 [2] - 监督层面,需构建覆盖“进场检测—贮存管理—掺烧配伍—入炉焚烧—污染物控制—炉渣管理”全链条的专项检查工作机制 [3] - 监督层面,需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将投料口、配伍车间等关键环节数据纳入在线监控,实现风险实时预警与可追溯,推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型 [3] 技术发展与创新需求 - 科技支撑是破解协同处置监管难题、实现精准治理的核心驱动力 [3] - 需针对工业固废种类多样、热值差异大的特点,开展掺烧配伍与炉况稳定性研究,科学界定最大允许掺烧比例与种类 [3] - 需建立基于热值及氯、硫、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的掺烧配伍体系,评估不同配伍方案对焚烧炉工况及烟气污染物浓度的累积效应 [3] - 需加强污染物识别与防控技术研究,重点探究掺烧后烟气、飞灰中重金属、有害元素及新污染物的赋存状态、迁移转化规律及排放特征,为排放标准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3] 行业前景与发展意义 -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是固体废物领域资源化利用的重要创新,也是“无废城市”建设走向深入的必然选择 [4] - 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需要以制度建设补齐监管短板、以技术创新强化监管效能、以全程管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4]